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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宿舍管理规定7篇 规范公司宿舍,为员工安居乐业

该公司宿舍管理规定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居住环境和安全,在合理范围内规范员工在宿舍内的生活行为和设施使用。本规定包括宿舍入住、维修保养、清洁卫生、安全监管、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内容,实行管理分类和责任落实,希望员工能够遵守规定,共同营造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公司宿舍管理规定7篇 规范公司宿舍,为员工安居乐业

第1篇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

1、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2、项目经理部批定一名管理员分管职工宿舍,各施工队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凡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或调离。

4、住宿民工必须服从项目分管人员的管理、派遣与监督。

5、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个人棉被、垫被、床单起床后必须折叠规范平整;毛巾应按规定挂成一条线;鞋子必须放置在床下,摆放整齐;牙、食具要放置在指定的地点形成统一。

7、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物必须收进箱、包内;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烟灰、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得丢弃地上,保持地面清洁卫生,门窗明净,空气新鲜,无异味,感觉好。

9、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吵闹、酿酒闹事、打架斗殴、赌博、打麻将或其它不良、不当行为;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 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的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更不能男女混住,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2、要爱护室内公用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原貌;不得私自更换铺位,乱调房间;不得在墙壁、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各房间要设专人清洁整理,污秽、废物、垃圾等,并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举止文明,尊重他人,自觉维护公共走道卫生,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15、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床铺、包裹架、玻璃、门窗等)本项目以完好状态交与各队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队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公司宿舍管理规定7篇 规范公司宿舍,为员工安居乐业 第2张

第2篇

公司宿舍是提供给在职员工生活、居住的场所,是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之一。但最近发现尚有个别员工,散漫现象比较严重,闲打吊扇、在宿舍内赌博、使用明火锅具等,为了抵制不良风气树立形象,保障各位员工能拥有一个安全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在宿舍内开火做饭,禁止使用电磁炉、电饭煲、热得快等电器及超负荷用电。一经发现,作没收处理,以保证宿舍安全。

2、不得在宿舍内聚餐、酗酒闹事、赌博、打牌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将实行100—500元罚款和追究当事人责任,情况严重者解雇或送相关执法部门处理。

3、朋友亲友来访,员工需带领到门卫处做好来访登记,到指定的地方探访,不得以任何理由串访员工宿舍并私自留宿,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一经发现,取消其住宿资格。

4、住宿员工下班后,不得随意到车间或办公大楼游荡。员工辞职限两天内搬离宿舍,不允许借雇拖延,否则保安有权驱逐并清理所有物品而不作任何补偿

5、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离灯熄,不得通宵不关灯;白天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关闭电源开关。

1、出门时及时将门、窗锁住,切断电源,个人贵重物品不得放置在宿舍内,请随身携带。

2、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办公室人员联系,不得私自做主。

3、住宿员工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视其违纪情况给予相应处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知情者举报,给予一定的奖励。

以上规定,从颁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员工互相监督、共同遵守,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的住宿环境。

第3篇

为规范保安员宿舍管理,确保员工良好、舒适的休息环境。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奥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宿舍的管理。

3.3公司保安部、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做好员工宿舍的内务监督工作。

4.1.1保安员入职后, 管理处保安主管根据宿舍的状况安排员工入住。

4.2.1入住保安员应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与管理,遵守《保安宿舍内务管理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

4.2.2入住保安员不得擅自改变宿舍内设施设备的用途和增加新的设施设备,如需对宿舍内设施设备进行改动、增加,须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管理处审核报公司行政部批准后实施。

4.2.3保安主管编制每间宿舍的t;t;卫生值日表>>,每天安排入住队员负责宿舍的清洁卫生工作

4.2.5入住员工要自觉遵守纪律,不得影响住户和他人的休息。

4.2.6公司保安部经理、管理处经理及保安主管定期和不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保安工作检查记录表》中,检查不合格的按照《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规定流程处理。

1、管理处保安部主管负责员工宿舍的日常统一管理,指定队员房间、床位及使用配发的家具,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及擅自增加家具。

2、宿舍的公物,必须经行政部登记造册,管理处经理、保安主管和使用人办理领用手续。

3、宿舍人员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若擅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按《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处理。

