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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预算管理制度6篇 "掌握财政大权,预算铸就成功——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详解"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旨在通过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策划、编制、执行和监督,确保企业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这一制度涵盖了成本预算、费用预算、收益预算等方面内容,其科学合理的执行对企业的决策制定和经营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6篇

第1篇

规范各经营单位的预算管理,增强计划组织和预算管理水平,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和防范经营风险,发挥预算的规划、控制、激励功能,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协同。

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所有中心部门及实质控制的子公司。

预算管理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副总经理、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负责审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审批确定目标分解方案;负责组织召开预算平衡审议会,提出修改与调整意见;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内、超预算和预算外事项进行审批控制;组织召开预算执行分析会议、协调各部门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根据预算授权审批制度对预算调整事项的决策和审核;预算考核意见的审核;其他相关事项。

预算管理部:财务部执行预算管理部的职责,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预算的编制方针、程序、具体指导子分公司、部门预算的编制;根据预算编制方针,对子分公司、部门编制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协调和平衡、汇总后编制公司的预算案,并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根据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预算调整方案,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汇总和分析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预算执行机构:由预算责任中心执行,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编制业务计划和年度预算,报相关部门审核;执行和控制预算委员会下达的预算;定期分析、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制度,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协调本单位或部门内部资源及单位或部门之间的预算关系。各运营单位应设立专(兼)职人员进行预算的编制、跟踪及分析评价。

预算监控机构:由审计部执行,其主要职责包括: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预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编制分析报告,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对预算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预算考核机构:预算考核小组,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包括:会同预算责任单位确定预算考核指标,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根据各预算责任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由各具体负责预算指标考核、评价部门,出具预算指标达成结果和意见,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全面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是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及全员参与的预算管理。

预算责任中心是根据各运营单位和管理部门在预算总目标实现过程中的作用和职责划分的,承担一定责任并享有相应权力和利益的企业内部单位,是预算的责任主体。

统一规划原则。预算目标由公司总部统一规划,并与公司总体的经营目标一致,各级预算单位必须服从于公司的总体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

分级管理原则。预算目标经过逐级分解后实行分级管理,下达的预算指标由各级运营及管理单位负责落实,各单位对各自归口的业务编制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负责,公司统一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

预算期间为公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编制执行。

预算编制期,指预算实际编制的时间。预算编制期为每年10月—12月。

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预算编制的原则: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1)业务预算包括:销售预算、生产预算、材料采购预算、人工预算、制造费用预算、单位成本预算、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预算等;

2)财务预算主要是指资金筹措和使用的预算,包括现金预算、长期资本支出预算、长短期借款预算、预算会计报表等。

预算编制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内容

采取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并反复修订、平衡、调整的方法。预算编制的流程详见附件二xx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流程。

1)准备阶段:在编制下一预算年度预算之前,预算管理委员会组织各预算单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预算年度经营计划及预算的执行情况资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预算年度的发展趋势,预测下一预算年度预算的总体情况,测算并调整制定预算的有关指标数据。

2)目标下达:董事会根据战略规划确定预算年度的`经营目标,将预算目标具体分解到各预算单位,包括销售目标、成本费用目标、利润目标和现金流量目标等,并确定财务预算编制的政策,由预算管理部下达各部门。

3)编制上报:各预算单位在下达的预算指标范围内,按下发各业务系统预算编制指引和编制计划要求,编报本单位的财务预算方案;

4)审查平衡:财务部将各部门上报的财务预算方案进行审查、汇总,提出综合平衡的建议。提交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在审查、平衡过程中,预算管理层应当进行充分协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初步调整的意见,并反馈给各有关部门予以修正,最终形成财务预算定稿上报审批;

5)审议批准:经审查平衡的财务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核准,最后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6)下达执行:经批准后的财务预算方案由预算管理部发布,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格遵照执行。

执行部门:各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的执行机构;各预算责任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是预算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具体业务负责人对预算执行负主要责任。

