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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安全责任书6篇 行车安全承诺:守护生命,安心出行。

《行车安全责任书》是一份旨在提醒司机们履行行车安全责任的重要文书。本文详细列举了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应当遵守的一系列规定,包括不酒驾、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等。通过签署此责任书,司机们将认识到自身在行车安全中的重要性,并坚守承诺,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车安全责任书6篇 行车安全承诺:守护生命,安心出行。

第1篇

为了学校骑自行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及家庭幸福,特制定此项管理规定。

3、离校较远的学生必须经家长准许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后方可骑车上学。

4、骑车的学生家长必须和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状。

骑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道路上要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通过路口时要严守信号,不要绕过信号行驶;不要骑车逆行;骑自行车不得两人以上并行,不准骑自行车带人,不准牵手和大撒把骑自行车,不扶肩并行,更不得骑自行车追逐打闹、攀扶其他车辆。出行前要先检查一下车辆的铃、闸、锁、是否齐全有效,保证没有问题后方可上路,骑车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要强行猛拐。遇到恶劣天气,应有家长接送。

上学时,可以骑到学校大门口下车,然后推着自行车进入校园,在指定区域存放好自行车,不准在校园里骑自行车。自行车注意摆放整齐、上好锁。放学时,按序推出校园并安全通过路口后再骑车行驶。

四、严禁破坏他人自行车,在指定区域内,当不慎碰倒别人的自行车时,应及时扶起放好,如果有意破坏别人的自行车,除按价格赔偿外,全校通报批评。

学生已年满2周岁,因需要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生骑自行车上下学。对于学校“关于小学生上学放学骑自行车的规定”学生和家长已经认真阅读,并决定严格遵守此规定。如果违反此规定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学生和家长承担,特此签订责任状。

行车安全责任书6篇 行车安全承诺:守护生命,安心出行。 第2张

第2篇

为确保文明安全行车,特与学院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并承诺按此责任书的内容贯彻执行。

一、本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紫琅职业技术学院车辆管理暂行办法》,时刻保持强烈的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注意安全。

二、坚持定期参加安全知识、有关文件、制度和车辆简单故障排除方法的学习。无故不参加学习,应当补学,如不补学可停开车。

三、本人按规定对所驾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自检,特别是制动、转向、传动系统及灯光信号装置检查,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定期保养和车辆的保险、年检。因维修、保养、保险、年检不及时等造成的损失均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四、工作热情周到,用语文明。出车前,确认行车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六、热爱本职工作,服从调度。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七、如出了交通事故,绝不逃离现象,迅速向当地交警报案,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积极配合处理。并在第一时间向院长办公室主任报告。

八、凡发生交通责任事故的.责任者,除了按照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理外,学院将按照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处理。

第3篇

自行车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学生骑自行车往返学校已是普遍现象,他们的安全关系到各家各户,并成为家长、学校和社会关心的焦点,也是学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的焦点问题之一。但骑车学生缺乏安全意识,违章现象以及复杂的交通路面给学生的骑车安全带来不容忽视的问题。为确保学生生命安全,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与您签订本安全责任书,请您给予支持和配合。

一、加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家长、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学校把学生交通安全纳入德育考核范围,渗透于思想品德课、班会课以及其他学科之中,学校希望家长加强对孩子的骑自行车安全教育。

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道路安全交通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骑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车,严禁在行车中互相追逐、抢行、逆行及带人。对未到指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学家长要坚决制止。

三、有部分学生上学路程比较远,要骑车上学,暂定由家长向班主任申请允许学生骑车上学,但家长必须跟学校签订责任书,一切安全责任家长和学生自己负责。

四、严禁在马路上玩车。禁止在马路中间嬉戏或随意穿行,不准与机动车抢道。严禁学生未在家长的陪伴下和在傍晚、节假日骑自行车上路。

五、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车。一经发现,学校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造成他人或自身伤害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自行车必须整齐地摆放在学校的指定位置,车铃,车闸,车锁齐全。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有效期为一年。

以上条款,希望家长引起足够的重视,做好学生骑自行车的安全教育工作,把我校的“平安校园”工作搞好。

第4篇

为更有效地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积极创建平安、和谐校园,确保良好校园交通安全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与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及教师签订如下责任书:

1、自觉做到遵章守纪,自觉树立法规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和安全意识。教师和学生不乘坐农用车、超载车、违规车和“三无”车辆。违规乘坐的,一旦发生事故,与学校无关。

2、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不乱闯信号、不乱停乱放,严禁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驶;做到文明行车,谨慎驾驶。

3、机动车应停在经学校同意的固定停车区域内,不得随意停放。

4、机动车进出校门必须减速慢行,其车速必须控制在每小时15公里以内,并且在校园内禁鸣喇叭。在特殊天气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行车安全。

5、机动车进入或驶出库位时应通知门卫值班人员协助泊车或驶离,以防事故发生。

6、课间师生休息期间各种机动车不得在校园内行驶,如有紧急情况,须在门卫值班人员指引下行驶。

7、遵守学校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校园内行驶特别注意避让骑车人和行人。

8、当校园内意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向校方报告,由派出所或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责任由当事机动车驾驶员个人承担。

