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豆简历馆

位置:首页 > 热点 > 其他文案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7篇 "规范停放,共建文明出行"

倡议书旨在呼吁广大市民文明规范停放非机动车,解决日益增多的停车难题,提升城市形象。通过加强公共停车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倡导文明停车习惯,愿与市民共同构建良好停车环境,进一步推进城市交通文明发展。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7篇

第1篇

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也是市民素质、文明素质的具体体现。近年来,随着中心城区机动车的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的停车行为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提升广大市民及驾驶人员文明停车意识,不断规范中心城区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我们倡议:

一、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道路两侧划定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得超出泊位线,不得占用两个停车泊位。非机动车(含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人行道的非机动车泊位内,并做到“入线内、摆整齐、同朝向”。

二、车辆停放不占用公交车专用停车泊位。严禁占用未划定停车泊位的道路、道路交叉口、人行道、盲道及应急通道

三、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城市管理部门许可,不得在公共区域私划停车位或使用地锁、石礅、栅栏、限行桩等障碍物占用公共停车泊位。

四、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坚持文明规范停车,主动劝导家人及身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美丽云浮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市民朋友们,文明规范停车,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倡议书7篇

第2篇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要求,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的文明停车意识,凤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倡议如下:

三、禁止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沿街道路两侧长期停放影响城市市容。沿街商户、单位、市民和其他人员在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过程中违反停放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自觉将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在停车位内,并按照停车箭头指向,依次顺向停放整齐。

文明、安全、有序、整洁的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需要您的积极参与、热忱支持!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相信城市道路将会更加顺畅。

第3篇

共享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新兴事物,逐步走进了我们的生活,方便了我们的日常出行,但是在享受便利低碳出行的同时,一些乱停乱放、恶意损坏等不文明现象也影响了市民和文明城市的形象。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推广低碳、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在此,我们向市民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骑行。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追逐打闹,坚决摒弃各种不良行为。

二、文明停放。按照规定有序停放。珍惜自己的文明骑行信用记录,积极宣传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义,用自己的行为带动身边的人。

三、爱护车辆。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单车,不乱贴乱画、不恶意损坏,见到乱停放的共享单车自觉扶起并停放好,及时劝阻、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良行为,并大胆举报故意破坏行为。

共享单车,文明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使用共享单车,同心共铸文明城市,全心呵护美丽鼓楼!

四月津城春暖花开,各色共享单车也如春笋般绽放于大街小巷。为促进南开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更好地展现南开环卫青年的文明风采,南开环卫局团委特向全体环卫青年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带头以身作则,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我们要遵守交通指示,带头做文明的共享骑行者,带头做文明的单车停放者,骑行结束后不乱停乱放,不占用盲道、行车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不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封闭小区、办公楼等封闭区域,不侵占公共资源。

树立共享理念,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一个文明青年带动一个文明集体,我们要珍惜自己的文明骑行信用记录,积极宣传文明骑行、有序停放的重要意义,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把文明意识传播到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积极踊跃行动,争做文明出行的倡导者。广大青年朋友们要积极引导和带领身边人使用好共享单车,见到乱停乱放的共享单车自觉扶起并停放好,利用举手之劳,随时、随地清整共享单车,提醒市民爱护公共设施,劝阻和制止破坏共享单车的不文明行为。坚持每天十分钟,共享文明有作为。

南环青年朋友们,古语云: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诚信,是一种准则、一种道义、一种力量。文明用车、诚信用车是保护共享单车生存沃土的唯一途径,更是每一名南环青年义不容辞的责任与担当。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更加自觉地参与到“共享、绿色、文明”出行活动中来,为全国文明城区的创建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无桩”的单车有礼有“界”,让五颜六色的单车真正成为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第4篇

文明、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是城市的名片。近年来,随着古城区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区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剧增,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不文明、不规范停车行为仍然普遍存在。为进一步提升广大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停车、规范停车”,不断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提升丽江城市整体形象,向广大驾驶员、车主共同发出以下倡议:

一、在划有停车泊位的路段,应当将机动车按顺行方向,车身紧靠道路右侧边缘线停入泊位;机动车停放不得超出泊位线,不得占用两个停车泊位。

二、机动车不得在停车泊位外停放,不得占用公共汽车停靠站、人行道、消防通道、绿色通道等停车,摩托车、非机动车(含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的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

三、需临时停车上下客的,应靠道路右侧顺行方向临时停车上下乘客并快速驶离,不得在交叉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临时停车。

四、保持车容车貌良好,做到文明规范停车,倡导身边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五、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树立主人翁意识,争做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监督员,要做到主动抵制、坚决制止。

美丽丽江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文明出行,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共同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5篇

目前我县正在积极助力成都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系,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自觉将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内,并按箭头标识方向保持车头朝向一致,不占用机动车位、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通道口和盲道等,以免影响他人通行。

二、请沿街单位和商铺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规定,不在门前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并及时劝阻他人在门前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引导其有序停放。

三、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现场纠正、媒体曝光等方式予以整治。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有序、和谐、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6篇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名片,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为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小型汽车、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等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现向广大驾驶员发出如下倡议:

1、请将您的小型汽车等机动车顺向自觉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内;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自觉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不能占用机动车位、行车道、路口及盲道,不堵占消防通道,不侵占绿地。

2、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按照停车区域内箭头标识方向统一朝向整齐有序停放;在未划设非机动车停车位的非禁停区域及路段停放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请您规范有序地停放在不影响交通的区域。

3、沿街单位和商铺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的各项规定,对随意停放的小型汽车、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等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及时予以劝阻,同时引导小型汽车、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和燃油摩托车)等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积极做城市文明的引领者、践行者、守护者、参与者,共同营造秦安平安、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第7篇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的标志,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气象局大院交通环境是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心愿,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文明交通意识,大力倡导“在单位争当文明职工,在社会争当文明市民,在家庭争当文明成员”的良好风气,创建优美的大院环境,营造有序的大院道路交通秩序,现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倡议:

一、人人争当文明停车的示范员。自觉遵守大院内的统一管理,大力倡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车辆分类停放,不乱停乱放。切实做到车辆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不停入绿地,不堵占消防通道,不挤占相邻车位,不影响其它车辆出入位,摆放整齐紧凑,保持场地整洁。

二、人人争当文明停车的宣传员。积极倡导文明参与交通新风,培育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从自身做起,告别停车陋习,规范停车行为。主动劝告家人和朋友,自觉遵守停车秩序,增强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共同营造平安、和谐、畅通的大院道路交通环境。

三、人人争当文明停车的监督员。广大干部职工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对大院内车辆乱停乱放等不规范行为,要相互提醒,及时告知他人将车辆停放在规范的区域,对不文明停车行为进行监督,做到人人讲文明、树新风,塑造新形象。

美化环境,维持秩序,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告别一切不文明交通行为,大力倡导文明出行从文明停车开始,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