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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5篇 合作框架协议:高效项目合作之道

本文主要介绍“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的相关内容。该协议书是项目合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旨在明确双方合作的基本原则、合作范围、工作分工、责任义务以及合作期限等重要细节。通过签订该协议,能够有效规范合作关系,保障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5篇 合作框架协议:高效项目合作之道

第1篇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与乙方在 照明灯具及相关配套产品 上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达成本协议,并就甲方向乙方进行长期产品采购事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共同遵守。

1、乙方作为甲方 照明灯具及相关配套产品 供应商,保证所供产品品质优良,价格公平,优先供货,甲方享受的应是不高于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价格,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名称、商标、知识产权等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乙方为甲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并积极向乙方提供技术支持;

3、甲、乙双方共同完善信息反馈制度,积极改进产品技术及质量水准,以利于产品的创新和发展,共创精品工程;

4、甲、乙双方根据每次具体订单的产品另行签订《采购订单》。

1、在各订单采购过程中,甲乙双方针对每个系列的产品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加以明确,各订单产品的质量标准为本战略合作协议的附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质量标准及产品验收以各订单具体要求或以供方提供的样品为准,各采购订单未明确约定的则按国家标准,国家没有制定相关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如该类产品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乙方提供的产品还必须同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对于产品数量、规格、包装、配件及完整无损的验收须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完成,提出异议须书面或传真到乙方确认并回传后生效。

1、签订本《战略合作和长期采购协议》后,各采购项目甲乙双方按《采购订单》执行采购流程;

2、《采购订单》主要明确具体产品需求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价格、交货期,质保期等。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供方同意如单批订单采购金额在拾万元以内,则可按月结45天方式予以结算(即供方发货之日起计算45天内付款);

2、针对拾万元以上的订单结算方式,甲乙双方签订订单后,甲方向乙方先支付30%订金,在乙方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该订单总额另外40%货款,余下的30%货款在甲方该项目灯光调试完毕并正常运行40后5天内完成支付;

3、特殊工程项目上需要在订单总额中暂扣质保金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单独协商。

1、交货时间:交货期根据具体订单的产品需求双方在采购订单中加以确认;

2、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在广东省内由乙方送货上门,广东省外由甲方指定货运方式,费用甲方自行承担。

1、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各个订单的前期产品技术、规格及安装规范技术交底,并根据各个项目具体需求设计、制作样品;

2、乙方在收到甲方打样申请后按甲方要求的打烊时间按时提供样品,乙方给甲方所制作、提供的样品均不收取费用,但甲方在样品使用完后10个工作日内归还给乙方,并保证样品完好无损,否则甲方按制作成本支付乙方样品费,打样过程中,邮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灯具及控制器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保修 2 年,质保时间从甲方安装调试完毕,并由甲方出具质保确认单经乙方签字确认质保产品品类、规格、数量、时间等。由于甲方人为损坏及未按产品说明书和技术施工图纸要求使用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内的产品损害,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产品或配件,不负责产品更换的人工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损坏的灯具发回厂家维修或更换所产生的材料费、运输费均由乙方承担)。超过二年保修范围的产品维修,乙方仅收取产品的成本费用;

2、如单个工程项目中,乙方提供的产品出现大范围故障,累计产品故障率≥ 5 %时,乙方承诺为甲方更换全部产品或退货,且乙方必须安排工程技术人员至现场解决,相关人员全部费用(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由乙方承担;

3、质保期满,由乙方负责产品维修或更换(不包括现场安装及更换人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期间发生的维修或更换的材料费及运输费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的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安装或维护,所产生的车旅费、食宿费由甲方负责;

4、产品交付使用后甲方要按乙方的要求运行,若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其责任由甲方自负。

1、乙方提供免费施工调试技术指导。乙方施工指导人员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指导人员在施工现场的住宿由甲方提供,其他费用乙方自理;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动画、灯具参数、光源及电器品牌的具体要求,进行优化方案设计及技术指导;

3、产品安装、使用技术交底:针对甲方各个项目,乙方须在甲方进场安装前与甲方项目负责人做相关技术交底,并提供书面的技术交底资料给甲方做安装、使用指导。若因乙方对于产品安装、使用的指导有误所造成的工程故障或成品损坏的,则由乙方承担相关故障的修复或产品更换,其中产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间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货到现场后如发现产品规格、外观、质量、数量与采购订单所描述的技术参数不相符的,应在妥善保管的情况下,在收货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应在接到书面异议后三日内与甲方共同对产品进行检验,如确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对产品进行修复或更换。

