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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服务合同7篇 - 智慧连接:探究居间服务合同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居间服务合同”是指由一方或多方作为中介人在另一方或多方之间进行的服务合同。这种合同通常涉及物品买卖、租赁、评估、投资顾问等业务。居间服务合同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产生重要作用。

居间服务合同7篇 - 智慧连接:探究居间服务合同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第1篇

居间方受委托方的委托,双方就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需具体约定所委托的是提供订约机会,还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托事项的具体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居间人是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委托业务的范围和具体要求进行业务活动的。

(2)居间人联系介绍活动的目的是为了使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订立合同,并为此创造条件,但居间人不参予合同的订立,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代理人。

(3)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合同应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合同规定,委托人应在居间活动取得一定成果后,向居间人支付一定的报酬和从事居间活动所支付的费用。

(4)居间人必须恪守诚信用的原则,忠实于委托人的利益,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从事活动,认真负责地执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务,积极协助双方当事人成交,不得弄虚作假,与第三人串通欺骗委托人,因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5)居间人可做为中间人,来往于委托人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传达对方意思,撮合双方签订合同,居间人不得参予委托人与第三人的个体商洽活动,这也是居间合同与行纪合同之间的重要区别。

居间服务合同7篇 - 智慧连接:探究居间服务合同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第2张

第2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以下指定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在实地考察土地并接受土地证相关参数后,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事宜,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居间服务,并协助甲方完成对该土地使用权的受让。

1. 在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受让过程中,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转让款的支付、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等事项。

2.土地使用权转让依法应履行的审批手续等各项事宜,由买卖双方各自完成,与乙方无关;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买卖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各自缴纳,与乙方无关。

3. 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有义务按约定的标准及方式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乙方有权按该标准及方式收取居间服务费。

4.支付方式:在签订买卖双方土地交易合同当日,甲方将乙方应收取的上述居间服务费人民币 元(大写: 整)无条件划付到乙方指定的专用银行帐户(开户行: ;账号: ;开户姓名: )。

5.履行本协议所支出的各项合理费用,由甲、乙双方自行承担。

若甲方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第3款和第4款的约定,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否具备法定转让条件,以及因此而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依法应由甲方自行评估、认定及承担,与乙方无关。

2.对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履行情况、违约责任等,除货款的支付及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事项外,与乙方无关,应由该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若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不能按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不在乙方,应由有过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甲、乙双方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知的属于对方、以及转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4. 若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银行贷款以解资金周转困难问题,据此,特委托乙方提供办代为理银行贷款业务的相应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需共同遵照执行。具体条款如下:

甲方需对外借款人民币¥ (大写: ),特委托乙方为其寻找贷款人,并提供代为办理借款业务的相关服务。借款利息应控制在月利率 %以下(包含本数),所借款项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 户名: 账号: );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该借款业务,需提供与借款金额相当的财产为借款提供担保,且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办理贷款所需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提交乙方,向乙方交付担保物或提交财产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的财产不存在法院查封,设有他项权利等情形。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月日止,在此期间,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在委托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办理完毕的,双方可协商延长办理期限,甲方也可另行委托他人办理。

2.1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合同》,出借人将借款支付甲方后,乙方的居间服务即履行完毕,甲方应按借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借款合同》未实际履行的,甲方应按约定借款金额的%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如出借人与甲方协商

一致,不再履行《借款合同》的,甲方也应按约定借款的 %向乙方支付办理借款业务产生的合理费用。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向借款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借款的机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应由乙方向有关部门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者;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追索其债权者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在借款届满后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向出借人提出书面展期申请的,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并与出借人签订《借款展期合同》的,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出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出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者,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补足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取的居间费不予退还。

3.7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担保合同和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使用借款的合法性完全负责,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4.1.1 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借款人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 甲方违反3.5项约定,不按借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3.6、

3.8项约定,乙方有权除拒绝退付已收居间服务费外,可委托出借人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 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款人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4.2乙方违约责任:4.2.1除依法律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机密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2.2 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者,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若部分出借人同意展期而另一部分出借人不同意展期者,乙方则只办理同意展期的出借人的居间服务,甲方应立即归还不同意展期的出借款本息;4.2.3 乙方须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导致应承担补办责任;4.2.4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障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4.2.5 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争议及解决5.1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 附则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债权债务结清之日终止。6.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确认: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内容,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第4篇

