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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法制征文4篇 "培养法治意识,锻造未来精英——探析高中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和实践方法"

高中法制征文是为了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青少年对法治的认识和理解而设立的比赛。比赛要求参赛者深入探究法律的意义、法治的实践、法治的精神和法治的建设。通过征文的形式,让学生在思考和写作的过程中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法律素养。

高中法制征文4篇

第1篇

周末出去逛街,无意间听到从音像店里飘出来的一首歌:“让爱天天住你家,让爱天天住我家,不分日夜秋冬春夏,全心全意爱我们的家……”,这是著名歌手赵明与家人在20xx春节晚会上唱的一首歌。时隔数年,再次听到这首歌,仍然让我感到那么亲切,那么温馨。这时的我不由得联想到了自己的学生和工作、生活的校园,这不也是一个大家庭吗?如果让爱天天住进来,那将会是一幅怎样和谐美丽的校园画卷呢?

是啊,和谐是一个美丽迷人的字眼,能给我们的生命带来激情与温馨。然而,和谐校园,仅靠“爱”是远远不够,它离不开法制的有力支撑与保障。和谐路上,我们需要与法同行,它开创的是现在,成就的是未来。

法制像阳光一样洒满大地,像暖流一样抚慰人心。它存在于我们上下班穿行的马路上;它存在于我们组织有序的课堂里;它存在于热闹活泼的操场上;它存在于我们和谐、静谧的校园中……这其中每一点每一滴,每一项每一步所凝聚出的规章条款都在制约并保护着我们。作为老师,我们有《教师法》的保护;作为学生,他们求知路上有《教育法》的相伴;当我们出门时有《交通法》的相助…… 。应该说人从一生下来就开始受到法律的保护,享受着法律给予的权利。但是,在我们享受法律带给我们权利的同时,别忘了尽好自己的义务。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 20xx年1月5日,陕西省宝鸡县初中学生在放学下楼时,一个学生不慎踩空,撞到前边同学,后继学生发生拥挤踩踏,造成3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重伤,13名学生轻伤。20xx年3月24日上午,湖北省恩施市第二实验小学课间操期间,发生40名学生挤压事故,造成18名学生受伤。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法制的警钟:生命诚可贵。作为一名老师,我们一定要对孩子们做好安全法制教育工作,让孩子们从小就树立一种自作保护的安全法制意识。让安全法制教育渗透在各个学科,让“安全法制”之花盛开在校园的角角落落。法制教育无处不在,所到之处才能充满和谐。

校园是教育人、培养人、塑造人的地方,校园应该是一个美丽而纯洁的地方,然而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校园内外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强要同学钱财,参与抢劫,更有甚者结帮犯罪。如果你认为“现在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那就请你赶快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要教育学生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是啊,与法同行,净化心灵,让祖国未来的主人增强法制观念,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才能美化我们的心境,携手共筑和谐平安校园。

和谐的旋律抒发着我们对和谐社会的向往。和谐校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支撑与保障。构建和谐校园,创建和谐学校,决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它需要我们师生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去树立一种法制意识,去学习一些法律法规知识,并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安全。最后祝愿法制“之花”能永远盛开在我们美丽和谐的昆吾校园!

高中法制征文4篇

第2篇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在练字时姥爷曾提醒我注意“手法”,妹妹学习吹笛子时姥姥提醒她注意“指法”,就是奶奶扭秧歌锻炼身体还要注意“身法”,叔叔犯错时爷爷老是提醒他不要“违法”。为什么那么多事情都离不开这个“法”字呢?“法”究竟是什么?在老师的指点下,我成了《法治柳江》的忠实观众,这是一场持续不断的普法盛宴,这是一个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的平台。在节目短暂的十多分钟里,让我了解了法律,增强了法律意识,让我倾听了大家对法律的心声,也让我明白了依法治县的重要性。

“加强普法教育”,这是县政府的法治强音。对于一个县来说,加强普法教育,就能预防更多的人走上犯罪道路;对于法治部门来说,知法守法的人多了,就能降低犯罪率;对于广大群众来说,降低犯罪率,就能安居乐业。每个人都安居乐业了,也就构造了和谐宜居的美好柳江。

因此,近几年来柳江县政府加大了普法宣传的力度,法治宣传大篷车开进了中小学校园;县组织开展“构建法治柳江,旁听庭审”活动;各种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也深入开展到各个社区。特别是今年的7月4日,柳江电视台正式推出柳江县第一档法治电视栏目——《法治柳江》该栏目以“讲述人文法理,创建平安柳江”为宗旨,向群众讲述身边的法律事件。这使得政府的普法工作开展得那是如火如荼啊!上个月,我有幸采访了《法治柳江》栏目的记者。针对目前县政府的普法工作,她们是这么认为的:“柳江目前还在普法路上,由于人口流动性大、复杂化,要想真正实现法治还是有一定困难的,但是今天的普法也是为明天的法治奠定坚实的基础。”是啊,普法乃法治之本,虽然现在柳江还走在普法的道路上,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一定会看到法治柳江的新貌!

