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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装修合同8篇 装修契约:解读装修合同中的关键细节

装修合同是指在装修工程中,由业主与装修公司或装修工人之间所订立的一种法律约束协议。该合同主要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装修工程的具体要求、工程进度及质量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合同的签订能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有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是装修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

有关装修合同8篇 装修契约:解读装修合同中的关键细节

第1篇

住所:广东省xx市xx区xx街道xx路臻汇园xx栋xx楼xx单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地点: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路臻汇园xx栋xx楼xx单元。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四、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按乙方实际施工具体操作计算,结算方式为按进度付款结算。

五、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一星期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六、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具体居室:一个客厅、一个餐厅、三个卧室、一个书房、一个厨房、两个卫生间、两个阳台。

1、整屋瓷砖铺设,50元/平方米;瓷砖铺设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板砖铺设和墙砖到顶铺设。

2、整屋波打线铺设:30cm*30cm以上尺寸,按照整屋瓷砖铺设造价进行结算;30cm*30cm以下尺寸的波打线,按照10元/米进行结算。

4、整屋地脚线铺设:15元/米;包括但不限于凿墙、镶嵌等工序,要求地脚线与墙面平整。

5、卫生间防水:每层10元/平方米;乙方完成防水工作后必须进行沉池操作,并达标。

7、整屋封管和所有需要加铺水泥的房间门头总造价:共计900元;封管包括厨房所有外露排水管或污水管、两个卫生间所有外露排水管或污水管,封管操作包括但不限于铺水泥、贴瓷砖;门头加铺水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房间或者厕所门头除门外多余部分的铺水泥加固,需要镶嵌钢筋进行铺水泥。

8、厨房接地橱柜和水池总造价:共计1000元;厨房接地橱柜面积为整个厨房靠墙处接地面积(除小阳台门口和厨房门口位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量尺寸、镶嵌安装等;水池铺设尺寸约40cm*60cm。

9、厕所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座厕或者蹲厕):150元/个;此造价含厕所安装完成所需的全部施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厕兜铺设、排污管放置等工序;乙方有义务保证厕所安装完毕后,甲方厕所能正常排水使用。

10、洗手盆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台上式或台下式的洗手盆):100元/个;此造价含洗手盆安装完成所需的全部施工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安装下水器、水龙头等操作,乙方有义务保证洗手盆安装完毕后,甲方洗手盆能正常排水使用。

以上所有工程造价,均为乙方人工造价。乙方施工所需材料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义务根据工程进度提前通知甲方准备施工相关材料,避免由于施工材料短缺导致工期停滞或延误。

以上所有工程铺设或者安装,必须保证平整,无毛躁边角;所有排水相关铺设,必须保证排水顺畅无积水死角;所有防水相关铺设涂层,必须保证通过甲方所在物业管理处验收;

如其中某项工程铺设经甲方经验收发现不达标,乙方必须重新铺设安装,直至达标为止;如因乙方个人原因导致的不达标,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九、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十二、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有关装修合同8篇 装修契约:解读装修合同中的关键细节 第2张

第2篇

姓名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3篇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1.水电安装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后期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安装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20xx并参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界定。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6.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布管穿线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款的75%,水电完工后支付剩余款(包含甲方同意增加的费用).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理(清理至小区垃圾站,如需外运另外收费)。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伍拾元违约金。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1.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需返工或增加工程量另行收费。

3.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乙供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甲供材料损坏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五) 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第4篇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乙方在甲方检维修及施工中的人身、生产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1、开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施工区域管辖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专人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安全作业证,并履行安全作业证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乙方作为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检维修及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过程中禁止从事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甲方工程。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现场的安全(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消防由乙方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4、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和监护。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应经常与甲方安保部进行联系和进行信息交流,随时处理甲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违章行为。

5、在施工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防火责任制、保卫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6、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7、必须在施工组织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甲方筹建组(或所在施工区域所属单位)审查批准,安保部备案后才能施工。

8、加强对施工现场和防护措施的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消除火灾隐患,对隐患严重的现场或机械、电气设备等,及时签发停工指令,并提出改进措施,如期整改。

9、保证现场的机械装臵、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照明、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取暖设施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安全。

10、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11、乙方用于检维修及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且在有效期内,有明显检验标识,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12、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13、乙方负责施工前和施工中的安全教育和消防宣传教育,组织、落实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1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特殊工种的工人名单(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乙方所使用的特种设备或机械,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并符合规范要求。

