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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6篇 "特殊身体状态学生安全协议书:保障他们的安全,促进他们的成长"

本文将介绍一份重要的文件——“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旨在保障特异体质学生在学校内的安全。该协议书涉及学生、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教育部门和家长都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6篇

第1篇

为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的行车安全,加强学生接送服务管理,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与驾驶员必须是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合格的车辆和培训合格的驾驶员。

二、学生上学时,乙方应按时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侯车,不得随意迟到。放学时提前在指定点接学生。要时常教育自己的孩子,注意乘车纪律和行车安全。

三、乙方孩子乘坐的车辆应负责被接送学生在接送途中的人身安全,如在接送途中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各项损失应由车辆运营方承担赔偿,甲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应树立“一切为学生服务”的思想,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甲方应协助乙方抓好学生接送车辆的服务工作,对服务态度不好的司乘人员,甲方有权干涉其服务行为。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6篇

第2篇

安全是头等大事,关系到社会和谐、家庭幸福、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危问题。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部分学生年龄尚小,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较差,特别是上学、放学路上和滞留学校的安全问题应引起家长的高度重视。因此,为了学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就家长是否亲自接送学生的问题,特与家长(监护人)签订如下协议:

1、家长(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必须根据上课时间准时接送学生上学、放学,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必须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如不能准时来校接学生,请与我们提前联系,否则发生相关安全事故,与本学校无关;

2、家长(监护人)不准委托任何人接送或陪护学生上学、放学(包括在本学校学习的.学生的兄弟姐妹),否则,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与本学校无关,家长(监护人)必须负全部责任;

3、严禁家长(监护人)用安全系数不高的车辆接送学生,严禁用无牌、无照车辆接送学生,接送时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酒驾、醉驾,否则,发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关安全事故,由家长(监护人)负全部责任。

第二条:家长认为学生有能力自行上学、放学回家,无需亲自接送:

2、孩子在自行上学、放学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责任全部由家长(监护人)负责。

1、学生上学或放学如遇雨、雪、汛期等恶劣天气,家长必须接送学生。

3、教育学生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烟火爆竹,不携带管制刀具、零食等危险品。

4、教育学生不购买变质、过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饮。

第3篇

寒假将至,为了过上一个平安、快乐、文明、祥和、健康、有益的春节,特制订寒假安全公约如下:

1、 不得到河边、水库、方塘、水井等危险的地方玩耍、滑冰。

2、 到游泳馆游泳必须要有家长陪同,不得单独游泳。

3、 不要玩火,以免发生火灾。发现火灾及时拨打119,不得逞能上前扑火。

1、 要在家长的指导下逐步学会使用普通的家用电器。

2、小学生不得在马路上骑自行车。(教育好弟弟、妹妹)

4、遵守公共秩序,排队等车,车未停稳不得靠近车辆,上下车时不得拥挤。

5、 文明乘车,乘车主动让座,不得在车厢内大声喧哗。

1、 自觉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勤洗手,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2、 购买有包装的食品时,要看清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三无食品、过期食品一定不要购买食用。

3、生吃瓜果要注意洗干净后才可食用,不吃腐烂、变质的瓜果。严禁吸烟、喝酒。

网络世界对青少年具有强烈的诱惑力,长时间沉溺会导致人际交往、社会适应能力的下降,会情绪低落、思维迟缓、孤独焦虑、食欲不振、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睡眠障碍,甚至犯罪或消极自杀。所以希望同学们要远离网吧,不登录不健康的网站,不在网络上查看色情、淫秽的内容。也不要涉足营业性电子游戏室、台球厅、录像厅、卡啦ok厅、歌舞厅等娱乐场所。不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邪教活动。不购买、不借阅内容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光碟、录像带;不看低级趣味的电影、电视。多读健康的.书刊,多看乐观的节目。要培养文明行为,抵制消极现象,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2、 外出旅游或走亲访友,万一迷路不要惊慌,要呆在原地等候父母回找或及时拨打110,请求警察叔叔的帮助。

3、 观看比赛、演出或电影时,排队入场,对号入座,做文明观众。比赛或演出结束时,等大多数人走后再随队而出,不可在退场高峰时向外拥挤。

4、 睡觉前要检查煤气阀门是否关好,防止煤气中毒。

5、 不得玩易燃易爆物品和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 燃放烟花爆竹注意安全。

7、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拦路抢劫及时告诉父母或打电话报警。不接受陌生人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语所迷惑,防止被拐骗、拐卖。禁止到游戏厅、录像厅、网吧等不健康场所玩耍

八、在家要帮助父母做家务和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制定好寒假学习计划,认真完成寒假作业。

安全重于泰山,安全意识要警钟长鸣。尤其是寒假期间,不安全因素较多。因此,更要强化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就是为家庭为社会节约了宝贵的财富,就是为自己未来的幸福生活奠定了基础。以上诸条,保证做到!

