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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研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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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研报告5篇

政策调研报告篇1

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05]21号),及时出台相关文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救助经费,整合社会救助资源,狠抓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整体推进,基本形成了城乡联动、立体救助、协调一致、运作规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按照《重庆市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5年社会救助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渝社救委办发[2005]4号)要求,现将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1.根据(渝府发[2005]21号)文件要求,县政府迅速召开常务会专题研究,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决定》(奉节府发〔2005〕64号),将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协调、扎实推进我县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县基本建立了城镇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农村特困户、五保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援助、法律援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特殊困难群众分类施救等11项救助制度。(自评4分)

2.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办公室(奉节府办〔2005〕107号),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斌任协调委员会主任,分管副县长王金龙任副主任,残联、民政、教育、卫生、司法、财政、国土、劳动等21个部门负责人为委员,统一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救助工作。民政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以奉节府办〔2005〕128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体制,并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工作。建立了县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由主任或副主任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各成员单位都选派了一名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热心服务的工作人员为联络人员,定期报送救助工作开展情况。民政局在城区中心地带专门开办了“爱心超市”,定期发放“爱心卡”,为低保、五保、优抚等城乡特困群众无偿或低偿实施救助。(自评3分)

3.我县各乡镇相应建立健全了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完善了社会救助工作平台,合理配置社会救助资源,形成了上下协调的社会救助工作运行机制。(自评2.5分)

2005年以来,全县30个乡镇近100个县级部门或事业单位及个人纷纷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共救助困难群众11万人次,救助衣被、粮食、其它日用品等25万件,救助资金及物品折款4200万元。

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截至2005年11月底,全县有8549户21543人享受低保待遇,占全县非农业人口的18%,1—11月新增低保对象1561户、4766人,停发1374户、2968人。9月份享受对象人月均领取低保金65元,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不应保不予保”。

1.建立完善低保工作机制。专门成立了“奉节县低保服务中心”,配备编制2名,各乡镇也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专门负责低保工作,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财政部门积极落实配套低保资金,确保了按期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自评3分)

2.严格低保操作规范。一是加大审批把关力度。坚持实行社区居委会、乡镇、县民政局“三次入户调查、三次张榜公布、三级审核审批”的操作方法核定低保对象;二是加大复查工作力度。在季度复查的基础上,于今年3月份组织全县乡镇和社区干部,对所有低保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重新确定低保资格;三是为各乡镇和社区统一配备了电脑,将低保对象家庭个人详细档案全部输入微机,建立了县、乡镇、社区三级低保信息管理网络;四是认真落实优惠政策,各部门在低保对象就业、经商、就医就学和廉租住房等有关费用予以免收(缴)。据统计,从今年以来,全县落实优惠政策涉及低保户1.5万人次,共给低保户减免费用数十万元。(自评4分)

3.建立健全低保工作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低保金社会发放制度,在永安镇、白帝城风景区(低保人数占全县的78%)实行低保金银行发放;二是认真落实分类施保制度,对低保对象中“三无”对象、重残、重大疾病等三类特困人员,共133户145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三是全面建立完善公益劳动制度,各乡镇组织低保对象约有2万多人次参加了保绿、保洁和保安等形式的公益活动,参加活动面达100%;四是加强低保督查制度,督查乡镇取消350户879人的低保待遇;接待上访50人次以上,受理举报26件,督办乡镇全部作了及时查处;五是建立低保审批事前介入工作制。对18个乡镇新增申报低保审批前抽查,共取消282户987人申报资格。(自评4分)

4.统计报表报送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各种低保统计报表,且报表填报内容或项目完整、齐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表内平衡关系清楚,没有出现任何差错。(自评4分)

三、农村“五保”供养

1.农村五保供养金已经纳入县财政全额预算,全县5600五保户对象按每人每年500斤粮、650元现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县已实现应保尽保。(自评3分)

2.我县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规范化管理,按照《重庆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渝民发[2005]65号)要求,在永乐镇探索试点,总结出了自己服务、民主议事、定期学习、财务公开、档案规范、属地管理、统一标识、建章立制等八大工作特色的敬老院管理模式,实行院长负责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办法,并在全县推广。全年无任何责任事故和违纪违法行为。(自评3分)

3.我县在进行敬老院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努力提高入住率,在已建成的敬老院中入住了16个,床位640个,已入住530名,床位利用率达到82.8%。(自评3分)

