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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写读后感15篇 名著之光:阅读启迪与感悟

本文旨在阐述读名著的重要性并鼓励读者用心欣赏经典著作。通过读名著并撰写读后感,我们能获得更深刻的阅读体验,同时也能提升我们的思辨能力和文学素养。无论是重新审视经典作品的内涵,还是从中汲取智慧和启发,读名著都是一次难忘的心灵旅程。

读名著写读后感15篇 名著之光:阅读启迪与感悟

第1篇

在人间这是第二部,讲的是高尔基在十一岁时,母亲不幸去世。所以,高尔基便走入社会。第二部一共有八小章。

第一章是《到鞋店里当学徒》讲了高尔基来到人间走到了一家“时式鞋店”高尔基当学徒时没有一天可以闲着,爱发脾气的厨娘总是把“我”早早的叫起来。写了高尔基的表哥也非常讨厌厨娘。有一天厨娘不知被谁推了一把,倒在地上莫名其妙的就死了。当高尔基想逃离这个讨厌的地方时不小心把手烫伤了,结果被送进了医院。

第二章是《在姨婆家》讲了外祖父有把高尔基送到了姨婆的家里,外祖母的妹妹是一个喜欢唠叨脾气很大的老婆子,在这个家里高尔基的工作很多。当外祖母来看我的时候,这个老婆子对着外祖母大声说话,大声的奚落外祖母。当高尔基厌倦这个讨人厌的地方时,他做出了逃跑的决定,但是这个讨厌的冬天他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

第三章是《船上的生活》讲了第二年的春天高尔基终于逃跑了。高尔基在一个船上做起了工作,当晚上高尔基的工作最少的时候,斯穆雷就给了高尔基一本精装版的小说,让高尔基念书,自从这次以后斯穆雷就每天这个时候都让高尔基念书,并总说:“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也正是这样让高尔基热爱上了读书。

第四章是《裁缝的妻子》讲了高尔基又到了外祖母妹妹的家里,外祖母家里德楼下有一个人是裁缝的妻子,她总是借高尔基书看。

接下来四章都体现了高尔基非常爱看书。最后高尔基抱着能进大学的希望到喀山求学。

这么多章都体现了高尔基很爱读书,也体现了爱读书的好处,也能体现出斯穆雷总说的那句话:“一个人要想聪明,就得多念书,念得越多越好,要把所有的书都念完……”我明白如果我们每念完一本书就会写一篇读后感的话,那就等于每念完一本书就有一篇读后感那么长的收获一开始可能只有一点,但越往后,你的读后感写的越长,你明白的道理就越多,你读的书越多你懂得知识就越多。

这部文章更让我懂得了“一日无书,百事荒芜”的道理。

读名著写读后感15篇 名著之光:阅读启迪与感悟 第2张

第2篇

?在人间》这一本书是高尔基《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从童年到青年的生活经历。

他一开始在一家“摩登皮鞋店”里当学徒,他觉得这家皮鞋店里没有真善美,只有假丑恶,于是之后他离开了这家皮鞋店,回到了外祖母家,和外祖母、外祖父一齐生活。

这本书写了好多好多的人物,比如“摩登皮鞋店”的老板、厨娘和他的表兄萨沙,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人物,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外祖母。

外祖母是一个很慈祥的人,她很善良、博爱。有一次,主人公和外祖母夜晚外出,特意走到那些贫民小屋的窗前,放下铜板和小甜面包,给那些人家留下无声的施舍和完美的期望。我闭着眼睛,就好像看到了外祖母在寒冷的夜晚在穷人的窗前施舍的形象,作者描述得真是栩栩如生。

外祖母很勇敢,能做孩子的坚强后盾。有一次,主人公阿廖沙和伙伴们讨论,谁能到墓园里去躺一夜,就给他一个卢布,最后主人公鼓起了勇气,自告奋勇地去了,外祖母明白这件事后,不但不生气,还对主人公阿廖沙说:“你穿好大衣,带条被子去,不然,会着凉的。”并叮嘱他,不论看到什么都不要动,只要祈祷圣母就会没事。

当主人公阿廖沙和柳德米拉——一个瘸腿女孩一齐玩的时候,外祖母笑着鼓励主人公,外祖母说:“男孩子和女孩子友好往来是一件好事情,只但是不要乱来!”并用通俗的话解释了什么叫“乱来”,那就是一朵花含苞待放的时候,不就应去碰它,否则它就既不会散发出芳香,也不会结出果实。引导孩子们友好相处。能够说,外祖母进入到了孩子的世界里,对孩子能充分理解。