15、进入施工现场的乙方人员除遵守本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佩戴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甲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厂区动土安全作业证》、《电器临时接线证》等有关作业证后持证作业。

16、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17、乙方施工人员只能在甲方规定的施工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并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检维修及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严禁进入甲方其它区域从事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作业及其他任何活动。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识。

18、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9、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0、保证现场一切材料(包括炸药、、引线等危险品)的存放安全,规范使用;

21、按照国家规定,在有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和易发生危险的区域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2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3、保证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24、乙方对因工作需要临时引进的第三方的各项安全事项负责。

1、根据工程量及合同款,综合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施工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乙方须向甲方缴纳3000至10000元不等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生产和设备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

2、发生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需缴纳罚款,原则上不在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以现金形式缴纳,对于逾期未缴纳罚款的,将按罚款的1倍以上数额从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3、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4、如乙方对存在隐患和违章违纪行为逾期和屡纠不改或拒不整改和纠正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按200元至1000元/天向甲方缴纳罚款。同时,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施工时,各种作业必须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以备双方安全检查人员的检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对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处罚。对拒绝、阻挠甲方检查,或存在对甲方检查人员打击报负,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7、在施工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9、乙方人员无故到未经允许的生产区域施工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向甲方缴纳罚款。

10、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罚款;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300元/人次的罚款。

11、吸烟:对于将香烟、火种带入生产区的人员,一经查出,向甲方缴纳罚款300元,将烟火带入防爆区的向甲方缴纳罚款5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未造成事故的,向甲方缴纳罚款1000元,在防爆区吸烟的罚款10000元;外来人员在本公司内违章吸烟,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2、烟头:对在乙方负责的域内检查出的烟头、烟灰、烟味,乙方分别按照300元/个,300元/个,500元/个的标准向甲方缴纳罚款。

13、进入相关作业场所而劳动防护措施不到位(如未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佩带安全带、不按要求佩带防护眼镜、绝缘鞋等 ),每人次缴纳100元罚款;

14、不按要求办理作业证私自进行作业或作业内容与作业证不符,每次罚款500-1000元;

15、办理作业证而不履行安全措施(如不备灭火器材、不清理现场、无人监护等),每项次风罚款300元;

16、使用临电过程中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如无漏电保护装臵、使用破损电源线、不规范架设电源线以及电焊地线不就近接或不在同一构件等)每项次罚款300元;

17、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一年内累计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一般性违章行为的.,该员工一年内禁止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活动;乙方施工人员在甲方从事检维修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威胁自身生命及对甲方财产及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违章行为的,该员工终身禁止在甲方从事任何检维修及施工活动。

18、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甲方安全员出具《安全整改通知单》,情节严重的直接罚交风险补偿金,并根据现实情况订出整改期限。在到达整改期限最后一天,由甲、乙方安全员共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若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必须写明情况和再次限定整改期限;

(3)无特殊情况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罚款;

(4)连续两次未能落实,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5)已整改过的安全隐患如再次出现,乙方向甲方缴纳3000元罚款。

(1)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5%;

(2)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一次发生重伤事故多于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0%;

(3)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15%;

(4)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施工,发生死亡事故超过一人次的,甲方扣罚乙方工程款20%。

(1)乙方负责本施工区域内及已安装设备及零部件的安全保卫工作。如:防火、防盗、内部治安、人员出入等。因安装的设备及零部件丢失其责任乙方自负;如因此影响交工时间,甲方可按影响天数每天扣除乙方1%工程款;

(2)乙方必须加强本单位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乙方人员盗窃施工或甲方生产物资、及个人财产的,根据盗窃物资金额,乙方向甲方缴纳1000元以上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3)凡是要开洞、拆墙的,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必须安排保卫人员进行值班,严格按时间要求进行封堵。如果条件不具备开洞或未按时间进行封堵的,乙方保卫人员失职所发生问题由乙方负责。

①一般火灾事故: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的火灾事故。

②重大火灾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事故,死亡一人以上(含一人);烧毁财物损失5万元以上。

②其他相邻施工单位必须协助动火单位做好防火工作,对因动火引发的火灾事故根据事故原因承担一定责任。

①一般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按直接经济损失大小缴纳风险补偿金:

②重大火灾事故的主要责任单位,承担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取消其在我单位的施工资质并扣罚所有工程款。

③其他相邻施工单位按所负责任给予3000元以上罚款。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灯管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合同或协议对争议解决另方法有约定的除外。

七、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主合同或协议对安全方面的责任未约定或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八、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期限至双方的主合同或协议履行完毕止。