4.今年我县狠抓乡镇敬老院建设工作,按市民政局同意的计划,完成了24个敬老院建设,统一为每个敬老院购置了电视机、洗衣机、烤火炉、床、柜以及毛巾、桌凳、盆桶日常生活用具和床上所有用品等,为敬老院修建了沼气池,多数有条件的地方建有猪圈,为五保对象及时入住、实行集中供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自评2.5分)

四、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我县自去年成功实施农村特困群众生活救助工作后,今年继续实施农村特困救助制度,重点对农村残疾、重病、缺劳、单亲等特困群众实施救助,筹集资金近100万元,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村特困户5143户10015人实施行了救助。(自评5分)

五、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以来,我县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一是建立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出台了《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奉节府发[2005]36号),针对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凡患有癌症、脑溢血、大面积烧伤、重度精神病、尿毒症等重大疾病,医疗费五保户超过300元,特困户和及以下优抚对象超过1000元的,超出部分分别按60%和40%给予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全县230人得到救助,救助金额70万元。救助经费专项列支,县财政足额配套了专项资金,审批发放程序规范,救助效果较好。二是实施残疾人医疗就诊优惠制度,对全县2万多名残疾人,统一办理医疗就诊优惠证,免收门诊挂号费,减半收取住院床位费,手术费减免30%;三是积极推行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县残疾人、五保户、特困户、优抚对象全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每个人缴纳10元,个人帐户8元,同时享受医疗救助。(自评8分)

政策调研报告篇2

首先,我代表宝南区委、曲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我将宝南区近几年社会救助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汇报。

宝南区位于x省东北部,黄河三角洲的最前沿,南临黄河,东北两面环海,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与黄河经济带的交汇点,是胜利油田的主产区。辖七个乡镇办事处,178个行政村,政区面积2365平方公里,人口23万。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我们立足本区实际,扭住发展不放松,全区上下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特别是在社会救助方面,坚持统筹发展、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加大投入,走出了一条切合宝南实际的社会救助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的这一做法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多次在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创新理念,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一贯高度重视,按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将其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从保稳定、促发展、维护群众利益的高度去认识和对待,认真抓紧、抓好。党政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社会救助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区乡两级不断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投入,保证了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的落实。但是,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城镇失业职工、城乡结合部失地农民以及农村因病、因残致贫人员不断增多,社会救助范围和强度进一步加大,仅靠传统的救助模式和救助方法,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和群众的实际需要。针对这一实际,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切实把工作落脚点放到以人为本、全面解决弱势群体生活困难上,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03年实施了“阳光190”社会救助工程,建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设立了服务热线,初步形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以政策扶持、临时救济和社会互助为辅,集医疗救助、贫困生救助、住房救助等多元化救助于一体的新型社会救助机制,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利益。

二、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扎实做好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为保证新型救助机制的快捷、高效运转,切实把好事办好,工作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健全配套机制,落实救助政策。为切实提高“阳光190”救助的成效,充分发挥其一口把关、一体化救助的作用,区委、区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宝南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特困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城乡贫困学生救助暂行办法》、《农村贫困户住房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具体实施中,突出抓好三个重点。一是抓好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凡应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村(居)民和农村五保户,在患重大疾病时,优先享受医疗救助,救助费用按当年发生医疗费实际个人负担部分酌情给予救助,但全年累计救助额原则不超过5000元。二是抓好贫困户子女教育救助。对享受低保和无力支付学费的贫困户子女实施就学救助,根据学生的不同学习阶段,区分大学、高中和九年制义务教育等三个类别,分别确定救助标准。救助资金来源于“扶贫助学基金”和“‘春蕾计划’救助资金”。三是抓好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户住房救助。凡农村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因受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的或者因其它原因导致住房困难的,均可以申请住房救助。救助资金按区乡村三级1:1:1的比例负担,每户给予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二)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救助资金到位。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宝南区救灾救济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对救灾救济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发放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款分级承担”的管理体制,及时列入财政预算。今年全区用于社会救助资金达220万元。二是实行资金分级管理。对社会救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严格落实“两证一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全面推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制度,低保对象凭低保证和身份证可以直接到金融部门领取,行动不便的低保对象,由金融部门直接送到家中,确保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程序。确定救济对象时,严把一个“细”字,坚持做到基层民政干部深入农户,进行全面详细地核实,使应该享受保障的一户不漏,不该享受的一户不保。工作中进行严格把关。首先是把好调查关,做到“三防止”、“四准确”。“三防止”,即:防止只凭单位申报,防止凭个人关系,防止凭印象;“四准确”,即:家庭成员关系搞准确,家庭收入核准确,当年开支算准确,贫困原因查准确。其次是把好评审关,实行“四公开”、“六程序”。“四公开”,即:政策公开、范围公开、对象公开、标准公开。“六程序”,即:城市低保按个人申请、居委会调查、初步审核、乡镇(街道)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张榜公布的程序运作;农村低保按本人申请、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或村民代表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会申报、乡镇审核、区“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审批的程序运作。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施分类分标准救助。对农村贫困户实行等级化管理,对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以下的家庭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对800元至1200元的实施临时救济,对1200元至当年人均收入水平的实施社会互助。