外祖母既严厉又慈祥,就像一座灯塔,既能照明,又能指引孩子们往正确的方向前进,因此,我十分喜欢她。

第3篇

?罪与罚》这本书已经在书橱里摆放了两年多,这次最终能够在寒假里去细细地品味它了。

书的作者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八二一年出生在一个俄国贵族家庭,是19世纪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充满传奇,28岁时因参与农奴解放运动而获刑,出狱后重返文坛继续写作,被人们公认为是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并驾齐驱的俄国文学巨匠。

每次读完一部小说,心里都会百感交集,这部小说也一样,结局很好,一个人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却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人物震撼。小说描述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痛恨放高利贷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

然而良心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煎熬,最终在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忙下,投案自首。小说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仅仅占了全书一小部分,但“罚”却贯穿整个文章的中心,这不仅仅仅是身体上的惩罚,还有的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上的惩罚。

所以法律只是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真正认识到自已所犯的罪,可是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已所犯下的错误,并为之深刻地忏悔、自责。这本优秀的世界名著还包含了很多东西有待我们去理解,或许等以后我再去读它时,又会有一番见解吧!

第4篇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第5篇

早就明白《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明白有这么一本书,明白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样记得了。

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此刻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向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此刻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情绪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

我一向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可是不知怎样,也不知为什么,之后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

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好处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在一座古老的钟楼里,美丽优雅的爱斯美拉达、丑陋善良的卡席莫多……小说的故事情节就是围绕着这一对如同天使与魔鬼般的组合徐徐道来,雨果正是在浓墨重彩之下,在《巴黎圣母院》里勾勒出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矛盾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使整部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猛烈的撞击着读者的心灵。

?巴黎圣母院》是维克多·雨果最著名的浪漫主义典范作品。读完这部巨著,书中一个个各具特色的人物形象不断地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纯洁善良的爱斯梅拉达、阴险刻毒的克洛德、放荡无情的弗比斯,当然,还有大家都熟知的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今天,我们就将话题就停留在卡西莫多身上吧!

卡西莫多是世界文学最丑陋的形象,雨果形容他的脸为:几何形的脸,四面体的鼻子,马蹄形的嘴,参差不齐的牙齿,独眼,耳聋,驼背,难听而忠厚的声音……似乎上帝将所有的不幸都降临在了他的身上。对于卡西莫多的描绘,雨果可谓刻意到极致。而正是这种夸张则是才能为下文更好地呈现卡西莫多美好的心灵埋下伏笔,使前后对比更为强烈。

卡西莫多虽然外貌十分丑陋,但是其内心极其善良。卡西莫多对美好的爱情抱着幻想。但是由于相貌原因,自小便是孤儿,被双亲抛弃,幸好有副主教克洛德的收养,他才能得以长大成人。

由于自小家庭温暖缺失,卡西莫多在遇到艾丝美拉达之前,他的世界就是养父克洛德与教堂大钟。直到遇到艾丝美拉达,读者才发现原来丑陋的卡西莫多内心如此善良,因为爱上了艾丝美拉达,所以一直勇敢地保护她。然而,这种单方面的爱情并没有让卡西莫多获得快乐,而是在精神上十分困惑,他担心由于自己相貌丑陋会导致艾丝美拉达受到惊吓,但是又忍不住要去爱她。在这种矛盾中卡西莫多人格逐渐升华。

卡西莫多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中渴望平等和尊重。在与人的有限交往中,情感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所以,他对艾丝美拉达的爱也是内敛的。他把对艾丝美拉达的爱深深埋藏到了心底,用自己的行动默默呵护自己的爱人。在艾丝美拉达即将被处以绞刑之际,是他冒着生命的危险将艾丝美拉达救回了巴黎圣母院;为了不使艾丝美拉达害怕,他削平了怪兽石像;为了不使自己丑陋的外貌吓到艾丝美拉达,他选择在深夜去为心目中的爱人换食物和水;为了让艾丝美拉达高兴起来,他冒着危险去采摘钟楼上的鲜花……

