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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5篇 管理责任书:确保学校安全,守护学生成长

学校安全一直是教育系统关注的重点。为了落实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和目标,许多学校都制定了“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学校领导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具体措施,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障学校安全稳定运行。

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5篇 管理责任书:确保学校安全,守护学生成长

第1篇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教师安全工作责任书。

1、学校每位教职工都是学生在校安全的管理者、责任人,应依法按照学校各项安全教育规定、措施,履行对学生安全的管理、教育责任。

2、班主任要充分利用晨会、班队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和教育,开展以安全教育为主的班队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受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增强家长对子女的安全教育意识,家校齐抓共管,形成教育合力。

3、认真参加值日工作,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阻止学生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

4、学生集会、大扫除、观看影剧、郊游、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组织人要周密考虑各种安全因素和预见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做好防范工作,任课教师根据学校安排进入相应的班级,帮助班主任维持秩序。

5、重视做好“学困生”的帮教工作,任课教师不能体罚、变相体罚、谩骂、驱赶学生。

6、要关注学生行为。学生出现行为异常时,要及时询问、家访、教育,防止意外发生。

7、寒暑假、节日、双休日,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让学生来校,或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8、学生上学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9、按时放学,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提前放学。若气候恶劣,要按通知要求及时组织学生安全离校。

10、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对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要负起责任,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5篇 管理责任书:确保学校安全,守护学生成长 第2张

第2篇

我校为了强化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有效控制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使我校成为和谐、稳定的平安校园。我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与各班签订以下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坚持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无论是班主任还是科任教师都有责任和义务对本班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避免学生触犯刑法和养成不良习惯。

二、坚持每天在上课期间上、下午点名制度。如本班学生有事、有病不能到校学习,必须要求写请假条,注明原因,家长签字或家长亲自来学校请假方可。学生中途离校,首先要及时查明原因,然后要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在写出书面纪录。

三、坚持有关安全知识传授制度。每学期至少开三次专题班会。利用相应的有关教材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学生参加防火、防触电、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实际演练、实际操作活动。要求上课有教材、有教案、有效果。活动有针对性的内容、有过程、有活动总结、有活动纪录。

四、坚持每天对校舍、电器及周边环境的检查制度。如对教室的主体结构、门窗、玻璃、炉具、电力设施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到校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正确引导学生课间做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游戏。不要在校园内追逐打闹、爬墙、上窗台、走护栏等不利于学生自身安全的活动。

六、坚持对学生饮食卫生教育,不吃零食、不乱扔乱倒垃圾、不饮过期饮料和变质的水。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七、要注意流行性的传染病的传播,教室要定期通风、消毒,对学生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做好各种记录。如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到安全管理办公室。

八、幼儿园由于学龄前儿童的自制能力、分辨能力都比较差,好奇心又比较强,这就要求保教人员对工作更加细致认真。

2、保教人员坚持每天对全园儿童进行晨检,预防儿童将易燃、易爆或影响儿童安全的物品带入园内。

3、保教人员坚持对园内校舍、活动区域、玩具、生活用品等检查制度。

4、儿童无论上课或下课活动不能离开保教人员的视线,随时都能监控他们的活动情况。

5、保教人员要定期对饮水设施、个人卫生、周边环境卫生进行严格检查、清洗、清扫、有必要消毒的要及时消毒方可使用。

6、保教人员随时清点园内儿童人数,防止孩子中途私自离园。

7、孩子离园时必须由幼儿家长或幼儿家长委托人来方可离园,否则不能离园。

总之,看好你的学生、管好你的班级,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要求各班要制定出实施方案和措施。

第3篇

为了落实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和责任,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结合实际,学校特制定安全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负责人是分片负责的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中层领导、班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要加强建设平安学校的领导,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履行职责,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加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校要建立安全联络员制度,加强安全工作信息网络化建设,规范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三、加强建设平安学校,治安整治及法制教育工作。年内开展平安学校、治安整治及法制教育工作活动不少于2次,督促学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并配合政教是搞好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四、年初制定平安学校工作计划,年末有工作总结,并报教育股备案。建立健全联络员例会制度和学校重大治安、安全问题报告制度,年内反馈综治和安全工作情况各2次以上。

五、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处理安全事故详细预案,把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认真做好各类责任事故上报及查处工作。

六、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安全演练以及校园内部治安管理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不出”,确保师生财产和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七、深入开展17大精神“三进校园”(进校园、班级、进学生头脑),加强师生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确保校园无重大事件发生。

八、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督促学校充分利用板报、班会课、集会时间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九、做好学校师生消防安全工作及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校内外生产劳动、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工作。认真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治安建设,确保校内校外安全。加强学校财产管理,特别要加强对学校财产的.重点部分的管理。

十一、建立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各学校要建立安全信息月报制度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十二、健全学校稳定工作预警机制,制定学校稳定工作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第4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持我镇小学校园的安定稳定,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六同时”(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同奖惩)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做到安全机构健全,办事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责任到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各小学要进一步健全学校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重大责任事故报告制度以及小学、幼儿班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学年初,各小学要根据《南安市学校安全工作量化管理办法》(试行)标准,逐项抓紧落实,特别要落实层层签定各种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包括对在校内务工等外来人口(非在编人员),要签定有关遵守校规校纪和不准参与校外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为内容的治安责任协议书,做好安全防范和管理工作。

三、做好学校校舍建设及管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校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建立健全校舍基建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把好工程质量关,严禁出现无立项、无报批、无证设计、无施工许可证、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无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六无工程”。对有严重结构隐患的校舍要逐幢作出鉴定,由学校及时向中心小学及当地政府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已经属于危房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封闭停止使用,坚决杜绝校舍倒塌造成伤亡恶性事故的发生。