(三)强化效能监察,提高服务水平。为切实向贫困群众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切实加大筹资力度,建设了400平方米的“阳光190”救助服务大厅,建立健全了各项服务制度,实行一站式办公。落实限时承诺制度,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落实对救助对象的跟踪服务制度,及时督促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救助情况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加了工作透明度。同时,将“190救助”工作列入了全区政府提速和效能监察的重要内容,区监察部门定期检查各项承诺制度落实情况;“阳光190”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等现象,予以严肃查处。广大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有求必应、有难比帮、热情服务、快速救助”的工作宗旨,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良好形象。自“阳光190”社会救助中心成立以来,共处结各种来电来访265件次,发放救助金45.945万元。全区共有526户878人享受城市低保,1086户1773人享受农村低保,2003年共发放低保金186万元。

三、齐抓共管,社会互助,努力营造社会救助工作合力机制

社会救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帮助。我们着眼于建立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根据各职能部门工作特点,进行了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强化责任,形成了各负其则、综合管理的良性工作机制,为社会救助工作营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积极探索社会化救助新路子,实行结对救助与群众自救自助相结合,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工作,健全了经常性社会捐助网络,设立了捐助接收站,把每年的4月20日、10月20日作为“集中捐助日”。自2002年以来,先后开展了大型捐助活动七次,累计捐助资金137.61万元,有效解决了社会救助资金不足的现实问题,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救助工作地深入开展。

虽然我区在社会救助工作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我们恳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和要求,以利于我们不断改进提高,努力将宝南区社会救助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层次和水平。

政策调研报告篇3

日前,xx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城乡困难群众“救急难”工作试点,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全区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原则,通过做好各项制度和救助资源的衔接配合,补短板、托底线,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要求得到满足,逐步建立健全“救急难”工作长效机制。

一、“救急难”试点工作初步成效

1、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xx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道办)两级负责制。依托区、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由民政部门牵头,在原民政窗口上,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窗口,搭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民政、教体、人社、住建、卫生、计生等部门除办理社会救助窗口转介救助外,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直接受理群众的急难救助申请。建立社会救助网络信息平台,实行市、区、镇(街道)、三级联网,做到救助信息三级共享,并借助信息化手段,科学确定救助对象,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救助遗漏,形成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社会救助网络平台。

2015年对遭遇突发性、意外灾害、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体进行了临时救助,1-10月共为630人次,救助105.59万元。

2、设立“xx市xx区‘救急难’备用金”。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万元,并吸收社会捐助资金,设立“xx市xx区‘救急难’备用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用于救助我区在遭遇突发性、意外灾害、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今年以来我区共救助丁佳馨等11名患白血病、肾病的重病患者,各救助1万元,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3、建立急难对象发现报告机制。村(居)民委员会是主动发现急难救助对象的责任主体。发挥辖区城乡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每一个部门、镇(街道办)、村(社区)确立1名专职信息员,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4、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建立“救急难”专项基金。通过社会捐赠、赞助方式,在民政部门设立“救急难”专项基金,拓宽急难救助资金筹集渠道,保证急难救助工作有效开展。发挥慈善协会等组织作用。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急难个案开展救助。我区爱心人士、干部职工等为患白血病、肾病等重病的儿童捐助50余万元,极大地缓解了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

二、“救急难”试点工作的困难和不足

1、临时救助标准较低,发挥救急难效能有限。一些困难群众因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临时救助标准较低,救助效果有限。比如,我区现行临时救助制度规定救助标准最高为3000元,但由于灾难发生的突然性和救助需求的高费用特点,使现行的临时性救助制度,难以解决实质性问题,要彻底解决这类特殊人群的急难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标准。

2、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不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基层落实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我区虽然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但是联席会议运转还处于试行阶段,因此,仅凭一个部门唱独角戏,部门协调落实救急难实效低,救助资源整合欠缺,救急难最大化发挥其效应方面还比较欠缺。

