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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协议书8篇 "保障工程安全的协议书:为大家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

工程安全协议书是建设工程的必要文件,旨在确保工程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安全。该协议书规定了建设方和承建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的安全规范,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材料使用、设备保护等方面。其签署将有助于维护工程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工程安全协议书8篇

第1篇

经协商,双方在已经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框架范围内,另签订本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劳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规范。

第二条双方共同遵守中建总公司、中建三局、中建三局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要求为:全员参与、遵纪守法、服务顾客、工程创优、防治污染、节能降耗、关爱员工生命、安全文明施工、持续改进、杜绝安全事故)。

2、定期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产任务的同时,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书面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甲方统一控制收支。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

5、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6、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7、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有权拒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分包工程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场。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被评价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退场。

9、按照规定要求为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所交安全保证金。

1、按照规定要求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报甲方备案。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自身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按照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50人以下的,设1名专职安全员;50人-200人的,设2 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总人数的5‰。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素质符合规定要求,名单报甲方备案。

3、负责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按照甲方要求对施工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报甲方备案),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均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

5、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宣传、检查、整改等活动。

6、不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不强迫工人超时间、 超负荷作业。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可以拒绝施工和拒绝甲方违章指挥。

7、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约定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采购、 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规定要求。

8、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9、不得使用(含租赁)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机具和设备。

10、按照管理要求收取3000元安全保证金,施工过程中未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工程完工后,退还所交安全保证金。

1、发生因工重伤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牵头,甲乙双方参加,按照规定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2、甲方违章指挥、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3、乙方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违章作业、冒险进入施工禁区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组织施工,造成伤亡事故的,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4、由于甲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经济赔偿。由于乙方主要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安全管理网络图 注:甲方安装分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见项目部网络图

2、甲乙双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

3、工程专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参照:《安装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工程安全协议书8篇

第2篇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现场和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现扯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7、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8、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9、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组织技术部、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应有验收记录。

2.高空作业时,严禁立体交叉作业。水平作业时,各工位间必须有一定的距离,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相应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工作服等,并应正确使用,施工作业现场周边设置相关安全标志牌,并设专人巡查。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

4.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外,必须各施工班组长向施工人员进行班组交底及履行签字手续。

5.特殊工程施工项目如;电气、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须持有效证件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操作。

6.拆除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临时急救人员及药品或设立临时救助站。

7.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不许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应穿防滑鞋。

8.进入施工现场须服从领导和安检人员的指挥,遵守劳动纪律、严守岗位、不串岗,作业时思想要集中。

9.严禁随意拆除或损坏防护栏杆、拉杆、安全网、跳板、脚手板、支撑等防护设施。

10.面砖搬运、安装时应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砖翻倒而受伤。

11.各种材料加工时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电,不得随便乱接乱拉电线。

12.施工现场各周边洞口,必须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若因施工作业场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复。

13.脚手架上禁止有探头板、飞跳板,脚手架上应满铺脚手板,脚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浆、砖块、面砖等物料。

14.不准从正在起吊、运吊中的物件下通过,以防突然事件,不准从高处往下跑、跳;不准在没有防护的外墙和外悬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准站在小推车等不稳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字架和随同运料的吊盘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井架吊篮禁止乘人。

15.作业中不得往下投掷物件、碎砖、灰渣等,清理物料时应设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应随时放在工具袋中。

16.年龄未满18周岁者,患有心脏并贫血、高血压、低血压、癫痫病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病症者严禁从事外墙施工作业。

18.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空载试验运转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转移工作点应切断电源,潮湿场所严禁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

19.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装置,调整机器或更换刀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并由机械员进行。

1.配电箱的箱柜门处应有名称,用途,分路、标记及内部系统接线图,以防失误操作。

3.电工和用电人员用电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具。

4.施工现场下班停止工作时,必须将班后不用的配电装置分闸断电,并上锁,班中停止工作1小时以上时,相关动力开关箱应断电上锁,暂时不用的配电装置也应断电上锁。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气配置和接线,严禁随意改动、并不得随意挂接其他用电设备。

6.配电装置的漏电保护器,应每次使用时用试验按钮试跳一次,只有试跳正常才可继续使用。

7.用电设备的保护接地线应并联接地,并严禁串联接地或接零。

8.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9.现场临时用电及照明必须由项目经理同意,由专业电工按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1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用插头与插线板连接,禁止将线头直接插入插线板。