四、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对学校和幼儿班组织学生参加需要集体乘车船外出活动,要预先对师生做好车船使用的安全教育,不得使用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运送师生,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师生集体外出应尽可能使用国有集体或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船,对在山区、边远山区无规范运输单位而需租用个体私营运车船时,学校应事前报经车船管理部门对此类车船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师生安全万无一失。要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扎实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校”活动,开辟“绿色通道”,在交通要道旁的小学,推广学生头戴“交通安全帽”,学生放学实行“路队制”的经验,协调并推动下岗职工从事接送小学生、幼儿放学工作,确保学生校内校外安全。

五、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实行两个人两把钥匙管理,健全完善的使用制度。经常检查电路设施、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伙房、库房、实验室、仪器室、电脑室、图书馆(室)、师学宿舍等重点部位,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重点部位要设置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要教育学生保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保持较高的完好率。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和参加扑救山火活动。

六、做好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保证小学生、幼儿集体饮食安全,加强学校和幼儿班食堂及学生午餐、营养配餐、课间加餐的各项卫生规定管理。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更要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七、做好生产劳动、集体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不宜组织小学低年级学生、幼儿参加简易生产劳动,不得让小学高年级学生从事复杂而繁重的体力劳动。学生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劳动。

体育教育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幼儿,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学校要严禁学生擅自到湖泊、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或游玩,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组织学生、幼儿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集体研究,做出周密计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制度。在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也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设施的地方或场所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守则。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八、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工作。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落实特别管护区各项规定,充分发挥综治、治安副校长(外聘)的作用,强化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功能;继续抓好创建“安全学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治安宏观世界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建立切实可靠的安全防范体系。特别要加强对电脑室、仪器室、财务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学校财产的重点部位管护,在防火、防盗、防潮等方面,切实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九、制定防范预案,严肃查处重大事故。各小学要认真研究,制定灭火、防空、自然灾害应急疏散预案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详细预案,并抓好预案的培训与演练,把事故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及时细心做好善后工作。要认真做好各类责任事故的查处和结案工作。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凡发生师生死亡或群体性安全事故的应在3小时内报中心小学、教育局。所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要及时查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书面向中心小学报告,中心小学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市教育局处理事故的规定是:在规定的期限内严肃处理事故有关责任者,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坚决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以达到吸取教训、教育群众、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十、各校要根据市“量化”办法,指导平时的学校安全工作,确保每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心小学将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把学校安全工作与奖惩结合起来,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十一、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第5篇

为了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我校消防安全,根据《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xx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由学校与校属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签订,再由各单位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逐级签订责任书,认真组织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

1、学校消防工作由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各二级单位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并且明确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要做到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四落实。

2、保卫处是学校消防工作管理、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消防工作在各责任单位的实施及督促责任书在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落实。

3、各单位即为消防责任单位,其行政一把手为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工作的党政领导为第二责任人。责任人对本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工作负总责,各单位还须确定一名消防安全员。包括学工处和后勤集团在内的所有在第一线岗位的管理和生产人员,必须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属地和本单位职工的校内住所都在各责任单位的管理责任范围内。

4、各责任单位应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统筹安排布置,定期检查,解决问题。第一责任人应亲自过问,亲自抓,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消防责任主要内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与演练,消防安全设施配备、管理与维护,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建立与健全,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整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管理和处置,重要场所和活动的消防保卫,火警火灾的紧急快速处置,火灾的协助查处,责任事故的追究和处理,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示意图上墙,消防安全记录详实,台账齐全装订成册。

1、各消防责任单位应结合实际,本着“隐患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三原则,按照消防责任内容要求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岗位职责,根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演练、检查和整改等工作。

2、单位第一责任人组织每月检查一次消防安全,第二责任人每周检查一次,消防安全员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给相关责任人,对于隐患问题较大,且不能及时自行解决的,必须立即报告给学校消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协调解决。

3、认真做好集体活动和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预案,并到保卫处报备,一旦发生火情,能正确、果断、快速、有效处置并及时报告。积极配合保卫处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4、各责任单位要将“校园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到班级、科室、工程队和承包商户及租赁人员;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相应培训、整改资金。

5、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每次活动有方案、记录、图片、资料和总结,全年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和学生全面学习1-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所有义务消防员要做到一年一训,一换一训。

6、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扑救、逃生示意图,并将制度和示意图张贴上墙。

7、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家属自觉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挪用和遮蔽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妨碍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对易燃、易爆及毒、化物品要确定专人严格按制度管理,做到安全可靠,不出任何差错。车辆(包括私有车辆)、燃气和供电设备等要勤检查,确保运行良好,做到不出火情。

9、积极协助保卫处查处火警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完成消防管理任务。

10、各责任单位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并将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改情况向综治办公室通报(一月一报,每月25日之前,综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11、对学校出资配备在各单位的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带、水枪、防火栓等器材设施要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运行损坏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12、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项目在立项、招标及施工前必须报保卫处进行审核备案,以便消防检查和监督,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重要性决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否则学校不予审计和结算。

13、落实可燃物和明火源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动火审批,未经审批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4、落实岗前培训,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合格培训的不得上岗。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对二级单位(院、处、部、中心等)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网上公布。

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规范、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认真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责任范围全年未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资格,且对其申报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因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马虎,造成本责任范围内发生火警火灾的;

(2)、因管理防范和宣传不力,发生火灾事故,使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3)、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以致引发火情、火灾等问题的;

(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经保卫处提出整改建议而拒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年度,无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门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