预算控制主要体现在预算审批方面,具体详见附件三xx公司年度预算控制的流程。

执行控制原则:先算后花,先算后干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得突破预算指标(包括预算项目、金额和数量);如果客观环境、内部条件以及公司经营计划发生重大变化需要突破预算的执行预算外审批程序;预算结余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预算分析:月末各责任中心应编制月度报表,列明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进行汇总分析,编制预算分析报告,为各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预算分析报告应包括:进度分析(累计计算并汇总各月完成预算情况,以收入预算完成进度为起点分析成本和费用进度,为调整计划和控制提供指导),业绩分析(根据各部门预算完成情况,通过差异分析的方法,评价部门业绩,为考核提供依据),改进措施(各级预算管理机构根据预算分析报告,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各项不利差异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利差异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措施)

1)不随意调整原则:预算方案一经批准,在公司内部具有效力,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以确保预算的权威性;

2)内部挖潜原则:当不利于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出现后,应首先通过内部挖潜或采取其他措施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3)积极调整原则:当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积极主动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以保证预算方案符合客观实际情况。

1)董事会调整公司发展战略,重新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2)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市场需求、行业发展、竞争对手和国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调整有关预算指标;

5)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认为必须调整的其他事项。

1)定期调整:每季度20日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有关责任中心负责人参加的预算分析协调会,讨论预算调整事宜。

2)不定期调整:公司外部环境、内部条件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1)自上而下: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全局性重大变化,经董事会协商一致后,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董事会提出预算调整意向,审计预算部编制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2)自下而上:当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等客观因素导致公司局部重大变化,而且符合预算调整条件的,可以由各责任中心提出预算调整申请。其审批程序:由预算调整申请部门填写预算调整申请表,提交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说明调整内容和原因,交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预算管理部审核;预算管理部审核后,提出调整建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对于重大预算调整(调整金额超过预算10%的属于重大调整),应提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或预算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预算调整申请,交由预算管理部下达(编写预算调整通知书)。

预算执行按月份进行评价,考核奖惩按具体考核制度周期执行。

财务、审计部监控预算执行情况,组织进行预算差异分析,找原因,落实责任归属,提出对相关责任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意见。

各责任单位的预算数据指标完成评价结果由财务部门出具,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核,预算管理委员会依据预算执行结果及相关意见审批后转人力资源部执行考核。

人力资源部接收审批后的预算执行结果及意见,依据《xx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业绩考核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奖惩。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修改和解释;此前有关公司对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财务预算管理制度6篇

第2篇

为全面细致地规范学校经费收支预算工作,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财务预算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结合学校实际,本着“勤俭节约、合理开支”的原则,经研究,学校成立财务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并制定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财务预算审核工作领导机构人员组成:

成员:夏彩琴、巨安源、吴巍、周红宇、张仁军、张建华、高岩杰、乔献国、六个分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办公室,由黄碧芳兼任办公室主任。

财务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做好财务预算工作,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内部协调,根据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监督管理。

(1)根据财政部门编制预算的有关要求,组织拟订本部门财务预算编制与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4)对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规定时间公开当年财政预算下达数和年终实际决算数。

(6)除财政采购批复预算项目以外,学校3000元以上经费开支经办人需履行询价手续。

各分管部门在预算审核领导小组管理机构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开展本部门财务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审定批复的财务预算方案。

(1)负责本部门财务预算编制,按照统一格式,在规定时间及时上报预算;

(2)负责将本部门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环节;

(3)按照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各项预算,及时分析预算执行差异原因,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4)及时总结分析本部门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财务部门在学校财务预算审核领导小组领导下,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财政部门有关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学校财务预算编制、报告、执行和日常监控工作。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组织做好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1)宣传和贯彻财政预算政策;按照政策规定,根据学校各部门预算,做好当年预算收入和支出工作;

(2)根据审议的预算,做好编制、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3)组织传达财政部门下达预算文件精神和预算控制数,监督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执行情况;

(4)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监督预算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5)监管好学校预算开支,分析预测财务预算完成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有关依据;

