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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租赁合同3篇 地下车位租赁:保障车辆安全,便捷停车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方将地下车位出租给承租方,并明确了双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协议。本合同规定了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以及续租和解除合同的相关条款。租赁地下车位的合同为双方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保障,确保租赁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3篇 地下车位租赁:保障车辆安全,便捷停车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幢地下层,该车位编号为(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佰拾万仟佰拾元人民币整(大写)。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租人两份,承租人一份。

地下车位租赁合同3篇 地下车位租赁:保障车辆安全,便捷停车 第2张

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合同双方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供双方共同执行。

1.该停车位位于市路号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第幢地下层,该车位编号为。

3.该车位左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右侧为:□停车位/□墙体/□其他:。

4.该车位适合停放车辆类型为。甲方应确保本停车位处于适租状态。

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本停车位租赁费后,甲方同意于年月日前,将本停车位交予乙方使用。

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已交租金不予退还。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甲方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日,乙方有权退车位。乙方退车位的,甲方应当自退车位通知生效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乙方全部已付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已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乙方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乙方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甲方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向乙方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2.甲方出售本停车位的,甲方应当至少提前日将出售价格及付款要求等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乙方应当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内书面答复甲方是否同意按甲方通知的要求购买本停车位,乙方不同意购买或逾期未答复或逾期未明确答复同意按甲方通知要求购买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另行出售本停车位。

3.乙方放弃其本停车位优先购买权的,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当立即交还本停车位,甲方应当无息退还未发生的本停车位租金。

1.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2.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的条款、附件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合同,在此之前的口头约定、书面资料不构成合同的内容因而无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署前,双方都应向对方提供有效的法律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3篇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

一、本车位租金元整(元整)/月,支付方式为,乙方到期如需续租,需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条作为支付凭证,车位管理费用由甲方支付。

三、如乙方在租赁期间要该场地转租给第三方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收回车位,剩余租金概不退还。

1、在租赁期间,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车位使用权,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退还剩余租金,并赔偿乙方1个月租金。

2、在租赁期间,如自然损坏产生的场地维修及检修费用由甲方支付,如人为损坏(包括乙方)场地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责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场地,仅供乙方作停泊车辆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车辆有任何损失或被人为损坏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1、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按时缴付车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一周,即被视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为,甲方有权将该车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费用和违约金的权利。(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如期签订续租合同,必须提前以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双方签订续租合同时连同拖欠的费用一并付清)。

2、在租赁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车位的,乙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个月租金后退还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须将车辆按车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盗措施,如发生任何车辆遗失或损坏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六、本合同以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补充作补充协议处理,与此合同具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