1、乙方须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当甲方需以乙方公司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做客户接待或参观洽谈时,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乙方在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方式与甲方客户单独联系,否则须赔偿甲方人民币20万元的信誉损失及其它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或包装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相关争议,乙方应负责处理并赔偿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采购订单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中途退货,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取消合同,否则按合同货款的双倍赔偿对方,以上情况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不可抗力之条款执行);

2、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生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已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每天向甲方交纳滞纳金;

3、甲方每延迟一天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所欠合同款的千分之三每天向乙方交纳滞纳金;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未成,均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5、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5篇 合作框架协议:高效项目合作之道 第2张

第2篇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资源优势,共同做大做强品牌,经甲乙双方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自愿成为甲方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1、乙方自愿成为甲方高品质农产品、农副产品、农业体验服务、休闲度假服务等产品及服务的销售渠道。

2、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授权文件,授权乙方为甲方渠道商,允许乙方以甲方名义开展与甲方产品与服务有关的宣传推广活动。

3、乙方按照通过乙方售卖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获取经济收益。

二、产品、服务及价格:以甲方用来开展宣传推广的版本《产品手册》为准。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2)负责乙方合理要求的技术支持、产品支持及商务服务。

(3)协助解决渠道商开展业务过程中遇到的,甲方有能力解决并有利于乙方业务开展的问题。

(4)甲方有权对乙方开发的客户和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并有权要求乙方终止或放弃投入产出比达不到一定要求或消费能力不足的劣质客户。

(5)甲方保证销售的产品及服务,相应品质达到或超过甲方对外宣传品对外宣传标准。

(6)甲方有权对乙方商业业绩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确定乙方渠道资质的续存;

(7)甲方对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质量负责,并承担因甲方产品及服务质量造成的不良后果之责任。

(8)甲方有权监督乙方业务开展过程,但不对乙方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违法、不道德行为负责,并保留追究乙方损害甲方企业形象和声誉的权力。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落实甲方要求推广销售的产品和服务的推广销售,并协助甲方开展相应的品牌推广市场活动。

(2)乙方充分认可甲方经营理念、销售模式,自愿接受甲方组织的业务培训及考核,在考核达标后,方可开展相应业务活动。

(3)乙方自行挖掘、拓展目标客户,并收集整理相应信息,同时,有义务收集同业竞争对手、行业动态,所有信息、资料乙方需整理为档案资料,相应档案资料甲方有权共享。

(4)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需冠以甲方名义,以甲方为商务活动履行主体,并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

(5)乙方有权根据客户需求,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向甲方申请优于门市价的价格折扣。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产品、服务方面满足乙方所开发客户的合理消费诉求,并对乙方所开发客户采取与甲方自有客户无差别化的待遇。

(7)乙方拥有所开发客户的维护权及再续约收益权,甲方不得绕开乙方,单独与乙方所开发的客户发生经济关系。

(8)乙方不得同时作为与甲方产品、服务有同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组织或个人的渠道。

(9)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对乙方销售过程的监督和进度的掌控,并保证采取正当、合法手段开展相应业务。

四、渠道销售任务:乙方每月需保证销售甲方产品及服务累计金额元;年度累计销售额不能低于元或双方具体协商确定阶段性任务。

五、利益分配:乙方所销售产品及服务相应款项均收归甲方账户,每月日前,双方确认乙方上个自然月度甲方已到帐的乙方销售业绩,确认无误的,于每月日前甲乙双方分配相应款项。如果乙方销售的甲方产品及服务相应利润率明显高于甲方常规产品及服务,或相应客户能为甲方带来显著效益,乙方相应分配比例可上浮%至%。

六、合作期限:本协议有效期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届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协商续约事宜。

1、乙方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甲方可对其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乙方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或无法改善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1)乙方同时作为与甲方同类产品及服务销售渠道的。

(2)乙方连续月未能完成本协议约定的销售任务指标的。

(3)经甲方评估考核不合格,次月再次考核仍旧不能通过评估考核的

(4)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对客户或甲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5)乙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违法或严重违背道德准则行为的。

(7)乙方行为严重影响甲方企业形象、品牌形象,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8)乙方的其他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

2、甲方发生下列各项中任意一项,乙方有权直接解除协议:

(2)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对乙方开发的客户造成人身伤害的。

(3)甲方终止营业或转入其他与本协议约定无关联行业的。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1、保密约定: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可能影响到任何一方收益的商业条款,不得因己方原因泄漏商业秘密而使对方商业信誉、经济利益受到损害。

2、免责条款:本协议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完全履行协议规定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方向对方提供必要的情况报告,合作双方可免除相应责任。

3、协商解约、中途解约: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协议。

4、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合同。新约定条款,作为补充合同。

5、协商:对协议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协议。

6、争议解决: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均可向甲方处所所在区法院诉讼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之后,正式生效。