(1)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应当于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学校预算总体目标;

(2)各分管部门根据学校预算总体目标,并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于每年10月30日之前,审核上报本部门下一年度财务预算;

(3)预算审核领导小组对各分管部门提交的预算进行审核、汇总,并提出调整意见,经审议后下达各分管部门财务预算数;

(4)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审议、调整后的财务预算,及时编制上报本单位财务总体预算;

第3篇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本着量入为出,事前控制的原则,有计划的调配使用教育资金,合理配置办学资源,安排好费用支出,保障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权责结合”的管理体制。学校预算编制要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学校可能组织的收入情况,统筹合理安排支出项目,不搞赤字预算。

2、财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设备购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财力结合单位工作任务安排所需资金,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摸索收支规律,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总务部门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财务部门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稳健的原则,尽可能排除收入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非经常性的收入作为预算年度的收入依据。收入预算的编制按来源测算:在编制财政补助收入时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人员工资标准及抚顺市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列;在编制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应根据具体的收费项目确定,准计算编列。

6、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7、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

8、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公用支出有支出定额的,要按定额计算编列,无支出定额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编列。

9、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应分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及时上报教委计划财务科。项目支出实行项目管理,要有执行项目完成情况报告、招投标制度、重大项目审核制度和绩效考评制度。

10、各学校应在每年11月31日前向财务部门报送本学校下年度预算草案。总校财务部门根据各学校下年度的事业发展规划和单位收支计划,汇总编制预算方案。

11、学校财务预算一经批准实施必须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学校应严格按预算进度执行,严格控制超过预算及无预算开支情况,非经规定程序,不得随意更改和突破。

12、凡是未报预算或未经批准执行的预算项目,所需支出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总校主管领导批准、审定、校长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4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学校的预算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xx年修正版)和有关法规,结合我校预算管理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规程。

第二条我校预算管理实行综合财务预算。综合财务预算的内容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科研经费、各种基金、

基建投资和其他专项经费等在内的全部资金预算。预算管理分为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我校的一切财务收支均应纳入综合财务预算管理的范围。

1.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

第四条我校部门支出预算经费根据部门收入预算完成情况实行总额包干、以收定支、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管理办法。预算指标根据学校收入完成情况,分期下达使用,预算执行实行项目账实时控制。

第五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从每年的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条学校党委会议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最高管理决策机构,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预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制定的具体执行办法;建立健全学校预算管理体制和制度,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审查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学校预算调整方案并上报主管部门。

第七条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是学校财务预算的日常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第八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下列职权:

3.定期向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对预算管理工作具有建议和监督权,学校财务预算管理机构应充分听取教职工代表对预算管理的意见,发挥其民主监督的作用。

第十条预算编制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结合主管部门下达的财政经费拨款和学校自筹经费的规模,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必须坚持应收尽收,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禁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一条在保证财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学校经费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是:确保人员经费、水、电、暖刚性开支和基本公用经费的正常开支;优先安排教学经费,学生经费;合理安排民生项目开支;有计划地安排必要的修缮、设备费用等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最后根据财力可能,安排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和还贷资金。

第十二条学校年度预算可按照学校资金情况安排一定数额的.预备费资金,用于解决学校预算执行中预料不到的特殊开支及学校各部门确需追加的资金。

第十三条年度预算编制草案经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研究论证,报经学校党委会议批准后,方可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学校计财处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预算方案编制校内明细预算。原则上政府采购预算不得调整,个别确需进行微调的预算经校财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第十五条我校的预算执行实行校长总负责,分管财务的校领导、项目分管校领导和院(处)领导分级负责,计财处负责审核把关并组织实施,校内各单位具体执行。

1.年度内学校预算安排的政策性常规经费,如:工资、岗位津贴、课时津贴、社保经费、临工工资、丧葬遗属补助、水、电、暖、贷款本金及利息等开支,经各业务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由计财处按规定直接执行。

