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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驿站管理制度5篇 "心系社区,爱满人间:从管理到服务的爱心驿站制度"

爱心驿站是一种便民服务形式,为广大市民提供充电、休息、寄存等服务,也是一个关爱社会、传递爱心的平台。爱心驿站的规范管理对于提升服务质量、增强社区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爱心驿站管理制度。

爱心驿站管理制度5篇

第1篇

3、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性原则,对来访居民的所有资料都要严格保密,未经来访居民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

4、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5、了解自己的专业局限性,对超越自己能里范围的来访者及时转介。

6、对社区居民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不得向来访者索取报酬。

8、对来访居民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

爱心驿站管理制度5篇

第2篇

为规范和指导南京街客户服务工作,创造一个标准化的服务模式,形成一整套的优质服务规范,将“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真正由表面化向内核层转变,用服务水平增强客户认同感,用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使网点客户服务质量在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使广大客户能够充分感受到南京街支行的优质文明服务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1)营业厅外部设置醒目的门楣标牌,形象标识制作规范统一,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破损;

(2)营业厅外部设置醒目的机构名称牌、营业时间牌、外币兑换标识,制作规范统一,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破损,中英文对照;其中营业时间牌区分工作日和节假日、对公业务和对私业务;

(3)对外设置电子宣传屏或宣传橱窗,营业时间正常显示且播放时间、形式、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无过期宣传内容;

(4)营业厅外部管辖区域环境整洁,无安全隐患、无卫生死角、无杂物摆放,网点外墙、门窗、台阶、地面无损毁,无乱喷涂,无乱张贴,无污渍;

(5)为客户提供机动车停车位,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及无障碍车位,标识醒目,门前车辆停放有序;

(6)营业厅设置无障碍通道,公示求助电话急呼叫按钮,标示醒目,无安全隐患,通行顺畅,便于使用、体验舒适;无障碍通道坡

(1)营业厅内环境干净整洁,客户视线范围内无乱张贴现象,无杂物摆放,无灰尘、污渍、损毁;

(2)营业厅内各区域温度适宜、空气清新、光纤明亮,合理摆放绿色植物、花卉,常绿长信,无刺伤危险;

(3)营业时间内各区域呼叫系统及音、视频系统播放音乐适中,无嘈杂现象;

(4)营业听内外设置必要的免责提示标识及图表,制作统一规范,在恰当位置醒目提示,且具人性化;

(5)营业厅内各类物品按照南京街支行物品定制化摆放管理细则定位管理,设备机具布线安全、隐蔽、整齐,无安全隐患;

(1)配备数量充足、整齐干净、舒适宜用的客户等候休息椅,进出通道畅通,设置无障碍客户等候区;

(2)营业厅等候区配备供客户使用的点验钞机,正常使用,且摆放在录像监控范围内,点验钞全过程清晰可查;

(3)设置排队叫号机,且运行正常,实现身份识别功能;

(4)配备医药箱(包括创可贴、退热贴、碘酒、纱布等)、胶棒、剪刀、花镜、笔、双面胶等物品,放置适当,摆放有序,方便使用,保持整洁,无安全隐患;

(5)配备便于客户使用的饮水机,一次性水杯,干净卫生,数量充足;加热饮水机标注“小心烫伤”提示标识;

(6)便民区设置碎纸机,及时清理,方便客户使用,保护客户信息安全;

(7)在营业厅内为客户提供无线上网服务,标识醒目,操作便捷,风险提示及客户隐私保护措施到位;

(8)公示95588业务咨询及投诉热线电话,以公示栏的方式提示周边区域本行营业网点的地址及联系电话;

(9)向客户提供常办业务简介、风险提示等,内容包括所需证件、办理渠道、流程及范围等必要手续提示。

(2)一楼设置现金窗口、非现金窗口,二楼设置贵宾及外汇业务服务窗口满足业务需要,并将一楼一号窗口设置为弹性服务窗口。未使用的窗口设置遮挡帘;

(3)设置快速业务办理营业窗口、爱心窗口(一楼、二楼各一)及涉外服务窗口,标识醒目、便于引导;

(4)营业窗口、柜台之间设置遮挡板、窗口与等候区之间设置一米线,形成相对独立的客户办理业务区域;

(5)营业窗口玻璃干净整洁,通透明亮,无污渍、无乱张贴;整合相关提示牌摆放,可公示发布信息咨询;

(6)营业窗口、柜员工作台面机具布线安全、隐蔽、整齐;各类物品定位管理,客户视线范围内无私人物品;

(8)营业窗口语言对讲装置工作正常,通话音量适中,柜员点钞机显示清晰、无遮挡;

(9)设置填单台及电子填单设备,客户使用体验舒适,并设置常用业务填单模板,空白凭条齐全,业务用途明确,摆放有序,数量达到储存单格的1/3以上,便于取用;

(10)营业厅内明显位置摆放中引文对照的客户意见簿,格式规范,页码连续;

