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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报殴打他人事件 14人被抓获,扫黑除恶心得体会8篇

打击这种嚣张气焰,必须严惩,,还给社会一个安全感,出警迅速,发布迅速,信息明确,点赞,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江西通报殴打他人事件 14人被抓获,扫黑除恶心得体会8篇,供大家参考。

江西通报殴打他人事件 14人被抓获,扫黑除恶心得体会8篇

据“信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6月17日0时34分,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信州区万达晶座楼下发生一起殴打他人事件。0时37分,警方赶到现场并迅速展开调查。

经查:6月16日23时许,孔某等3人与王某等7人(双方均为女性)在信州区信阳路一便利店门口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随后,孔某联系其男友徐某纠集林某等4人,在信州区万达晶座楼下对王某等人徒手实施殴打。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涉案人员14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4名受伤人员经法医初步鉴定均为轻微伤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1

随着越来越好的国家政策的转变,人类文明、和谐稳定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打黑除恶”已不是新名词,社会跟人体一样是由众多细胞组成,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的毒瘤,不仅威胁到人民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问题,无论黑恶势力、黑社会组织团伙、寻衅滋事、村霸、路霸、还是打架斗殴都会影响着人类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发展,每每提到“黑社会、黑恶势力、黑帮老大”等名词,都会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咬牙切齿、甚至恨之入骨。

在基层,真正影响老百姓幸福感、安全感的是“苍蝇”式腐败和地方黑恶势力。特别是农村地区,一些“村霸”等恶势力长期欺压残害百姓,“地头蛇”的毒性长期在当地蔓延,其危害程度不见得比贪腐轻,群众之痛恨不见得比贪腐弱,合营销众多案例证明,地方黑恶势力往往以金钱、关系开道,编织“利益链”,寻求“保护伞”,以巩固其黑恶势力;黑社会性质犯罪势力壮大的地方,也是腐败横行且合法政权软弱涣散的地方。

在学校,扫黑除恶也不能少,校园霸凌的新闻层出不穷,学生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加大打击力度,让黑暗势力无处遁形,维护校园和谐,保障学生的安全。教师也要懂法守法,教育学生更好的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2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社会和谐平安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本要求,黑恶势力是危害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入,依然存在一些黑恶势力,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

在城乡基层,黑恶势力让人深恶痛绝,有横行乡里的“村霸”,收保护费的“市霸”,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等违法行为让群众叫苦连天。更有甚者,黑恶势力活动乔装演变,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其组织形态、攫取利益的方式更加隐蔽。严重影响着基层社会的治理,人民群众的生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3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黑恶势力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黑恶势力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黑恶势力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黑恶势力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黑恶势力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黑恶势力进行不间断打击,当黑恶势力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4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此,全国范围内的扫黑除恶工作拉开序幕,并快速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今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起,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成绩固然可喜,但离党中央和国务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衷尚有差距,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具体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这些涉黑人员目无法纪、欺压民众、欺行霸市,不仅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也让基层民众处于恐惧中。经过多年打击,这些黑恶势力活动逐渐趋于隐蔽,游走于犯罪与违法之间,一方面寻求“保护伞”、甚至向基层政权渗透,另一方面进入民生、经济发展领域,寻求非法利益最大化。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民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以及维护基层执政基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目标,这是扫黑除恶的最终目标。“坚信党的根基在人民、党的力量在人民,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在基层民众安全感受到了涉黑人员威胁的情况下,党和政府责无旁贷,必须要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出重拳、下重手,对黑恶势力进行严厉打击,不仅要打掉面上的团伙和成员,也要打掉背后的“保护伞”,更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唯如此,才能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才能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扫黑除恶是固本之举,是浚流之措,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既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畅通举报监督渠道,真抓实干揪“李鬼”,运用法治重典“祛魅”,也需要打好持久战,让扫黑除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黑恶势力“人人喊打”,无处遁形。只有形成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人民群众才能真正过上幸福美好新生活。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5

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出了指示。

《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6

在这场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斗争中,所有威胁治安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这些都将作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打准打狠,必将限度地挤压滋生蔓延的空间和领域,极大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

打击涉犯罪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加强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遏制滋生蔓延。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打掉"关系网"、"保护伞",下大力气抓好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治建设,为铲除,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工作方针,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违法犯罪,确保打击全覆盖、不留死角。向发起了凌厉的攻势。认真组织学习上级精神,切实提高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民为邦本,本固邦宁。xx 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安全是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和归宿。人民安全要靠法律保障,人民权益要靠法律维护。各类违法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严重影响社会生活的安全、健康和稳定。而扫黑除恶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要求,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实际行动,只有有力打击震慑犯罪,有效铲除滋生土壤,人民群众才能够放心、踏实地享受高质量的生活。

