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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书3篇 《守护社区安全:物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本文介绍了物业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排查隐患、落实安全措施等内容,旨在提升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业主、员工和社会的安全。

物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书3篇 《守护社区安全:物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1篇

消防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的工作,有赖于厂家和业主的支持配合。为了保证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建设优秀安全文明小区。为此,特制定本责任书,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明确各自职责,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明确防火安全责任;传达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精神。

2、管理、维修、更新物业区域内的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材;

3、落实值班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并报告公安消防机构;

4、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引导安全疏散;

5、按照消防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审核和办理业主装修申请和有关事宜;督促协助业主单位办理有关消防报建审批验收手续;

6、积极配合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做好其它消防安全工作,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辖区内的生产、办公场地、仓库等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发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对违章装修等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公安消防机构处理。

7、积极开展各项消防宣传教育与咨询活动,定期举办消防培训,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训练及消防演习。

1、重视消防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内容,明确防火责任人,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擅自动用消防水源,不得占用防火间距、疏散天面,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3、各单位应要求员工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及生火做饭;

4、按消防规范要求,安装和配备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落实专人管理保养,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状态;

5、第二次装修、改造必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装修完工后需经公安消防机构验收发给合格批文后方可使用,有关批文送一份甲方存档;

6、不得乱搭乱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设置专用库房并有专人管理;

7、不得在商铺内设置卧房住人,不得设置厨房做饭及"三合一"的存在;二楼以上窗户不得安装防盗网,上班时间消防安全门不得上锁,应保持通道畅通;

8、积极主动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及甲方的防火检查,对指出的火险隐患必须认真整改落实;

9、发生火灾的单位应当及时报警,及时组织力量救助遇险人员,扑救初起火灾,防止火灾蔓延;协助消防公安机构查明火灾原因。

物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书3篇 《守护社区安全:物业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2张

第2篇

为确保安全,贯彻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北京zz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员工(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责任书。

1、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交通、消防、治安及设备操作规程等安全方面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2、公司根据岗位工作要求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由主管部门定期对司机、电工、电气焊工、锅炉工等危险工种人员进行教育、考核,经考核二次成绩不合格者下岗。

4、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保证设备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1、认真学习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主动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日常安全及防火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2、认真参加公司安排的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三知、三能、三会知识及技能,接受考核,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主管级人员应对操作过程进行全程监控,杜绝人身及设备事故;通过安全楼梯和设备层应注意头部和脚下的安全,防止摔、碰伤。

4、经常对自己的工作岗位进行防火及设备安全自检,发现火灾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5、工作区域发生火情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工作。必要时引导居民从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其它区域发生火情时应坚守岗位,稳定居民的情绪,准确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令。

6、对发现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和设备事故现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迅速向安全部门报告。

7、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不信谣,不传谣。发现不安定因素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映。

8、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食品卫生法规,注意个人卫生,防止传染性疾病发生。

9、在职期间不认真履行上述职责,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给予过失单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因违章操作发生人身事故后果自负。对模范遵守者,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3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华润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保障xx北京大区的安全生产经营和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履行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管理职责。xx(北京)xx公司工程管理部/安全分管领导是该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接受x(北京)xx公司及上级公司的监督考核。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将作为评价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依据。

1、不发生人身死亡的一般及以上事故(事故分级见备注1);

7、不发生内部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8、不发生对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在日常管理中,执行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原则,为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化的集团使命提供必要的保障。

2、依据上市公司《xx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建设规定》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的领导机构、监督机构、保障机构。

3、全面推进北京大区城市公司、物业公司及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在符合集团和上市公司的“华润特色的价值创造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础上,建设北京大区管控型体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教育体系、风险控制体系、监督保障体系、文化体系和评价体系等,建立起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的预防管理机制。

4、对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严格执行国务院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集团《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传递与报告制度》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信息。

5、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经营管理权归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与保障机构责任划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及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加强考核。

6、健全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业绩纳入各级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之中,并严格执行。

7、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做好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

8、督促各单位加强应急管理,开展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应急预案,并动态修编和演练,完善救援组织。监督城市公司、基层单位确保应急救援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根据实际情况,督促各城市公司和基层单位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演练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预案,并建立演练和评估记录。

9、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并督促和指导物业公司及各项目、华兆公司等相关责任单位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执行主责部门巡检等工作策划方案,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地域、季节、行业等特点,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10、督促各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降低和消除职业健康危害及风险,开展危害识别、评估和控制,持续改善作业场所的环境,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

