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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脱贫攻坚一村一方案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对标“两不愁三保障”[1]标准,以“到户提升”为抓手,加快形成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新格局,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20年脱贫攻坚一村一方案

一、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1.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服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各村“尖刀班”切实做到守土有责,细化落实重点人群管控、交通卡口防控、疫情防控宣传等措施。

2.科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加强对农村重点人群受疫情影响情况的动态监测、风险排查、预警防范,对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贫困户、脱贫监测户和剩余贫困人口,要建立监管台账,落实包保责任,逐户制定帮扶方案,防止因疫情致贫返贫,推动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对已脱贫贫困人口要持续落实帮扶政策措施,推动实现稳定脱贫;对边缘户等农村特殊困难对象,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政策,严防新的贫困人口产生。

二、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按照“到户十看”[2]标准要求,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的检验。坚持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的减贫,一手抓已脱贫人口的巩固提升,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脱贫质量和成色。

4.着力补齐“三保障”短板弱项。强化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做好“双线控辍保学”[3]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认真执行“四位一体”医疗保障政策[4],确保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强化落实易迁后续扶持政策,完善配套设施和产业就业,确保易迁户实现稳定脱贫致富。强化危房改造力度,建立农村危房监管台账,对因灾、因自然老化等造成的新增危房对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农村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达100%。

5.持续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措施。精准落实生态补偿、教育补助、健康扶贫等惠民政策措施,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残疾人保障政策,加大分类施保和临时救助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持续深入开展“三留守”关爱活动,建立完善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

6.广泛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全面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以特色产业帮扶、劳务人才协作、民生短板补充为重点实施扶贫协作项目,以干部挂职、医院和学校结对、专技人才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为重点,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协作方式。以“硒品入杭”为发力点,让利川特色农产品走俏杭州,走向全国。继续做好中央、省直单位定点扶贫和州直单位驻村扶贫工作,深化“616”工程对口支援、黄石对口帮扶工作。持续开展“百企帮百村”行动,有效运用中国社会扶贫网,广泛凝聚脱贫攻坚合力。

7.扎实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短板弱项,全面排查整改各类问题。坚持以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统领,统筹推进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年度扶贫成效考核评估、巡视巡察、暗访督查、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到一体推进,不留死角,堵住漏洞,标本兼治,确保所有问题6月底前整改落实到位。

三、着力实施“到户提升”工程

8.就业产业提升。坚持扶贫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小型基础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参与保洁保安、护路管水、扶残助残、养老护理等行业,增加劳务收入。以“三乡工程”[5]为抓手,实施百村百企千人计划,吸引能人志士、企业投资创业兴业。强化农业招商引资,在项目资金、贷款融资、示范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6]和“三变改革”[7]试点, 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优先支持农产品加工业、特色手工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持续培育壮大茶叶、山药、土豆、烟叶、蔬菜、中药材、民宿旅游等特色扶贫主导产业。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创建“三品一标”[8]等农业品牌,鼓励网络直播推介农产品,持续做大做强“利川红”“龙船调”“小猪拱拱硒土豆”“利川山药”等品牌。

9.基础设施提升。推进完成《xx市2018-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任务,全面补齐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短板,积极争取落实凉雾纳水、团堡黄泥坡、凉雾三渡峡饮水安全项目,夯实发展底盘。持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确保农村“生活用电有保障,生产用电不卡口”。加快“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实施农村公路向自然村和户延伸工程,按照“村村通硬化路、自然村通硬化路”要求,加大对非贫困村道路交通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100%。加快通讯网络建设,实现通讯信号深度覆盖。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养护”原则,强化村级项目后续管护举措,达到“村村有人管、处处有人护”。

10.公共服务提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农村教育定向委培,促进城乡学校师资均衡配置。全面加强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医疗卫生人员培养,确保所有村卫生室有合格村医、有基本诊疗设备、有达标阵地。深入推进文化惠民活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政务服务类事项下放到村,解决群众就近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

11.人居环境提升。全面实施“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9],以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乡村绿化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六清”“两建”[10]为工作重点,大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所有农户实现“扫干净、摆整齐、穿整洁、搞清爽”目标。扎实推进以“厕所革命”为重点的“四改”[11]力度,强化农村“空心房”整治,通过建沟渠、建湿地等方式重点整治清江及支流污水直排问题,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12.社会治理提升。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贫困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治理陈规陋习,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推动扶贫领域信访积案化解,按照可化解、可稳控、依法处置等类型,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和困难帮扶等工作,坚持化解、疏导、稳控层层递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突出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森林防火、农村住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问题排查交办,采取有效措施,限时完成隐患整改,确保农村社会安全稳定,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13.编制乡村振兴规划。按照中央和省委、州委乡村振兴要求,立足利川实际,逐项制定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标准和规划,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乡村振兴规划体系。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精心谋划乡村振兴项目库。

14.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坚持创新驱动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以技术、人才、产业为抓手,着力提升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通过“双招双引”[12],引进一批科技人才和专家学者,定期开展实用技术指导、科普知识宣讲,参与农业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鼓励携研究成果、科技项目到利川落地转化、投资创业,补齐科技人才短板。强化本土科技人才培养,以青年农民、种养大户、本土专家、基层干部为重点,通过定向委培、定期指导,培养建立一批懂技术、善管理、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筑牢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基。

15.夯实基层组织建设。压实各级党组织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梯次培养村级后备干部。优化党员结构,注重从青年农民、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和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13],结合农村实际开展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确保村党组织规范运行。加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16.突出示范引领带动。加强政策衔接,实施乡村振兴,重点打造1个乡村振兴试点乡镇(xx)、4条乡村振兴走廊[14],着力聚焦解决出列贫困村、深度贫困村、未脱贫人口等存在的短板和问题,接续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全面提升脱贫攻坚质量水平。

五、强化组织保障

17.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持续压实压紧市乡村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确保工作力度不减,以高质量的脱贫成色迎接全国贫困县退出评估抽查和全国脱贫攻坚普查。坚持摘帽不摘政策,对标建成全面小康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持现行扶贫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坚持摘帽不摘帮扶,在脱贫攻坚期内,驻村工作队不撤、驻村保障不变,继续实行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坚持摘帽不摘监管,保持工作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加强返贫动态监测,对返贫人口和新发现贫困人口及时落实帮扶措施。

18.强化领导包保责任。继续实行市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尖刀班”成员包组包户的脱贫攻坚责任体系不变,市委市政府每月至少学习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市脱贫攻坚指挥部每两周召开1次调度会,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一同调度、一体推进,重点调度到户提升、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空心房整治、厕所革命)等;乡镇前线指挥部一周一调度、村级“尖刀班”一周两碰头,确保各项工作按天按时结账到人。继续落实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市委书记遍访贫困村,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遍访贫困户达到全覆盖。

19.强化驻村帮扶责任。帮扶单位“一把手”对驻村工作负总责,严格执行“2+3”工作模式[15]。保持驻村帮扶力量和结对帮扶干部的稳定性,非工作调动原因原则上不另作调整,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不满两年不允许调整,市直驻村工作队原超过5人的可调整至5人(疫情防控期间保持不变),低于5人(含5人)的保持不变,继续实行岗位在村、工作在村、吃住在村,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

20.强化考核督查制度。继续实施最严格的考核督查制度,严肃追责问责。市委组建2个巡察专班,围绕农业农村、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开展机动式巡察,坚决查处责任不到位、政策不落实、措施不精准、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建立完善扶贫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对在脱贫攻坚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给予立功、嘉奖等荣誉表彰,并优先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