卡西莫多的爱是无私的,不以占有为目的,只为自己心爱的人得到幸福,为了使心中的爱人得到向往的爱情,他选择了为了爱而放手,为了爱而成全,忍受着心目中的万般煎熬毅然地去求菲比斯来与艾丝美拉达相会。他不爱艾丝美拉达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是无私的爱让他战胜了内心的私欲,是无私的爱让他勇敢地去成全自己的爱人。

卡西莫多是不幸的,在漫长的时间里,他的世界只有克洛德与大钟,内心封闭抑郁。但是在遇到艾丝美拉达后,使他拥有了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和幻想,在面临亲情和爱情的选择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维护正义。正因为这样,使得卡西莫多人物形象更加真实、丰满。

透过《巴黎圣母院》中卡西莫多的这个人物形象,我们可以深深的感悟到:一个人的相貌无论如何丑陋,但是内心一定会有闪光点。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闭上眼睛,眼泪落了下来,也不晓得这是第几次流泪了。阳光下,这滴泪在哪本书上滚动,发出闪闪的亮光,仿佛在讲述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着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的陪嫁。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以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

读到这儿,我曾落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好的家庭教师,为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但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女儿不父亲扫地出门,我茫然了:难道为了幸福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了俄父母就一定会幸福了吗?我曾读过一篇文章:三个不孝的女儿,要通过移植母亲的记忆来摸清母亲遗留下的遗产。可是在母亲的记忆里,她们看见了母亲的艰辛、母爱的伟大。天下的父母是同样的啊,他们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自己的女儿一面,但这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儿,我也曾落泪,这泪是因为资本主义世界人与人的之间的金钱关系痛恨的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已经没有钱了。以往,只要她们叫一声“好爸爸”,它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她们孝敬的是他,其实不然,她们孝敬的是钱!“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过看来,明白了这社会的残酷。

泪,痛斥的泪,悲伤的泪,痛恨的泪,凄凉的泪……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罪与罚》这本书已经在书橱里摆放了两年多,这次最终能够在寒假里去细细地品味它了。

书的作者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八二一年出生在一个俄国贵族家庭,是19世纪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一生充满传奇,28岁时因参与农奴解放运动而获刑,出狱后重返文坛继续写作,被人们公认为是与托尔斯泰、屠格涅夫并驾齐驱的俄国文学巨匠。

每次读完一部小说,心里都会百感交集,这部小说也一样,结局很好,一个人静下来仔细想一想,却深深的被小说中的人物震撼。小说描述了贫困交迫的大学生拉斯柯尼科夫,因痛恨放高利贷的老板娘的盘剥,愤而行凶,却自认为是伸张正义。

然而良心的谴责,使其饱受心灵煎熬,最终在朋友、家人和警官的帮忙下,投案自首。小说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仅仅占了全书一小部分,但“罚”却贯穿整个文章的中心,这不仅仅仅是身体上的惩罚,还有的是比这更严厉的道德上的惩罚。

所以法律只是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途径,而另一种就是人内心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真正认识到自已所犯的罪,可是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明白自已所犯下的错误,并为之深刻地忏悔、自责。这本优秀的世界名著还包含了很多东西有待我们去理解,或许等以后我再去读它时,又会有一番见解吧!

早就明白《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明白有这么一本书,明白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样记得了。

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此刻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向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此刻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情绪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

我一向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可是不知怎样,也不知为什么,之后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

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好处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第6篇

“纷纷五代乱离间,一旦云开复见天。”你是不是很奇怪?我怎么就文邹邹的了?可不是吗,这几天看了施耐庵的水浒传,我深受古典名著的熏陶,步入了古典文学的殿堂。

全书的姓名有八百多,包括了全社会的各种人。作者有超常的塑造典型的艺术能力,把鲁智深的正义感表现得淋漓尽致。我不由得佩服起来施耐庵。他的祖籍是在苏州,后来迁居苏北兴化白驹镇。是一名元末明初的杰出文学家。元至顺年间,他考中进士,在浙江杭州做了两年官,又因为看不惯官场的黑暗政治,不愿对当道权贵逢迎拍马,因此弃官回乡,从事著述。他不愧是文学家,我看了《水浒传》,感觉都能从人物的话语中体会到人物的性格。鲁迅曾经也说过,《水浒》的有些地方,是能使读者有说话看出人的。

