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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池记》3篇 黑白切割,墨香浸润:《墨池记》

《墨池记》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的代表作之一,以描写底层百姓生活为主题,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种种不公和苦难。充满浓郁的人民情感和对正义的追求,被誉为中国古代文学的珍品。

《墨池记》3篇 黑白切割,墨香浸润:《墨池记》

第1篇

这篇课文可先让学生结合注释自读,扫清文字障碍。在学生熟读成诵的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对本文的思想内容和艺术特色进行赏析、评点;

(1)作者认为王羲之在书法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的原因是什么?

明确:作者认为王羲之在书法方面的巨大成就不是自然天成的,而是靠勤学苦练取得的。

(2)抚州学官王盛君,书“晋王右军墨池”六字于楹柱间的目的是什么?

明确:墨池之上现在建有学舍,州学教授王盛君怕墨池不够明显,就写了“晋王右军墨池”六个字悬挂在楹柱间,其目的是推崇王羲之的书法技巧,用王羲之勤学的事迹劝勉自己的学生。

(3)这篇文章中用了许多设问句,请在阅读的过程中画记出这些比喻句,并反复诵读,

明确:文中共用了六个“邪”字设问句,分别是:①“岂信然邪”;②“而又尝自休于此邪”;③“岂其学不如彼邪”;④“况欲深造道德者邪”;⑤“而因以及乎其迹邪”;⑥“以勉其学者邪”。口头翻译这六个设问句,明确其在文中的意义和作用:①表明作者对墨池传说持有怀疑态度(因为称做王羲之墨池的还有浙江会稽等多处)。②用以加重语气,肯定王羲之并不沉醉于游山玩水。③肯定了王羲之的书法成就不是来自天成,而是勤学苦练的结果。④起提示、启发的作用。⑤⑥说明自己的推测,加重谦逊的语气。

曾巩(1019—1083),北宋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字予固。南丰(今江西南丰)人。嘉祐二年(1057)考中进士。历任馆阁校勘、集贤校理、实录检讨官,官至中书舍人。曾巩出自欧阳修门下,完全接受了欧阳修先道而后文的古文创作主张,而且比欧阳修更着重于道。因此,曾巩的散文在八大家中是情致和文采都较少的一家。但曾文长于议论,他的政论文,语言质朴,立论精辟,说理曲折尽意。

请用一句话概括本文的主旨思想,并联系作者的文学主张分析本文的艺术特色。

明确:本文是曾巩在庆历八年(1048年)应抚州州学教授王盛君之请而作。文章从墨池落笔,指出王羲之的书法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是“以精力自致”,而并非出于“天成”,进而推及要深造道德,更应该坚持刻苦学习。

全文把介绍古迹人物和记事议论结合在一起,借事立论,内容精警,用小题目写出了严肃郑重的大主旨,却又写得生动、灵活、简洁、明快,充分体现了曾巩行文的风格。

本文的另一特点是多用设问句。设问句的大量运用平添了一唱三叹的情韵,兼收停顿、舒展之功,避免一泻无余之弊,徘徊吟诵,玩索不尽。前人以“欧曾”并称,在这点上,曾巩是颇得欧阳修“六一风神”之妙的。

2.自古以来,有关王羲之的故事广为流传。请让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每人收集2~3则,然后准备参加班上的交流会。

《墨池记》3篇 黑白切割,墨香浸润:《墨池记》 第2张

第2篇

墨池之上,今为州学舍。教授王君盛恐其不章也,书“晋王右军墨池”之六字于楹间以揭之,又告于巩曰:“愿有记。”推王君之心,岂爱人之善,虽一能不以废,_______①因以及乎其迹邪?其亦欲推其事以勉学者邪?_______②人之有一能,_______③使后人尚之如此,_______④仁人庄士之遗风余思,被于来世者如何哉。

3.“其亦欲推其事以勉学者邪?”句中两个“其”依次解释正确的一项是()

4.对“被于来世者如何哉”一句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5.对文中州学教授王盛题字并请作者作记的目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b.借表彰、推广王羲之勤学苦练的精神,来劝勉州学学生刻苦读书。

第3篇

临川之城东,有地隐然而高,以临于溪,曰新城。新城之上,有池洼然而方以长,曰王羲之之墨池者,荀伯子《临川记》云也。羲之尝慕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此为其故迹,岂信然邪?

方羲之之不可强以仕,而尝极东方,出沧海,以娱其意于山水之间;岂其徜徉肆恣,而又尝自休于此邪?羲之之书晚乃善,则其所能,盖亦以精力自致者,非天成也。然后世未有能及者,岂其学不如彼邪?则学固岂可以少哉,况欲深造道德者邪?

墨池之上,今为州学舍。教授王君盛恐其不章也,书‘晋王右军墨池’之六字于楹间以揭之。又告于巩曰:“愿有记”。推王君之心,岂爱人之善,虽一能不以废,而因以及乎其迹邪?其亦欲推其事以勉其学者邪?夫人之有一能而使后人尚之如此,况仁人庄士之遗风余思被于来世者何如哉!

临川郡城的东面,有一块地微微高起,并且靠近溪流,叫做新城。新城上面,有个池子低洼呈长方形,说是王羲之的墨池,这是荀伯子《临川记》里说的。

羲之曾经仰慕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的精神,(现在说)这是羲之的(墨池)遗址,难道是真的吗?当羲之不愿勉强做官时,曾经游遍东方,出游东海,在山水之间使他的心情快乐。莫非他在尽情游览时,曾在这里停留过?羲之的书法,到晚年才特别好。那么他能达到这步,大概也是靠他自己的精神和毅力取得的,并不是天生的。但是后代没有能够赶上他的人,是不是后人学习下的功夫不如他呢?那么学习的功夫难道可以少下吗?何况想在道德修养上深造的人呢?

