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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7篇 "承担安全责任,守护校园航线: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是一份由学生签署并承担交通安全责任的文件。它旨在提醒学生对自己在路上的行为及其带来的后果负责,并加强他们的安全意识。签署交通安全责任书是学校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重要一步。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7篇

第1篇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学生交通安全责任书7篇

第2篇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中小学校长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学校学生的交通安全负全面责任。

1、各中小学校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4、各中小学要坚持中小学生上下学路队护送制和小黄帽路队制,使中小学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5、各中小学要适时举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手抄报、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交通安全画展等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6、各中小学要密切与县交警队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7、有校车接送学生上小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与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8、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明确各方责任,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增强,上、下学校的'路途无学生乘坐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专用机械车(以下简称五小车),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以下简称“三无”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船及违章搭乘车辆。

(二)、安全制度落实,隐患及时整改、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1、建立健全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制定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明确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3、采取多种形式,经常性地组织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4、根据学校实际,尽可能地为学生提供安全、方便的交通工具,确保学生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5、经常与学生家长联系,掌握学生上学途中的交通安全情况。

2、教育子女上学途中不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不违章搭乘车辆;保证自己不向任何学生提供“五小”、“三无”车辆,不违规载运学生。

学校不重视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学生内出现交通安全事故由学校负责;学生经教育不听,不遵守交通法规,上学乘坐“五小”、“三无”等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船舶,违章搭乘车辆,私自外出等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监护人和肇事者负责。

其他安全事项严格遵照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12号、20xx、6、25),由学校、学生、学生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履行相应义务,其他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增强学校、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的路途安全,依据道路交通法规,特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1、家长要严格学生上、放学时间,掌握好上、放学时间,防止孩子过早出门和过晚回家。

2、家长要严禁学生骑车上学,教育孩子放学一律靠道路右边,需要横穿马路的,必须按信号灯或从斑马线穿过,不得在公路上玩耍、嬉戏、追逐等。

3、家长接送学生时不得进入校园,不得挤占主体道和堵在校门口。

4、家长要监督学生坚决禁止乘坐农用车、载货车、报废车和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禁止乘坐有超员、超速或7座以下的小面包车辆。

5、家长要与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上学、放学乘车,一定要看清前后左右,在确定无车辆通过时快速穿过公路;放学乘车时,要站在公路边以外等候,排队上车。

6、家长要与学校一起教育孩子不满12周岁,禁止骑自行车上路,更不得骑摩托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抢行、不逆行,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骑车带人。过路口、穿公路,要下车。确定安全后通过。要主动避让机动车辆,不赛车、不超速,确保自己和行人的安全。

7、家长要教育孩子双休日、节假日出行,亦应遵守上述规定。

8、家长要和学校密切配合,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的教育和乘坐车辆的监督,如家长发现学生乘坐不符合要求的'车辆,及时汇报交通运输部门和教育部门。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监管,共同培养学生守法、文明的交通行为,确保你们的孩子——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第5篇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的同时,学校和家长都有义务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无小事”的意识,教育孩子交通安全常识,注重引导、培养和提高孩子自救自护的能力,做到责任到位,确保交通安全。

1、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

2、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及时发现并制止超员、超速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发生;

3、放学后,学校安排值日教师把学生护送到大门外,学生自行回家;

1、保证不让学生乘坐无牌、无证、报废、超员车辆及农用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上、放学;

2、对自发组织合伙租用车辆接送学生上、放学的社会车辆交通安全自行负责;

5、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骑自行车须保持一定的速度,不准超速骑车或飞车,不准追逐打闹,不准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不准骑车带人,自行车出现故障,要及时修理;

第6篇

为保障学生的交通安全,学校在严格管理、加强教育的同时,学生家长应当承担和履行以下责任:

2、禁止12周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18周岁以下学生骑电动车上学;

3、禁止小孩在上学、放学途中乘座超员车、货车、拖拉机、非法营运车、拼装车、报废车、马自达等交通工具;

4、教育孩子在上学和放学途中,不要闯红灯、不要互相打闹、不要下河游泳等,在经过危险路段时要绕行,要防止一切人身伤害事故;

5、经常帮助孩子检查交通工具是否完好,及时维修或调换;

6、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家长更应该教育和看护好孩子,学生离开校园以后的.一切活动由其家长或监护人负责,在校园外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第7篇

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镇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对在校(园)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负全面负责。

1、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监护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4、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与派出所、交警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经常性的邀请公安干警、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5、有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驾驶员的资格,并签订安全责任状,加强对照管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6、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浠水县中小学((暑假安全责任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台账》,并交学校(幼儿园)存档。

7、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书4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