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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自查报告3篇 "食品自查报告:揭示食品安全的内部真相"

食品安全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而食品自查报告则是企业自查、自纠、自改的重要手段,旨在保障食品安全。本文将介绍食品自查报告的相关内容,提高大家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关注度。

食品自查报告3篇

第1篇

我局对照本部门职责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要求,对我县20**年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商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20**年,我局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原则,严厉防范含瘦肉精等药用物质生猪进入屠宰环节,严厉打击生猪屠宰环节中注水和注入其他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整治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的各项措施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一加强屠宰环节瘦肉精的抽验,落实宰前尿样抽检制度,明确了定点屠宰厂负责人和生猪供应商为第一责任人。二是进一步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生猪屠宰宰前宰后的检疫检验工作。三是加强了鲜肉批发环节监管,严把肉品质量关,严禁不合格的肉品批发上市销售,杜绝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产品流入市场。四是对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和检验不合格的肉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做好相关文字记录。五是进一步加大了鲜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七是商务局与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

肉品质量安全是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县商务局高度重视,为有效遏制“含瘦肉精”残留猪肉、病害肉、注水肉等流入消费领域,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结合我县商贸流通系统实际,召开了全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省、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职责。

自我局成立以来,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树立科学发展观,针对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社会危害严重的猪肉食品问题,深入开展全县猪肉及肉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劣与扶优相结合等措施,“含瘦肉精”残留猪肉、非法屠宰、“注水肉”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我县猪肉食品安全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对重点对市场上的肉摊实行每周统查与每日抽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认真检查上市销售的猪肉是否有未经检验的“白皮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上市销售。整治期间,我县猪肉及肉食品没有检测到“瘦肉精”及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现象,没有接到举报投诉。

一是加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管理。要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按照生猪定点屠宰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屠宰生猪,认真做好产地检疫、宰前宰后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上市销售。严禁屠宰病死猪,凡未经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检疫屠宰企业不得擅自屠宰生猪,实行谁屠宰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是加强市场监管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要求县屠宰办的市场监管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上岗,对擅离职守,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市场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是建立健全猪肉食品安全报告制度。要求市场监管人员一旦发现有出售未经检验的猪肉,或虽经检验但检验不合格的猪肉上市销售,做到及时报告,商务局组织有关人员及时查处。对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

四是加大鲜猪肉市场查处力度。县屠宰办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猪肉批发、零售市场开展明察暗访,凡发现变质变味猪肉一律予以没收销毁。

今年以来,通过积极推进生猪定点屠宰和检验检疫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含瘦肉精残留猪肉、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行为,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私屠滥宰现象得到扼制,净化了肉类市场,市场猪肉品品质得到提高,确保了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县城生猪定点屠宰率达100%,检疫率实现100%。同时,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厂也在下一步规划之中。

为了做好肉品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社会影响,使广大消费者充分了解食品安全知识,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县商务局以今年“食品安全年”为契机,组织县屠宰办执法大队成员,在县城内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拉跨街横幅,张贴宣传标语,散发宣传材料,设立咨询服务等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使肉品安全知识得到了一定的普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屠宰场检验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验设备落后,对“瘦肉精”等一些最新检测设备相对缺失。目前,乡镇未建设屠宰厂,私屠滥宰的局面还不能得到有效控制,造成对乡镇肉品监管的难度增大、监测难。乡镇屠宰户以人工屠宰为主,屠宰工具、方式都不能适应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希望各乡镇将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纳入乡镇建设总体规划。

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大与执法力量缺少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大,导致监管工作还不够到位。

1、进一步强化对薄弱环节的整治,通过规范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对生猪定点屠宰的长效管理机制。做到边整治、边检查、边总结、边推广,努力做到不留空白和死角。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加大对县城的执法力度。

2、加强部门协调和部门联动,形成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对生猪屠宰日常监管的合力。把解决当前存在突出问题的各项措施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做到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与强化全过程监管结合起来,建立从养殖、屠宰、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全过程监管链条,完善猪肉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管网络。

食品自查报告3篇

第2篇

接县教育局通知,我校根据《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中小学食堂食品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全面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成立食堂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监督管理,强化学校食堂工作领导组织,措施落实,明确校长为组长的'食堂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亲自抓食堂,抓伙食安全,定期不定期检查食堂工作,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总务处具体抓食堂安全,饮食卫生。由工会牵头的膳管组负责监督管理,检查菜谱更新、食品留样、价额监控、信息反馈。

努力做到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常规化。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通知与精神。在全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以板报、校园广播、橱窗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努力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校园氛围。严格落实学校制定的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努力做到常规化。

在学校食堂用餐的学生有xx人左右,学校本着勤俭节约,让利学生的原则,做好食堂销售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做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兼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了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环节、各岗位从业人员的责任,定期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有记录,学校食堂为自主经营模式。

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实际经营项目与餐饮服务许可范围相符,不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

环境定期清洁,并保持良好,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具有足够的通风、排烟设施。

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都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且都在有效期内,当从事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都能及时调整其工作岗位。

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具有采购记录台账;库存食品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符合相关要求,不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食用油脂、散装食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符合规定,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食堂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消毒池不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餐饮具消毒效果符合相关要求。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保持清洁;不存在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保持清洁;不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品;原料清洗彻底,加工制作过程生熟分开,不存在交叉污染;四季豆、豆浆等食品烧熟煮透;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正常运转,按规定留样;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经充分加热。

食品添加剂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要求。

以上是我校在落实上级文件做到的工作。我们将继续以对广大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3篇

按照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工信系统的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明确专人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明确到责任人。

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宣传周活动,制作宣传栏12块,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2期,悬挂过街横幅6幅,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政策和食品安全知识,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我局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办公室工作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明确了目标责任,为顺利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奠定基础。

紧紧围绕“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这一宗旨,我局突出重点,认真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境内的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检查中,一方面检查企业生产经营食品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向生产经营人员讲解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同时对部分购买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对发现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企业清洁生产工作不够扎实,环境卫生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卫生意识。

二是加大整改力度,对不合格的食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把食品安全检查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营性工作抓下去,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提高对突发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全县食品安全卫生工作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