2.学校预算分配到各部门业务费和各类项目开支,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开支,由各部门主管财务工作的院(处)领导审批;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开支,经院(处)领导签署意见,由分管院(处)的校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经院(处)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的开支,经院(处)领导、分管院(处)的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校长审批。

3.学校预算管理的行政差旅费、业务接待费、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电话费、福利费等项目开支均由部门提出申请报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

4.学校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等经各业务管理部门编制审核无误后,报分管业务部门校领导审批。

5.学校预算安排的维修项目开支,经业务部门审核无误后,15万元(含15万元)以下的,分管财务的校领导签署意见,由校长审批;15万元以上的开支,提交财经领导小组审批。项目工程完工支付尾款,需附审计处出具的维修工程审核定案书后,方可支付。

6.经营单位的经费开支用于维持正常成本费用(含人员经费、运行费用等),由所属部门领导审批,其他开支均按照预算经费的审批权限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预备费资金开支在2万元(含2万元)以内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2万元以上资金,提交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八条各部门创收基金的开支均由各部门主管财务工作的院(处)领导按照学校创收基金管理办法的使用范围审批。

第十九条学校科研经费(包括: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的开支,应严格按照课题属性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执行。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开支由课题组负责人审批,财务审核执行;5000元至2万元(含2万元)的开支由该课题组负责人审核后报科研处处长审批;2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的开支,经课题组负责人和科技处处长签署意见后,由分管科研的校领导审批;5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开支,经课题组负责人,科技处处长,分管科研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后,由分管财务的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的开支,在完成上述程序后,由校长审批。

第二十条学校党费、团费以及工会经费使用的审批权限仍按照原资金审批权限执行。

1.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必须经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通过,工程预、决算必须报校长办公会或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审核通过。

2.基本建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经主管部门审核无误后,由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批。

3.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变更以及追加、追减预算,应由基建部门提出方案,经资产处、审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党委财经领导小组审批。

第二十二条计财处根据资金性质严格把关,认真监督,确保资金合法有效运行。除政策性常规经费和维持正常成本费用的开支经费,按本法规执行外,其他各类资金,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开支,由计财处严格按照财务审核程序执行,2万元以上的开支由计财处处长审核执行。

第二十三条实行独立预算、核算、决算、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不属于学校二级预算单位,可不按此规程执行。日常工作由所属部门管理,资产处负责经济目标考核,审计处负责具体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各部门年度内的各项开支,必须先从本部门的预算中支出,如却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部门预算不足需要追加预算时,按照追加预算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终了后,必须按要求编制年度决算,由计财处汇总编制学校年度决算。基建财务决算由计财处单独编制。

第二十六条学校年度决算在报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审批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规程规定,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及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本规程由计财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新疆医科大学财务预算管理规程》补充规定与本规程条款相矛盾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5篇

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预算管理,充分发挥预算的约束和引导作用,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和总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费用预算、资金需求预算、现金流量预算。

2、预算编制基础:经营状况分析资料、市场经济预测信息、经营计划和财务目标、相关会计政策的变化等。

3、预算编制程序:公司必须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年度内公司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年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

月度、季度预算制度参照年度预算的`编制方法,公司必须于每季度开始15日前,由公司财务主管制定该季度内每月财务预算呈交上级单位审批。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该季度内之预算,如超出预算,必须作出书面解释,及向上级管理汇报。

收入预算包括:房地产销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产销售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房屋租金收入:营销策划部依据合同规定及预期目标,按预计可实现金额编列。

(一)地价支出:规划设计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或国土规划局批文之应缴纳金额编列。

(二)工程款项:成本控制部依据工程预算、工程预计进度,提供预计工程量,按核定的造价金额编列。

(三)材料、设备款项:物料供应部依据工程进度、所需材料、设备数量,按核定的金额编列。

(四)设计费: 规划设计部依据设计合同及出图计划,按预计应支付金额编列。

公司财务负责人于年度报告完成后15日内对上期预算执行情况、超预算数据进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分析差异原因、责任归属及相应的措施或建议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促进全年预算在各执行阶段的有效控制。

