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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安全责任书3篇 树立学生安全意识,合力守护校园

本文以“学生个人安全责任书”为主题,旨在引导学生们充分认识到个人安全责任的重要性。作为学生,每个人都有责任维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通过签署本责任书,我们希望能够增强学生们的安全意识,促使他们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做出明智的选择,切实保障自身与他人的安全。

学生个人安全责任书3篇 树立学生安全意识,合力守护校园

第1篇

为了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经班主任、家长和学生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采取各种形式(主题班队会、知识竞赛、征文等)对学生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身保护本事。

二、班主任要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和管理监督与安全教育工作。

三、班主任在平时要加强教室、学生活动场所等地方的安全检查,随时向学校报告,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班主任要指导学生建立安全公约,制定班级安全制度。

五、家长是学生的第一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管理、监督和教育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切实尽到相关责任。

六、家长要经常教育,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教育子女遵规守法,不到不安全的地方玩耍,注意预防交通事故、防中毒、防火、防电、防溺水等。

七、学生在校外的安全由家长全面负责,同时要配合学校做好校内的安全工作。

八、学生要听从教师、家长关于安全教诲,不做不安全的事。

九、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安全制度,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法律、法规。

十、当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的学生。

十一、学生出了安全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十二、本责任书每学年签订一次,班主任、学生、家长,都要签名(盖章),责任以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生个人安全责任书3篇 树立学生安全意识,合力守护校园 第2张

第2篇

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保证学生健康成长,杜绝危险事故发生,请贵家长、班主任和学校密切配合,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确责任,学校制定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学生自入学校上学、上课期间,应在校内活动,严禁私自出校门。要求住宿生与中午在校内就餐的学生,禁止吃饭时间(包括早、中、晚)出校门。如果因私自外出(包括夜间私自出校门),出现事故,责任自我承担。

二、要求全体学生服从学校管理,遵守学校的规定,严禁校内违纪现象发生(如打架、上网),禁止学生外出。如果勾引校外人员造成事故,学校将根据《重大违纪现象的处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严格请假制度。学生因事、因病确需出校门,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①住宿生:由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签字假条,一式四份(班主任、宿舍管理教师、政教处、大门各一份)。

②走读生:班主任签字假条,一式三份(班主任、政教处、大门各一份)。同时,学生应通知家长在学校门口接,才能离开学校;严禁学生放学后在校外逗留;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长应及时同班主任取得联系,严禁学生私自离开家门。

四、在饭空和课余期间要教育学生严禁打架斗殴、吵闹、起哄及与校外人员非正常联系,滋事生非。

五、禁止学生乱拉电线、动插座等带电物品,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制止。

六、严禁到校外各种水库、水塘、大口井洗澡和溜冰,出现问题,责任自负。

七、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安全规则,加强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自然灾害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是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防溺水安全、紧急情景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的安全保护、防拐骗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的防范事故的本事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本事。

八、学生上学和放学回家的路上,学生安全管理,由家长负责。

九、严禁学生在上学期间乘座“三无”车辆上学和回家,如因乘车上学和回家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严禁学生出门带火种;严禁学生在防火期内上山;学生节假日、双休日及其他非在校时间,由家长负责监督管理学生的护林防火工作。

十一、自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如出现事故,属于学生不服从管理,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开学后第一天由班主任组织签订完毕,交学校政教处统一存档。

第3篇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事故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私安电器、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签条后方可出门,并在门卫处做好登记,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1、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四方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有学校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