第3篇

甲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地址:联系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了实现甲乙双方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互信、默契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效率和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宗旨。

2、本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利互惠、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保守秘密、保护市场。

3、充分发挥双方的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的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2、甲乙双方在客户洽谈与协商事宜中提供相互的便利。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乙双方均有权向自己的客户提供有关共享的资源。

2、双方在向对方提供共享客户资源后,均有权知道相关客户的商业洽谈进度或是更进一步的商业信息。

3、甲方承诺乙方会员持有甲方代金券或宣传单页,在甲方店内领取大礼包一份。(无需消费,领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4、甲方承诺乙方客户或会员持甲方代金券或宣传单页,即可享受全场8折优惠。(特价商品除外)

6、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公司网址友情链接、公司代金券、开业当天贵宾席位、精美礼品一份。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四、保密双方对于对方共享的相关资源信息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批准,不得擅自复制并传播给任何第三方。

五、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结束,协议期满前个月可商谈续签事宜。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1、甲乙双方若有一方违约,则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赔偿金万元整。

2、以上相关约定,只要有违背其中一条,即视为违约。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甲方:委托代理:签订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乙方:委托代理:签订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第4篇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公司(以下简称 )为项目投资主体。

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占出资总额的%。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第5篇

四方本着平等自愿、优势互补、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乙丙丁四方(其后简称四方)就合作创立并运营项目(其后简称该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其后简称本协议),四方皆需遵照执行:

1、该项目属于移动互联网行业,目标客户是创业者及泛创业者,主要是通过产品满足用户寻找创业伙伴、学习创业经验,寻求创业融资需求;

2、该项目创立宗旨是帮助更多创业者更快地实现梦想!

3、发展战略:创梦客立志成为互联网领域成就用户梦想的平台;

四方作为该项目前期核心合伙人,为了共同的目标和愿望走到一起,即通过自身才能自利利他,帮助更多有梦想的人通过网络、移动端及线下成就梦想;现将分工明确如下:

原则上每个合伙人的股权不得随意转让第四方;确实需转让者,必须书面提交股东会全体股东表决通过方可执行,否则视为无效;

a、在公司ipo上市前,股权套现仅限于第四方投资人之到帐现金;

b、本项目获得投资后,在不影响项目发展及征得投资人(股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套现的一方(其后简称套现方)可书面提交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后套现,被出让的股权仅限于公司股东受让;

c、套现额=自己所持股份比例×第四方投资到帐金额×(不高于20%);

d、下次套现时间为新投资者跟投之后,计算方式同b点;以保证投资人信心团队稳定及项目平稳发展;

1、在获得投资前或项目盈利前,四方合作关系属于持股免薪联合创业;

2、该项目从创立之初即按照公司模式管理运作,由甲方暂时负责财务管理分类记账,定期向团队汇报后四方签字,以便作为融资的账目凭证;

3、项目获得首轮投资后开始扩建团队,引进财务主管及市场拓展主管等人才,完善公司管理制度,四方皆遵守公司管理制度;

遇到某合伙人岗位工作的分歧,应该采取专业负责制原则:即首先应倾听专业负责合伙人(坚持a)的观点及解释,然后全体股东表决,如果全体股东皆不同意a 的解释;而a坚持按他的方案展开工作,此时如果ceo不投反对票,可让a的方案执行,但a须对执行后果负责,同时ceo负有连带责任;

针对发展策略的分歧,原则上应先展开用户调研,听取用户建议;之后由全体股东表态决定,如果全体股东仍无法解决分歧,则有ceo最终拍板定夺;ceo承担决定后果的主要责任;

a、某合伙人因能力精力或时间不能胜任项目发展需要,已经严重阻碍项目发展,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半年期分 2 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根据股东会按行规表决折算为相应费用补偿;

b、某合伙人因主观因素主动退出该项目,通过向股东会提交申请,经过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与该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该合伙人之前的投资额按 1 年期分 4 次无息返还;该合伙人的技能及精力投入不做任何补偿;该合伙人不再享有项目的任何权益;

1、四方都须对该项目的商业模式、软件代码和设计保密并承诺不对第四方公布;

2、四方都不能与任何公司外同行展开类似业务的合伙或合作,否则视为严重违约并自动退出项目,不再享有项目任何股权及权益;

1、如遇天灾、政策、法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四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2、该项目如在年月前仍未达到目标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四方皆不承担法律责任;

3、如有违反本协议以上任何一条条款者,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所持股权及权益;

1、未尽事宜四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2、如的确遇到不能协商一致之事宜,四方同意在广州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四方签字后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