公司预算考核与评价的主管部门为公司董事会,上级主管财务部负责计划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的考评,每季度进行一次,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年度考评必须编制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报告,报上级财务部及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6篇

第一条为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推动企业加强预算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和集团公司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集团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预算管理是利用预算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的各种财务及非财务资源进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完成既定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企业财务预算是企业全面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面预算的中心。企业财务预算是在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围绕企业战略目标,对一定时期内企业资金取得和投放、各项收入和支出、企业经营成果及其分配等资金运动所作的具体安排。财务预算与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共同构成企业的全面预算。

第五条企业财务预算应当围绕企业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预算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

第六条企业财务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

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预算的管理工作负总责,各企业应设立财务预算委员会或指定企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预算管理事宜,并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八条财务预算委员会主要拟订财务预算的目标、政策,制定财务预算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审议、平衡财务预算方案,组织下达财务预算,协调解决财务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问题,组织审计、考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督促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在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进行,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编制、审查、汇总、上报、下达;负责预算执行和日常流程控制;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和报告;负责预算执行情况考核等。

第十条企业内部生产、投资、物资、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涉及的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分析、控制等工作,并配合财务预算委员会做好企业总预算的综合平衡、协调、分析、控制、考核等工作。其主要负责人参与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的工作,并对本部门财务预算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是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层的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现金流量、经营成果和各项成本费用预算的编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业董事会的检查、考核。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结果承担责任。

公司对公司所属企业实施财务预算管理各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必须上报公司总部审核批准。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是实现全面预算管理的关键环节,编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预算执行结果。财务预算编制要在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编制方针指引下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内部经济活动的责任权限进行,并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总量平衡,进行全面预算管理;

(二)坚持积极稳健原则,确保以收定支,加强财务风险控制;

(三)坚持权责对等原则,确保切实可行,围绕经营战略实施。

第十四条企业编制财务预算要按照先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后财务预算的流程进行,并按照各预算执行单位所承担经济业务的类型及其责任权限,编制不同形式的财务预算。

第十五条业务预算是反映预算期内企业可能形成现金收付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营业活动)的预算,一般包括销售或营业预算、生产预算、制造费用预算、产品成本预算、营业成本预算、采购预算、期间费用预算等,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具体要求编制。

第十六条资本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进行资本性投资活动的预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权益性资本投资预算和债券投资预算。

第十七条筹资预算是企业在预算期内需要新借人的长短期借款、经批准发行的债券以及对原有借款、债券还本付息的预算,主要依据企业有关资金需求决策资料、发行债券审批文件、期初借款余额及利率等编制。

企业经批准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应当根据股票发行计划、配股计划和增发股票计划等资料单独编制预算。股票发行费用,也应当在筹资预算中分项作出安排。

第十八条财务预算主要以现金预算、预计资产负债表和预计损益表等形式反映。企业应当按照公司制定的财务预算编制基础表格和财务预算指标计算口径进行编制。

第十九条企业财务预算可以根据不同的预算项目,分别采用固定预算、弹性预算、滚动预算、零基预算、概率预算等方法进行编制。同时在编制时,为确保预算的可执行性,可设立一定的预备费作为预算外支出。

第二十条编制企业财务预算,应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按照下达目标、编制上报、审查平衡、审议批准、下达执行等编制程序进行编制,并制定详细的财务预算编制政策。

财务预算编制结束后,于当年11月底前将财务预算方案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查、汇总、平衡后批复各企业执行。

第二十一条预算的编制日程:年度预算的编制,自预算年度上一年的10月1日开始至11月25日全部编制完成,并在次年1月底前分解落实财务预算指标。各企业要依照企业全面预算管理要求编排预算,并制订详细的编制日程和要求,确保财务预算的顺利编制。

