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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工作计划4篇 “立体监管,筑牢治理根基”

《监管工作计划》是一份重要的文件,旨在规划和指导监管工作的实施。通过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该计划为各部门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方向和依据。本文将详细介绍该计划的制定过程、重点任务和实施措施,以期提升监管工作的效能和效果。

监管工作计划4篇 “立体监管,筑牢治理根基”

第1篇

为了加强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行为,增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时效性,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计划编制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发展理念统领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通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不断加大安全投入,改进生产设备设施,改善作业环境,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联合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检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一)概念及工作日量化:监察(检查)工作日+其他监察工作日+非监察工作日=法定工作日1.法定工作日估算365天-11天(法定节假日)-104天(双休日)=250天2.总法定工作日估算250×4(安监所目前现有的工作人员数)-4人年休假共30天=970天3.监察(检查)工作日估算150天4.其他监察工作日估算455天5.非监察工作日估算365天

(二)安全监察(检查)预计共占用工作日150天,以2-3名工作人员每天检查1家测算,150天监察(检查)工作日(包括部分企业复查)可以安排70家/次企业左右。

5.参与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动30天;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40天;

3.学习、培训、考核、会议、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等共计160天;

(三)非煤矿山企业2家。以上企业具体名称见附录。

(一)执法检查事项。根据我街道安全生产特点,确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重点消防隐患企业、食品加工单位和20xx年度工伤事故多发企业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监察检查对象,依据国家安监总局24号令第八条第一、三、五、六、十五、十六项规定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即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的情况;应急预案制订、实施和备案情况。详见岳林街道20xx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表。

(二)行政许可事项。协助市安监部门实施行政许可有需要街道安监所配合的事项。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事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管员培训复训,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教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培训;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周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和群众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四)综合监管事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确保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五)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监部门规定的工作事项。积极完成街道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任务。

(一)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监所人员要严格执行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对列入计划的监管对象必须检查到位,不得缺位。同时,要根据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细化月度工作计划,明确当月要检查的监管对象和具体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对直接监管的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覆盖一次,其他直接分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两年覆盖一次。

(二)总结评估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年底,安监所要对执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查漏补缺,以便进一步完善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促进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监管工作计划4篇 “立体监管,筑牢治理根基” 第2张

第2篇

20xx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之年,也是落实依法治国关键的第一年。根据国务院、省、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20xx年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实施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主线,以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突出隐患治理、强化联合执法、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力实现“双下降、双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不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在州政府控范围内)工作目标,为全县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1.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督促乡镇、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督促落实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负责制和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总体工作目标、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规划、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督促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对本行政区域内、本部门所监管企业进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治。二是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指导乡镇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基本制度和基础台账,争取资金配备乡镇安监站工作设备,增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三是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采用先进可靠的安全技术装备,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带班、跟踪落实整改事故隐患等、加大“三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基础性台帐,加快安全标准化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规范管理水平。

2.认真履行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筹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每季度1次的安委会例会。组织开展好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省、州安排的各项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制度;定期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乡镇、部门落实与县政府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确保落实到位。督促落实省、州挂牌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并上报销号。协调解决乡(镇)、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支持配合乡镇、部门开展好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努力构建职责清晰、运转高效、协调有力、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四项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

1.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巩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果,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严格隐患治理,认真指导和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力争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排出的重大隐患,实行县政府、乡(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挂牌督办。二是加强对各类隐患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检查验收销号,确保整改实效,严防事故发生。对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措施的企业,依法下发限期整改指令书督促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停产停业限期整改;对个别整改无望的,坚决采取关闭措施;对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突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强化事前预防,完善事故防范工作机制,制订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执法监察计划,突出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重点在建工程的日常监管。

金属矿山13座(含地下矿山3座),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次。小型露天采石场49户(证照齐全49户),其中型材厂3户,每年每户企业检查不低于2次。砖厂取土场20户,全年每户企业检查2户。全年检查11户选厂2次,9座尾矿库检查不少于2次。探矿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加油站34户,每半年检查1次。生产企业3户,每季度检查1次。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4户,每季度检查1次。民爆物品3户,每季度检查1次。烟花爆竹每季度检查1次。2户液化气站和1户氧气站每季度检查1次。在建危化项目工程(珠街小库建设)每季度检查1次。

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查执法检查、矿山存在重大危害性设备检测检和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等工作。对全县所有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分级﹙按一般、较重、严重﹚管理,内年进行1至2次的现场监察。

开展对云桂铁路广南段沿线施工段(中铁十局、中交四航局、中铁二十五局)各标段、那榔水库建设施工现场等县内重点在建工程检查进行不少于4次。

开展对冶金、有色、建材、电站、免烧砖厂、商贸和轻工等行业领域检查每年每户不少于1次。

充分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对元旦、“两会”、春节、州庆、“五·一”、国庆和汛期、年末岁初等重要时段的督查、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

3.突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和部署,深化开展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煤矿:认真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安全“七条规定”,强力推进瓦斯先抽后采和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提升防范抵御瓦斯、水灾等事故灾害的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顶板边帮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遏制冒顶事故的发生。非煤矿山:以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重点监控,继续加强对重点乡镇、重点矿区的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地下矿山“六大系统”建设,落实地下矿山防水、防火、防坍塌、防冒顶事故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煤矿山安全整治。继续巩固非煤露天矿山(采石场)、尾矿库的安全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重点加强对酒精生产和使用,化工生产等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单位(气库),等剧毒化学品使用、储存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单位予以停产停业整改,防止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此外,认真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强化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危险路点(段)的排查,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增强安全保障能力。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旅游安全、电力等行业的专项检查和整治。