2.所有交、直流电的金属外壳,都必须采取保护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属和结构本身接地。

3.电焊机二次焊把线,地线需接长使用时,应保证搭接面积,接点处用绝缘胶带包裹好,地线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遇有雨、雪、雾或六级以上强风,影响施工安全时应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应先清除施工地点的积水、积雪后方可施焊。

6.各种用电设备,照明设备在露天使用时必须设有防水、防雨设施,各种设备的防护罩必须齐全。

7无铬牌的电气设备不得随意接通电源,各种电气设备应铬牌齐全。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向施工班组人员进行消防及动火知识教育。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及随意动火,如需动火必须向项目经理提出申请,经项目经理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

3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须设专门的临时存放库房并设置灭火器,沙袋等,由专人管理。

4施工现场认真执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对木制品的刨花、锯末、料头,作到每天工完场清,各类材料都要码放成垛,整齐堆放。

5电焊、气焊作业前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环境,确定出动火危险区域,并立出明显标志,危险区内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须移走,对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7属一、二、三级防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1.施工前必须检查吊篮的焊接点、杆件、钢丝绳、葫芦,是否存在损坏和生锈,如存在则必须进行除锈补焊、更换等,方可使用。

2.上架的施工人员,必须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确佩带安全带,并与钢丝绳稳固连接。

3.吊篮内的施工人员,只能保持三人,携带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结实的绳索或挂钩固定在吊篮上。

4.进入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熟练工人进行施工,严禁由小工或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吊篮操作。

5.上吊蓝进行上下移动操作时,必须有两人协同操作。

6.吊篮底部必须采用建筑用的竹胶板,且用结实的绳索捆扎牢固。

7.吊篮四周必须设有护身栏及挡脚板,并用安全网将篮身围护严密。

8.篮内放置的钢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须用袋子装好并固定于篮身上。

1安装队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要选择合格产品,有检验部门批量验证和工厂检验合格证。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系好下额带,以防发生高处坠落,帽飞人落的现象。

2高空施工操作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要选用合格产品,有厂家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安全带是否完好。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结实的地方。

3施工人员应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内。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时距洞口及楼板沿水平距离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场清。

1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设置专职安全员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时,都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3做好各分部分项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组每天开班前会,对工人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经三级安全教育不得上岗。

4保证和完善各项安全宣传措施,醒目位置设立安全生产宣传牌,场内安全生产宣传牌警告。

1.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及进行各种赌博等违法违章行为,轻者清除现场,重者送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寝室休息时间,除夜间加班外,必须保证晚上十点后休息,以保证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状况。

3.严禁带病上岗操作,一经发现必须由各施工班组长负责安排换岗或休息,以保证所有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5.严禁现场人员出现偷盗工具及材料现象,一经发现,必须清除现场,并视情节对班组负责人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6.施工现场严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员,更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常

7.进入施工现场不得违反所有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对班组负责人及违反人进行一定的处罚。

1.施工现场分别设置一座10平米的砖砌封闭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砖砌封闭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运施工垃圾。

2.施工现场细颗散体材料装卸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库存放,出入厂汽车要保证不将渣土遗撒在厂区。

3.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油漆库,必须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乱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施工现场各种机械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声频率,对强噪声机械采取封闭措施。

5.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尘、降尘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含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工程项目安全技术要求和需要,必须达到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第3篇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

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1、乙方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2、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4、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

4、施工期间,乙方应指派专职安全员作为安全工作联系和现场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施工。

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7、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8、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日产、日清,确保施工场地卫生整洁。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做好施工临时用电;按规范要求搭设脚手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落实专人负责监控,确保质量安全。

11、制定安全紧急情况预案,一旦发生各类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

12、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工程相关规定的,被相关管理机关勒令停工的。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对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4篇

为深入推进施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 智能动态称重系统研发生产基地 项目”安全、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的消防安全职责,提高项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结合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协议书。开工前乙方必须与甲方签订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协议书,以明确职责,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在施工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本协议书适用的工程项目名称为:智能动态称重系统研发生产基地外墙装饰工程,此项目施工地点为:太原市高新区中心街以北

1、乙方必须成立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组织机构,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将组织机构及制度上报工地现场消防安全指挥部。

2、乙方要组建义务消防队,制定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义务消防队队员应进行集中培训,掌握各类火灾的基本灭火剂救援知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及灭火和救援演练。同时要实行全天24小时轮班巡查制度,并建立巡查记录,对于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3、乙方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有针对性的灭火和疏散演练,其中人员居住场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疏散演练。

