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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借款合同工程项目借款合同6篇 合同文本样例:工程项目借款协议

该项目借款合同是对工程项目的借款进行约定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借款方与出借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借款的用途和期限,并对违约责任做出了规定。该合同是保障工程项目资金流转和风险控制的重要工具。

项目借款合同工程项目借款合同6篇 合同文本样例:工程项目借款协议

第1篇

甲方为承包____ 国(地区)____ 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二条 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 年____ 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 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 %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 (单位)____ 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 乙 方:单位名称________行(公章)

项目借款合同工程项目借款合同6篇 合同文本样例:工程项目借款协议 第2张

第2篇

立合同单位: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平等协商,为明确双方责任,遵照有关法律,自愿签订本人民币借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甲方,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4、“宽限期”指乙方允许甲方迟延履行还款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5、“放款日”指乙方向甲方借款账户在银行准确办理划款的时间(以银行单据为准)。

6、“还款日” 指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归还乙方借款的时间(以银行单据为准)。

7、“借款到期”指甲方向乙方借款所确定的还款期限加宽限期到期的时间。

9、“担保性文件”指甲方 的项目而办理的,各种已经依法取得的所有批准文件和所有应该依法取得的批准文件。

10、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拟在 , 在内的建设该项目所需的所有文件,现由于甲方建设 的需要,特向乙方借款建设本 。

1、 甲方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保证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资金出借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不含虚假成分。

3、不利用向乙方所借款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4、在借款全部清偿前,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取得的批准文件时,必须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并按月息千分之___支付利息,利随本清。

5、在借款全部清偿前,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金,按月息千分之___支付利息,利随本清。6、在借款全部清偿前,甲方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改变、联营、等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乙方,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并按月息千分之___支付利息,利随本清。

7、甲方已依法获得所建项目的所有批准文件和所有应该依法取得的批准文件。

8、甲方保证按乙方需要无条件提供及时准确的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2、借款期限约定为___个月,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 ____年_月 ___ 日。乙方保证在订立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将贷款资金足额划入约定账户, 甲方保证将

3、宽限期为____个月,即还款日期往后顺延,宽限期甲方向乙方按月息千分之___支付利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4、在本合同期限内,所借款项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借款的按期清偿,甲方以 的建设项目和公司全部资产(具体资产详见附件)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债务的担保,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甲方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改变等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2、为保证乙方所出借款项的安全,甲方公司的全部股东愿意以其个人资产为甲方的借款行为提供担保,直至该借款本息付清为止。

1、为保证本合同权利、义务的落实,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并以乙方的名义开设银行专户,由乙方根据约定将甲方向乙方所借款项打入该银行账户。

2、为保证乙方对出借资金的有效监控,该账户由甲方和乙方指派专人共同管理,从该账户划出的每一笔资金的用途,甲方必须将完备的相关资料报乙方审核,获得认可后方可在该专户划款。

3、乙方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甲方为作对乙方借款的回报,经甲方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大会纪要见本合同相关附件),在该项目建设完成投入运营后,甲方赠与乙方 的甲方公司股份,乙方依法参加公司经营和管理、享有公司收益,此条承诺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改变。

2、承认和遵循乙方的操作惯例及本合同的操作规程。

4、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出借人通报。

第5项,第6项并及时履行了第六条的承诺时,本合同所约定借款在约定的借款期限(第三条第2项)时间内不计息。

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所借款项。3、对获悉的甲方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2、甲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乙方同意并承接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另行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担保。在甲方与受让方的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日内向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_________险_________险,保险金额应与本合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甲方向乙方所借款项的借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借款还清为止。

2、保险费由甲方负担,保险单由乙方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甲方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双方共同监管的账户,由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

1、借款到期,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本息时,乙方有权将甲方的建设项目和公司资产全部依法处置。

2、甲方发生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时,乙方有权立即收回借款本金和约定的利息,如不能足额收回,可合并执行本条第1项。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约定将甲方向乙方的借款资金足额划入约定账户的,应根据未划入账的资金总额和延迟天数,每日付给甲方__分之_____ 的违约金。

4、乙方无故提前收回借款应向甲方按日偿付违约部分___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当甲方的行为严重威胁到乙方出借资金的安全,并经乙方的提醒和警告后仍不及时纠正时,乙方可全接管甲方的建设项目,并从接管该项目之日起,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基于该项目而产生的其他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双方的电子邮箱分别为:1、甲方: ;2、乙方: )等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所有借款全部清偿并第六条甲方对乙方的回报承诺履行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公证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出款人:

第3篇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总投资_________万元,其中自筹_________万元,其它______万元,向借款单位申请(借款种类),借款_________万元。

第二条 借款方根据借款方以下借款用同意借款________万元。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借款方按照各项借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在核准的借款额度内,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借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借款方按本项借款利率档次加付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门吧收集整理入门资料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____________(公章)

1.借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____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 借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借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借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借款,并对挪用的借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___%。

第七条 如借款方不能按期归还借款,由保证人或担保单位承担偿还本息的责任。

八条 本合同经借款方、借款方、保证方签章后生效,至此项借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终止。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报送人民银行一、二级分行,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第4篇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1.1.1“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3“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9“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项目资本金”指在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2.1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本合同项下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1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

3.3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年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3.4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4.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确定为年息百分之。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实际贷款余额和占用天数计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后一天)。

4.3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2.2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3未发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筹解决;

5.2.5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6.1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3借款人确需推迟提款日期的,应在提款日前天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支付贷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损失(推迟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贷款人所受利息损失)。

6.4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贷款,应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终止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7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具体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