墨池的旁边,现在是抚州州学的校舍,教授王盛先生担心墨池不能出名,写了“晋王右军墨池”六个字挂在屋前两柱之间,又请求我说:“希望有一篇(墨池)记。”推测王先生的用心,是不是喜爱别人的优点,即使是一技之长也不让它埋没,因而推广到王羲之的遗迹呢?莫非也想推广王羲之的事迹来勉励那些学员吧?一个人有一技之长,就能使后人像这样尊重他;何况那些品德高尚、行为端庄的人,遗留下来令人思慕的美好风范,对于后世的影响那就更不用说了!

(1)临川:临川:宋朝的抚州临川郡(今江西省临川市)。

(6)王羲之(321—379):字逸少,东晋人,官至右军将军,会稽内史,世称王右军。他是古代有名的大书法家,世称“书圣”。苟伯子:南朝宋人,曾任临川内史。著有《临川记》六卷,其中提到:“王羲之尝为临川内史,置宅于郡城东南高坡,名曰新城。旁临回溪,特据层阜,其地爽垲(kǎi,地势高而干燥),山川如画。今旧井及墨池犹存。”

(7)张芝:东汉末年书法家,善草书,世称“草圣”。王羲之“曾与人书云:‘张芝临池学书,池水尽黑,使人耽(dān,酷爱)之若是,未必后之也。’”(《晋书·王羲之传》)

(11)强以仕:勉强要(他)作官。王羲之原与王述齐名,但他轻视王述,两人感情不好。后羲之任会稽内史时,朝廷任王述为扬州刺史,管辖会稽郡。羲之深以为耻,称病去职,誓不再仕,从此“遍游东中诸郡,穷诸名山,泛沧海”。

(16)徜徉肆恣:尽情游览。徜徉,徘徊,漫游。肆恣,任意,尽情。

(19)晚乃善:到晚年才特别好。《晋书·王羲之传》:“羲之书初不胜(不及)庾翼、郄愔(xìyìn),及其暮年方妙。尝以章草答庾亮,而(庾)翼深叹伏。”所能:能够达到这步。

(20)盖:大概,副词。以精力自致者:靠自己的精神和毅力取得的。

(23)岂其学不如彼邪:是不是他们学习下的功夫不如王羲之呢?岂,是不是,表示揣测,副词。学,指勤学苦练。

(24)则学固岂可以少哉:那么学习的功夫难道可以少下吗?则,那么,连词。固,原来,本。岂,难道,表示反问,副词。

(25)深造道德:在道德修养上深造,指在道德修养上有很高的成就。

(27)教授:官名。宋朝在路学、府学、州学都置教授,主管学政和教育所属生员。

(30)楹间:指两柱子之间的上方一般挂匾额的地方。楹,房屋前面的柱子。

(41)遗风余思:遗留下来令人思慕的美好风范。余思,指后人的怀念。余,也是“遗”的意思。

(43)何如哉:会怎么样呢?这里是“那就更不用说了”的意思。

曾巩,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北宋著名政治家、散文家。他家境贫寒,有一个哥哥,四个弟弟,十个妹妹(其中一人夭折),父亲被罢官,身体也不好,所以肩负起养家的重任。

曾巩自称“家世为儒”(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一书》),祖父作过尚书户部郎中,父为太常博士。曾巩天资聪慧,记忆力非常强,幼时读诗书,脱口能吟诵,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自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史称巩“十二岁能文,语已惊人”。其弟曾肇在《亡兄行状》中称其“生而警敏,不类童子”,而且记忆力超群,“读书数万言,脱口辄诵”。18岁时,赴京赶考,与随父在京的王安石相识,并结成挚友。20岁入太学,上书欧阳修并献《时务策》。欧阳修见其文笔独特,非常赏识。欧阳修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上欧阳学士第二书》)自此名闻天下,但因其擅长策论,轻于应举时文,故屡试不第。庆历七年(1047),其父去世,其身为次子(其上尚有一兄长),只好辍学回归故里,尽心侍奉继母。曾巩少年时与王安石为密友,登欧阳修之门以后,就向欧阳修推荐了王安石。直至嘉祐二年(1058),欧阳修主持会试,坚持以古文、策论为主,诗赋为辅命题,曾巩才与其弟曾牟、曾布及堂弟曾阜一同登进士第一。

嘉祐四年(1059),任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县)司法参军,以明习律令,量刑适当而闻名。五年,由欧阳修举荐到京师当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理校出《战国策》、《说苑》、《新序》、《梁书》、《陈书》、《唐令》、《李太白集》、《鲍溶诗集》和《列女传》等大量古籍,对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并撰写了大量序文。 熙宁二年(1069),任《宋英宗实录》检讨,不久被外放越州(今浙江绍兴)通判。熙宁五年后,历任齐州、襄州、洪州、福州、明州、亳州等知州。为政廉洁奉公,勤于政事,关心民生疾苦。他根据王安石的新法宗旨,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实施。致力于平fan冤狱、维护治安、打击豪强、救灾防疫、疏河架桥、设置驿馆、修缮城池、兴办学校、削减公文、整顿吏治、废除苛捐杂税,深受群众拥戴。

元丰三年(1080),改任沧州(今河北)知州,途经京城开封时,宋神宗召见。宋神宗对其“节约为理财之要”的建议大为赞赏,留任为三班院勾判。元丰四年,朝廷认为“曾巩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任为史官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元丰五年,拜中书舍人。同年九月,遭母丧,去官。次年,病逝于江宁府(今南京)。后葬于南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