(11)营业厅明显位置设置便于客户适用的直播客服电话,标识醒目,中英文双语服务,明示操作流程图;

(12)营业厅水、电、气、火等方面无安全隐患,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符合消防要求。

以上条款涉及到设施设备的添加、更换等情况上报至上级行解决;有涉及到设备、设施调试等情况责成网点服务支持人员或联系设备厂家维护人员对其进行维护;有涉及到卫生清洁等情况(窗口、员工更衣室以外)责成第三方保洁人员进行打扫,由大堂经理及现场经理负责监督和检查;窗口及更衣室环境由员工负责维护,区域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

第3篇

1、热爱心理咨询事业,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热情、真诚、尊重、关心和理解来访者。本咨询爱心屋谢绝与心理咨询值班和前来咨询无关的人员来访。

2、咨询对象为社区居民,对社区内居民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不得向来访居民索取任何报酬,除每周固定的咨询时间外,来访居民可预约时间,如果预约定时间,居民必须守时。

3、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居民或来访居民的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爱心屋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其他专家或有关机构处理;或发现来访居民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它危机行为时,应当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有关部门。

4、来访居民应积极配合咨询员工作,保持室内整洁、安静,不在室内大声喧哗,来访居民须明确咨询目标,并愿意在咨询员协助下达到目标,一次咨询唔谈原则上不超过50分钟,如需延长请咨询员同意或预约。

5、咨询员应做好本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咨询爱心屋卫生,下班时必须关窗、锁门、切断电源,严禁在本室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4篇

资助公司内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子女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学生,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奖励员工子女中品学兼优得全日制学生,鼓励其积极进取,倡导受助(奖励)学生自强自立,建立其回馈社会的意识。

公司设立“爱心助学(奖励)”基金,所有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捐赠资金,均纳入此项基金,统一管理和使用,此项基金包括:

1、在工会财务处设立基金专项账户,对资助款项及合理的基金运作经费支出实行专项管理。基金接受严格规范的会计和财务管理;

2、接受捐款必须履行正常捐赠手续,统一纳入到基金专项账户,对捐赠300元以上的个人赠与荣誉证书;

4、基金款项必须按照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或改变用途;

5、工会负责对该基金进行专项管理,每年一次在职代会上向员工代表通报基金使用情况。

管理机构由党、政、工、员工代表五人组成。公司工会负责处理基金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每年定期召开一次至两次管理机构人员会议,检查基金会开展情况,审定每年受资助学生名单,并负责制定和修改基金章程。

1、家庭经济困难员工的子女且全日制在校生(家庭人均收入500元以下者);

1、经济困难员工子女的助学,每学期小学为人民币300元,初中为500元,高中为800元,大学为1000元。

2、获得区级以上“三好学生”称号的奖励人民币300~500元;

3、考入市、区重点高中的(不含民办)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300元。

符合如上资助、奖励条件的由员工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有限公司“爱心助学”基金资助(奖励)申请表》。

工会对提出申请的学生情况进行评定,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一周,无异常情况者发放资助(奖励)金。

1、触犯国家法律。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学习不努力,或一学年累计两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或因学习成绩不及格而留(降)级者

第5篇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基金由08(4)班同学本着自愿、有爱、互助、进步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基金是08(4)班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而产生的经费,每学期结束后剩余部分则捐赠于其他慈善机构。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基金使用金额数目,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等有关负责人确定。

第四条由08(4)班全体同学捐出。每位同学每星期捐贰元,由宿舍长收齐并交于基金财务负责人。

第五条08(4)班老师和全体同学也可自愿再捐赠,不限定金额。

第六条基金财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08(4)班安全委。负责保管、收发基金,并做好相应的台帐工作。

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是08(4)班组织委。负责组织开展捐赠活动,协调各负责人活动。

基金监督审负责人及职责:主要负责人为08(4)班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负责监督一切关于本会基金的使用工作,以保证捐赠额始终处于阳光程序的操作中。

第七条爱心基金会的基金要做到专款专用,任何负责人和其他同学不得截留和挪用。

第八条08(4)班对此基金的管理负总责,08(4)班全体成员对基金会可使用监督权。

第九条08(4)各宿舍长按时接受宿舍成员的捐款并统一交于基金财务人员。

第十条本基金的使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严格执行公式制度,接受全班同学的监督。

第十一条全体捐款人均可向"基金财务负责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查询或疑义,基金财务负责人应当如实答复。

第十二条班主任、班委会和精神文明小队代表作为"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对于本基金管理使用的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指导、检查,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三条申请:由活动组织人根据活动本身情况认真详细地写申请书,申请时间为每周一、五。

审核:1.基金申请人将申请书交于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由负责人登记。

2.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对申请人组织的活动做相应的了解,并予以审核批准。

3.由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中的精神文明小队代表进行二审,并提出书面意见。

4.整理后统一交给基金监督审查负责人中的其他成员审批。

第十四条每学期放假前一周将给予爱心基金会的基金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本管理办法由基金组织管理负责人,基金监督审批负责人负责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