3、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全区辖11个镇、街道办26万人。每个镇、街道办只有1-2名民政工作人员,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繁重,大多难以承担日益增多的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和任务量负荷过重的矛盾在xx区较为突出,就民政局而言,低保入户调查人员也难以落实。因此,对急难对象的实际家庭收入情况的跟踪调查、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三、对策及建议

1、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一是要深刻理解救急难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社会救助机制创制。首先要明确救急难是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人员救助、住房、就业等8种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内开展工作,“救急难”是机制创制,而不是政策创制;其次要明确“救急难”是社会救助范畴的“救急难”,立足于“托底线”,是对因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的困难救助和帮扶。二是健全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依据国家和省临时救助制度,抓紧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突出“救急难”作用,进一步用制度规范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资金等事项,避免救助工作的随意性,确保临时救助资金真正用到急难问题上,避免

“网底”编织不牢。

2、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按照“党委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基层落实”的原则,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整体联动的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急难救助问题。明确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职责,形成统一领导下的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3、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政府为主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并不意味着由政府包揽一切社会救助急难事务。帮扶困难群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要引导得当,社会力量可以发挥重大作用。一是要以慈善机构、社会服务组织等为载体,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赞助和参与救急难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急难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4、完善急难对象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共享机制。在民政部门建立的信息核对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为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和准确判断急难情形提供依据。加强与卫生计生、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慈善组织的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资源有效对接。

5、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急难救助工作的重心在基层,能否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困难群众解决急难问题,基层是关键。一是要强化基层社会救助力量。配齐、配强、配好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救急难工作有地方开展、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有设备作后盾;二是要按照“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要求,加强工作配合,注重工作联动,努力形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强大合力。

政策调研报告篇4

今年我区社会救助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制定了《区农村低保实施细则》,推行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低保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备案制度,城乡低保进一步提标,低保资金及时发放,有效保障了我区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在两级受理的基础上,继续全面推行民主评议、代表票决、三榜公示制度,做到动态管理、分类施保。10月份我区有农村低保2506户、4724人,月保障金额176.2万元,一至十月份累计保障50494人,共收到低保资金1029.1万元(含政府配套200万元),发放保障金额936.9万元,其中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107.4万元,发放临时补贴161.2万元,累计人均补差185.5元,与去年同比增加54.1元。

二、工作中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进一步完善救助制度,以提高工作人员素质为载体,加大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3月5日,举办了国办[2012]45号文件及解读专题培训班,先后两次开展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涉及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区建设、居家养老、医疗救助等,培训人员包括局业务科室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民政工作员及全区低保业务员,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达到了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的目的。及时出台了2013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两级受理操作规程、近亲属备案制度等一系列的法规制度。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同时实行周汇报月调度的工作制度,有效地完成了目标任务。

(二)加大督查力度,全面开民城乡低保核查工作。结合省、市城乡低保大检查,我区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城乡低保两级受理和年度复核的通知,从4月底开始,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全区所有低保户进行全面核查,并加大对低保核查人员的培训,在区投资中心培训低保核查人员近百名,包括低保工作人员、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室主任、各村低保负责人,通过2个月的大核查,成效显著,全区农村低保共核减75户134人,新增6户12人;城市低保核减257户496人,新增57户89人,核减人员大部因收入超标或子女毕业、结婚,对核查通过的低保户全部实行三榜公示和公示,对核查取消的户要求镇村做好解释和稳定工作,同时实行低保了城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全区共备案15户,30人,确保了低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强化政策宣传,彰显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民政工作特点,我们建立了区、镇、村三级宣传和监督网络。1-10月共开展“民政工作进基层活动”9次,发放政策宣传单、宣传年画20000余张、宣传袋30000余个。通过深入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民政民生工程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为确保民生工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在每个村(居)聘请了一名民政工作监督员,开设了低保公开栏;在局机关和各镇、街道办事处设置了民政工作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在强化三榜公示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区政务网公示。今年下半年区民生办还制定了民生工程月公示栏,及时公示每月的低保信息,真正做到了程序规范、对象准确、公平公正,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强化规范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动态管理。