4、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5、甲方每月对工地现场的消防设施组织至少一次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同时留存完整的检查记录。

6、乙方应确保现场安全疏散通道、出口、消防车通道的畅通。

7、乙方在节假日期间,应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力度,确保现场的消防安全。

8、如乙方有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情况,每发现一次,罚款五万元,该罚款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造成人员,财产损失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5篇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工程(合同号: )的施工。为明确双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责任,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保持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安全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第二条 在分包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和条件进行严格审查。

3、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书,施工简历和近两年安全施工记录;

4、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殊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5、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需要;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其人员配备;

1、在分包工程开工前,应向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工程开工前,应组织乙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并监督、审查乙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甲方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标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体系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工程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3、监督乙方定期组织员工体检。对体检不合格或患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老、弱、残者,未成年者有权清退。

4、安监部门有权要求乙方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和安全工作例会。

5、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等的施工项目,例如,在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人员伤害和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甲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6、落实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等其他事宜。

1、建立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30人以上的必须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的应有兼职安全员)。提供给甲方的资料和证件应与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相符,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变更。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要求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与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汇报工作。

3、按照业主、监理和甲方的要求,编制适合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

4、新进场员工必须到甲方人事管理部门、安监部门等办理相关手续,经甲方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领取工作卡后方可进场作业。

5、进场前组织员工进行体检,并将体检合格证明报甲方备案,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凡已注册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6、工程开工前,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和考试

主要内容:本工地施工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要求;主要危险、危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安全防护要求等。

7、开工前必须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8、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完善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10、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安全活动。完善班组建设,做好每天站班会的"三交"、"三

装饰公司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提要:甲方对乙方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对乙方的生产工作、文明施工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查"("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查衣着、查精神状态、查安全防护用品" )和每周的班组安全活动。

11、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或方案,经甲方施工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承包合同的附件。

12、对本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以及生活卫生的管理负责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整改。

1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甲方。

第六条 预留乙方施工管理费的30%或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2-5万元)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工程结束后由甲方安监部门在工程结算单签字,扣除经济处罚后返还乙方。

第七条 甲方安监部门发现乙方在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文明施工及习惯性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并进行整改。

违章处罚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和甲方有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 凡由乙方责任导致的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其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100%;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扣除预留保证金50%。

第九条 对不服从甲方安监部门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事故多发的承包单位,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与乙方所签订的合同并限期退出。

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甲方有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终止施工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违反本协议也应承担相应的处罚。

1、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存在争议及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经协商,仍未达成一致;可由有关部门协调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协议作为本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协议的有效期与施工承包合同相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项目部、公司工程部、档案部门各一份),乙方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授权代表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第6篇

为确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设备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发、承包方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员工和其他所有职工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预防发生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

本协议与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发包方的安全责任:工程项目发包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条件:持有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及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的机械、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保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两级机构的承包单位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队伍超过30人的配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者设有兼专职安全员。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开工前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应有完整的交底资料和交底记录,并经双方交底人员签字。并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发包方安全责任:不定期检查承包方施工现场,对承包方人员在生产工作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发出有存底联的书面整改通知书;对严整违章的行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发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须按标准逐项严格验收合格。图纸资料、试验报告、现场测试数据和试验项目不全,不得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1、承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制订施工方案,并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好保证安全的“三大措施” (组织、技术、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技术、安全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

2、承包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遵守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规定。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者,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规考试,并报给发包方安全部门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

4、承包方工作人员必须无妨碍工作的病症,否则不得参与工作。凡已登记的工程施工人员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

5、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进行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项目施工时,必须事先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从事电气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动都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或工作票),并派员监督。

7、承包方应自觉接受发包方安全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对发包方安监部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须及时整改。施工中一旦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发包方安全监察部门。

8、承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并保证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承包方施工人员应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用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网每天开工前须派专人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防护设施、遮栏、安全标志牌、警告牌和接地线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项目,禁止再行转包,非主体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须报发包方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部门批准。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1、承包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12、承包方应对工作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班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如因承包方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当、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及本协议所列安全事项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四、承包方施工人员违反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时,发包方安全部门有权予以纠正制止,有权通知承包方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发包方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按事故调查规程处理,承包方安全部门参与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因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及其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并通知有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注:本责任书一式肆份,由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

