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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协议书范文2篇 完美转让,房屋协议模板

本文分享了一份房屋转让协议书范文,包括协议的主要内容和格式要求,希望能为需要进行房屋转让的各方提供实用的参考和指导。

房屋转让协议书范文2篇 完美转让,房屋协议模板

第1篇

为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变现力度,甲乙双方就抵债房屋转让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人民法院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甲方依法取得原属所有的位于xx县的房屋一处,共层每层间,共计间。

二、为尽快处置变现抵债资产,甲方将上述抵债房屋转让给乙方。

三、转让财产的范围,以人民法院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所列财产为准。

五、转让价款,乙方在年月日前,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甲方;甲方收到转让价款后,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价款后5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七、甲方交付转让房屋时,应同时向乙方交付人民法院执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和甲方获得的抵债房屋的产权登记证件及附属资料。

八、转让房屋由乙方负责办理过户手续,所支出的税款、行政事业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办理转让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提供便利。

十、因抵债房屋产权发生纠纷致使乙方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应按照未支付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二、甲方超过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房屋的,应按照收取价款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三、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报甲方主管部门xx县农村信用联社备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房屋转让协议书范文2篇 完美转让,房屋协议模板 第2张

第2篇

一、买方自愿认购卖方位于 区 路 大厦/花园 苑/栋 室,户型为 房 厅 卫,建筑面积为 Μ2之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地产证》号 或《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现售)号 。

二、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议定,该物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以下货币名称略)。该物业原购房合同总价为(小写) 元整。

三、有关该物业产权交易前的纠葛、楼宇按揭或房产抵押、债权债务等未尽事宜,卖方必须在交易前妥善处理完毕;该物业交易后,如仍存在交易前未尽事宜或相关法律责任和纠纷,由卖方承担,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签署本协议时,买方即向卖方支付购房定金(大写) 元整;卖方需将该物业之房产证原件交中介方。

□签署本协议时,中介方代卖方收取买方购房定金(大写) 元整;

卖方在 工作日内公证委托中介方经办人为该物业转让手续卖方全权代理人后,或卖方在 工作日内将银行按揭手续和与该物业有关的债权债务等清算完毕、房产证交中介方后,中介方在将定金转付卖方。

1)买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向中介方支付购房款(大写) 元整;

2)中介方取得卖方《房产证》,并且买方交清购房款后,在 个工作日内,中介方协助买卖双方签署《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3)当产权转移完毕并领取到新产权证后,中介方在5个工作日内将购房余款款转付给卖方。

购房余款为:□中介方没代理卖方赎楼,购房余款为(大写) 元整。

□买卖双方同意中介方用购房款归还卖方在银行的按揭(贷款)余款,中介方代理卖方赎楼后,购房余款为购房款减去中介方代卖方归还的银行按揭(贷款)余款;

1)买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购房首期款(大写) 元整(注:此为大概数目,准确的数需等银行承诺答复后多退少补)存入指定银行或中介方指定的帐户;并在中介方的协助下前往银行、律师楼等地签署有关按揭的文件,依时交纳由按揭而产生的律师费、保险费、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等,买方不得借故推托,否则视为违约;

2)中介方取得卖方《房产证》,银行出具贷款承诺书后,在 个工作日内,中介方协助买卖双方签署《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房屋转让协议书(物业为中介)提要:买卖双方同意中介方用购房款归还卖方在银行的按揭(贷款)余款,中介方代理卖方赎楼后,购房余款为购房款减去中介方代卖方归还的银行按揭(贷款)余款

3)当 后,购房首期款即转付给卖方;银行承诺贷款的金额由银行直接支付给卖方。

3、买方须按时向卖方交付购房款项,如超过 日未向卖方交付购房款或未将首期购房款全额存入指定帐户时,则视为违约行为,卖方有权没收期购房定金,原数退还买方已付部分购房款,即终止本协议。

五、按政府的有关规定,买卖双方议定:房地产交易的 等费用由 方承担;房地产交易的 等费用由 方承担。

六、卖方将房屋移交给买方前,所有该物业之水费、电费、电话费、煤气费及物业管理费和 等均卖方负责清算,卖方并协助买方办理该几项的过户手续,相关转名费用由买方支付。

七、买卖双方议定: 年 月 日前,卖方将该物业移交买方使用。

八、该物业是以现状售予买方,而买方曾被邀检查或已授权代表代为检查该物业,故买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

九、当买卖双方签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方向本公司支付相当于交易总额之1.5%的佣金,计(大写) 元;卖方向本公司支付相当于交易总额之1.5%的佣金,计(大写) 元。

十、本协议签署后,买卖双方须依照本协议之条款与时间进行交易 。如属买方违约,则卖方不予退还买方购房定金;如属卖方违约,卖方则应双倍赔还买方购房定金,退还买方所付其它款项(不另计利息);本公司中介服务佣金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买卖双方的通讯联络以本协议所载明的电话、地址等为准,买卖双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上述电话、地址等的真实性。若中介方按上述电话、地址等联络不到买卖双方某一方时,则此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全部责任。

十二、于本协议之外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协议不相符的以本协议为准。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及本公司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效力,经三方签字并加盖中介方公章后即生效。

十四、本协议产生争议,三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该委员会之裁决结果对三方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