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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责任书8篇 "防疫责任书:健康守护,承担担当"

本文将介绍“防疫责任书”,它是一份针对个人、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共场所所设立的一份责任书,旨在引导大家主动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和群体的防疫工作。责任书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使防疫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共同构筑起有效的防疫防控网。

防疫责任书8篇

第1篇

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持续良性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二、养殖场户是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应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强制性免疫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加挂畜禽标识,适时监测免疫抗体效价。要求动物强制免疫率、免疫标识佩戴率均达100%。对新补栏畜禽应及时上报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以便做好强免疫苗计划供应和补免工作。

三、养殖场应当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度,确保防疫制度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四、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厂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的消毒液确保有效,定期对生产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

五、充分发挥防疫主体作用,密切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日常监督和免疫抗体、药残监测等具体工作。

六、自购兽用生物制品,必须经正规渠道采购具备相关生物制品生产资质厂家的`疫苗,并符合我省强制免疫要求。

七、建立健全各项登记制度,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官方登记记录。

八、发现疑似疫情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并做好自身防护,不得私自散布疫情信息,有责任和义务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按程序进行疫情处置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和养殖场各持一份。

防疫责任书8篇

第2篇

疫情期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伤害处理办法》,为了确保教师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杜绝疫情期间各种事故的发生,每位教师都有义务维护校园安全,都应当自觉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师必须上好课表中所排列的属于自己的课(包括早、晚自习、班会及活动课),因特殊原因(包括请假)需要调课者,必须报教导处审批,等批准备案后,调课才能生效。凡因未按时上课,缺课或调课后,被调者未履行职责,造成的学生违纪、违法或者伤害事件均由当事人负责。

任课教师都要确保上课学生的安全。“谁的课堂谁负责”,教师进入课堂首先清点学生人数,对于缺勤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及时通知班主任。凡因学生旷课没有及时汇报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学校要追究当事教师责任。

凡遇突发性事故(如咳嗽、发热等),上课教师为当事责任人,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如未妥善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学校要追究当事教师责任。

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2、疫情期间教师有禁止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区的权力。每位教师都有义务向学校治安领导小组反映校园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如能排除应当尽力排除。

3、教师同学生进行个别谈话,一般情况下不要锁门,对于女学生的教育要注意时间、地点、方式和方法,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4、疫情期间对校园内出现的突发事故(如咳嗽、发热等),第一见证人要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领导。

5、疫情期间教师办公室要保持洁净,物品摆放要整齐。

(1)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办公室,办公室无人时要注意锁门,以防丢失物品。

(2)注意节约用电。天气晴朗,室内光线好,请不要开灯。长时间离开办公室要关闭饮水机电源。

(3)办公室严禁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学校规定以外的电器。

6、严禁任课教师擅自将学生赶出教室。凡教学需要带学生外出实践,实习者,须提前报主管校长审批后,经核实确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当万一发生不安全事故时,承担组织者的教师要负主要责任。

7、教师要努力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特别是要对“问题学生”给予更多的关爱,加强沟通,注意引导,耐心说服,循循善诱,禁止简单急燥,野蛮粗暴的进行有辱学生人格的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根据情节和造成的影响进行查处。要做到依法、有据、合情、入理,造成伤残、致死等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8、疫情期间教师要增强责任心,每一节课都要认真核对人数,如有出入要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要关注学生的动态,确保上课的效率。下课后,督促学生不要在一起玩耍。值班教师要在各楼道口值班护送学生下楼。确保学生安全上下楼梯。

9、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3篇

为做好我乡动物防疫工作,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畜产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年动物防疫目标责任书:

1、免疫密度: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免疫密度要达到应免数的100%,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鸡新城疫免密度达到应免数的.95%以上。

2、免疫抗体合格率: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均达到80%以上。

3、规模饲养场(养殖小区)产地检疫率达100%,以村单位,散养户产地检疫开展面达100%,进入流通环节的活动禽持续证率达100%。

4、做到上市畜禽宰检疫率达100%,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持证率达100%。

5、严格实行跨省引种畜申报、备案制度、隔离观察制度和引起引畜检疫程序。

6、建立健康全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规模的养殖档案。

2、畜禽死亡率控制标准:大牲畜1%以内,中家畜3%以内,禽8%以内。

第4篇

为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爆发和流行,保障畜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xx年度动物防疫工作目标。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对动物防疫工作要有计划、有部署、有方案、有措施;并逐级签定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工作局面。