9、在校园内行驶中损坏校园公共财物或他人车辆财物的由驾驶员按实予以赔偿。

10、非本校教职工的校外社会车辆未经许可不得驶入校园。

第5篇

安全工作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幸福街小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需与将车辆停放校内的教职工签订安全责任书,在其车辆进出校园时必须遵守执行。

一、本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需进出校园时,须持行驶证到学校安保处登记,办理《幸福街小学车辆出入证》,出入校园时将此证放在前挡风玻璃处以便查验。

二、经常开车上下班的教职工可申请长期固定停车位,所有车辆必须在划定的停车区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三、车辆进入校园时必须限速在每小时5公里以下,在校道上不得与行人抢道,学生在校园内集体活动时,机动车辆不得驶入。

四、严禁在校园内学车试车,不得将车交由无驾驶证者驾驶,摩托车在校内禁止搭人。校内禁鸣喇叭。

五、对违反协议经警告不改的车主,学校将收回《车辆出入证》,拒绝该车入校。

六、教师开车进出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师个人负责。

为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校园内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

1、本校教职员工的车辆进入校园必须到指定地点停车,严禁乱停乱放,应尽量避免在交通高峰期驾驶机动车出入校园。

2、外来车辆需驶入校区时,应征得门卫同意并服从管理,在指定地点内停放。未经许可,出租车、三轮摩托车等营运机动车辆,一律不得在教学区内行驶。教学区内的主干道和学生运动场地内,禁止一切车辆停放。

3、家长的接送车辆应按照学校规定在指定地点停放等候,非雨雪天一律不得进入校园。雨雪天时允许家长的非机动接送车辆有序、缓慢进入校园接送。

4、车辆进入校园必须缓慢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要保证绝对安全。禁止在校园内试车或者练习,在校内行车、倒车要慢速行驶。

5、停放在校园内的车辆启动前应确保汽车前后无学生时才能启动;行驶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周遍情况,转弯处时速不超过5公里/小时。

第6篇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常州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公司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运输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车队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处理。

一、认真爱护车辆,做好例保工作,按时维护保养,服从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随时接受车辆安全、技术检查,杜绝病车上路。每天出车前、回车后必须坚持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报告及时修复,保证车况良好,不得带病行驶。必须按规定路线行车,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必须按指定场所停放,不得擅自随意停放车辆(按规定路线核定油耗)。遵守各行其道,靠右侧行驶的通行原则,确保安全行驶。

二、行驶中,注意选择干燥、坚硬、平坦的路面上行驶,既要避开路面上的尖石、梭角物及洼坑等,又要防止为了选择路面而左右猛打方向盘,以免车辆失去稳定性而发生危险。

三、保持适当的行车间距,以确保行车安全,同方向行车间距的米数。按约等于行车时速的公里数,这一原则来确定,例如行车时速为40公里则行车车间距不应小于40米。

四、在交叉路口左拐弯时应慢行,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严禁左轮压在中线上或占对方行驶路线,以防事故发生。

五、在弯道行驶时应慢行,转变半径尽可能大一点,避免车速太快、转弯半径小而发生危险。行车中严禁超速强行超车,做到文明驾驶、礼貌行车,确保安全,切实落实安全行车措施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每天应保证有足够的睡眠时间。在平直道路上行驶时,如遇前方有叉道口,应密切注意是否有车辆自叉道口上路,提前作好准备,以免发生事故。

六、在凹凸不平的路面上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匀速通过,尽量降低车辆的颠簸程度,减轻所载油品的晃动,避免造成机件的损坏,通过后应停车予以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上车,严禁吸烟,严格车辆安全设备及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持完好有效。

八、罐车应经常检查罐体、阀门,严禁跑、冒、滴、漏现象,装卸货物时驾驶员严禁离开现场。

九、驾驶员应保管好随车工具及消防设施,如有丢失及损坏,照价赔偿。

十、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及其它各类安全培训学习,接受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治安交通、安全防范、法制和职业道德教育。每月准时参加公司安全活动和车辆月检。

十一、车辆上路行驶必须带齐车辆的各种证件及安全消防设施,保证中速行驶,行驶过程中保证安全不超载、不超速、不酒后驾车、不强行超车不中途停靠,不捎带任何物品,严禁在公路边及不安全地带停车卸货,不得私自出车,不得私接外单位业务,不得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每日出车后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

十二、发生任何大小事故,立即报警,并及时汇报公司,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人员受损情况等,不私自处理。

十三、服从公司统一为驾驶员办理的车辆、人身、第三者责任保险。

十四、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防火责任书》《运输安全生产制度》《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十五、违反上述任何条款一次,责任人作为违约自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六、违反上述任何条款累计三次,公司有权对车辆作出停职停运培训1个月的处理和追加处罚的决定。

十七、本安全责任书一式叁份,总公司、公司安全部门与安全责任人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