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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书2篇 「碧水青天,安全第一」负责任,防溺水从我做起

近年来,溺水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为此,各级政府部门和各个领域的单位积极推进防溺水安全工作。为更好地落实责任,一份明确的“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书”便应运而生。本文将就此展开探讨。

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书2篇 「碧水青天,安全第一」负责任,防溺水从我做起

第1篇

汛期将至,各地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频发,教训惨痛。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学生溺亡事故发生,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监护人)应高度重视防溺水安全教育,加大对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力度,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溺水的危险性以及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自觉预防和避免溺水事故发生。

二、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结伴外出游泳。如确实需要游泳的,需在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护措施和专业救护人员的游泳场所游泳。

三、家长(监护人)应严禁学生私自到河、湖、水库、水沟、池塘边玩耍、嬉戏,以防滑入水中发生意外。

四、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没有家长(监护人)的陪同下,不得私自或结伴到河、湖等水域划船,乘坐船只时不得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嬉水。

五、家长(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汛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严防意外事故发生。如果发现有人溺水时,不要盲目下水施救,要迅速就近呼救或拨打“110”、“120”等求助电话。

六、学生在家期间(含在家与学校的路上),家长(监护人)应随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踪,做到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活动内容。如发现学生有异常举动和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

八、在学校上课期间,如学生因病或因事需要提前离校,家长(监护人)应到校办理相关请假手续。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请各位家长(监护人)把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责任书的'规定,配合学校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工作,以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请家长认真阅读本责任书并履行相应职责,签字后让学生带回学校存档。

防溺水安全工作责任书2篇 「碧水青天,安全第一」负责任,防溺水从我做起 第2张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防溺水及安全教育工作,落实“三清一落实”的要求,保证暑假期间学生的安全,学校与责任教师签定本责任书。

一、各教师在暑期对所管理的学生进行一次关于防溺水、防雷电、用电、交通、饮食、防疾病方面的安全教育,做到在思想上彻底认识到人身安全的重要性。

二、各教师要熟悉所管理的村单位学生的人名和人数,设立小组长,实行小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生假期中的监督、考勤和安全汇报工作。将每天的学生情况每天向负责领导汇报一次。

三、教育学生在假期间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学生有一切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负责教师做好监督,对于违犯学校规定的行为进行必要的教育。

四、各教师要熟悉对所负责学生的村周围的河段及池塘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

五、告诫学生任何时候都不要到河(池塘)边钓鱼、玩水,同学之间做好监督。

六、教育学生要早睡早起,在家中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和家庭劳动,为家庭和父母分忧,减轻家庭困难。

七、告诫学生不得私自出远门,如旅游、访友等必须有家长全程陪同,且与管理教师要请假。

八、教育学生假期中少看电视,不懒惰,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科作业,按时参加学校的护校劳动,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及必要的处分。

九、特别强调学生,汛期来临,任何人不得到河(池塘)边玩耍,更不得下河下坑,对于违犯以上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批评。

十、各负责教师要每天进行家访,随时掌握学生情况,出现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不得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