其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形成有效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建立和谐有序的社会是人类的美好追求。xx 说:"规则和秩序本身,对任何取得社会固定性和不以单纯偶然性与任意性为转移的社会独立性的生产方式来说,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要素。"各类涉黑涉恶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社会无序和混乱,大大影响了社会融合与社会团结,动摇了社会治理的基础。涉黑涉恶问题是国家治理无法回避的问题。社会控制是法律的基本功能,秩序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价值维度。扫黑除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场硬仗,我们要有"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积极主动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再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亚里士多德强调法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法有权威则治,法无权威则乱。依法、准确、有力惩处各类黑恶犯罪,是宪法法律赋予政法机关的职责。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对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水平的检验,也是对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检验。

最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随着经济社发展,涉黑涉恶问题也不断发生新变化、呈现新特征,一些犯罪手段隐蔽,有的甚至披上"合法"外衣,有的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疯狂攫取非法利益。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净化社会生态的重大政治任务。净化社会生态与净化政治生态是有机联系的,党风正则民风淳。xx 同志说,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就会影响全民族。xx总书记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调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法律与道德既是实现社会价值的两个层面,也是凝聚社会共识、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冲突、维护社会秩序、调节社会关系的交织力量。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7

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是前提;国家长治久安,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是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 xx 总书记记重要指示精神,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 月 xx 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进行动员部署。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部署,对保持高压态势,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要看到,当前涉黑涉恶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在一些地方、行业、领域呈现新动向。一是向政治领域渗透,企图操控、把持基层政权;二是向新行业、新领域扩张,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隐蔽化转型,逃避打击能力增强。如果任由这些问题蔓延,将会成为危害社会稳定、动摇执政根基的重大隐患。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 xx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级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坚决贯彻 xx 总书记记的重要指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

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涉黑涉恶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各级检察机关要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犯罪。要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突出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坚持依法严惩方针,坚决遏制犯罪高发态势;要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坚决铲除

滋生蔓延土壤。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力量,各级检察机关要紧密结合实际,依法履职尽责,进一步细化规划、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国检察机关自上而下的不懈努力,打赢这场扫黑除恶的整体战、合成战、人民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检察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检察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要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快捕、快诉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持打早打小;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犯罪案件,要采取挂牌督办、上提一级、异地办案等措施,排除干扰阻力;要加强检察监督,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严禁刑讯逼供,防止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荡涤黑恶,方可伸张社会正义;守护幸福,群众才能舒心安宁。各级检察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贯彻 xx 总书记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通知精神,按照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决胜的精神状态和雷霆的实际行动,坚决扫除,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扫黑除恶心得体会8

扫黑除恶,意义重大。如今全国都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这场专项斗争,是以 xx 总书记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这关系着人民的安居、社会的安定、国家的长久治安。所以不管是党

员干部,还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保持意见统一,共同努力扫黑除恶。

的存在,让不少群众遭受欺压,有的为求"保护伞"腐化党政领导干部,也导致相关管理部门想惩治却怕惩治,最后诉求无果;有的是相关部门管理松懈,不引起重视,只在群众反映是进行管理,这样长久以来,导致不断壮大。扫黑除恶,任重而道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所以我们都要参与其中。首先是相关部门要要加强管理,更要敢于管理,不能因畏惧的"保护伞"而放弃,继续给滋生的机会。也要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呼吁群众参与,发现问题能及时举报。其次是人民群众一定要参与,不能置身事外,这样才能保证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全面开展。

通过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方式,必然会给以沉重打击,但不仅仅只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强管理、打击力度,应该建立长效机制,在平日里对进行不间断打击,当出现苗头时即被痛击,就不会有坐大的机会,这样对人民群众利益造成的损害也能降。至最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谢正街社区的入党积极分子,深感责任重大,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进喜认为,除恶务尽根本在于消除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应当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政法机关和各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执法过程中

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政法机关,政法机关要善于利用司法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通报相关部门。"王进喜说,对开展斗争过程中发现的立法、司法和执法问题,要明确政策法律界限,该出台司法解释的,出台司法解释,需要立法、修法的,应当立法、修法,形成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扫黑除恶任重道远,务必一以贯之。都有滋生、成长、壮大的过程,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问题,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我们除自身要学习扫黑除恶的相关知识外,还要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人人都是扫黑除恶的斗士,才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根除滋生成长的土壤。历史的经验和教训提醒我们,扫黑除恶过程中必需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规定,强化证据意识,一切行动都"依法",运用法治手段、在法治轨道内进行扫黑、治黑行动,这既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也是根本遵循。唯此,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