4、住宿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搞好个人内务,私人物品要摆放整齐,宿舍卫生实行轮流值日打扫。值日人员要做到扫净、拖净、垃圾要倒净,地面、桌面不得有烟头、杂物,无明显污迹。

5、要自觉遵守纪律,团结互助,互相尊重,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高声播放音乐影响他人休息。

6、员工上、下楼、开、关门等要尽量小声,注意不要影响到他人。

7、不准在宿舍内从事赌博和其他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当事人按《保安工作奖励处罚制度》处理,严重者报司法机关处理。

8、宿舍禁止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未经批准的大功率的电器,违者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视情况追究责任。

9、节约水电,人人自觉从我做起,杜绝长明灯、长流水。

10、爱护宿舍内的公共财物,若有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责任人不明的由宿舍成员共同赔偿。

11、公司保安部经理和保安主管对辖区的宿舍进行定期的检查、监督,对员工宿舍内发现的违规行为将与员工考核挂钩,重大违规事件将与部门领导考核挂钩。

第4篇

为了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设立本规章制度。

三、 宿舍属公司的物品,不得擅自搬离宿舍或挪做他用。否则给予记过、罚款,重则追究刑事责任。

四、 爱护宿舍公务,不得故意破坏,否则需照价赔偿。

五、 所有住宿员工不得擅自留宿他人(包括亲属,朋友),如确有临急需要,需预先向宿舍管理人员申请,以作登记,备案,再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方可暂宿。

六、 员工所分配的钥匙要妥善保管好,不得私配或转借非住宿人员使用。

七、 经分配好的房间,床位不得私下调换,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换,要与宿舍管理人员商议,共同解决。

1、 禁止携带不安全物品进入宿舍,严禁私自存放酒精,天那水、硫酸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于宿舍。违者罚款20~200元,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大功率,不安全电器。不准使用电热丝烧水。违者罚款20~200元。造成事故者,负其责任。

3、 不准在宿舍乱燃烧物品,烟蒂不得乱扔,不准在床上吸烟,违者罚款5~30元,造成事故,后果自负。

4、 安全使用煤气,须做到谁用谁关,用完即关。发现有煤气泄露现象,要即时作出处理或告知宿舍管理人员,以免发生事故。用完煤气不关者,记小过一次并罚款10元,屡犯者处罚加重,因此而造成事故要负其责任。

② 持有宿舍钥匙的员工,不得将钥匙转借非本宿舍人员使用,没分配到钥匙的住宿员工,需借用要对其负责,用完即还。否则发生宿舍失窃事件,要追其责任。

③ 上班、作息或宿舍无人时,要将门窗关锁好。上班时,最后离开宿舍之人要把大门关锁好。晚上最后回宿舍,或最后作息离开大厅之人要负责把大门关锁好。

④ 值日之人,睡前要检查一遍煤气,水龙头是否关紧,关好,大门是否关紧,锁好。人是否回齐或叮嘱在厅未休之人把门、窗等关好。

2、不得有影响他人休息行为,如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电视机音量要关小。

3、禁止在宿舍内搞男女关系,不检行为。如无正当事由,男的不能随便进入女的房间,女的也不能随便进入男的房间。

4、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同事之间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晚上12点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并检查未归宿人员。12点后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进出宿舍。早上8点30分以前不得有任何性质的娱乐活动,或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触犯以上第九条规定,可按情节轻重做警告,记过等处罚)

1、宿舍卫生清洁一人一天轮流值日。清洁范围包括大厅,阳台,厨房,卫生间。值日之人应保证各公共地方整洁。地面干净,桌、椅、电器无尘。摆设整齐,垃圾及时倒除。(不搞卫生者,一次处罚一个星期宿舍卫生清洁,屡犯作记过罚款处理)

2、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烟灰等杂物。吸烟者以不影响他人为主。(违者作搞卫生或处罚处理)

1 宿舍的照明灯具,风扇,电视等电器人离不用时,要关闭。(违反一次,罚款20 元)

2、 节约用水不得有浪费行为,使用热水冲凉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违反一次,罚款20元)

