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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相关

关于做好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相关工作的通知

工作的通知

 

省属本科和职业院校:

按照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和省级财政教育类项目库管理要求,现就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范围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1-2023年收支规划及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豫财预〔202071),自2021年起,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公用经费)、运转类项目(专项业务)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人员类项目对应现行人员经费支出,运转类项目(公用经费)支出对应现行公用经费支出,运转类项目(专项业务)支出对应现行一般性项目支出(经常性项目和临时性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对应现行专项资金。本通知所指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是指实行生均拨款制度的省属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编制的运转类项目(专项业务)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及非生均拨款单位预算编制工作另行通知。

运转类项目(专项业务)包含学校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经营性收入等非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项目。运转类项目(专项业务)暂不纳入项目库管理改革范围,使用财政预算综合管理系统申报,编制形成项目支出预算建议。

特定目标类项目包含使用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财政拨款安排的有特定目标、特定用途的事业发展项目。特定目标类项目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改革范围,通过省级财政教育类项目库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库管理平台)申报,编制形成项目支出预算建议。

二、预算编制流程

(一)运转类项目(专项业务)支出预算编制流程

学校在财政预算综合管理系统申报运转类项目(专项业务)项目,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财政预算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库;财政部门核定预算额度后,学校在入库项目中确认纳入预算项目并补充完善项目信息,经财政部门审核形成各校2021年运转类项目(专项业务)支出预算建议。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流程

1.项目储备阶段。学校在项目库管理平台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初审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不通过的项目直接淘汰,评审通过的项目推送各学校完善、补充有关信息后报省财政厅纳入项目库,专家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的项目退回学校修改完善,经财政部门复审后纳入项目库管理;省属本科高校和中职学校按照轻重缓急对入库项目排序,形成学校2021年财政教育类项目库;高职院校2021年新增项目入库后,与延续实施的2020年已入库项目合并,由学校重新排序,形成学校2021年财政教育类项目库。

2.预算安排阶段。财政部门核定各校2021年专项资金额度后,根据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和额度,按照项目排序从项目库储备项目中选择拟实施项目,经学校确认并完善项目测算依据、年度目标、事前绩效评估等项目信息后送审,经财政部门审核形成各校2021年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建议,由省财政厅统一将相关数据导入财政预算综合管理系统。

三、编制时间安排

(一)省属本科高校和中职学校

1.831日前,省属本科高校和中职学校将运转类项目(专项业务)支出预算录入财政预算综合管理系统,91日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厅。

2.94日前,省属本科高校和中职学校通过项目库管理平台申报2021年度特定目标类项目。申报项目将用于2021年度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

3. 10月左右,省财政厅核定各学校2021年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额度,根据各学校额度,按照项目排序选取具体项目,由学校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上确认后,按预算编制流程纳入2021年预算。

4.11月左右,省财政厅、教育厅核定提前下达省属中职学校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分配额度,按照项目排序选取具体项目,由学校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上确认后,按预算编制流程纳入2021年预算。

(二)省属高职院校

1.831日前,省属高职院校应将运转类项目(专项业务)支出预算录入财政预算综合管理系统,91日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财政厅。

2.94日前,省属高职院校通过项目库管理平台申报特定目标类项目。申报项目将用于2020年度省级“高职双高计划”和2021年度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省级“高职双高计划”。

3.98日前,省财政厅将各高职院校现有项目库入库项目和94日新增申报的项目进行合并,组织高职院校进行项目库清理,删除不再实施项目,对合并的储备项目重新排序。

4.9月份,省财政厅、教育厅核定各学校2020年省级“高职双高计划”分配额度,根据各学校额度,按照项目排序选取具体项目,由学校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上确认后,下达2020年支出预算。

5.10月左右,省财政厅核定各学校2021年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额度,根据各学校额度,按照项目排序选取具体项目,由学校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上确认后,按预算编制流程纳入2021年预算。

6.11月左右,省财政厅、教育厅核定提前下达各学校2021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省级“高职双高计划”分配额度,根据各学校额度,按照项目排序选取具体项目,由学校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上确认后,按预算编制流程纳入2021年预算。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自主申报。项目库特定目标类项目申报不设项目数量及金额限制,各学校应整合资源,统筹规划,科学合理遴选申报项目。省财政厅、教育厅将坚持质量优先原则,从严控制入库项目质量,利用信息化手段实行申报项目随机盲审,评审过程不设最低淘汰率。对入库项目不足、不能满足资金预算分配额度的学校,省财政厅将按差额收回资金预算,统筹调整用于其他方面或项目储备充足的学校。

(二)准确分类。项目库管理平台分为高等教育项目库和职业教育项目库,分别对应省属本科高校和职业院校申报项目。高等教育项目库将项目类型设置为学科建设及科研类、图书仪器设备购置类等15类,职业教育项目库设置为专业建设、信息化建设等13类。各学校申报项目按照资金具体使用方向列入对应项目类型,不得随意列入“其他类”

对确需使用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安排的运行类支出,如取暖费等,统一列入“生均拨款专项业务经费(运行类)”。特定目标类项目不得申报基本建设、偿还债务(含支付欠款)、人员工资发放、对外投资捐赠、支付罚款等。高层次人才引进可支付安家费、住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一次性支出,不得用于工资性支出。

(三)合理排序。项目排序是项目库管理的核心要素,专项资金额度确认后,将作为从项目库选择项目的重要依据。各院校应高度重视项目排序工作,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实际需要按轻重缓急合理排序,项目排序确定后原则上不再调整。

(四)严控质量。各学校要科学谋划,项目申报书应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2023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中规定格式和内容报送,确保可靠、真实、完整;资金预算表要明细合理,可审核;绩效目标完备、量化、科学、可考核;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对有特定实施时间期限要求的项目,应在申报表中详细注明。各学校申报项目淘汰率将作为安排次年预算的参考依据。

(五)规范管理。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查收微信工作群中有关工作通知,按要求和规定时限报送有关材料。各阶段报送时限将在项目库管理平台中提前设置,请各院校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到期系统自动关闭。

业务咨询:

高等教育  许莹莹  65808606 18239929925

   职业教育      65808606 15037121799

项目库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杨老师 15617938370 

宋老师 13838186834

 

附件:1.项目库管理平台账号分配表

      2.项目库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省财政厅教育事业处 省教育厅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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