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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请示范文4篇 “成功落幕:项目验收请求示范”

项目验收请示范文是企业在完成一项项目后,向领导提交本项目的验收报告以及各种资料和证明文件的文书。它是考验项目协调管理能力、质量管理能力和本领域的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下面是一份常用的项目验收请示范文,可供参考。

项目验收请示范文4篇 “成功落幕:项目验收请求示范”

第1篇

20xx年以前,我旗行政事业单位自行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采取先采购后报审的方式,经旗采购办审批、财政局采购中心审核后报账。交易中心成立后,财政局采购中心撤销,为解决当时单位不能报账问题,按会计核算中心要求,由交易中心代替采购中心在自行采购表上审核签字。

行政事业单位自行采购项目既不进入交易中心,也不涉及交易中心业务范围,只是增加了报账手续,现请求旗政府取消交易中心对自行采购项目的审核手续。理由如下:

一、按照采购法规定,自行采购由行政事业单位自行组织,其采购方式唯一合法的批准机关为采购办,采购方式正确与否,只能由行政监督部门予以纠正,其他部门无权审核。

二、按照旗人民政府文件规定的交易中心业务范围,并不包含自行采购,只涉及进入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的项目,对以外项目不予受理,审核自行采购项目更无依据。

三、从全市执行情况看,市交易中心和各旗区交易中心都无自行采购项目审核业务。旗交易中心与市采购办咨询,也无此要求。

四、经请示市公管办,确认此手续超出交易中心业务范围。按照今年市对旗公共资源交易考核细则要求,也不符合相关规定。

五、经与旗财政局咨询,在目前支付模式下,并无规定由采购办以外的其他部门进行审核。

项目验收请示范文4篇 “成功落幕:项目验收请求示范” 第2张

第2篇

丰县苏新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丰县王沟镇新上9.8mw生态农业光伏发电二期项目,项目于20xx年11月取得江苏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关于丰县苏新新能源有限公司9.8mw(二期)农业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联系函》(苏能源新能函〔20xx〕26号),目前项目已取得支持性文件建设条件已全部落实,具备备案条件,现将项目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概况。江苏苏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是由香港久知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主要从事可再生能源领域的技术研发、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及项目运营等业务。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光伏太阳能方案的开发设计、采购、建设、融资及运营,以卓越的专业技能及丰富的国内国际营销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由江苏苏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投资注册的丰县苏新新能源有限公司9.8mw(二期)农业光伏发电项目,在开发循环农业的同时为丰县提供绿色电力,与江苏生态、节能、环保的主题一致。

本项目利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进行并网发电,有助于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及温室气体的排放,减低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可以为周边地区利用太阳能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项目的建设符合t;t;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相关要求。

二、产品及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利用丰县王沟镇约300亩未利用荒地建设9.8mw(二期)生态农业光伏发电综合利用项目,产品为光伏电力。项目建成后,本工程在整个20xx年经济寿命期内,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097.52万kwh。

三、主要建设内容。9.8mw(二期)生态农业光伏发电项目。采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化成电能发电技术。本工程为并网型发电系统,该系统主要由光伏阵列、并网逆变设备、数据采集及监控系统、阵列架体、交、直流电力网络、交流配电柜组成。

四、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拟选址位于徐州市丰县王沟镇张蒋河村。

五、建设期。建设期5个月,拟自20xx年12月至20xx年4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11094万元,建设投资10811万元,建设期利息283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由丰县苏新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现金投入。

七、适用产业政策。该项目为新建,产品主要技术指标为清洁电力,电压质量符合国家要求。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xx年本)》鼓励类第五条第一款中的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其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省政府苏政发【20xx】38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xx年本)的通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江苏省新能源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纲要》等有关政策规定的权限和项目建设性质,该项目属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权限,应报省发展改革委核准。

八、项目当前进展情况。投资方董事会已作出投资决议。已经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

第3篇

仙溪镇是我市安化县的重要工业基地,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海螺水泥、二广高速等重大项目的建设,成品油市场需求逐年增长,供应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给企业生产、群众生活用油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该镇仙溪农机加油站由于建造时间长,规模较小,不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施工规范》,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此,对该加油站进行改扩建迫在眉睫。目前,业主方已完成企业名称变更、规划选址、用地、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委托益阳市工程咨询中心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获得安监、消防、商务等部门的批复,现随文呈报,并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按二级加油站标准建设,用地总面积2688平方米,建设站房、加油棚及生产生活辅助用房等,总建筑面积为895平方米,其中罩棚600平方米,站房及附属用房295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50万元,其他投资100万元,流动资金50万元。资金来源为全部由业主自筹。

现随文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呈报,恳请省发改委予以核准,以促成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第4篇

郑州市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是经市发改委立项批准的我市农业系统重点建设项目,项目批复文号为郑发改农经〔20xx〕233号文,批复日期为20xx年5月11日。该项目受到市委、市政府及多位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都对此项目多次作出了重要批示。

该项目原定建设地点选址在我市二七区侯寨乡,由于我市城区发展规划的调整,在原定的项目建设地点推进工作遇到了极大困难。针对该情况,市发改委把此项目的选址问题作为重大项目专题报告给市委连维良书记。连书记明确指示原选址已不适宜,指出该项目要在郑州东部另外选址,并作出要在郑州东部规划建设一个都市农业示范园区的重要批示。时任郑州新区李柳身书记随即也作出批示在郑州新区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选址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在得到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后,郑州新区发改局、市农委、市农科所、中牟县政府等多部门共同商讨研究新的选址方案,在把若干备选方案报于市委连维良书记后,连书记明确批示了项目的选址地点,时任郑州新区李柳身书记也明确指示就按方案一继续深化(方案一即新的项目选址地点)。

按照市领导的指示,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关怀和支持下,目前郑州市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新的选址地点已确定,位于中牟县大孟镇,即现在的黄河农场五分场地块。在郑州新区发改局牵头协调下,市农科所已于黄河农场达成并正式签订了项目建设所需用地的土地转让协议书

新的选址地点位于我市沿黄现代农业发展带的中心位置,符合国家的用地政策,符合我市的农业发展规划。该地块面积大小适当,土地分布集中平整,土壤肥沃,排灌方便,交通便利,是比较理想的农业科研示范用地。并且该地块位于中牟县农业生产腹地,又紧邻雁鸣湖生态文明示范区。园区作为一个集科研、展示、示范、观光为一体的平台,选址于此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不仅有利于辐射、带动周边的农业生产,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更好的发挥展示、示范的带动作用,加快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又有利于发展园区的都市近郊生态旅游功能,区位优势相当明显。

在新的选址地点,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主要为两大方面:一是新征园区农业科研用地720亩;二是实施园区科研农田的配套建设,这包含有很多的内容,比如新建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科研管理房、农机库、智能温室、晒场、大门、园区道路等等。郑州市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先期工程于20xx年开工,预计于20xx年前竣工完成。

鉴于以上情况,故申请变更原由郑发改农经〔20xx〕233号文《关于对郑州市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复的项目选址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