?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和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民反'.这本书大致讲述了:一百零八个好汉因为各种原因上了梁山泊,成为当时朝廷的一大心病,在朝廷几次攻打未果后,接受了招安,并帮助朝廷征辽、平王庆、平田虎、平方腊,最后仅剩二十余人。由于朝廷的四大奸臣嫉妒其功劳,部分剩下受封赏的好汉被害得丢官或被害死。那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着我,我甚至被感动得涕泪横流,为什么呢?现在我就带着你去品一品水浒传。

不必说林冲的忍辱负重,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和吴用的足智多谋,我就光光讨论“花和尚”就能说上三天三夜。“花和尚”姓鲁名达,出家后法名为智深,又因其天性不喜被拘束且好抱打不平,且又被人称作“花和尚”。鲁智深在上梁山之前是经略府提辖,因救民女金氏而打死当地恶霸镇关西,为避祸在五台山文殊院出家为僧;在寺院因酒后闹事,在智真长老的推荐下携书信往投汴京大相国寺,在东京相国寺守留菜园期间偶遇林冲并与之结下深厚的友谊,后来在林冲蒙冤受难之际救下林冲,直到后来遇到杨志,与曹正等人夺得二龙山并做头领,在三山聚义大战呼延灼后,同其他人一起上了梁山。集聪明、善良、嫉恶如仇但莽撞于一身的鲁达,其实在我的现实生活中也会有“鲁智深”永远是这么莽撞。我还记得有一个村子的黄甲因打不过对方黄乙,便打手机叫儿子前来帮忙,儿子当即操刀上阵,一刀将黄乙刺倒在地,黄乙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黄甲父子追悔莫及。这难道不是莽撞闯的大祸吗?所以通过这两件事情,我们一定要明白:做任何事情都不能莽撞行事,要用大脑去思考,要三思而后行。其实人生也是一样的,我们都要用智慧小心翼翼的走出我们人生的每一步,不能意气用事,在做事情的时候要想想我们究竟该不该这样做,这样我们人生的棋局才能走出辉煌的每一步。

“人乐太平无事日,莺花无限日高眠。”读了水浒传,我才知道古典名著的魅力。一部《水浒》显出英雄信念:替天行道,杀退朝廷官兵;一部《水浒》展示英雄气概:侠肝义胆,为民打抱不平;一部《水浒》现出英雄本性:同甘共苦,聚义梁山水泊一部《水浒》写出英雄精神:勇往直前,征讨江南淮西。大河向东流,天上的星星参北斗……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每当翻开《水浒传》刘欢那高亢激昂的歌声,总会在我耳边久久回响,回响……

第7篇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爱国、报效国家,我真期望每一个中国人都能从点点滴滴、一言一行中体现爱国,为国争辉。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海底两万里》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书中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1866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受到美国政府的邀请,加入了追捕独角鲸的队伍。这支队伍由法拉古舰长指挥,驾驶'林肯号'前往太平洋寻找最近的那只海洋怪物。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以及加拿大渔叉手尼德。兰不幸落水,并泅到怪物的脊背上。这时他们才明白一向跟踪的并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这艘潜水艇名叫“诺第留斯号”,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为了保守这艘潜水艇的秘密,拒绝把他们送回陆地,而把他们留在船上,并随同船上人员一齐生活起居。尼摩船长也是一位海洋的探索者,他比任何人都要热爱海洋。他数次邀请阿龙纳斯一齐海底旅行。旅行过程中他们遇到了许多罕见的海洋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有经历了许多险情。还遇上了北冰洋风暴,从而结束了这次奇异的海底旅行。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海洋知识,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要重视防止科学技术被坏人利用。从而危害人类自身的行为。还告诉人们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行为。这正体现了我们此刻社会对环抱的提倡有深渊的好处。

书中的任务形象十分鲜明,尼摩船长是一个具有多重性格的人,他性情古怪,却又善良仁爱;他英勇果敢,却又近乎残忍;他真诚可信,却又固执己见。他痛恨大陆,甚至痛恨陆地上的一切,他他又同情穷人,帮忙弱者。他为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奋不顾身,却又对人类进行报复。他对船员像对待自我的亲人一样,甚至也能善待俘虏,但当他愤怒的时候,却一剖听不进别人的劝说。他为躲避他的敌人和迫害者,早海底探寻自由,却又对自我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是一个矛盾的人,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

