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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5篇 三年整治行动,铸就城市新貌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是对近三年来各地各部门在整治食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的总结和评估,旨在总结工作经验、发现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共安全健康。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5篇 三年整治行动,铸就城市新貌

第1篇

为确保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秋季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校园安全、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校园安全专班做了大量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做好疫情防控和卫生保健工作。秋季开学前,各学校补充了防疫物资,完全可以满足新学期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学校把大门作为防疫的第一道关卡,大门口都设置监测点,对进入学校的学生、教师、外来人员全部进行体温检测,不漏一人。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严格实行错峰上下学、错峰上课,设置洗手池,确保日常防疫到位。各学校在县联防办指导下,每天都对学校厕所、教室、食堂、图书馆重点部位进行消杀,不留死角和盲区。各学校教育全校师生及家长注意日常防疫,减少传染的机会。

2、有效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为有效开展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确保传染病不在学校大面积扩散,我县为各学校新配备专兼职校医174人,生活教师269人。每天都严格实行晨午检,发现异常及时处置。对因病缺勤的师生,严格执行病因追查登记及病愈返校健康证明制度。开学以来,我县正在开展学生肺结核筛查工作,学生体检、视力筛查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借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我县教育系统传染病防控工作整体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是把好学校食堂经营者准入关。我县各学校食堂一律不允许个人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靖中、三中等学校食堂委托西安鸿金鹏餐饮公司经营,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各学校必须选用责任心强、管理经验丰富的学校工作人员管理。全县各学校食堂管理水平近些年有很大提高,建成市级后勤管理标准化学校38所。

二是严把学校食堂从业者准入关。我县各学校食堂在选用从业人员时,全部经过严格赛选,都经过培训上岗,全县369名食堂从业人员全部取得健康证;从业者个人卫生情况良好,能把好学生食品安全第一关。

三是严把食品原料进入储存关。各学校都从正规厂家采购食品原料,索证、索票齐全,原料经检验合格后才可进入校园。食品库房要求干燥、通风,温度适宜,每次采购食品原料时按周期采购,严防存储时间过长导致发生变质。

四是严把食品加工食用关。各学校食堂实行明厨亮灶,食品加工、留样、食用、消毒等各个环节均在阳关下进行,每一步都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将食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五是严把学生私带食品入校关。各学校都很重视对学生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乱购买食用街边小摊小贩售卖的食物,更不允许将食物带入校园,通过这一措施,有效保障了学生的食品安全。

1、学校“三防”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一是中小学按照标准聘用校园保安,为各中小学、幼儿园从公安局管理的保安公司聘用149名校园保安已全部到位,另外又新聘的151名保安也已配备到各学校,有效充实了学校安保力量。二是在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配备的275套安保器械的基础上,新配307套安保器械。三是投资100多万元对各学校安装了监控系统。四是全县所有学校都安装了一键式报警装置。五是全县所有学校实行封闭化管理,实现校园安全“三个100%”。

2、学校周边交通状况明显改善。我县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门口交通设施就行了全面检查,掌握了各学校实际情况。并为全县34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减速带、标识标牌等设施,目前已全部安装完毕。城区规模较大的学校上下学时,都有交警指挥交通,学校也组织教职工疏散学生,秋季开学以来,学校周边交通状况明显改善。

3、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精细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春季因新冠疫情开学较晚,我县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精细化管理水平,将全县所有学校划分为7个责任片区,由局党组成员担任片区负责人。开学以来,各学校从细微处入手,全面实行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了校舍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教育教学活动、寄宿生管理、大型活动、危险品、特种设备等各项工作的管理,做到了各项工作安全监管不留空白。二是加强上下学、课间、饭后、晚休、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管理,做到了安全监管不留空档时间。三是加强楼道、走廊、食堂、宿舍、门口、人员密集等场所和校园偏僻角落的安全管理,做到了安全监管不留盲区。

4、校园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工作扎实有效。一是我局认真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各学校通过地方课程开设每周不少1课时的安全教育课。二是通过班会、团队会及板报、橱窗、文化墙、文化长廊、印发材料和实物等多种途径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三是督促各学校根据季节和本校实际组织师生开展每月一次的安全应急演练,每次演练要主题明确,方案详实可行。