第7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要求,为确保本项目部各项控制目标的实现,认真落实安全职责,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在本项目部所承担的工程部位施工过程中使用乙方部分劳务及机械设备,在甲方负责控制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下,由乙方管理其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双方达成的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如下:

1、对乙方施工现场要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并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和指导。

2、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出现违章作业是,要及时纠正并按照相关规定查处,对乙方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开具通知单。

4、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危险预知以及劳动保护哦给你工具的使用工作做出主导意见,并监督实施情况。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令改正。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8、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6、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7、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令改正。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8、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1、遵守施工安全的规定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对施工环境的临时用电管理全面负责。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1.乙方必须准守安全生产条款,严格按照安全炒作规程施工。

2.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准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规定。

3.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更具实际情况悬挂安全警告标志,发现违规作业要及时纠正处理。

4.乙方实施工程合同期间,所有安全有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要承若为每位施工人员购买意外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由于乙方的工具设备和施工不适合安全规定而造成的甲方或者乙方第三人伤亡事故的,损失有乙方负责,并由乙方上报,组织调查,接受处理。

6.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一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

7.乙方架设临时用电线接取电源等要经过有关单位批准才能进行作业,甲方有权利按照协议对其进行检查简单,发现违章时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作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一定要持证上岗,一方要有专人负责安全检查。

7.乙方架设临时用电线接取电源等要经过有关单位批准才能进行作业,甲方有权利按照协议对其进行检查简单,发现违章时甲方有权要求停止作业,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1.施工现场的细颗粒材料装修运输时必须采取遮盖措施。

2.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的油库灯要做防水处理,容量必须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能放在易燃易爆物品。

3.施工现场的机械施工是必须采取有效的降低噪音措施。

4.在容易产生粉尘的场所,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采取措施降低粉尘,保证施工人员身体健康。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时生效,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时终止。

第8篇

因甲方施工的xxx工程,因施工需要,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甲乙双方是属于经济承包关系,乙方自雇人员统一管理和全面负责,接受总承包方督查。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根据《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有关安全责任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在签定协议的基础上,甲、 乙双方签定如下安全协议:

1、 甲方帮助对乙方职工加强安全性教育,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指标精神,对乙方所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针对性的安全交底,甲方对乙方文明施工、生活卫生、治安防火、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督促检查,有关违章处罚对照 项目部相关制度同等执行。

2 甲方苏中公司、监理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对隐患进行整改、对乙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教育处罚,处罚款直接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不接受管理或严重屡教不改,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施工或无条件退场。

3、甲乙双方在结算标准中包含安全生产等费用,乙方必须采购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劳防物品,对自雇人员免费发放;甲方、总承包方协助乙方办理暂住证等对外协调工作,协调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发生事故甲方:总承包方协助乙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尽可能提供必要的帮助(在为自雇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基础上)。

1、乙方应根据相关法规及总承包单位要求的《分包单位须知》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当地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备案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单位红章,提供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本项目经理(负责人)、安全员的《任命书》及建设部统一的各自《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等安全手续,并为所有自雇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报总承包单位备案。

2、甲乙双方属于经济、承包关系,乙方所自行雇俑的人员与乙方为雇佣关系,乙方对自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并报总承包单位备案,乙方所自行雇俑人员的工程进度、工作安排、生产条件、生产工具(特别是吊篮)、工资发放、人员的雇佣与辞退等全面管理及负责:

3、乙方进场前必须交纳安全保证金:给总承包方(总承包方开具专用收据), 无条件接受业主、总承包方及监理等的违章教育及处罚;乙方如没有违章处罚款项或没有发生任何事故等相关费用,在经三方验收确认后,结算工程款或退还保证金。

4、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综合治理,乙方 对自雇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全面责任,经常对自雇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安全生产工作、综合治理督促检查:服从总承包、监理及业主等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职责,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对总承包方或相关方检查的所有安全隐患应无条件限期整改合格,达到安全要求,并向总承包方回复,整改不合格、拒绝整改或不接受管理,总承包方可责令其停工或无条件退场:

5、乙方进场时向总承包方提供自雇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照片4张及高空作业有效资格证书等相关信息,乙方因管理不当用人不善,发生敲诈勒索,社会治安包括各种伤害事故等,即使总承包方或业主事先垫付部分费用,在结算时该费用仍从乙方工程款中全额扣除,如对承包方造成不良影响,乙方承担赔偿等责任,同时视情节轻重,情节严重将追究法律责任。