11、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及《xx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开展合规性的评价工作,对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出现真空地带。

12、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外委施工的现场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大型机械、消防管理、高空作业、及园区/周边深基坑、高支模等施工(殃及)本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管理,做好起吊设施的检查、高空作业的规范。督促外委建立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并联合公司/项目进行演练,保障安全管理系统的有效并持续改进。

13、督促各单位加强对开盘售楼/物业项目入住的现场消防及应急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及人员踩踏事件。

14、督促各单位加强住宅物业管理阶段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物业的消防管理、电梯管理、儿童游乐设施管理、泳池管理、租户安全管理等,物业公司将出租区经营、商业物业(商业部分合同委托)委托管理等纳入安全管理范畴,要求责任部门落实安全监管职责。

15、督促公司及项目加强消防管理、大型群众性活动、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物业服务单位需将出租区域纳入安全管理范畴。

16、督促各单位落实消防法规的要求,保障本单位的消防符合规定,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17、督促制定有关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台账,并贯彻实施。

18、督促物业项目/相关单位加强对各种机械、电梯、电气和动力等设备(包括特种设备及外委管理)的管理,加强设备定期检查和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19、督促相关单位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凡安装、改装、修理、搬迁机器设备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整有效,方可移交运行。

20、落实消防法规的要求,保障本部门的消防符合规定,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或者销毁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21、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的教育。协同其它部门,定期组织安全考核等工作;完成集团及物业公司领导交付的其它相关安全工作。

(二)根据上级公司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所负责实际情况,还应推动完成以下具体工作

1、制定并完善大区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大区安全工作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

2、协助物业公司体系建立、推动部门,完成物业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督导、维护,持续推进安全管理工作的不断改进。

3、指导物业公司各项目/华兆公司及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督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检查各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

7、推动落实上市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要求。

9、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项目级安全费用台账。

10、完成公司(如:经理办公会、专项安全活动)交付的其它安全工作。

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北京公司、物业公司有关规定,对于乙方未依法履行本责任书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事故分级见备注1),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人撤职、降薪,扣除全部年终奖金,三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0分。

2、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死亡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安全生产责任人降职、降薪,扣除年终奖金50%,二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0分。

3、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超出一人重伤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2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10分。

4、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重伤一人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分。

5、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一起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的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分。

6、凡责任书执行期内未按规定时间报送事故,以及瞒报的、谎报的,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事故等级对责任人加倍扣除年终奖金(扣完为止)、降职、降薪、业绩合同扣分等处罚措施。

7、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直接导致我司人员轻伤的安全生产事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分。

8、凡责任书执行期内所管辖范围内部供电系统故障造成的大面积停电、设备损害事故,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年终奖金扣除10—20%,降职、降薪等处罚措施;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5—10分;

9、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电梯故障困人超过1小时的事件超过2次(1年内),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分。

10、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非我方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但事故导致我司生产、运营单位停工、停业超过3天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5—10%;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1、凡责任书执行期内相关方发生非我方责任的死亡事故,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事发单位及安全责任人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2、凡责任书执行期内相关方发生非我方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但事故给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3、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对集团、上市公司、北京大区市场形象、社会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见备注2),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扣除年终奖金10—30%,降职、降薪等处罚措施,一年内不得享受晋升职位和薪资提升;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10—20分。

14、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除上述情况以外的火灾或其它事故、事件,导致公司相关单位被政府主管部门通报、处罚的,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5、凡责任书执行期内集团、上市公司、大区安全内审,对本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工作要求”执行情况较差,视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上报大区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人年终奖金扣除5—10%;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6、凡责任书执行期内发生事故,未到达上报上级公司要求的,由物业公司安委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当年有关评优的资格,业绩合同扣2—5分。

17、责任书执行期内连续发生事故,将根据事故等级加倍处罚;事故同时出现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按事故严重及影响程度的上限处罚。

18、政府主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罚款由其本人承担。

19、相关责任人在事故后离职,将按上一年度奖金及工资水平一次扣除相关比例的奖金。

20、上述处罚并不免除事故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及公司可能采取的其它如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措施。

21、华润集团、上市公司安委会根据事故性质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规定进行处罚的,按照集团、上市公司安委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但对同一事故不重复进行处罚。

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下次签订安全责任书之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责任人如有调整,接任人为当然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