我们要学习船长的英勇果敢,善良仁爱,善于探险的精神。我此刻更要好好学习,掌握科学知识,将来更好的为社会服务。

第8篇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第9篇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再后来,我有用借书卡借来了一本《红与黑》。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市长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市长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反动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市长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市长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仍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近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于连是世界名著《红与黑》中的主人公。对其形象分析在文学理论界有种种评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认为,他虚伪、阴险,踩着女人的肩膀向上爬,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阴谋家、野心家。也有人认为他是当时反对封建权贵的勇士资产阶级个人奋斗的典型代表。更有人认为他是拿破仑时代的悲剧英雄。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 红 ”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在短短一生中为自己规定了许多角色,为能演好这些角色,他不能不虚伪,装假,直至作出违心之举。而死亡的临近却给了他一次机会,让他卸去一切伪面具,露出一个真实的美好的自己。往日的野心、幻想、奋斗以及为此而设计的种种伪装统统失去了迷人的光彩。于连终于在死亡面前知道了自己追求的是什么。他对德·雷纳尔夫人说的那番话是真诚的:“你要知道,我一直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当一个人知道他能为什么去死的时候,他便也知道自己应为什么去活。

第10篇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可以经久不衰?原因在于小说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

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第11篇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通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写,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党人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直在追求着索丽娅。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安德烈公爵不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现在人们的好日子都是用那些英勇献身的勇士们的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他们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在战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己想过。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但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谢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第12篇

?战争与和平》这本书主要以抵抗拿破仑侵略的卫国战争为中心,通过对几个贵族家庭的详细描写,反映了从1805年到十二月起义前夕这段历史时期的俄国生活。

1805年,拿破仑集结军队继续向西挺进。俄国受到了威胁,遂与奥地利签订盟约,共同抵抗法军。

虽然到处都是人心惶惶,但人们的生活并没有被打乱,贵族们依旧举行盛大的舞会接待客人,依旧和朋友们聊天玩乐。在莫斯科,人们生活平静,在另一边库图佐夫却在带领军队抵抗法军的入侵。皮埃尔的父亲去世了,他从一无所有变成了俄国首富,姑娘们都对他另眼相看;安德烈公爵参军了,公爵夫人为他生了一个胖小子,但公爵夫人死去了;尼古拉还一直在追求着索丽娅。

没过多久,安德烈向娜塔莎求婚,可娜塔莎同时爱上了阿纳托里。过了一段时间,战争打到莫斯科来了,人们纷纷离开,逃往别处。战争进行得很激烈,双方伤亡惨重,安德烈也在战役中牺牲。拿破仑似乎很有胜算。1812年,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俄军胜利了。从那以后,生活恢复了平静。娜塔莎与皮埃尔结婚生子,玛丽亚和尼古拉也结婚了,人们都生活得很幸福。

从文章中我体会到卫国战争中,俄罗斯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和伟大的力量。人民都愿意参军为国牺牲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不怕死亡,随时随地做好准备战斗,只要国家用得上他们,他们哪怕是死也要完成任务。文章中许多平民出身的士兵和军官就拥有这种精神:朴实英勇、藐视死亡,他们都很有英雄气慨。文章中的库图佐夫遇事沉着冷静,脑子很灵活,每一步都思考得很详细、很周到,是人民智慧的体现者。在战争中俄罗斯能以少胜多,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小说中的三位贵族优秀青年安德烈公爵、皮埃尔和尼古拉公爵,都曾英勇地投身到卫国战争的最前线。

安德烈公爵不仅是库图佐夫的好助手,还是人民心目中的勇士。他为国捐躯,人们永远都不会忘记他。现在人们的好日子都是用那些英勇献身的勇士们的鲜血换来的,我们要珍惜他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他们是多么的不容易呀!在战场上的每一分每一秒,士兵们都是冒着生命危险在战斗。他们从来没有想过退缩,只想着怎样才能胜利,才能让子子孙孙们幸福地生活,他们从来没有为自己想过。

那些被法军抓走的俘虏们,他们就算死也不屈服,也不出卖国家和人民,与胆小怕死、傲慢自负的拿破仑相比较,他们显得多么伟大、多么高尚。虽然他们很平凡,但是他们所做出的是令人尊重、敬爱的事,我们要向他们致敬,也要向英勇的将军、士兵、统帅等等一些人致敬,感谢他们所付出的一切!