6、乙方对所有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整改合格后再施工,并向甲方、总承包方、监理单位书面汇报后撤离现场,若知情不报或留下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等严重后果,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及相关费用: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部位不得冒险施工,并向甲方、总承包方汇报,一经施工就表示你单位确认施工现场消防、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等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因此所产生的不良后果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及相关费用。

7.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总承包等的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乙方拒绝后,甲方、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用强制性手段(如扣罚等)迫使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总承包方承担主要负责相关费用:

8.乙方对施工用具、材料及个人物品等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费用自理,在工地内外自雇人员发生的工伤等事故,包括自然 治安(交通、雷击),火灾等意外事故、非自身作业范围内非工伤事故等,除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负(在为自雇员工已缴纳意外伤害保险的前提下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否则乙方负全部责任及相关一切费用。

乙方及自雇人员对他人(包括甲方或其它人员)造成的伤害,乙方负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反之,xxx乙方及自雇人员被他人伤害,则伤害他人一方面要负全部责任: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组织抢救,xxx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抢救,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保护好现场,立即向总承包业主监理xxx等相关单位报告。

1、禁止聚众闹事或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行为。打架斗殴不论谁是谁非,乙方自雇职工打架一次,先罚款5 00元;自雇职工与总承包班组及分、外包单位班组职工之间,只要发生打架(斗殴),不论谁是谁非,先罚1000元,另根据责任追加处罚,打人治伤的承担全部医疗费及误工等相关费用(包括赔偿费),不服从调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门处理。

2.乙方对自己的职工自行管理,不请假外出属于无故旷工,造成一切后果自负;对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办理相关暂住、登记、工伤保险等手续,擅自安排职工上岗,总承包方将根据相关法规,对乙方按100元/人进行处罚,此类人员发生违章行为或遭受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和费用:未经专业培训或非机械操作工无证擅自动用塔机、木工、钢筋工及装饰用机械等中小型机电设备或动用电气焊设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负全部责任,所有费用自理;总承包方只负责协助调查处理之责,概不承担任何费用。给总承包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乙方承担相关赔偿及消除响等责任。

3、高空杨尘一次罚款100元,高空抛物者一次罚200元,致人伤残的负全部责任及承担所有相关费用,直至交公安部门处理;对损坏或破坏公共物品或损坏安全、消防或机械等设施照价赔偿,并视情节处罚200-500元,造成事故依法追究其责任:在楼上大便一次罚款500元直至清理出场。

4、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配电和管理,电线必须架空使用,禁止使用大于60w的灯泡照 ,明禁止使用碘钨灯照明或取暖;施工中禁止使用多用插座、无二次降压保护装置的电焊机、不带漏电保护器的移动电箱或漏电保护失效的电器设备,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每次罚款100元;私自关电影响生产处罚乙方500元/次,另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

5、所有职工上班前不得饮酒,喝酒者负责人不得安排上班,违反者处罚乙方每次500元/人对因饮酒造成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与自雇职工共同承包相关费用。

6、总承包方或监理对乙方违章人员的处罚不记名,总承包方或监理持有相关照片或记录等罚,xx款以及按照合同约定的处罚款项,均直接算到分包单位账上;重大违章或其它处罚事项,根据有关律法规条文,总承包单位的有关规定、与业主签定的相关合同条款及总承包项目部研究决定执行,所有处罚款项均无需确认,从各自安全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

1、总包方帮助甲方配合乙方工作,提供现有的人临设施、现有的内外脚手架、人货电梯、水电、安全设施、纠察、资料收集整理汇编,对乙方的日常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不承担任何费用。

2、总包方收取乙方配合协助资料费xx元/平方米,总包方只开具收据不提供发票。

⒈ 进场后,现场的成品(墙面、门窗角、卫生洁具、机电设备等)如因乙方造成损坏或丢失, 由乙方照价赔偿级承担相关安装费用。

⒉ 本协议共叁页,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方执壹份, 乙方各执壹份:

⒊ 本协议作为施工协议的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如因违约发生争议,可诉以劳动仲裁机关裁决。

4.20xx年x月xx日签定之日起生效,施工协议规定的工程结束,该协议同时废止,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终止;

5.总承包项目部的各种制度规定及《违章处理细则》(见附页)对乙方及自雇职工同等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