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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路机租赁合同压路机设备租赁3篇 合同详解

压路机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方与承租方在租赁压路机设备过程中达成的合同。压路机作为重型建筑机械设备之一,在土地平整、压实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建筑工程中,压路机设备的租赁需求日益增加。本文将从租赁方面为大家讲解相关知识。

压路机租赁合同压路机设备租赁3篇 合同详解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设备达成协议

一、设备的使用地点及工程情况: 本设备用于东莞市天利中央花园项目部,地点位于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9号 。

本合同所列的所有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承租方对租赁设备机械只享受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对设备的转租权。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2、设备进入乙方施工现场后,甲方机手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并遵守乙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1、为甲方机手提供食宿,其中伙食费每月按400元计算。

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人员的安全。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机械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机械租赁收据交给甲方

5、乙方对甲方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手要进行安全培训。

1、开始计算租金。如乙方提前使用,则从使用日期开始计算租金。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给甲方后,办理退场手续。如乙方继续租用需签订续租合同,续租不足一个月时,租赁费按实际天数计算。

2、结算方式:设备租赁费按包月计算,每月/月。本设备按月结算。如使用不足一个月,按整月结算。超过一个月以上,超出部分按天计算(元/天)。

3、运费的承担:设备的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租期不足三月,则退场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五日内通知甲方。

4、工作时间:每月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0小时,超出部分按10小时折合一天计算机械租金和机手加班费。

5、油料提供:乙方负责提供在租赁期间内设备运行所需的符合运行标准的油料,否则造成的停机损失由乙方承担。

6、设备维修: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作好设备的维修工作,所付的维修费用用以甲方机手签字为准每月每台维修费超过 元以上的部分由甲方承担,元以下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另乙方承担摊铺机叶片、滤芯等低值易耗品的费用。

7、设备因故障造成的停工每月累计布超过3天(维修时累计12小时折合一天),若超出三天,则超出的天数不计租赁费。

8、设备租赁期间,乙方如需转移工地施工,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保证甲方设备在该协议结束后返回。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程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仲裁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九、本合同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压路机租赁合同压路机设备租赁3篇 合同详解 第2张

第2篇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压路机租赁合同,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全新的山推sr20m压路机一台租赁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乙方租用甲方压路机作合成氨二期工程厂区道路路基路面碾压之用,乙方不得将该压路机另作他用。

第四条 租赁期间若有其他原因(如土地协调、设计变更、不可抗力等)造成该工程无法连续施工的,中间时间可以报停,报停期间不计租金;租赁期满后乙方若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书面 通知 甲方。

第五条 每月租金17920.00元人民币(其中:租金16000元,税金1920元)。如租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租金算,如租期超过半个月但不满一个月,按一月租金算。每月工作时间按220小时计,不足220小时按220小时计,超出220小时的时间按80元/小时计价。

第六条 租金乙方按__月__ 支付,乙方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给甲方,

甲方出具收款凭证,最终结算时甲方开据正规发票结算。

第七条 压路机进场费用由乙方承担共20xx元人民币,出场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八条 压路机租赁期内使用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油料和操作手的食宿),其他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操作手的工资和压路机维修、保养费用)。

第九条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得私自随意增减租金和更改合同。

第十条 乙方将租赁的压路机不得转借给第三者或让第三者使用。

第十一条 在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3篇

甲方承建延安市新区北区府前二路市政工程,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租赁乙方的压路机用于道路填方及管网回填压实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本合同所租压路机所有权归属乙方,合同期内甲方只享有使用权,不得对所租压路机进行抵押或转租,否则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压路机租赁费用 元整/月( 元/月)。

(1)租期不足整月,租赁费用按整月计算;租期超过一个月后,不足整月,按 元/当月天数×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2)因压路机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及司机违反本合同第四条(乙方职责),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租赁费用按 元/当月天数×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压路机进场费用 元整( 元)。以上费用乙方不承担 工商 、 税务 、城管等部门的规费。

2、压路机租赁费用压月支付,即第三个月初支付第一个月的租赁费用,以此类推;租赁期结束,甲方三个月内向乙方支付清租赁费用;乙方压路机进场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进场费用。

1、机械司机施工期间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排、调遣,不得顶撞、辱骂、殴打甲方机械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节扣除乙方机械租赁费用并清除出场。

2、机械司机应按照机械操作规程作业并服从甲方制定的 规章制度 ,因机械司机操作不当造成的机械损坏或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若施工中发生地震、塌陷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配合处理, 保险 理赔以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机械每月工作时间按280小时计算,不足280小时按月支付费用,超出280小时,累计10小时按一天计算。

2、机械因保养、故障维修超过48小时后,超出时间不计租赁费。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双方约定在延安市宝塔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调解或在延安市宝塔区人 民法 院诉讼。

以下事件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废除合同,并扣除乙方全部机械租赁费用,如果产生 法律 制裁,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同意,乙方私自为他人提供机械服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解除机械租赁合同并支付全部机械租赁费用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