2、 未经宿舍管理人员或公司领导同意而擅自作出对宿舍利益损害严重者。

各住宿人员严格遵守以上规章,以建立和谐的宿舍气氛。 本规章制度自确立之日实施,不完之处后补

第5篇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全;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第6篇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保证员工居住场所的安全、整洁、卫生,让员工住得更加舒适、安心,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 员工入职后由主管或上级安排床铺,一律按照主管或上级安排的房号床号住宿,在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换,否则给予纪律处分。

2、 公司统一安排员工住宿,如有外宿者必须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得到项目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宿。

3、 离职员工必须在离职后两天内搬离,拒不搬离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处理。

4、 不允许外来人员在本宿舍留宿,违者将给予书面警告。

5、 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晚上23:00点后应关闭收音机、电视机,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异性晚上23:00点至早上8:00点期间,禁止窜房。

7、 保持墙体卫生,严禁在墙上钉、贴、涂画、悬挂物品等。

8、 节约用水、电、煤气,不用时注意关灯、关煤气、关水龙头和电器开关。

9、 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和改装插座,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热水棒、液化气等电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有违反将给予纪律处分。

10、 讲究安全卫生,严禁高空抛物,以免砸伤他人或破坏环境卫生。

11、 员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宿舍清洁,起床后要把个人床上用品,衣物等东西摆放整齐。

12、 个人贵重物品要注意保管好,不要随意乱放,以免丢失,造成损失。

13、 外出,宿舍无人时,记得关窗、锁门,注意防盗。

14、 员工在卫生间、沐浴室使用后的卫生纸等物品要丢入垃圾桶内,以免下水道堵塞,影响正常使用。

15、 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打麻将及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违者将给予最后警告,甚至开除处分。

16、 员工损坏、遗失公司财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无法查清当事人的由该房员工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并欢迎员工监督、举报(公司对举报内容绝对保密)。

以上制度员工如有违反,视情节、后果轻重,人力行政部有权给任何员工签过失单、罚款直至开除。员工若无法签认或拒绝签认,该处罚同样生效。

第7篇

为了使住宿员工更好地学习、生活和工作,维护职工宿舍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符合居住职工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签注意见,报厂审查批准后,由保卫部门登记(或总务部门)安排住宿,外来人员一律不准进住。

二、外单位住我厂宿舍人员,必须自觉遵守管理规定,在进入我厂宿舍住宿时,应将完备后的住宿手续,交宿舍所管单位保卫科查验登记,后由该单位保卫科办理住宿人员进出厂出入凭证,否则一律不准进厂住宿。

三、宿舍内部所有的公共财产,每个职工必须爱护,不得任意搬迁,更不准损坏和拆改,否则照价赔偿,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四、住宿舍必须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整,每个房间必须按规定住满室内人数。不满者,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安排人员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绝。

五、爱护宿舍卫生,室内、过道、楼梯间保持清洁卫生,不准在室内外堆放垃圾,随地大小便、乱丢果皮、纸屑和乱倒脏物以及在墙上乱画,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各室由室长安排每天轮流打扫室内清洁,凡不执行者,每次处以10元的罚款。

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能器具。室内电灯定为一室一灯、一插座,灯泡在100瓦以内(从制度下发之日起,凡宿舍存放电炉、电热器、电饭煲等高耗器具,视为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

七、厂内单身宿舍,凡室外安装计费电表的,除不准使用电炉外,可暂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等炊事电器。

八、禁止宿舍内进行赌博及其它违法活动,凡是赌博,除没收赌具外,每人处以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九、严禁在宿舍内酗酒、打架、斗殴或侮辱他人,违者视其情节轻重处以1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十、严禁男女混居一室(含已婚男女),违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十一、宿舍内安有保险并封条,凡私自拆封条、拆换保险或因用电过大引起保险丝烧断者,视为偷电论处,发现一次罚款寝室20-50元。

十二、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厂保卫科,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1000元的罚款。

十三、单身宿舍人员,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利,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十四、住宿舍人员,一经安排住宿后,必须坚持对号入座的原则,严禁擅自调换房间床位,如需逐换须经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能更换,违者处以10-5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