2、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履行动物防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

3、坚持“政府保免疫密度、业务部门保免疫质量”的原则,按照省、市、区《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动物免疫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的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全面落实鸡新城疫的免疫,并指导养殖户做好鸭瘟等其它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进一步完善免疫记录和档案,全面推行《动物免疫证明》入户,强化动物疫病溯源体系建设。

4、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动物疫情;建立健全镇(乡)、村动物疫情报告网络系统,做好动物疫情排查工作;发现动物疫情,立即按程序及时上报,同时采取边报告、边隔离、边消毒、边处置等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和蔓延。

5、切实加强疫苗的运输、储藏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的'使用都在有效期内。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并及时进行更新、补充。同时,加强对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6、进一步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结合本辖区的实际,经常开展督查,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补缺补漏,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7、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宣传册、广播等,广泛开展动物防疫知识和动物产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意识。

8、着力搞好动物防疫体系和队伍建设,稳定动物防疫、检疫、监督队伍,做好执法人员的管理工作。

9、要切实加大对动物防疫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动物防疫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必须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以改善防疫条件,确保动物防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①镇(场)年初动物防疫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春秋季和年度动物防疫工作总结,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总体和单项预案。

②镇(场)有与各村签订动物防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有检查落实方案。

③镇(场)将各项动物防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到位。

④动物防疫工作文件、资料、报表等档案规范、齐全。

⑤动物疫情、规模养殖场信息报送、动物防疫标识的发放要及时。

①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免疫率达100%,对所有的鸡实施新城疫全面免疫,猪、禽、大牲畜和羊病死率分别控制在5%、10%、1%、3%以下;《动物免疫证明》入户率100%;畜禽标识佩戴率达100%。

②全面推行重大动物疫病春秋集中强免和月月补免制度,做好补免和加强免疫工作。

③按照动物免疫档案要求进行登记建档,并有汇总表;专业户和规模场属地管理,免疫档案以镇(场)为单位掌握到户,并将汇总表及时上报。

⑤加强冷链建设:镇(场)要配备冷柜、冰箱,村防疫员要配保温箱。

③发生重大动物疫情,能按规定程序上报,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

①动物产地检疫率100%,屠宰检疫率100%,免疫标识率100%,上市动物产品检疫持证率100%。

②认真查处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规范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合理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

第5篇

为了认真落实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安排。加强我镇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全镇畜牧业健康发展,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制定动物防疫责任书:

一、以联系村(社区)挂村工作队队员及各村村支部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村动物防疫员为成员,负责该村的防疫全面工作,圆满完成20xx年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二、口蹄疫、猪瘟、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密度达100%;牛出败、牛气肿疽、山羊痘、狂犬病开展免疫工作,畜禽圈舍消毒面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抗体合格率达80%以上。

三、各村(社区)畜牧防疫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免疫。

四、坚持“四不漏和四统一”原则,即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以及“统一时间、统一使用耳标号、统一疫苗、统一免疫规程”,严格免疫程序。

五、严禁出现空白村、组、户,严禁出现只佩带耳标不注射疫苗的情况发生。

六、按要求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屯一册、一户一页、一畜一格,建立健全动物防疫追溯制度。

八、有关人员须严格纪律,明确责任,因工作力度不够或玩忽职守造成密度不达标的责任人追究相应的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委会各一份。

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根据本辖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及县政府和兽医主管部门工作要求,褚集乡人民政府与村级防疫人员签订本责任书。

按照县政府和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落实防疫工作经费,组织队伍防疫人员、养殖单位和个人,有效开展强制免疫、疫情调查报告等工作,按时完成辖区内强制免疫计划,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疫动物的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检测合格率达100%,畜禽标识佩戴率和免疫档案规范建档率达100%。

1、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的免疫任务,实行月月巡防、事事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和防疫技术操作规程,做好疫苗的保管和注射,保证免疫质量,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保护率达80%以上。

