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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肺炎疫情应急预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两套合编】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两套合编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根据湖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公司肺炎疫情应急预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两套合编】

一、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发生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成立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日常管理及宣传工作,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处置督导检查,做好与当地疾控中心的联络与沟通,配合当地疾控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1.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

成 员 三、应急处理措施 学校在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警报告后,应不折不扣地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中心的应急预案,对上级相关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指导和督察,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并按照以下流程做好相关工作 1.学校师生员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都应立即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领导小组报告。

2.在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时,必须及时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填报报告卡,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区疾控中心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慌报、缓报疫情。

3.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及时转送附近医院诊治。

4.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5.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由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在医生的指导下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控中心进行终末消毒。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严格进行临床观察。

6.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的医疗措施。

7.应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的调查。

8.在传染病期间,各班指定专人每天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班学生的缺课情况、健康状况,辅导员要及时查明学生缺课的原因,并保持联系,以便进行跟踪管理。

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加强校园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消灭鼠害,灭蚊灭蝇灭蟑螂。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良好,对人员密集的教室、食堂、学生宿舍、办公室会议室等定期进行消毒。

10.门卫要严格把好校门关,外来人员来访登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寝室、教室、办公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在校期间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离校。

11.教师利用健康教育课,宣传部、学工处、校团委利用橱窗、板报、广播、校园网、微信平台等媒介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增加师生自我保健知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四、建立学校传染病登记和复课检诊制度 1.校医如发现学生中出现疫情或疑似疫情,要将患病学生情况按要求填写在传染病疫情登记本上,并将登记本长期保存。

2.学校对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学生复课要实行复课检诊双证明制度,即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定点门诊开具复课证明,交给校医复检后,再开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校医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五、复课后病例治疗期间的管理 1.校医、辅导员应当协助区疾控中心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并定期到相关医院定点门诊进行随访复查。

2.学校配合区疾控中心和社区做好后续疫情处置工作。病例所在教室等场所环境消毒,全校范围内卫生大清扫、定期开窗通风。

3.持续开展学校传染病预防健康教育活动。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切实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根据县政府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通知中农业农村部门的主要职责及全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各镇政府对本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按照严格排查、及早发现、快速反应、规范处理的策略,果断扑灭疫情。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领导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组织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另文印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局,负责协调处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同时成立疫情监测、疫情处置和物资保障三个应急工作组。

(二)主要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各项防控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监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掌握汇总全县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报告,为局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或建议。

3.应急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各应急工作组职责如下 动物疫情监测组由xxx组成,负责组织实施畜禽疫病排查监测,对异常死亡畜禽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诊断并提出处理意见。

动物疫情处置组由xxx组成,根据畜禽疫病诊断监测结果,负责指导、监督疫情发生地镇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及时、规范处置重大疫情。

防控物资保障组由xxx组成,负责强制免疫疫苗、环境消毒灭源、一点隔离封锁、人员防护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全面排查 1.实行分镇包保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大动物疫情排查实行包镇负责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镇兽医技术人员各包保一个镇。

2.坚持属地管理各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情日常排查,并于每日11时前将排查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不明原因畜禽异常死亡情况,应及时向所在地镇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兽医部门报告。县级兽医部门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立即安排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技术方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诊断,并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诊断。

四、疫情响应 (一)疫情分级 根据动物疫情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将重大动物疫情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较大(Ⅲ级)疫情三级。

(二)分级响应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应急响应,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三)应急响应终止 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上级兽医主管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兽医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县政府宣布解除封锁。

五、疫情处置 (一)疑似疫情应急处置 发生疑似疫情的,按照相关应急处置技术要求,对发病场户的畜禽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对发病场户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场户进行采样检测。

禁止疑似疫情场户畜禽、饲料及垫料、废弃物等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二)确诊疫情应急处置 疫情确诊后,县兽医主管部门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县政府提出封锁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疫情发生地震级人民政府开展疫点和疫区畜禽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情发生前30天内疑似输入输出易感动物及产品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疫病风险。

六、调运监管 (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的监管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颁布的畜禽产地检疫规程实施到场到点检疫,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得调出养殖地。

(二)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的监管 发生疑似或确诊重大动物疫情后,对疫点、疫区进行全面封锁,禁止疫点、疫区内所有同类畜禽及其产品调出调入。

七、应急物资准备 县兽医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形势,及时采购、储备必要的消毒药品和消毒器械、隔离封锁、人员防护等应急物资。同时,做好应急人员、防控技术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