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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州直及省属在临各单位: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已经州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为切实维护立法计划的严肃性,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立法计划,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立法计划。起草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集中精力高质高效按时完成立法项目。及时制定起草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起草工作,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适时向司法行政部门报送进展情况。要按时上报送审稿、调研论证、法律法规依据等相关材料,为合法性审查、州政府常务会审议预留合理时间,未列入2021年度立法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制定和发布。

二、严格把好立法入口关和质量关。起草单位要加强对立法项目的评估论证和调查研究,立足本地实际、学习先进经验,严防“照搬照抄,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要畅通民意反映渠道,充分听取广大人民群众、涉及群体、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的意见,增强立法的民主性。要严格依法立法,严格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论证咨询,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确保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三、严格遵守制定流程。各单位要严格遵守“组织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合法性审查、提请审议、公布印发、报送备案等程序,要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士提前介入给予指导,起草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分工的,应当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跟踪了解立法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推动各部门开展立法工作,同时要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对不符合制定流程的一律退回补充完善。

 

附件:1.《临夏州人民政府2021年度立法计划项目》

      2.州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流程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