3、按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填写畜禽防疫档案,佩戴畜禽标识。

4、负责辖区内畜禽存栏、出栏、购入、卖出、出生、死亡等情况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5、负责承包区域内疫情动态的监测工作,发现可疑疫情,及时向农业技术服务站报告。

6、用于强制免疫的疫苗必须从县农业技术服务站领取,不得从其他渠道购进,更不能倒卖疫苗。

7、对不接受防疫的养殖户进行说服教育,拒不改正者,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县农业技术服务站汇报。

1、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防疫片区各类应防畜禽免疫任务的'县级防疫人员,予以批评,并限期完成免疫任务。

2、县级防疫人员在实施动物免疫时,未按规定程序免疫,用苗量不足或注射非有效免疫物质的、未加施统一的畜禽标识或只加施畜禽标识不予免疫注射的、未规范填写畜禽防疫档案的,及未按规定实施月月巡防制度、巡防记录不全或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的,根据《动物防疫法》给予当事人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未按规定免疫或未予免疫造成疫情发生的,给予县级动物防疫员开除处分。

3、对购买、使用非法生产的畜禽标识的县级防疫人员予以停职检查,待岗三个月。因此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对转让、出售、伪造或变造畜禽标识的县级防疫人员,予以解除聘用。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后生效。

第7篇

为提高动物德免疫密度和质量,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措施,搞好农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乡镇情况,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责任书。

本责任书所称重大动物疫病主要指高致病性禽流感和牲畜口蹄疫。

1、在当地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按照免疫操作要求,对本村动物实施免疫注射,保证免疫质量,保证已免动物达到有效保护,同时按规定填发免疫证和佩戴牲畜耳标;按照消毒计划和要求,进行消毒工作。

2、负责建立本村动物养殖防疫档案,并按规定填写后及时报送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保存。

3、协助基层动物监督机构做好检疫、监督、疫情调查、疫病普查、疫病检测采样等工作。

4、负责本村疫情观察和疫情报告工作,发现动物出现群体发病和死亡等情况时,按照规定立即向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严守疫情保密制度。

5、积极参加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的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和扑灭工作。

6、协助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宣传动物免疫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动物疫病控制知识。

7、自觉接受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组织的防疫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9、完成当地政府和上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布置的其他动物防疫工作。

1、负责组织辖区内村级动物防疫员按规定进行免疫注射,确保已免动物的免疫质量,并负责组织实施消毒。

2、负责动物免疫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动物疫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做好兽医防疫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应用。

3、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保障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所需疫苗、消毒药品、免疫证、防疫档案等防疫物质、器械、的供应。保证疫苗的'储藏、运输条件符合规定,保证疫苗有效使用。

6、负责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防疫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7、负责本乡镇动物疫情报告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动物疫情。

8、参加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的重大动物疫情的扑控和扑灭工作。

1、对不依法履行疫情报告职责,瞒报、谎报、迟报或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

2、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不按免疫规定进行免疫注射和消毒,未按规定建立防疫档案、加施禽兽标识的,责令改正。如不改正者,报请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撤销防疫员资格。

3、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应急处理安排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导致重大动物疫情扩散蔓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经过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考核,工作完成好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彰;对防疫工作开展差的通报批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5、已免动物达不到有效防护的,解除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聘任合同。

6、由于监督管理不善造成疫苗失效,疫苗注射不到位造成免疫效果不确实的,追究基层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及相关人的责任。

三、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县(市、区)兽医卫生监督机构备案一份。

第8篇

为进一步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国务院、自治区、兴安盟和我市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与村级防疫员签订如下工作责任书。

1、 在当地政府的组织下,具体实施责任片 动物防疫工作免疫密度和质量要达到规定要求。

2、 开展疫病普查和生产调查, 做到全面、 准确,并及时汇报普查结果。

4、 做好产地检疫、市场检疫等工作,检疫 率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6、 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辖区内动物防疫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 做好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未及时报告疫情或误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的;

2、因下列情况发生疫情的,责成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分;

(2)未及时报告疫情或误报、漏报、瞒报、谎报疫情的而造成疫情扩散的;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市兽医局,责任人,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