5、学校德育教育工作全面展开。各学校将德育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的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同学之间互助互爱,为学生营造和谐愉快的学习氛围。为预防校园欺凌和打架斗殴事件发生,各学校积极邀请辖区派出所进校园开展普法讲座,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打架斗殴事件的联动机制。各学校成立了预防校园欺凌领导小组,通过预防防校园欺凌为主题的专题教育,积极排查化解学生之间的矛盾,将学生之间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6、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有序开展。我县校方责任保险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在确保不漏一名学生的基础上,争取为教职工也投保教职工责任险。

三年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5篇 三年整治行动,铸就城市新貌 第2张

第2篇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省市一系列指示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同时按照时间节点逐步推进精细化工专项整治、化工企业“一企一策”改造提升等年度重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市共有危化生产使用企业家,一般化工企业家。生产使用企业中三家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三家企业涉及重点工艺,六家企业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一般化工企业有两家涉及重点工艺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一是按照《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实。二是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企一策”、和园区“一园一策”,目前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全部完成了一企一策再细化、再落实。石油化工集中区进一步完善了“一园一策”,建立健全了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了安全监管人员。集中区消防站、集中区医疗救护站、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安全设施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创新了集中区双控机制建设,完善了隐患排查清单;编制了集中区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了应急指挥中心,除企业配备应急器材外,园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必要应急器材。极大的提升了应急保障能力,三是严格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仅允许发展与华北石化产业链上下游关联度高的提质减排项目,四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全面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精细化工“四个清零”情况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专家对我市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逐一排查、分析,共有三家列入精细化工企业,三家均不属于重点监管化工工艺中的危险工艺,未列入反应评估范围。但三家企业均开展了自动化改造提升,能有效控制其温度、加料量等各项指标。

3、生产装置“五室”搬迁“清零”情况该项工作的开展,从20xx年下半年,结合化工危险品企业隐患排查和四个一批验收工作与“五室”清零工作同步进行,共查处3家企业的控制室在装置区且未采取防爆措施,截至目前,一家企业的控制室采取了抗爆改造,另两家企业将控制室搬迁。目前“五室”清零工作已完成。

4、企业“一企一策”改造提升情况在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攻坚的基础上,按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一企一策”改造目标要求》组织专家指导企业深化细化“一企一策”,目前该项工作正在危险化学品企业扎实开展,推进企业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装备、开展自动化改造、实施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从根本上提升人员素质和安全管理质效。目前从开展这项工作的情况看,特别是老企业从提高人员学历方面还存在不能在短时间达到要求的情况,有个别企业的的整改可能要拖延。

5、“双控”机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情况今年年初,我们就开展了“双控”机制信息平台建设,市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和两家涉及危险工艺的实现了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了工艺指控制信息、重点岗位视频信息的实时传送;应用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实现风险分级推送、风险分级管控。我市危化生产使用企业和涉及重点工艺的两家一般化工企业已全部设置了承诺显示屏,且全部按要求每天上午10时前更新企业的安全生产状态和安全生产承诺等内容;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企业已经全部制定完成切合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整改完成后相关责任进行验收确认,实现了隐患排查闭环管理。

6、重点县“三个一”工程推进情况我局已把“三个一”工程建设纳入20xx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并将建设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目前已组建了一支包含安全管理、设备、工艺、仪表自动化等专业构成的43人的专家梯队;信息化平台建设也列入议事日程,已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计划搬家之后马上投入建设,年点之前投入使用。

第3篇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开展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交发〔2021〕81号)要求,我局自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0月10日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取得了预期效果,现总结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货车专项整治行动,成立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研究解决重大决策问题。负责统筹协调、信息报送、组织督导检查等工作。

专项整治期间,悬挂宣传条幅2条,发送新闻稿件1篇,走访运输企业3家,向沿途乡镇、货运企业及货车司机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加强了货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的舆论宣传引导,保证了专项联合整治行动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为专项整治行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与公安交警部门及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路政中队紧密配合,细化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专项联合整治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26次,执法人员78人次,检查货运车辆101辆,危化品车辆15辆,查处非法改装车辆5辆,处罚超限超载车辆13辆,卸载632.2吨。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大力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继续深入开展进企业、进乡镇活动,不断提高公路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确保全县道路持续稳定发展。