身份证号码:因甲方投资项目需要融资,乙方能够提供融资相关信息,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出资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或介绍出资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为甲方寻找或介绍借款出资方,促成借款出资方以借款或投资等合法方式与甲终以实际到帐金额为准。

1、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提供项目相关文件材料。

2、保证向乙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3、不得在乙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乙方所介绍的借款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

4、甲方与借款方达成合作意向签署协议后,借款到帐当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开据酬金现金支票。

5、甲方与借款方之间的任何约定,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借款出资方签署合同提供联络、协助等服务。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融资的相关情况。

3、乙方对甲方所融资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若资金方与甲方发生业务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以及其所得的税后的佣金均不用承担一切任何形式和阶段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若乙方介绍促成有出资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以及甲方融资借款到账后,表为乙方酬金。以打入以下帐号为准。

2、促成后,除本条规定的酬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酬金。

3、若乙方未能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或履行合同,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

1、如甲方与借款出资方未能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合同解除,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与借款出资方达成合作意向以及甲方融资借款到账后,并向乙方完成酬金支付之日,本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酬金全部支付完成之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就下列劳务居间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1、鉴于甲方具有从事劳务服务相关水平及资质,需要寻找劳务服务等合作,现委托乙方利用自身优势资源提供居间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向甲方提供劳务服务需求信息,甲方成功和客户达成劳务服务意向的,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给予公平合理的报酬。

3、甲方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客户达成劳务服务约定,并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委派人员提供劳务服务,独立承担劳务服务相关权利和义务,乙方不承担甲方个人及人员劳务服务任何责任及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

1、如上述甲方成功与客户或个人就上述劳务服务,甲方所得收益乙方占%,甲方自收到客户服务费用后3日内支付乙方,甲方不得拖延。

1、甲方在进行劳务服务中要尽职尽责,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履行相关客户约定职责

2、甲方必须按照和客户劳务服务约定相关约定履行合同,承担相关权利及义务,如出现纠纷,均有甲方负责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乙方对甲方劳务服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甲方自行购买相关保险,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索赔。

3、甲方或委派员工因个人紧急事务、伤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坚持劳务服务的,需提前和乙方沟通处理,费用这块按实际产生的费用结算,造成客户损失的,甲方负责承担责任。

5、甲方应当为乙方居间服务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协助和配合。

1、乙方应当以合法方式尽力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应用其自身资源,协助甲方完成上述劳务服务。

2、乙方应当保证居间行为的合法性,不得损害国家、集体以及第三人权益。

3、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甲方外派人员服务情况,并共同研讨有关服务的一切问题,在甲乙双方商定的基础上,甲方应遵从乙方所提出的服务意见。

4、甲方每月给乙方出具对账单,乙方负责给甲方开具相应的服务发票。

5、乙方为完成居间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一方应当向他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2、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同意赔偿守约方因追索违约责任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损失、费用。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包括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而终止;

1、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泄密方应赔偿守约方违约金元,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

5、本合同及其相应附件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篇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约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贷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用于经营开发及,乙方接受委托。

1、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所有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全额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借款成功。

1、银行借款利息(详见甲方与借款银行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2、保证金及担保费(详见甲方与银行、担保公司间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约定);

4、居间服务费:甲方须在银行借款成功到达甲方帐户的次日前一次性将借款总额的居间服务费支付到乙方。

1、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如任何一方擅自撤销委托则视作违约。违约方即须支付人民币万元给守约方作为违约金。

2、银行借款到达甲方银行账号次日前,甲方保证支付居间服务费到乙方指定的账号,每延误一天甲方按申请借款总额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及甲方未能达到担保或银行借款条件造成银行无法放贷的,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5、本合同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7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楼房为___室___厅___卫;平房为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楼层:___;结构:____;朝向: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权属:________ 其他条件: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 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 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届时,请选用新的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