第5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

3、工程量: 以合同预算表为准,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1) 包工包料 (2)包工不包料 (3)包工;部分包料(4)包料;部分包工

3、工程总用工时间: 天(工期顺延的时间未计入)

本工程总造价为:(大写) (人民币)

注:此价款为工程结算依据,最终要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

(1)国家标准 (2)地方标准 (3)行业通用标准(4)甲方特殊标准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为(大写): 元,图纸设计费用不包含在工程总价款内;

3、施工图纸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提供图纸的,应在开工前 天将图纸交给乙方。

5、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坦,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发包人同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人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甲方现场负责人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4)因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书式通知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应承认验收记录。

(3)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现场负责人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无论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发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发包方指定的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为: 。发包方现场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视为发包方的确认。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自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交移手续。

(2)工程未经验收合格时,甲方不得有任何的使用行为,否则视为甲方对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保修期自甲方实际使用之日起计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天内未有异议的,视为认可结算资料,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在收到资料后既提不出书面异议又拒绝在结算单上签字的,视为结算单已经得到了甲方的签字确认。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大写): ;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者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则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收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交纳。

4、增加的工程项目,经双方签署增加协议确认后,甲方应就该增加工程项目支付预付款,预付款的金额为增加项目总造价的30%,另外的70%实行分期付款,甲方应在每个月的前三天内支付给乙方。如增加的工程项目造价大于人民币壹万元的,则甲方应按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1、乙方承诺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之日起 月内。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的对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者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2)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2、发包方以上违约行为构成了一般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的违约金为: 元,合同继续履行。发包方其他违约行为应承担的违约金为 元。

3、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并经过承包方催告后仍没有支付,并造成了承包方损失的,为发包方严重违约,承包方解除本合同的,发包方应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违约金。

(1)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5、承包方每拖延一天竣工,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天的违约金;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发包人承担 元的违约金。

6、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签订本合同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2、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就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6篇

在签订装修合同前,首先要看一下该装修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其次,除了装修合同本身,装修公司还应该提供工程预算表,完整的设计图纸(房间的平面图,必要的立面图,必要的天花图、水电图,以及现场制作的家具图),并由双方确认并签字。所有装修文件要妥善保存,后期如果发现装修公司没有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可以根据这些文件,要求返工。

对于装修公司提供的材料,一定要在合同中清楚地标明材料的品牌、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要求装修公司提供所有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详细列表作为装修合同附件。所有材料进场必须由业主验收并签字。如发现假冒材料或不是合同中规定的材料,必须返工。由此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误工费等均由装修公司承担。

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业主急于入住,可以在签订时和装修方商榷此条款。装修合同必须严格约定工期,而且应该明确约定如果施工方延误工期,对业主的赔偿责任,最好是每延误一日,按照工程款的某比例赔付给业主。若再合同中只约定工期,却无注明违约责任,工期的约定等于一条空文。

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有项目的调整,即通常所说的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对于增减项,有两个注意点要落实到合同上:

1、所有项目增减,必须由业主认可并签字才有效,否则可以拒绝支付。

2、装修结束后,费用结算一般都会超出预算。对于超出预算的幅度要在合同中明确好。比如,除业主主动要求增加项目部分,实际费用总支出不得超过预算的10%。这个比例可以和装修公司协商,这样才能保证装修整体费用支出的可控。

对于环保要求,一定要白纸黑字落实到合同里面,这样才能对装修公司进行有效地约束。装修完工后,要检测室内空气质量,如不合格,要求装修公司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一般免费保修期为一年,终身负责维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双方要签订“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业主在选好认可的设计师后,会先交定金。设计师在完成设计稿以及工程预算后,会和业主确认,并做二次修改,直到业主满意。在所有设计以及工程预算都谈妥后,就可以和装修公司签合同了。

装修合同,是装修工程中最主要的法律文件。目前,装修管理较为成熟的城市的建委或者工商局都制定有标准合同。一般地,装修合同主体内容大致包括:

(2)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注(主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这部分多数按附件形式写进程预算(报价)表中。

(5)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作出规定。

(6)双方签章: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还应有公司章。

第7篇

甲、乙双方根据《装修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双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装修签订本合同。双方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堆积、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3.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各种责任。

4.一年内如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护。

甲方先预付工程款10%,工程进展期间再付25%,余款必须于工程完工验收后10天内一次性全部付清。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根据。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八、附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8篇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6.总价款:元(其中人工费元,材料费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年 月日开工,至年 月日竣工。工期为日。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质量等级抵现场时限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年月 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

月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