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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协议书3篇 签署外包协议书,事半功倍的合作方式

本文介绍外包协议书的基本概念和内容要点,旨在帮助相关人士了解并签署合规的外包协议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外包协议书是保证外包项目安全可靠和责任分工明晰的重要文书。

外包协议书3篇 签署外包协议书,事半功倍的合作方式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的人力资源业务外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鉴于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甲方提供安排劳动力、代发工资、代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服务。

2.本协议鉴于乙方有提供外包服务的合法资格及能力并愿为甲方提供外包服务。

3.本协议中乙方提供的外包服务仅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人事外包业务所涉及的员工。

4.如甲方出现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或政策中规定的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情形时,甲方应当向其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相关事项,乙方可以协助办理。

1.代理甲方委托人才中心保管档案,并代甲方办理与档案相关的业务;

2.代为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生育保险金□(根据甲方需要在项目后画“√”);

3.代为缴纳住房公积金□(根据甲方需要在项目后画“√”)。

甲方应于每月15 日前支付乙方外包服务费,服务费包括代发的工资、代缴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及 30 元/人/月的管理费,服务费的计算方法以乙方为甲方提供人事外包服务的人员为准。如果甲方委托人事外包服务的人数不足10人的,甲方应按300元/月支付管理费。

1.甲方应依约以现金或支票等形式及时向乙方支付外包服务费。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代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所需的个人资料,并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3.甲方应在每月10 日前将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变动情况书面告知乙方。

4.如需甲方向乙方出具有关委托手续或法律文件,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

5.甲方如认为乙方的外包服务工作存在问题,有权随时向乙方反映有关情况并要求乙方予以说明;如果甲方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及时予以纠正或弥补。

6.甲方在移交人事外包人员档案时应按乙方要求补全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因甲方原因导致档案材料与用工手续不全,由此引起的有关责任概由甲方承担。

7.因甲方迟延拨付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或者迟延移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或者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经办机构的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如甲方另行委托乙方提供劳动力的,应另行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1.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标准完成外包服务工作。

3.乙方提供外包服务工作时,除要求甲方履行配合义务外,所有工作均应当由乙方工作人员完成。

5.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及信息保守秘密,不得外泄或用于非本协议约定的用途。

6.如甲方委托代办的各项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费用及管理费未依约支付,乙方有权为其人员办理终止手续,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管理费的,乙方有权按每月5 元/人的标准收取滞纳金。

七、如果甲方因故需将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缴至乙方户名下,档案以乙方名义存放,甲方须将代办人员的劳动合同在乙方备案一份,并且双方应对代办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确认。

乙方以自己名义代甲方办理社会保险待遇、工伤赔偿等事宜,在乙方依约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甲方与其职工间发生的关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纠纷等一切劳动争议均与乙方无关。

如果需以乙方的名义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的,甲方应当将相关款项先行支付乙方,由乙方支付所涉职工;如果须须由乙方垫付的,甲方应当出具还款承诺书,并在乙方支付后5日内将赔偿或补偿款足额返还。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因不可抗力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若一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协商不成的可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期满前,若一方不欲续签,须于期满前一个月及时通知对方,协议到期即可终止。

3.一方违约,经守约方催告后在三十天内仍拒不履行的,守约方即可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一方宣告破产或因注销、吊销等其他方式终止经营资格的,另一方即可解除本协议,违约方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法定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外包协议书3篇 签署外包协议书,事半功倍的合作方式 第2张

第2篇

为了更好地创造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 学校(以下简称甲方)提供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保洁服务为整个学校的环境卫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每层各楼梯台阶及楼梯平台处、各楼梯扶手及栏杆、各楼层走廊;校长室、书记室、副校长室、会议室、多功能厅、体育馆室内场地、各层饮水间、洗手间。

(3)所有门窗玻璃、窗台、各楼外台阶以及室内各种设施设备。

2、室外:校园内各公共设施设备、环路、绿化带、景观带、运动场地、垃圾箱、垃圾堆放点等;正门外甬道以内(停车场范围)。校园内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物业服务为学校所有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运行和管理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排水系统(管线、各种阀门、感应器等)、饮水间、洗手间、各实验室上下水系统等。