做到五个“坚持”。坚持定期入户制度。为了确保对象的准确性,始终坚持定期登门入户调查,通过实地了解,掌握低保对象最近的生活和家庭状况,决定其是否脱保或续保。坚持逢进必查制度。凡是新增对象都要低保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核实,符合政策条件,才准予纳入,入户率达到100%。坚持有查必评制度。为了保证低保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凡是入户调查的对象,必须进行民主评议,无评议记录不予审批。坚持三榜公示制度通过公示,接受群众评议,接受社会监督,实现“阳光操作”。坚持低保档案归类整理。低保档案整理是低保工作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全区低保档案按分类归档,在建立健全村(居)、乡(街道)及低保局三级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将低保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输入微机。内容包括姓名、家庭人口、类别、身份证号码、变动时间等,使查阅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及时对低保对象的原始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完善,将入户调查表、低保申请表、低保审批表等分类归档,实行专人专柜管理。

政策调研报告篇5

一、兰陵县小农生产的现状和特点

1、区域、层次、结构情况

兰陵县总耕地面积161.7万亩,农村人口114.7万人,人均耕地面积1.4亩。地形主要以低山、丘陵、平原为主。其中,低山多分布于西北部的鲁城、下村、车辋等乡镇,面积3.5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9.6%,大多数由农民种植花生、地瓜等作物,少部分山地被村集体对外承包,以林果种植为主。丘陵多分布于低山平原之间,面积3.37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18.4%,以传统小农经营为主,种植小麦、花生等作物。平原多为东、西泇河、汶河及沂河冲积、分洪而成,面积11.2万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62%,平原南部农民大多外出打工经商,土地交由亲友种植较多。大规模流转的情况并不多见,全县流转10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26个。平原东部地区以种植小麦、大蒜、露地蔬菜为主,基本仍为传统家庭种植模式;平原西部地区主要种植大棚蔬菜为主,以家庭经营为主,少部分由合作社、村集体等流转承包建设大型蔬菜种植基地。

2、建档立卡贫困户小农生产情况

兰陵县共有1084个贫困村,贫困户31724户,主要集中于车辋镇、下村乡、鲁城、矿坑等山区乡镇,少部分位于平原地区。山区贫困村中,农村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老人、儿童留守,劳动力不足。受限于种植知识、劳动能力、水电等生产条件,大多只能进行简单的粮食、花生等种植,且基本上都将大部分土地转给子女,自己保留1亩左右土地,种植一些蔬菜自用或种植花生用来打油食用。每亩折合收入600元左右,收入微薄。

3、不同行业小农生产、兼业及收入来源构成情况

兰陵县主要有粮食作物区和经济作物种植区。除南部乡镇进行小麦玉米轮茬种植,东部乡镇农民收入主要来源于大蒜、牛蒡、露地菜等经济作物种植,特点是季节性较强,农闲时青壮劳力多到县城及周边私企打工,农忙时基本上全部回家劳作。以大蒜区种植为例,蒜农收获大蒜后一般种植玉米,闲暇便到县城劳务市场打工,接到活的情况下,一天能得到100元左右收入。蒜农主要收入来自大蒜销售,一般蒜农家庭平均种植在5亩左右,多的承包他人土地能种到10亩。2016年行情下,每亩蒜薹、蒜头销售收入1.2万元,每户大蒜种植收入在6万元上,除去农资、种子、人工,每年大蒜带来纯收入5万元,但总收入与大蒜价格相关性强,2017年大蒜价格在2.5元徘徊,农民投入大于产出,去年扩种的蒜农更是亏损严重。西部乡镇农民收入基本来自于大棚蔬菜种植,多为黄瓜、辣椒、食用菌等品种。辣椒种植区每户平均拱棚300米,3亩左右,轮茬种植大棚辣椒与生菜,一般年份带来纯收入2万元。黄瓜种植区一个大棚5-8亩,一般年份收入8-10万元。常年轮茬种植,基本没有农闲的时候。

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

兰陵县省级龙头企业达到10家,市级龙头企业达到5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853家,其中蔬菜产销合作组织500多家,家庭农场368家,种植大户26家。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基地等流转农民土地开展规模化种植,面积均在100亩以上。种植规模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利源、家瑞合作社入选首批上海市外延蔬菜基地,县委县政府积极引导更多的合作社入选后续基地,提高当地蔬菜基地种植管理水平和蔬菜品质,扩大对外销售市场。

二、扶持小农生产、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

1、引导小农发展联合与合作

兰陵县利源、家瑞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组织,流转农民土地后,建设设施大棚发展蔬菜种植,村集体集中收取承包费,农民可分得承包费,也可承租开展蔬菜种植。合作社统一管理、农资供应、收购销售。一方面对原有家庭种植模式的提升,提高了蔬菜品质。另一方面,入选上海市外延基地后,合作社统一收购销售,农户种植的蔬菜可以直销上海市场,蔬菜销售收入进一步提升,农民受益。会宝山生态产业专业合作社流转会宝山流域山地,发展特色果木种植,开展生态旅游农业、农家乐等,农忙时节雇佣农户参与相关农业生产,保护了山区生态环境,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扩宽了农民增收渠道。