第13篇

“我是为面包而写作的。”欧·亨利说。虽然欧·亨利是个著名的作家,但是他的生活依然拮据。也许正是因为这样,欧·亨利常常关注社会底层小人物的命运,了解他们悲惨无援的处境和苦恼孤寂的心态。贫困算什么?悲惨算什么?苦恼算什么?他们依旧幸福,因为他们拥有比财富更珍贵的——爱。

?麦琪的礼物》,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圣诞节来临,德拉为了给丈夫杰姆买个表链配他最爱的金表,剪掉自己最心爱的犹如瀑布般美丽的长发,卖了20元替杰姆买了表链。杰姆为了给妻子德拉买套梳子梳她美丽的长发,当掉了自己最心爱的金表,替德拉买了套梳子。当杰姆和德拉互换礼物时,彼此都惊呆了。梳子无法再梳美丽的长发了,表链也无法再配闪亮的金表了,可是这时的他们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在分享甜蜜的爱情。也许这是一个含有点点遗憾的故事,可无不透露点点的感动呢?!

?爱的牺牲》让我真正体会到爱可以超越自己最钟爱的事业。一对追逐艺术的年青艺术家夫妇,背井离乡到纽约去深造,却因家境贫困难以施展报复。于是妻子为了生计中断学琴去教音乐,丈夫停止学画而去中央公园一边画画一边出售成品画作。两人虽然中断了学业,却都没有离开艺术。然而,一起偶然的事故让事情的真相暴露出来。原来,妻子并没有“教音乐”,而是为了丈夫可以“卖画”在洗衣坊烫衬衣;丈夫并没有“速写卖画”而是为了妻子可以“教音乐”在洗衣坊做烧火工。虽然同在一个洗衣坊,可是妻子在二楼,丈夫在一楼,所以他们一直没有见过面。这样,他们为了对方不放弃艺术,制造一个美丽的谎言。严酷的生活虽然使他们都放弃了最钟爱的艺术事业,但他们的爱却感人至深。

读这两篇小说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一丝酸涩,这也是欧·亨利小说的悲剧艺术感。并且这两篇小说都有出人意料的结局,但又在情理之中,符合生活实际,从而造成独特的艺术魅力,这就是著名的“欧·亨利结尾”。

罗曼·罗兰说过:“爱情,当它作自我牺牲的时候才是人生最宝贵的”。所以这两部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收获了人生最宝贵的爱情。欧·亨利的小说也让我们看清楚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人与人之间的自私、冷漠,上层贵族阶级的人们被金钱、利益冲昏了头脑,没有权利去感受爱。爱只有在社会底层小人物身上才能闪现。

爱可以超越一切,这是欧·亨利小说所倡导的。欧·亨利渴望冲破黑暗,但却无能为力,因而造就了他不朽的篇章,也带给我们现在人更多的对人性、良知、善恶的思索。

第14篇

我们知道法国最杰出的短篇小说家要数莫泊桑,俄国当推契柯夫,而美国独树一帜的则是欧?亨利。

第一次知道欧?亨利,是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总结文章结尾方式,有什么顺其自然法,点题法云云,我已经记不大清了,其中就有一个“欧?亨利式结尾”,这个我当时最感兴趣,所以记得最清楚。

后来,老师给我了份报纸,在那份报纸上,我第一次完整地阅读了一篇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那篇小说《二十年后》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使我对欧?亨利的作品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次寒假,我有了充裕的时间,真正的接触了欧?亨利的作品。

翻开小说集的第一篇,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欧?亨利独特的作品风格,吸引着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

我不得不赞叹欧?亨利的写作技艺,这也是为什么他的作品有如此之大的魅力的原因,他的文章结构严谨,而且读到小说的最后时让人大吃一惊,豁然开朗,完全出乎你的意料,每一篇小说都是如此。其中我记忆最深刻的一篇是《圣罗萨里奥的两位朋友》,这里内容我就不再复述,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去看。当我在读这篇小说时,产生了很多疑问和不明白的地方“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为什么要这么说?”“这是为什么?”,有时会感到不知所云,但到了小说的结尾作者以一封书信的方式揭晓谜底时,所有的疑问都被解开了,而且故事情节显得很通顺,很合理。

