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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自纠整改报告2篇 改善美好,自我完善——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本文介绍一份自查自纠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自查过程、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方面,旨在加强对管理工作的自我审视和自我完善,保证公文网站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自查自纠整改报告2篇 改善美好,自我完善——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第1篇

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推进富民强区打造效能海陵”活动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城中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城中实际,制定我街道的实施工作方案,通过对机关行政效能和行政执行力的全面查摆,及时发现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严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落实时间,按序时进度推进,确保机关行政效能有力提升。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对效能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有与己无关,行动不够自觉,没有引起足够重视;二是部分人对效能建设认识不足,认为效能建设是领导的事,与办事人员关系不大,只要把本职工作做好就行了。三是效能建设推进力度不大。一些部门单位发现问题后,制定落实整改方案不及时,推进力度不够,行政效能提升不明显,影响办事效率。

一是机关考核制度抓的不严,坚持不够,不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出现时紧时松的现象,上下班迟到早退的现象时有发生,请销假制度未能很好的履行;二是精神不振,个别人在岗不在位,在岗不出力,工作上应付,得过且过,纪律松散,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三是监督检查不到位,个别部门月度考核不严谨,没有严厉的奖惩措施,缺乏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

工作不够深入细致,大而化之;工作程序、工作环节不够规范;服务态度不够热情,有态度生硬、服务不周、文明用语不规范等现象存在。

一是服务大局的意识不强,部门利益看的过重,有些关系还没有理顺。二是在有些事情的办理上还没有达到服务对象的满意,工作效率不高。

(一)对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工作重、事情多时,往往把理论学习看成是软任务、虚工作,忽视了主动自学;有时有实用主义的思想,急用先学,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造成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不广泛、不深刻。在钻研业务上有惰性,有的同志认为科技管理工作者不是学者,缺乏把钻研业务当作一种责任、一种提高能力的自觉行动。

(二)工作标准不够高。工作来时便做、不来时便等,没有能够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一些部门不能严格按照社区分工联系点的规定,定期深入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三)创新意识不够强。习惯于用老眼光、用传统思想看问题、办事情,部分同志开拓意识不强,处理新问题拘于老模式,缺乏创新精神。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条件一时不具备的情况下,有的同志产生了畏难发愁的情绪,在工作中不敢闯,不敢试,不敢提出更高的目标和要求,致使各种潜力没有充分挖掘出来。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街道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间和责任人,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的质量。

抓好学习,建立落实各项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效能建设的重要精神,召开“增强纪律性、提升执行力”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紧密结合两者,提高对搞好机关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确保机关效能建设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失职追究制等、机关内部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坚持严格请销假制度,做到有事请假,无事不得无故旷工,工作期间不得出现空岗现象,有事要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打招呼就擅自离开,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有关工作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及时启动诫勉谈话和问责机制,对于违反效能建设影响机关形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二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完善“初定末评”考核机制,对各大办公室的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由分管领导打分,街道纪工委负责考核,主要领导审定,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考核挂钩。

一是继续实行首问责任制。要求首问责任人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进行协调办理;自己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引导到相应的职能科室或部门;对不履行工作责任、态度冷淡或故意刁难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是强化服务职能。深化“三服务”成效,成立专门的项目建设服务班子,服务街道重点项目建设。外资项目百脑汇由街道招商办和服务业办全权负责,安排专人负责企业落地的相关手续办理。对于企业产权手续过户的问题,街道主动介入,积极向上协调,争取尽快办理到位。波尔文化项目由街道服务业办和松林经济实业公司负责,所有项目需要的手续都由街道安排专人办理,简化企业困难。街道宣传文化中心项目由街道建设办全权负责,施工现场也成立了指挥部,抽调街道的精干力量,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等工作。对招投标工作由街道纪工委全程监督,委托区招投标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确保公正透明,努力把这一民生工程建成省优工程、廉政工程。

三是成立了机关能效建设督查领导小组,对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定期进行效能监督情况通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深入推进问责机制,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问责,处理到位,努力用效能建设的大提升推动经济社会的大发展。

自查自纠整改报告2篇 改善美好,自我完善——自查自纠整改报告 第2张

第2篇

为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莲花县办公室《全县村(居)党组织和第七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莲办字[20x]73号)文件精神,我乡成立了村级财务审计工作组对全乡8个行政村村级财务进行了全面审计清理。

为了保证这次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顺利完成,我们抽调了得力财务人员,组成了审计小组,认真组织了审前培训和审前调查工作,由乡副书记带队,统一部署,分工协作。每进驻一个村我们都贴出了审计预告,召开了部分村民座谈会,进行了走访调查,实地查看。从审计开始到审计结束,我们用了4天时间,共计审计了8个行政村,走访了48户农户,实地查看了3个项目工程。从审计情况来看,全乡只有洞背、井屋、江南有一些收入外、其余5个行政村都是空壳村,村里全年收入来源,目前绝大部分行政村全靠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每村45000元)进行日常运作。

审计查明,部分村一是没有使用乡财政所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收费,而是用自制现金收入凭单收费。二是违反有关规定收取不当的管理费。