2、发展社会化服务,引导小农参与适度规模经营

县供销社与鸿强合作社开展蔬菜育苗为基础的社会化服务,提供育苗嫁接、蔬菜植保、农资直供、蔬菜收购等服务,减轻了农户种植负担,农民可以在家庭劳动力承受范围内扩大种植面积。近年来,向城等蔬菜区农民除种植自家土地,逐步开始流转外出务工人员土地增加种植面积,平均种植面积扩大了2亩,年收入提高2万多元。

县供销社与众利合作社合作,加强产业化经营的引导带动,在新兴镇太子堂村,流转农民土地1650亩开展规模化种植,发展周边农民、农机手等入社,面向社员提供粮食联合收割、测土配方施肥、粮食烘干销售等服务。农忙时节,集中承接农机作业订单向农机手分配。规模化、产业化种植,降低了种植成本,密切了与农民的利益联结。

三、小农生产在提升传统农耕文明水平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小农生产在中国传统农耕文明中发挥了基础作用,以此构建起来中国传统的社会秩序。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文有家族一章提到,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不论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都可以利用家族来担负,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为了要经营这许多事业,家的结构不能限于亲子的小组合,必须加以扩大。传统的农耕文明,基层家族实现了很多社会治理的功能,而且稳定持续了千年。近代以来,农村社会格局发生很大的变革,合理有效的利用这种传统秩序,作为农村基层治理的补充或对农村基层证券的有效监督,可以在农村生态文明中发挥其积极作用。另外,传统的小农生产,投身农业生产的人员多,不同于西方农场的形式。农民闲暇之余,自发组织形成了很多文艺形式,如东北二人转、扭秧歌、柳琴戏等,正是在农闲时节,丰富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因此,合理的利用农村传统治理结构,有效补充、监督农村基层组织。引导和丰富农民文艺活动,丰富群众生活,对于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着积极的意义。

四、小农生产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小农生产酒香也怕巷子深。小农生产,相较规模化生产,农民投入的时间成本和精力更多。农民对待农作物有着更深厚的感情,对农业有感情的农民会以工匠精神对待自己的庄稼,更容易种植出一些原生态精品。但是相对于规模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掌握的宣传渠道少,生产的特色精品没有宣传、销售的渠道,只能依靠远近的口碑和上集市摆摊售卖。这一方面需要政府相关的服务部门,提供公益性的宣传推广渠道。

2、地块分散。农村人口进城务工经商,承包地大多保留,临时性将承包地流转给亲友等耕种。对于种植户来讲,他们仅仅耕种自己的承包地,规模太小,收入过低,流转亲朋邻里的承包地后,规模扩大了,耕地却不能连片成块,耕作十分不方便,机械化成本较高。

3、对社会化服务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不高。 农村基层社会化服务体系效率低,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的认识和接受程度不高,面对农业社会化服务无所适从。以兰陵种植合作社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推广的情况看,很多农户接受程度慢,只有看到别人用过,有了效果才会接受。对新事物接受程度不足,农业新技术应用推广较慢。

4、村社集体统的功能弱化。使农民共同生产事务难以解决。取消农业税前,村社集体可以收取共同生产费,从而可以为单家独户提供诸如灌溉、机耕道建设、植保等等服务,现在村社集体权力弱化,农民集体行动难乎其难,小农产中环节不得不各自为政,农业生产的成本大幅度提高,生产难度大幅度增加。比如集体灌溉解体,农民就只能打井灌溉,以前每亩地灌溉成本为20元,现在可能100元还灌不好。部分山区土地不通水不通电,农业生产条件无法得到改善。

五、相关意见建议

当前生产力条件下,小农生产是农业稳定的基础,地方干部、基层群众关于把握好鼓励适度规模经营与扶持小农户关系,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1、基层政府部门提供更多便利小农生产的服务。

比如在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基层政府部门要更多的挖掘当地特色农产品、农副产品、手工艺品等,组织农民进行电商培训,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第三方平台等积极推广,使更多的具有工匠精神的小农产品走出农村。

2、引导村集体发挥更多积极的作用。

强化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使村集体在提供基层公共服务的同时,具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如修建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具有一定的决定权。发挥引导作用,协助村民自愿调整零散的土地,形成连片成块,提高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