欧?亨利的作品还很大的程度上受到了自身经历的影响,把自身经历融合进小说,是小说本身更富有感染力,例如他很有名的一篇《警察与赞美诗》中讲了一个人想尽办法想去做牢都没有成功,但当他后来翻然悔悟,洗心革面,打算从新做人时,警察却将它带走了。实际上欧?亨利自己就坐过牢,他就是在监狱中开始了他的写作生涯。在其他很多小说中,也能看出欧?亨利的影子,好几篇小说都提了“第一国民银行”,而欧?亨利早年恰好在第一国民银行当过出纳员。

我认为,欧?亨利的作品在一定程度上还折射出了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生活状况。虽然欧?亨利的个人生活糜烂腐败,但他的作品永远有着不朽的价值。

第15篇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书上的这样一句话引出了我浓浓的好奇:“没有谁是一座孤岛。”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句话呢?我因为这句话,买了这本书。当拿到书后,书的腰封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最艰难的那一年,将人生变得美好而辽阔。”初见这句话时,这难道是本讲风雨过后会见彩虹的书吗?或者说是心灵鸡汤的人生范本?随后,我便开始了对此书的阅读。这本书的开头并没有如他封面的内容那么让我感兴趣,甚至可以说书的开头是很难懂的,无法明白他到底在讲什么,再加上书中会出现很多长长的名称使我很难对此书感兴趣。我突然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句话——外国人制造出的笑点也是我们无法产生共鸣的。

书中讲的是一位男性书店老板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一位女性出版社推销者的故事。书中的男性书店老板名叫a.j.费克里。这个男人不是本地人,他与出生在本地的妻子妮可相识于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了妮可的家乡艾丽丝岛,用她的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可是他的书店不景气,爱妻车祸丧命,价值不菲的古董书也被盗窃,他觉得自己跌入了人生谷底,每日都在酗酒苟活,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早日能在昏沉的酒精中麻痹自己苦难的半生,然后就此离去。你仿佛都能从书中嗅出他的酒味、感受到他的颓废,头脑中总是显现出一个穿着棕色的条绒西服、满脸胡茬的待在一个昏暗的房间的人,说不定还是个秃顶,当然这些都是我的幻想。本想书中的他会就此颓废老去。

当书读到第43页时,一切都开始变了,出现了不一样的风景。这一切变化都来源于一个遭遗弃的孩子——玛雅。他收养了这个孩子,成为了一名父亲。“一旦一个人在乎一件事,就发现自己不得不开始在乎一切事。”玛雅一点点融化了a.j.费克里如荒岛般的内心,他变得温和好相处起来,不再是个堕落的鳏夫而是个绅士,是小岛中文学素养最高的人,是一位最好的爸爸。因为玛雅,他的人生充满了希望,同时,玛雅也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业务员阿米莉娅、小镇上的居民之间的纽带,将他的生命与许许多多其他的人串联起来。使他学会了去付出,学会了沟通。再也不是一个沉浸于自己阅读世界的书呆子,他成为一个愿意与人分享好书,分享阅读感受的小岛书店老板。本以为故事会这样开心的发展下去,所有的人会和书来个美丽的邂逅,可是现实很残酷,这位改头换面的书店老板却被诊断出患了罕见的癌症,并在很短的时间内器官衰竭然后离世了。对这样的结局我很感伤,因为我是一个很喜欢美好结局的人,不喜欢悲伤的结局。每次看到这种让人伤感的结局时,我总是感到遗憾,为什么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呢?这样一个改头换面的人,为什么要让他再次陷入黑暗中呢!可是,回过神来,却在想费克里的离世,或许并不仅仅只有伤感,他在离世之初,他是没有遗憾的离开的。因为在他生命结束之前,他学会了爱,他也感受了别人对他的爱。正如a.j.费里克在本文的结尾所说的一句话:“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a.j.费里克因为爱度过了自己最艰难的一年,人生开始变得有信仰,有追求了。他的生活中有了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他学会了与人沟通,勇敢的去面对自己的爱情。在现实中也是这样,无论是对亲人还是朋友,你只有去爱别人,别人才会爱你。如果你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才会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爱是相互,有了爱的人,才能坚持着度过自己最艰难的时光。

一本书看完。总觉得遗憾,不能在继续陪伴主角走下去,可人生就该是这样吧,看完一本又要打开新的一本,走入另一个人的人生,陪他一段路,去感受他的情感变化。有时快乐过,拥有过,珍惜过,无怨无悔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