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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协议书6篇 借款协议: 信守承诺 携手共进

《借款协议协议书》是一份双方签署的文书,用于明确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的借款事项。它详细规定了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旨在保护双方权益和规范借贷行为。本文将介绍借款协议的重要性和常见的内容要点,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该协议。

借款协议协议书6篇 借款协议: 信守承诺 携手共进

第1篇

甲方为了在事业进一步得到发展,需要元的流动资金,因此,甲方向乙方借款元。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借款及抵押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借元元(大写:人民币元整),按甲方实际需要分期贷入。

3、乙方同意在提款期内,在接到甲方的书面提款通知后三日内,将人民币元,汇入甲方的帐号;

5、甲方在同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乙方有优先清偿权。

1、甲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全部产权房及全部产权房,共计平方米作为抵押,甲、乙双方依法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2、甲方按时偿还所借的本息,甲、乙双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法律规定的行政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1、乙方如延期支付借款,要支付延期时间按上述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2、甲方如延期偿还本息,除非乙方同意,否则要支付双倍利息;

3、如甲方不能偿还上述债务,该抵押房乙方拍卖时,应优先偿还乙方的债务,不足部分仍由甲方偿还。

1、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2、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地履行该仲裁裁决。

1、因本协议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

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

2、本协议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1)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2)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借款协议协议书6篇 借款协议: 信守承诺 携手共进 第2张

第2篇

借款人于年月日向出借人申请借款事宜,借款人之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对出借人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就本借款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 元(大写: 元整),用途为。

3、借款人如使用或支付宝账户收款的,收款账户为:

4、如借款人收款账户为其他人的,则出借人向本协议指定账户或借款人另行指定账

户支付出借款项的,视为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履行完毕出借义务。

5、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出借人将出借款项支付给借款人。

6、本借款期限为年,自收到出借人支付借款之日起计算。

1、借款期内,借款人按年息%向出借人支付利息,利息按月支付,借款人在每月日前支付本月利息。

2、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后,借款人还未偿还完毕本息的,双方在本协议

中直接确认确认将未偿还的本息总金额计算为新的借款本金,利息按新的借款本金作为计算基数,不再另行签订协议。

4、如出借人另行指定收款账户的,以出借人书面指定为准。

5、借款期届满或视为借款期届满后,借款利息为期款期内利息上浮50%。

1、借款期限届满或视为借款期限届满的,借款人应立即还款,先息后本。

2、借款人每月还款,超出当月利息的,剩余部分视为借款人归还的下月利息,以此类推;除非借款人在借款期内偿还的`借款期内所有利息偿还完毕的,剩余部分才视为归还的本金。

3、借款人未按期还款的,借款人之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在履行期满后日内偿还,包括借款人应按月支付利息而未支付的情形。

1、借款人及其配偶对借款人债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之配偶对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承担共同清偿责任。

2、借款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3、担保及保证的范围为: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诉讼费、保全费等。

4、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为自借款人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

5、保证人提供以下财产提供担保,并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6、就抵押物、担保物拍卖变卖后的价款清偿顺序为利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律师费、差旅费、复印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债权人垫付的诉讼费及保全费、借款本金(含本协议第二条第2款约定的新的借款本金)。

1、借款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1)借款人或其配偶、保证人或其配偶,被发现在本借款前有不诚信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借款人与配偶离婚的,含协议离婚、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以一方立案起诉时即已视为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含10万);

(4)保证人或其配偶有涉诉(被告)、执行(被执行人),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含20万元);

(5)借款人或其配偶的投资可能出现较大可能亏损,亏损金额可能在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

2、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后日内,借款人及其配偶、保证人及其配偶有义务偿还借款本息及合理费用。

3、出借人提前收回借款的,向借款人发函要求偿还借款本息之日,即视为借款期届满。

本协议项下的文书、法院传票、判决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至以下收件地址,任何人签收的,均视为已经送达。

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3篇

本合同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甲方借款给乙方,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担保,丙方自愿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三方对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借给乙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借款期限个月,自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实际日期以借据为准。

按甲方借款数额的计算,甲方在合同签订日扣除借款利息,乙方在借款期限到期后最后一日返还全部本金。到期若遇节假日、休息日,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还款方式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直接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人开户行账号,或直接支付现金给甲方。

乙方只能将甲方的借款,用于合法经营周转,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丙方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各方要求,如本合同需要办理公证,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借款到期未予清偿的,丙方承担还款义务后,丙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法性、真实性进行核实、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金并解除本合同:

(2)乙方拒绝甲方、丙方对投资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

(4)乙方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影响还债能力的;

(5)乙方或丙方发生股权、法人、公司、名称变更或地址迁移在3个工作日未书面通知甲方的;

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材料,如:乙方的信资、资产状况证明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按照约定使用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4、甲方向乙方借款日,乙方应向甲方缴纳万元履约保证金。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3、根据甲方要求,如办理房产抵押和权力质押,提供房产、权利凭证、抵押、质押登记证书等所有法律文件,并将其交与甲方。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的,愈期部分,按双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金加利息总和的20%计算),还应按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逾期费用,造成上门催收的,每催收一次支付元违约金和差旅费;

2、因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导致甲方采取清偿措施的,所支出的诉讼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人员工资、借款金额的30%计算合同损失,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的在甲方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未按足额还款,最终导致甲方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

4、从投资到期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按约定还款,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公布乙方具体违约行为和信息;

5、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保证金不足的,丙方保留追索的权利;

6、乙方可以提前偿还借款本金,按合同用款期限支付利息。

如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4篇

借款方为公司经济业务的开展,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1、借款时间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出借方将于年月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转入借款方提供的公司账户里。

2、还款时间与金额:借款方还款时间为年月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30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30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甲乙双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则》及其它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已于 年 月 日全部还清,互不拖欠。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为 )。鉴于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额借给甲方。每日利息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双方约定甲方必须于 年 月 日付清给乙方。

三、甲方应按约定及时还清欠款。逾期未还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额的 %计算罚息;逾期每超一个月,在上一个月罚息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直至还清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之同时,已由乙方给付甲方,不另立据。

五、根据本协议的需要及双方发出的通知、往来联系的便利,双方在本协议确定的联络方式为双方有效的联系方式。一方变更联络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六、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纠纷,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

七、因解决本协议纠纷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如出现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货款本息:

2.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七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货款人的监督和检查;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八条 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2.按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权。

第九条 担保方式为 (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担保人以其 财产(房产、车产或所有财产)担保,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保证,担保人以房产或车产担保的,应当与出借人签订抵押合同。

保证期间为 个月,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借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3.出借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借款本金20%的违约金。

4.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