6.8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可以在该笔贷款到期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展期申请,贷款人同意后,由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展期协议。

6.9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6.10第6.9条所列资金尚不足以归还贷款的,借贷双方应及时协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资金偿还贷款本息,或者由保证人清偿。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项,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必须在结息日进行;本金金额不得少于万元。

6.13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一并归还。

6.14借款人提前归还的本金,应按本合同6.7条规定的还款计划倒顺序减少贷款本金。

6.15若某个提款、还款、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若下一个银行营业日为下一个公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则该提款、还款日提前至上一个银行营业日。顺延或提前的,相应加收或减少利息。

7.1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账户进行监管。

7.2.1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3有权从偿债基金账户直接划转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账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全部还清为止:

7.3.1开立于的项目资金专用账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本金必须存入该账户,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账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账户;

7.3.2开立于的基本结算账户,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项应付至该账户内且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第7.4条规定的支出: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定金及其他款项;

d.借款人从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项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项。

7.3.3开立于的偿债基金账户,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其他债权。借款人应在还本结息日将当期应当偿付的款项存入偿债基金账户,并享有天的宽限期。

7.4借款人承诺,其从基本结算账户内的所有提款和转账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项:

7.5在贷款人发出违约通知后(除非该违约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债权,否则借款人从第7.3条所列账户的所有提款应事先取得贷款人的同意。

7.6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8.1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在项目建设期间内,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见附件一)。

8.1.2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获得的公路收费权质押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见公路收费权质押合同),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9.2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4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日和每个季度结束后日内,向贷款人提交该阶段的财务报表,并保证真实、完整、准确。年终财务报表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确认;

9.5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6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7允许贷款人及其委托的单位或个人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财务收支等情况;

9.8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时,不得改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对贷款人应负的义务,并在作出决定日前向贷款人提出报告,与贷款人就贷款清偿或者落实达成协议后实施;

9.9借款人变更注册资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记事项时,应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或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9.11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发生或者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10.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对获悉的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11.1缔约各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确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解除的,不影响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解除的,不影响本合同中规定的争议解决条款。

11.2借款人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受让方必须经贷款人确认并承接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权利和义务;有保证人的,应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在贷款人与受让方的债务转让协议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2.1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保险。险种为险、险、险;保险余额应与本文同项下项目的总价值相等;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并根据有关规定续保,直至贷款还清为止。

12.2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的利息。

13.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5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的违约金。

13.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公路收费权。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的违约金:

14.1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16.1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了使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如本单位不能提供该项目所需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单位将无条件代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本承诺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变更而修改、变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本保证人对公路项目建成后,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当借款人在还本结息日不能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时,本保证人在接到你行还款通知的日内,将及时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本保证有效期限为两年。

第5篇

甲方为承包____ 国(地区)____ 工程项目所需人民币周转资金,经乙方审查,同意在核定的贷款范围发放贷款。双方经协商同意下列各项内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同意根据批准的贷款申请书,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

第二条 乙方凭甲方提送的详细用款计划和具体用途清单,作为付款时审核依据,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期限为____ 年____ 个月。甲方保证从签证合同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还清全部本息。并附分次还款具体计划为本合同的附件(略)。

第四条 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 %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部分加收20%利息;贷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收50%利息。贷款利息每季计收一次。

第五条 乙方提供本贷款的项目,如果甲方中止对外施工合同,应即通知乙方并还清贷款本息。

第六条 甲方应按期归还贷款。到期不能如数归还时,应由甲方的担保单位负责从____ (单位)____ 资金中清偿。

第七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和甲方担保单位三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三份,上述三方各执一份。

甲 方:单位名称________(公章) 乙 方:单位名称________行(公章)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

第6篇

借款人因_______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 万元,期限为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帐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历的时间。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结束的期限。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7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

3。3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

4。2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

5。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

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

5。2。4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6。3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

6。4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

6。5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_____

6。6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7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8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并归还。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帐户进行监管。

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

7。2。3 有权以偿债基金帐户直接划拨资金以归还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债权。

7。3 借款人应在下述机构开立并保持下述帐户,直至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贷款人依据本合同而获得的其他债权部还清为止;

7。3。1 开立于_____的项目资金专用帐户,借款人从贷款人处提取的所有款项及项目资金必须存入该帐户,帐户余额不得低于按规定应当留足的预备费的金额;从该帐户提取的款项只能转至基本结算帐户;

7。4 贷款人对为实施本合同约定的帐户监管而采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担法律责任。

8。1 为保证项目的按期完工和贷款的按期清偿,有关方已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担保:

8。1。1 在项目建设期间内,_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资金承诺,保证在发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计划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时,通过各种方式融资、补充资金,直至工程完工(见附件一)

8。1。2 当项目不能按期完工时,借款人将其所获得的来自于建设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以及本项目下其他合同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所有权益转让给贷款人。

8。1。3 贷款人以依法获得的_____项目工程作为清偿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并承诺该质押担保不因借款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分立、合并、股份制改造、合作等涉及银行债权的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而撤销。

8。1。4 项目建成后,还款期内贷款本息的偿还,由______向贷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偿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见附件二)

9。2 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惯例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9。4 保证资金状况没有发生不利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变化;

9。5 本项目的汇率风险由借款人自行承担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不得影响贷款本息的偿还;

9。6 借款人应当及时就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向贷款人通报。

10。1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拨付应当发放的贷款;

10。2 对获悉借款人项目建设、财务收支等情况依法保密。

第十一条 变更、解除与转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保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款金额部分的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

13。2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部分按日计收万分之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的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并按规定计收利息。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通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