从审计情况来看,8个行政村,20x-20x年度所有项目工程建设都没有经过竣工决算审计。违反了莲府办字[20x]103号《关于规范我县基建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逃避审计监督,为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虚报工程支出提供了方便。

在审计中我们发现,白条列支现象还是相当严重。8个行政村均不同程度存在白条支付费用现象,有的村几万的工程款支出都不开正式发票,更有甚者,近十万余元工程款也用白条支付报账。这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为偷逃税者大开了方便之门。

从实际情况来看,村里有的费用支出确实无法取得正式发票,但大宗的工程支出一定要求对方提供正式税务发票方能付款,并要求项目工程必须经审计方能最后结算。

在审计中发现,村里报账员因业务素质原因,收入不及时缴交村级财务代理室入账,而直接用于费用开支,因此村里账面现金余额很大。这种现象既违反了《现金管理条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原则,又逃避了乡政府对村里收支的监管,使村级财务代理室失去了应有的作用,仅为村里凭证的保管员。究其原因,一是报账员业务素质过低,报账不及时;二是报帐员对现金管理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

审计发现,各村在执行村干部工资时,标准不一,有的村三太头工资平均每月每人800元,有的只有500元。这种现象即给村级财务代理室监管带来不便,又容易造成村干部之间相互攀比,影响工作开展,打击村干部积极性。建议镇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村级财务代理室操作规程。

(六)将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或滞留账户不及时下拨现象存在

按规定,新农村建设扶贫专项资金坚持“六个不搞”和“三个不准”,严禁用于兴建和维修村委会办公用房等。但在审计中我们发现,部分村将新农村建设扶贫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部分村将财政下拨的专项资金滞留账户。至审计之日,该资金仍滞留在账户上,没有用到项目上去。

从审计中可以看出,村委会招待费严重超标,多数村年招待费在7000元左右,有些村甚至超过一万多元这对于年收入45000元的空壳村来说,严重超标。

有村委会没有把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村干部认为行政村一级没有必要搞预、决算,只要自己不贪污,只要钱用在集体事业上,怎么用都没关系。

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委会实行财务公开制度。但是有的村财务公开随意性大、流于形式或透明度不高;有的村公开的内容不具体、不真实,民主理财小组监督乏力,导致村级财务管理乱上加乱。

违反规定乱开支。尽管农村税费改革中规定村级不允许有招待费、自行设立的奖金之类的费用报账,但有的村还是我行我素。非生产性支出如招待费等开支随意性大,浪费现象严重。有的村里开支无约束,花费无度,致使村里欠债很多。

1、收支审核把关不严。白条入账、白条支出多且真实性不强,手续不全。

2、财务监督主体力量不足。乡村级财务代理室监督力度较弱,对村财务不能进行及时有效指导与审查。

3、财务制度不健全。有的村或没有财务制度,或未构成完整的财务制度体系。有的村竟将现金放在村干部手中,给村干贪占、挪用提供可乘之机。

4、村级财务审计流于形式。村级财务审计一般由乡政府行使,并由乡村级财务代理室具体执行。但由于这种审计缺乏独立性,专业能力和人员素质都较差,对审核查出的问题处罚不力。

(2)违反现金管理条件。主要表现为:一是村级财务中白条抵库、坐支现金现象严重,部分领导干部有长期借用公款现象;二是没有建立现金日记账,或者虽建有日记账,但记账和修改都不规范。

(一)建议村级财务代理室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一是建立会计、报账员考核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及时、完整、真实;二是强化票据审核制度,实现二级审核制,严格把关,做到不合规票据决不入账;三是加强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及时报帐,按时报表;四是对村级三大头工资待遇要有一个明确规定,或制定一个幅度,防止相互攀比,乱发钱物现象发生;五是加强内部检查,提高会计质量。

(二)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做到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保证财务的真实性,防止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现象再度发生,杜绝贪污和损失浪费国家资金,使党的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和监督,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一是农村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是决定该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的权力机构。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干部报酬,大额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是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实现民主管理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民主理财小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推选3-5人组成。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民主监督权利,参与制定本组织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重大财务事项的决策,有权检查审核财务账目,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民主理财小组要有专门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例会,充分履行职责。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有权对本集体的财务账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账目,有权要求有关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有权直接向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反映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状况。三是实行财务公开,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权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财务活动,必须按照农业部、监察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进行公开,接受成员监督。凡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普遍关心的财务活动,都要及时逐项逐笔进行公布,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有义务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财务公开要一目了然。财务公开是给群众看的,凡是群众关心的事都应详细列出,力求及时、真实、具体,对一些群众关注的情况:如干部报酬、非生产性开支、集体资产使用情况等,要作详细说明。

四是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对于财务不公开或假公开的集体经济组织,要组织专人帮助其清理财务,并监督其进行财务公开。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应依据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对拒不执行财务公开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严肃处理,务必使农民群众满意。

(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一是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进行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账,完善集体资产的监管办法。集体土地、厂房、设施、设备等产权转移时,必须经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和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价格;集体的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时,出租方案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批设备,必须公开招标。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活动程序。应当着重抓好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建设,特别要抓紧建立农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流程规范。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建立并完善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制度。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组织好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当前要结合财务公开工作,对集体土地征用、组织专项审计;结合村干部换届,组织对村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等,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