(2)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阴井、排水设施应通畅,无污水外溢,排水口处无淤泥和杂物。各井口盖完好,化粪池应定期清理,无粪便外溢。

2、用电:配电系统、电源开关、插座、配电箱、照明灯系统等。

3、门、窗维修服务:包括校园内各楼各处各类门、窗。

5、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路标、雕塑、亭廊、石桌椅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6、水、电、暖维修应设置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要制定应急处置方案。确保维修服务及时、安全、到位。

7、节能措施得力,杜绝长明灯、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物业费为: 元/月,大写: 。

(1)室内教学楼费用: 元/月(大写: );室外操场: 元/月(大写: );

(2)变电所:合同期内 人× 元/月(大写: )×12个月= 元(大写: )。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完毕;物业费于每季度末结束前 日内支付本季度物业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存放清洁工具、用品及员工更衣的房间。

3、对乙方保洁质量及时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直到达到质量标准。

5、听取、采纳乙方在校内物业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6、根据乙方保洁人员的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保洁员,乙方须及时更换配置合格服务人员。

7、甲方有权对乙方在保洁工作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8、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

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具有高品质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行为规范,工作中需遵纪、守法、勤勉、自律,爱护甲方的一切校产。

2、乙方保证按甲方工作日内要求的时间进行作业(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商定,作业时间随季节变化调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乙方要安排主管负责人管理本方员工,并与甲方主管物业负责人进行相关工作的协调,保证物业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4、乙方在本公司员工上岗前要对员工进行自身安全及工作安全操作培训。乙方员工在上下班期间及工作中所发生的任何伤害事故,均与甲方无任何责任。

5、物业服务工作中所需要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为保证服务质量,使用的器具、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规定,同时还需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工艺流程进行作业。

6、乙方进校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并佩戴物业公司工作证进行作业。乙方不得在甲方服务区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承揽其他业务。

7、乙方人员在甲方的每个工作日内必须例行物业服务工作。清扫本协议中规定的楼内外保洁区域。要求达到干净、明洁、光亮、无异味;蹲坐便、小便池、洗手盆无垢迹;楼梯、扶手、地面、玻璃、窗台、灯具、消防箱等无灰尘;天棚、墙角无蛛网;楼外各垃圾箱及时清理;上、下水管道的畅通;及时解决用电方面的故障;及时处理有关门窗方面出现的问题。

8、乙方员工应及时制止楼内外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乱泼污水、焚烧纸物、涂画或污损建筑墙体等不文明行为,督促学生讲究公德,自觉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9、节约用水,爱护楼内外的公共设施,如发现校内各种设施设备,如水龙头、脚踏水阀、暖气管线、各种阀门、灯具等损坏或存在危险时,应及时上报甲方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负责及时维修。

10、乙方应协助校方做好校内的管理工作,发现隐患及可疑人员应及时上报甲方有关人员。乙方员工严禁私领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内及私拿公物出校园,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其调离本岗位。

11、乙方工作人员将各保洁区域内清扫的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存放,当天外运,并保持垃圾点周围干净、整洁。

12、甲方如因临时性工作和特殊情况需要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调动,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13、保洁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原因,给甲方人身或财物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4、乙方在承包的保洁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保洁工作未达到保洁质量标准,被相关职能主管部门(如环卫、城管、市容等)查处并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1、乙方在用水维修、用电维修、供暖维修以及门窗维修时,需更换的构件,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购买,费用由甲方承担。

3、校园各入口及校内环路,遇雨雪天气时需在雨雪停止后,立即清除校内各入口及环路的积水或积雪,达到师生通行安全、顺畅。

4、校属污水管道及化粪池,需及时清掏以保证畅通。

5、本协议服务期内,乙方必须配备具有专业资质的水、电、暖及门窗维修人员,满足甲方在水、电方面检查、维修的需要。

8、乙方在保洁工作中未达到保洁的质量标准,经甲方两次警告,仍未达到标准,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发出一次书面限期整改通知,甲方将扣除乙方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 %作为违约金。质量事故情节严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保洁服务费的 %作为违约金。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3、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甲、乙双方须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月服务费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国家法律、法规的立废,导致本合同自动终止或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实际服务费进行清退。