第五章财务预算的执行、控制与差异分析

第二十二条企业财务预算一经批复下达,各预算执行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财务预算指标层层分解,从横向和纵向落实到内部各部门、各单位、各环节和各岗位,形成全方位的财务预算执行责任体系。控制方法原则上依金额进行管理,同时运用项目管理、数量管理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企业应当将财务预算作为预算期内组织、协调各项经营活动的基本依据,将年度预算细分为月份和季度预算,以分期预算控制确保年度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强化现金流量的财务预算管理,按时组织预算资金的收入,严格控制预算资金的支付,调节资金收付平衡,控制支付风险。对于预算内的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对于预算外的项目支出,应当按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范支付程序。对于无合同、无凭证、无手续的项目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销售或营业、生产和成本费用预算,努力完成利润指标。一般情况下,没有预算的,要坚决控制其发生。对费用预算实行不可突破法,节约奖励,且预算项目之间原则上不得挪用。

第二十六条在日常控制中,企业应当健全凭证记录,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月度计划和成本费用的定额、定率标准,加强适时的监控。各预算管理职能部门都要相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簿,按预算的项目详细记录预算额、实际发生额、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第二十七条在管理过程中,对纳入预算范围的项目由预算执行部门负责人进行控制,预算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并逐步借助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预算外的支出由企业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直接控制。

第二十八条企业必须建立财务预算报告制度,要求各预算执行部门定期报告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对于财务预算执行中发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出现偏差较大的重大项目,财务预算管理委员会应当责成有关预算执行部门查找原因,提出改进经营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本期预算额、本期实际发生额、本期差异额、累计预算额、累计实际发生额、累计差异额;

(三)产生不利差异的原因、责任归属、改进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异的原因和今后进行巩固、推广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利用财务报表监控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提供财务预算的执行进度、执行差异及其对企业财务预算目标的影响等财务信息,促进企业完成财务预算目标。

第三十条下达执行的年度财务预算,一般不予调整。财务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中由于市场环境、经营条件、政策法规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财务预算的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致财务预算执行结果产生重大偏差的,可以调整财务预算。

第三十一条提出预算修正的前提。当某一项或几项因素向着劣势方向变化,影响财务预算目标的实现时,应首先挖掘与预算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的潜力,或采取其他措施来弥补,只有在无法弥补的情况下,才能提出财务预算修正申请。

第三十二条确需调整的财务预算,应当由预算执行部门逐级向企业财务预算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阐述财务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客观因素变化情况及其对财务预算执行造成的影响程度,提出财务预算的调整幅度。

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对预算执行单位的财务预算调整报告进行审核分析,集中编制企业年度财务预算调整方案,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审报公司总部确认后方可下达执行。

第三十三条预算年度终了,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并依据财务预算完成情况和财务预算审计情况对预算执行部门进行考核。

第三十四条财务预算的考评具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整个企业财务预算管理系统进行考核评价,即对经营业绩进行评价;二是对预算执行者的考核与评价。财务预算考评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人人肩上有指标,项项指标连收入。

第三十五条预算考评是对预算执行效果的一个认可过程。要结合企本业济经责任制考评求要,制定考评细则。考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目标原则:以预算目标为基准,按预算完成情况评价预算执行者的业绩;

(二)激励原则:预算目标是对预算执行者业绩评价的主要依据,考评必须与激励制度相配合;

(三)时效原则:预算考评是动态考评,每期预算执行完毕应及时进行;

(四)例外原则:对一些影响预算执行的重大因素,如产业环境的变化、市场的变化、重大意外灾害等,考评时应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五)分级考评原则:企业预算考评要根据组织结构层次或预算目标的分解层次进行。

第三十六条为调动预算执行者的积极性,企业可以制定激励政策,设立经营者奖、效益奖、节约奖、改善提案奖等奖项。

第三十七条财务预算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财务预算审计,纠正议批准,重大的调整应提交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并财务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维护财务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财务预算审计可以全面审计或者抽样审计,在特殊情况下,也可组织不定期的专项审计。

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管理部门应当形成审计报告,直接提交财务预算委员会乃至董事会或者经理办公会,作为财务预算调整、改进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以前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九条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及本企业管理需要拟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