4.继续深入开展“十打十治”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十打十治”行动成效,对重点行业和领域再排查、再整治,严肃惩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和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54号)要求,年内拟关闭取缔存在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矿山4户。

(三)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创建达标、强化宣传教育和应急管理等基础工作。

1.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安全准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把符合安全生产标准作为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批,凡未经安全审查批准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手续。全面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等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严格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所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2.坚持“科技兴安”战略。督促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建立完善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3.突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以3月法制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电影、标语、宣传板画、黑板报、宣传车、知识竞赛等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年内组织企业负责人培训360人、安全管理人员110人、从业人员培训1800人。年内实现管理人员持证率达到95%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三是突出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重点抓好全县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和各部门专项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使预案更结合实际、更有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全力推进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工作,要求全县辖区所有工矿企业、危化品生产经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备案。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加强信息通报,增强合力,以确保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年内开展1次应急救援演练。

(四)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安监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完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局支部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安全监管日常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持严格、公正、廉洁执法,坚决查处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失职渎职行为。二是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契机,开展政治学习、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现场点评,召开各类执法检查、事故分析会,通过学习交流、评析典型案例,不断提升队伍的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逐步把培训重点从普及执法业务知识转移到提升执法水平上来,努力建设“学习型、专家型”安监干部队伍。

(五)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全面完成其他工作任务。一是社会综治维稳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开展“无邪教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二是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严防消防火灾事故发生。三是按照省、州、县关于普法工作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实,扎实开展“三月法制宣传月”、“六月安全生产月”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切实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四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落实机关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对来访来信人员作详细登记,并及时办理或转办,重点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及时将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现象。五是完善档案管理工作。按照《档案文件整理规则》,认真做好机关文件归档工作。

第3篇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和《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 20xx年我局行政执法如下。

1、《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

2、《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职权,必须做到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属地监管、分级安排。执法检查坚持属地监管、分级安排,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实施执法检查,对区、县(市)安监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按比例进行抽查,对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综合安全监管。

(3)上下衔接、全面覆盖。市局对纳入执法计划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材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一年检查一次,对中央和省属在长的、及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优先安排检查,同时,要加大对区县(市)、乡(镇、街道)计划执法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做到上下相互衔接,突出重点,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4)科学统筹、积极作为。充分考虑市局现有执法人员数量、执法车辆配备,纳入执法计划的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统筹全市高危企业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作为,科学编制执法计划,积极履行安全监管执法职责。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与较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依法治国、市委的依法治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更好地加大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全区20xx年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执法工作计划。

以党的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按照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总要求,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中心任务,严格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特别是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监察职责,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利,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以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为、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督促消除安全隐患为工作重心,创新执法方式,强化计划监察、专项监察、暗访暗察执法机制,持续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机械加工及修理、重点建设项目施工、人员聚集场所和严重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行业和领域等的执法监察工作,严格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逐步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努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以确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职业病患病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五项指标"零增长"为总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升,达到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切实加强。

(一) 执法监察数量:全年执法监察40家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120个.各乡镇安办完成辖区内所有企业的监察。

(二) 被监察企业重点环节覆盖率达到80%以上,检查后的复查率达到100%,群众举报案件查处率1o0%。

(三) 行政处罚案件过错、行政复议过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为零。

以隐患排查治理为中心,以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为"突破口",与相关部门协作重点打击"三非"(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查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防止"三超"(超能力、超范围、超定员生产),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

(一)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及履行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实施、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员工上岗教育培训等情况。

(二) 非煤矿山:按照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的要求,把握重点季节和时段,扎实开展以页岩砖厂、采石场、排土场为重点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以治理工程非法违法承包(转包)、职业病危险因素防护不力、以探代采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行关闭无证开采地下矿、非法经营、露天采石场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作业等。

(三) 危险化学品:重点查处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相关项目和设施未依法进行"三同时"审查以及在特种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安全防护距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 烟花爆竹:严肃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三超二改"(超人员、超药量、超许可范围和擅自改变厂房用途、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违禁使用"氯酸钾"以及制定和执行结编机、装兑机、烘房等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抓好危险生产工序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置、配备及维护保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格督促企业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

(五) 重点建设施工项目:突出抓好项目建设施工单位的日常安全监察,加强对高大模板、边坡、深基坑、商品混凝土生产运输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执法和作业场所中的不安全因素(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等)的防范和治理;督促建设施工单位达到安全条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规范建设施工。

(六) 职业健康:要求企业建立好职业健康管理的专门机构和规章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落实好管理责任,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评估、检测及公示告知,作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要求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离岗后健康检查和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开展劳动防护用品购买及配置、佩戴及使用执法检查,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以及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申办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重点对非煤矿山、石材加工、家俱制造、汽车修理等行业开展职业健康专项执法。

(一)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订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年度计划,根据批准的年度执法计划,结合实际,合理分解下达月、季、度具体执法计划,加强执法计划执行进度和质量的跟踪督查,注重执法分析,找准执法薄弱环节。

(二) 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行为.按照月、季、度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实施执法检查,避免盲目执法.完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具体制定相关行业执法检查表或检查要素参考标准实行标准化执法。

(三) 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行"执法行为案卷化,执法案卷规范化,倒查案卷合法化,履职尽责证据化",做好监察执法总结和综合分析工作,积累监察经验,及时纠正工作上的偏差,推行监察工作创新,提升监察执法水平。

(四) 加强基层业务指导.加大协调、指导力度,创新监察执法方式,促进全区监察执法队伍整体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