(三)进一步健全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协作机制。

第4篇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xxxx〕xxx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接种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国卫监督便函〔xxxx〕xx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预防接种监督工作,x区社会事业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在辖区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综合执法大队按上级文件要求,重点对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情况;对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及来源不清的疫苗登记和处理情况;疫苗接种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进行摸排巡查,制定《x市x区预防接种监督执法检查表》,同相关上级文件一并下发各预防接种单位,督促其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xx区社会事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上述预防接种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整治工作中,共出动xx人次,对xx家相关机构进行检查,经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个别预防接种机构只重视疫苗的接收、购进、分发、供应、使用情况,对疫苗接种过程中的“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有所忽视,导致现场检查接种记录时发现,在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和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的记录不规范。

一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并将此次预防接种专项整治工作与重点监督工作、医疗“三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相结合,统筹布置。进一步强化监督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督员业务水平,提高监督执法工作效率;二是打好部门“组合拳”,加强与疾控中心、卫计处医政医管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预防接种监督工作,做好信息共享,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三是宣传引导受种者和监护人,在受种时及时查验核对疫苗相关信息,共同监督预防接种单位,促进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健康发展。

第5篇

依据省政府加快推进全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及《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特〔20xx〕160号)、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清理“回头看”和整治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农明电〔20xx〕108号)及《蚌埠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蚌埠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农林〔20xx〕249号)文件精神,我区迅速落实,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大棚房”集中专项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这次清理整顿主要包括全区所有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农业用地用途,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变更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等问题;包括在建及建成后出售、出租和自建的“大棚房”以及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坚决遏制了农地非农化,推动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管长效机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了良好环境。

我区于10月12日召开了xx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部署会,制定了“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有力地加强了对“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领导。10月31日,召开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再次进行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各镇要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要求各乡镇近期内开展“大棚房”排查摸底清理回头看工作。11月14再次召开会议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对已摸排出的问题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同时对回头看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查彻改,不留死角。

全区各镇都成立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所有农家院、采摘园、生态园、“大棚”进行全面排查,以高度负责的工作精神,对排查清理发现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房等非农设施的,逐一建立问题台账,为清理整治提供依据。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坚决彻底清理“大棚房”和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各相关单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清理“大棚房”,做到农地农用、还地于农。

二是认真对照“大棚房”整治标准逐一进行排查,要做到排查一宗,确定一宗,整改一宗;各镇政府及时组织人力、财力,对违法建筑物该拆除坚决拆除,该平整复耕的平整复耕,有效避免土地荒芜,确保了“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区农林委、国土分局以及各镇抽调人员组成排查摸底组,在村两委配合下,立即开展“暴风式”回头看检查。按照“逢园必进、逢棚必入”的要求,进行全面复查,逐一建档立卡,建立清单、台账,确保排查全覆盖、无死角。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现场督察,督促各镇认真组织开展“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回头看”工作。要求各镇加快清理整治进度,并派出专人逐点位核验,对是否存在新建“大棚房”以及原有“大棚房”是否存在拆除清理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再排查核查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我区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站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整改工作。依照清理整治方案的排查类别和要求,坚持全覆盖、无死角,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所有设施,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全面详细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一是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协调联动、相互配合、集中攻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严肃查处“大棚房”违法建设和租售行为,确保如期清零;

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源头管控,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切实将“大棚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我区在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共排查塑料大棚50435个,面积59340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6个,涉及棚数9个,土地面积8.22亩。

回头看排查中,共调查塑料大棚50581个,面积59465亩;日光温室5个,面积7.7亩,连栋温室3个,面积33亩,其它农业设施65个,面积5.5亩。在回头看检查中,我区对发现的个别小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第三次再排查中,我区认真开展再排查、再整治工作,做到逢棚必进、逢园必查、逢区必核,经排查,我区未发现新的违规项目。

经过前期排查,共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7个,涉及棚数10个,土地面积13.22亩,其中占用基本农田4.72亩。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1、继续抓好“大棚房”问题整改,特别是做好监管落实,严防“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坚决遏制出现新的违法行为。

2、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将大“大棚房”清理整治政策深入人心。充分发挥举报电话作用,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浓厚氛围,有效遏制“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3、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在耕地保护、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等方面用制度加以规范,确保农用地用途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