每次踏入农贸市场,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沿途吆喝的小商小贩一声盖过一声,人们讨价还价的声音更是一浪高过一浪。本是一番热闹非凡的景象,谁知却被小偷当作是“行偷”的最佳时机,嘈杂的声音和拥挤的人群正好能掩人耳目。就在今年春节来临之际,妈妈和我来到农贸市场购置年货,我亲眼目睹一个小偷把细长的镊子悄悄伸进一妇女的口袋,企图夹她的钱。我立刻提醒这位妇女,她立刻捂住了口袋。那小偷白了我一眼,意思是你这小丫头管什么闲事啊,然后随着人流消失了。虽然小偷的奸计未遂,但我却对农贸市场混乱无章的治安管理真是“望洋兴叹”。

可是,最近我与妈妈再次进入农贸市场买衣服时,市场仍是一副热闹非凡的景象,唯一不同的是,许多商家人不在,货却大胆地摆放着。我好奇地问了附近的摊主:“这样放货,难道你们不怕有小偷明目张胆地拿走啊?”那位摊主冲我微笑地摆摆手:“有了法治小分队,我的东西就再也没被偷过,还怕什么小偷啊!就是‘神偷’见了他们都逃之夭夭了。”正当我想法治小分队是一支什么样的队伍时,听到有人说:“准备到中秋节了,大家要注意保管好货物和身上的财物,千万不要让小偷有机可乘啊!”我急忙转身,一探究竟,摊主告诉我说话的高个子伯伯正是法治小分队的队长。随行的还有十几个身穿黄马甲的队员,他们的表情都非常的严肃。我自然不会放过这个采访的好机会,热情的与队长攀谈起来。

他介绍说,这个队伍是他们自发组建的,队员是附近的居民。目的是为了提醒广大群众保管好身上的财物,并且巡逻维护治安,一旦发现小偷,立即上报给有关部门。他们励志要还农贸市场一个稳定的治安,给大家一个安心的购物环境。看着队长伯伯坚定的眼神,我仿佛听到他们在齐声呐喊:“我们是法治小分队,您的利益我保护!”。俗话说: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当一支民众队伍也加入法治工作之中,那么政府的工作就成功了一半。法治,靠的是政府的宣传与群众的配合,二者结合,才能将法治工作进行到底。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觉得我们这一特殊的群体离法治是亦远亦近的。远在于我们还未真正踏入社会,对法律的接触并不多。而近在于,把我们作为普法的重点对象是再好不过的。随着青少年犯罪率正在逐年提高,普法能够很好地控制此种情况。以前有很多人都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而误入歧途的,现如今教育水平已大大提高,普法也成为了素质教育的重点之一。

记得政治老师曾做过一次调查:如果看到小偷正在偷别人的东西,你会举报他吗?结果有一半以上的同学选择的是“不予理睬”。这个小小的问题却折射出一个严峻的事态:我们青少年所缺少的是一份担当。我们都畏惧于举报小偷,生怕他们事后找我们的麻烦。殊不知,这样反而包庇了他们,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可能会对治安带来更大的危害,最终也会危及到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做贼心虚,我们举报他们也是“为民除害”,好事一桩。

法治其实可以离我们很远很远,也可以离我们很近很近。当你收看《法治柳江》时,当你进行法律咨询时,当你支持县政府的法治工作向身边的人普法时,你能用心感受到法治无时无刻不陪伴在我们身边,它离我们是如此的近。

我们行走在普法路上,看到的是法治柳江的新面貌,那是我们心中的向往,更是我们共同努力的方向——普法以知,以法治之。让我们携手共创法治柳江,共创美好柳江!

第3篇

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我们是高中生,是二十一世纪这个法治社会的高中生,我们应该重视法律,并将法律时时刻刻牢记在心。我们要努力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肩负着现代化国家的神圣使命!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在将来会酿成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制裁的时候才悔恨呢?所以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将来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比如说:“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教师不能在校内吸烟,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再走丢小孩监护单位要担责,新法实施需要相关法规展开。”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拥有。法律引领我成长。

第4篇

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生命诚可贵。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学们,我们一样拥有美好的未来,一样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法制”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尊敬法制,对法制问题严肃。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想做的事。 法制在我心,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 法律是一种至高的信仰,我们都生活在有秩序的法制时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惨痛的事故时有发生,家人撕裂肺的哭叫,亲朋好友痛哭流泪,自己伤心欲绝。可是,亲人的痛哭能挽回那不可替代的生命吗?自身的悔恨能

换回昔日健康活泼的身体吗?遵守能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真的就那么为难勉强吗?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无法制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集体,都要以法为重。法制并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枷锁,而是制定、保护和维持国民生活秩序的有利工具。因此,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

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努力把! 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