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豆简历馆

位置:首页 > 热点 > 其他文案

检验员资格认定管理规定素材系列

检验员资格认定管理规定素材系列

      检验员资格认定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从事质量检验工作人员的资格认定方法,使具有一定技能和资格的人员来担任质量检验工作。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检验室、分厂、成品检验室从事检验工作的检验员的资格认定。

3. 用语的定义 无 4. 职责与权限 4.1 品质管理室负责检验员资格认定的综合管理 4.2 品质管理部部长负责检验员资格认定的批准 5. 资格认定的程序 5.1 资格认定对象及分类 1)原材料检验室的检验员 (Ⅰ类检验) 2)分厂的 QA 检验员 (Ⅱ类检验) 3)成品检验室的检验员 (Ⅲ类检验) 2 5.2 资格认定对象必须接受的培训项目 部门 NO. 培训课程 原材料检验室 (Ⅰ类检验) 1 2 3 4 分厂 (Ⅱ类检验) 1 2 3 成品检验室 (Ⅲ类检验) 1 2 3 4

3 5.3 资格认定的要求 5.3.1 原材料检验室、分厂、成品检验室责任者根据检验业务需要,选择工作责任性强、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员工作为检验员候补人选。

5.3.2 检验员候选人员接受第 5.2 条规定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后,经品质管理室考核合格的填入《检验员资格认定证书》的培训经历中。

5.3.3 品质管理室将考核合格的检验员向品质管理部部长提交《检验员资格认定证书》申请资格认定。

5.3.4 品质管理部部长确认申请认定的内容,对认可的检验员在《检验员资格认定证书》上签署批准。

5.3.5《检验员资格认定证书》上应写明检验员姓名、工号、证书编号、认定日期、认定检验类型资格、认定部门和认定者的签名或盖章。

5.3.6 检验业务的培训讲师应具有相关知识的指导能力,由品质管理部部长授权,品质管理 作成《检验员资格认定讲师管理表》。

4 5.4 资格认证等级的划分 5.4.1 检验员初次认证考核合格(笔试 60 分以上)授 予相应检验类型的 “C C 资格”。

5.4.2 获得 “C C 资格”的且从事检验工作 6 个月以上检验员可申请资格升级考核(A、B 资格)。

5.4.3 升级考核的内容如下:

1)理论考核(结合 3 类型检验的培训内容,由品质管理室出试题考核) 2)操作考核(由原检室、分厂、成品室各自设定操作内容,品质管理室监督考核) 3)过往 6 个月的检验实绩 5.4.4 资格评定条件 理论 考核 操作考核 检验业绩 A A 资格 ≥90 分 100 分 批量不良流出无 B B 资格 ≥75 分 ≥90 分 批量不良流出≤2LOT 5 5.5 检验员资格的登录 5.5.1 品质管理室把批准的《检验员资格认定证书》的复印件颁发给原材料检验室、分厂及成品检验室,原件由品质管理室保管,并根据《检验员资格认定证书》作成“检验员资格证”与厂牌一同佩戴。

5.5.2 品质管理室对认定的检查员作成《检验员资格认定一览表》,统一管理,并由品质管理部部长批准。

内容 资格

5.6 检验员资格解除 5.6.1 品质管理室监督检验员所从事的业务是否与其资格认定相一致,如有不一致的,必须及时调整。

5.6.2 认定的检验员在辞工或工作调动时,应立即退出检验岗位,并收回“检验员资格认定证书”。

5.6.3 品质管理室接到检验员辞工或工作调动信息后,对《检验员资格认定一览表》进行更新,并在《检验员资格认定一览表》上注明解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