1、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物业管理的重大损失或者物业服务没有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全部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2、乙方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后,除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外,在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 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一方破产或明显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或一方丧失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出现其他原因要求中途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说明告知。

1、如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期限内向乙方付费,经乙方多次催讨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当期应付金额的 %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优质的保洁服务作业,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剩余合同款的 %的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退还当月服务费。

3、如果乙方派出物业服务人员每天岗位上人数少于合同约定最低人数,被甲方发现并确认累计 次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在履行合同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第3篇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长期保洁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三、保洁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

五、付款方式:按月支付全年费用的十二分之一,即每月¥ 元,每月15日支付上月保洁费用。

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若达不到本公司约定的保洁标准或违反甲方工作制度,甲方有权给予处罚,罚款细则见附件四。

⑵为乙方提供存放保洁工具的场地(提供一间工具房),并为乙方免费提供清洁所需用的水电,但乙方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

⑶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员工进行监督,对乙方不合格的员工提出调整,更换的建议,有权对乙方员工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⑷甲方有权对乙方日常工作人员的总数量及使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的品牌、质量、数量按清洁作业投标书上标准见附件五,进行监督及检查,如有不足将从当月的保洁费用中扣除。

⑸当月的业务结束后,甲方对乙方业务完成质量进行确认,并且通过《每月保洁质量评估表》对前一月的保洁工作进行总结,经甲方(副)总经理确认后方可给付前一月保洁费,如有罚款可在合同保洁费用中扣除。

⑹乙方保洁人员下班离场携带的物品必须配合保安员进行检查。

⑺甲方有权制定可回收废旧物的相关规定,确定乙方可回收废旧物工作的进行。

⑻乙方保洁未达到双方约定的保洁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仍达不到标准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高质量的完成保洁工作,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⑵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甲方及商场内外的财产损毁及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⑶保洁期间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室内外各种设施、设备。

⑷乙方应安排管理人员负责保洁员的管理及与甲方的协调工作,对保洁员定期培训,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⑸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形象,保洁员统一工装,挂牌上岗。

⑹乙方保洁员在工作期间要遵守甲方工作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严守秘密、热情服务。

⑺乙方保洁员工作中,对易燃清洁用品及电器设备规范作业,因不规范操作造成的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⑻乙方保洁员在工作中造成的人身安全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在保洁中必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造成顾客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⑼乙方保洁中,不得使用有损物体表面的高浓度酸性或碱性清洗材料,不得损坏商场的各种结构和设施,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本商场大楼结构设施损坏,金属、玻璃等变形、变色或失去色泽,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

⑽乙方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而提供必要的人力、保洁设备、工具及充足的保洁材料(按清洁作业投标书上所提供的品牌、数量等标准,如附件五)并负责保洁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⑾乙方需派有经验之负责人常驻现场负责协调、管理、安排各项保洁工作,如有更换应提前七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⑿甲方商场如有外宾或上级首长参观或清洁大检查,可根据需要提前三天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乙方在商场的清洁管理主管,乙方会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突击性服务。

⒀如甲方商场遇异常事故(如水管爆裂等特殊情况)乙方有责任听从甲方

⒁如遇强风及暴雨袭击,乙方会派出人员协助甲方组成抗风小组,全面检查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特别是下水道是否有垃圾堵塞,如有堵塞将及时疏通防患于未然。

⒂甲方商场在重大节假日(如春节、五一、十一、元旦黄金周等)期间乙方负责自行安排增加人员搞好清洁工作。

⒃乙方保洁工作中所需器械、洁具、清洁剂、劳保用品等,由乙方承担。

⒄本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如乙方决定续约,须向甲方提供书面续约申请,甲方同意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10日内给予答复,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六、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若甲方对保洁质量不满意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七、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遵守甲方工作制度达三次以上(含三次)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一方决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45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九、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随意终止合同,视为违约。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

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十一、其它:本合同生效后,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后,以正式协议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此合同及副本壹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