第4篇

为了更好地维护住宿生的利益,加强对住宿生的管理,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明确住宿学生、家长、房东的责任,我校特与派出所、学生、家长、房东签定以下协议:

一、家长应帮助学生租赁能够给学生提供较为舒适的、一定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的房间。

二、家长及学生应按约定及时缴纳房租,不得无故拖延或抵赖房租。

三、家长应主动和房东时常保持联系,及时了解学生的生活学习动态。

四、住宿学生因故不能到校者,家长或房东必须出具证明或在请假条上签字。

五、住宿生周末未返家或未到住宿处,家长和房东应及时联系,了解学生去向。

六、房东应对住宿生在生活上加以照顾,并保证学生有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证住宿生个人财产及身心等各方面的安全。

七、房东应督促住宿生按时到校,不能无故在宿舍逗留。

八、房东应对住宿生的不良行为加以制止,必要时与家长和学校联系。

九、对夜不归宿的住宿生房东应登记在册并及时和家长、学校联系。

十、房东必须给住宿房间张贴《岷县第三中学住宿生管理制度》,必须在学校晚自习结束15分钟时对住宿生回宿舍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锁好大门。

十一、住宿生应服从房东的管理,严于律已,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十二、住宿生必须按时回宿舍(晚自习后15分钟步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夜不归宿、相互串门。

十三、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住宿生的各种情况进行检查。 十四、住宿生如遇到社会因素的干扰应由学生或房东及时向学校或当地派出所报告,必要时由派出所协助处理。

第5篇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学校有过错的,按学校过错的大小确定学校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一般由学生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老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6.严禁教职员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职员工本人负责或由教职员工和学校共同负责,学校还可根据情节对教职员工进行纪律处分,但教职员工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学校不负责任。

7.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学校应承担责任;因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日常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在校园内骑自行车,违反规定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因此发生赔偿纠纷,一般由肇事者承担责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证明学校、老师明知有上述危险情形而不制止的,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10.学生应按学校指定的地点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学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应按学校签订的责任书去履行职责,否则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负责。如果受害方能证明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学校可承担部分责任。

11.学校必须加强校舍等设备设施的检查,及时清除隐患。若隐患不能及时清除的,必须加以封闭并增设警示标志,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隐患又无警示标志,又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学生伤害的,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

12.严格做到“四不准”即:不准横穿马路、不准私自下河塘洗澡、不准购买零食或饮用不洁水和不准在非上课期间随意进入校园。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学校概不负责。

13.教职员工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离岗或违反规程,失责的工作人员负责。

14.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在学生投保的情况下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不履行投保的学生需家长与班主任签订协议,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学生自行负责,学校概不负责。

15.学生在已经投保情况下,发生安全事故后,受伤害的学生,其父母(监护人)不愿协商调解的,或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本协议一式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学习期间。

第6篇

为了进一步完善学生管理,明确学校和家庭责任,增强家长对学生的管理意识,确保学生上下学路途及在校各项活动中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协议书:

1、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及要求,依法施教。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3、根据季节、环境、年龄特点,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交通、消防、卫生、饮食、用电、户外活动等安全知识教育。

4、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定期检查校舍,及时排除隐患。

1、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有关内容,切实担负起监护人责任。

2、教育学生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和有关规定,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日常管护工作。

3、教育学生不将有害身心健康的书画、刊物、刀具、手机等带到学校,私下倒卖手机等。

4、教育学生不去河滩、池塘戏水,不攀树木、围墙等,不玩火、电,不去危险地方。

6、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纪律制度,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离校逃学。

7、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纪律教育管理工作,经常与老师及时沟通学生情况。

8、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因不遵守学校相关要求纪律在校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附:本班刘佳丽同学因先天性心肌功能不全,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面色发紫,身体虚弱,无法正常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特别是上下学路途中,刘佳丽同学因身体虚弱,不能随同全班同学一起排路队上下学,经常孤身一人行走,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确保刘佳丽同学的切身安全,特要求家长上下学期间护送,并承担上下学途中及在校因病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特制定本协议书。

注: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由班主任保存,一份交学校主管领导保存,一份留家长本人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