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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鲁迅作品的读后感8篇

优秀的读后感往往能让人陷入思考,读后感是记录我们对于书籍看法的文章,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如鲁迅作品的读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如鲁迅作品的读后感8篇

如鲁迅作品的读后感篇1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剩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经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并且他很善良,仅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终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终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景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并且瘦,已经不成样貌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头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述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应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样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最终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如鲁迅作品的读后感篇2

鲁迅是个完美主义者,他终生都在追求理想的完美、人格的完美、道德的完美。他论敌的议论,总是锋芒毕露,直入对手骨髓。

在《复仇》、《复仇其二》两篇散文诗中,鲁迅复仇的矛头却直指百姓——那些他一心想唤醒、想拯救的人。鲁迅的这种“复仇”精神,是对愚昧百姓“怒其不争”的体现,也是为了“引起疗救的注意”。

?复仇》鲁迅在《野草》的英文译本的译序中说:“因为憎恶社会上旁观者之多,作《复仇》。”所谓的“旁观者”及那种看客心态,在他的几个小说中屡有描摹,但这文章里面的被看者,倒是有些特别。

“他们俩裸着全身,捏着利刃,对立于广漠的旷野之上。”“裸着全身”,是指向爱,指向全身心的偎倚、接吻、拥抱;“捏着利刃”,当然是指向杀戮,是恨的体现。他们复仇的方式非常奇特:既不拥抱也不杀戮,即实现了复仇。看客们由失望到绝望,终于“面面相觑,慢慢走散”,这时,干枯而立于旷野的男女则反过来赏鉴路人的干枯与死亡,而且因为生命的飞扬而大喜。

?复仇其二》这首散文诗所写的故事情节和细节,均取材于《新约全书•马可福音》,但鲁迅竭力把神之子手足被钉的痛楚,同玩味着神之子被钉杀的可悲悯可诅咒的人们的欢喜,作了鲜明而强烈的对照,这就使宗教神话故事获得了新的意蕴。

在散文诗的主体部分,一共八次出现了“神之子”的字样,反复渲染耶酥是“神之子”,到散文诗的结尾,突然来了一个大转弯,说出了他是“人之子”。人们钉杀的是“人之子”,而“钉杀了‘人之子’的人们身上,比钉杀了‘神之子’的尤其血污,血腥”,这是文章真正的意蕴所在。

?复仇》表现了他对庸众的几乎没有复仇的复仇,是鲁迅式的黑色幽默,《复仇其二》则借用宗教神话故事,表现先觉者在被他希望拯救的庸众迫-害的大痛楚中,以对庸众的悲悯和诅咒来作为复仇,他痛得“柔和”和“舒服”,都因为这玩味——复仇之故。这种复仇当然更没有复仇意味,只是牺牲自己以期庸众将来的醒悟。

?复仇》与《复仇其二》在思想上是统一的,但在艺术上却呈现出迥异的风采。《复仇》是一幅几乎静止,几乎无声的艺术画面。《复仇其二》却充满动感和声响,就连复仇的大悲悯和大诅咒,也是通过“他腹部波动了”的肢体形象和喊出“我的上帝,你为什么离弃我”的声音形象来表现的。

鲁迅希望用自己的笔去唤醒民众,他坚信自己的笔总有一天能划开那厚重的乌云。

如鲁迅作品的读后感篇3

我通过阅读《鲁迅》这本书,才开始读懂了鲁迅的一生。

通过读书,我了解到,鲁迅是出生在浙江绍兴的一个没落的士大夫家庭。13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考试案”入狱,而父亲也重病卧床,且官府趁机勒索。可怜的鲁迅遭受了巨大的打击,鲁迅在家是长子,生活的担子一下子压在了他的身上。从此,鲁迅天真活泼的童年生活就结束了。每天鲁迅既要读书,又忙着给父亲求医抓药,很是辛劳。生活在家境破落环境里的鲁迅,也从此开始体味到了现实社会的虚伪和黑暗。

1936日本帝国主义深入我国华北地区,民族危机十分严重。这时弃医从文的鲁迅已经身患重病,但是他却不顾重病缠身,拿起他那如匕首一般锋利的笔,用自己的文学作品,去唤醒千千万万的民众。在“要改变中华民族的悲惨命运,首先要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理念支撑下,他先后编定了新历史小说集《故事新篇》、杂文集《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等著作。

通过阅读,我敬佩的不仅是鲁迅文学方面的成就,还有他的爱国精神。他的文章像匕首,像机枪,直刺敌人的心脏,唤起一辈人的革命斗志。

通过读书,还让我了解到他的惜时观念,也更加懂得时间宝贵的道理。他常说,“节约时间,就等于延长一个人的生命。”于是,他白天工作,晚上写作,不管生活多么艰苦,身体多么不好,他都坚持不懈地写,直到最后体重减少到37公斤。对于时间,书中最让我回味无穷的更是他的那句话——“时间就是生命,无缘无故地耗费别人的时间,和图财害命没有两样。”是啊,时间是生命的计量单位,有可能早一秒还有希望,迟一秒希望全无。由此,我也想起一个叫“一秒定生死”的故事:一天,一幢居民楼失火了,火情势如猛虎,消防员叔叔及时赶来后救出了一个孩子。在医院中,医生说幸亏这孩子及时救出,要是再晚几分钟,就可能没命了。是呵,时间就是生命,我们都要好好珍惜它!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的童年。鲁迅生活在一个贫困潦倒、战乱纷飞的年代里,而今天的我们却一个个出生在幸福、富饶、和平的年代里,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很有很多同学没有远大的志向,学习不够努力。而鲁迅志向远大,不仅要读书,还要给父亲求医抓药,最终实现了自己的人生目标。相差是何等的大呀!

鲁迅的求学精神令我感动,他的爱国精神催我奋发,他的鞠躬尽瘁让我敬佩。我们要向鲁迅学习,发奋读书,将来好报效祖国。

如鲁迅作品的读后感篇4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如鲁迅作品的读后感篇5

鲁迅先生最大的特质,是有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胸怀。看到受苦受难而永无了日,故有其“哀”;看到受苦受难而无长进,故有其“怒”。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药了吗?现在看来恐怕是十分荒.唐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夏四奶奶是夏瑜的母亲,她“踌躇”,“羞愧”,但又“硬着头皮”去给儿子上坟,她感到羞愧,因为她认为儿子的光荣就义,英勇牺牲是有损祖颜的事。母亲对儿子不以为荣,反以为耻。不理解,不支持儿子,是一个做母亲的悲哀!她认为花环是儿子显灵,希望乌鸦飞到坟头,是一个封建迷信者的悲哀!

?药》描写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或者说因群众的愚昧而来的革命者的悲哀;更直接地说,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愚昧的群众并不知道这牺牲的是为谁,却还要因愚昧的见解,以为这牺牲可以享用,增加群众中的某一私人的福利。

?药》---当时整个社会的缩影,字里行间都射出残酷的社会现实!

如鲁迅作品的读后感篇6

翻开《朝花夕拾》,在墨的幽香里,发现另一个鲁迅,拾起花之记忆。

——题记

1926年,在北京大学正春风得意的鲁迅收到了一个沉重的打击:因为自己对学生运动的支持和各种对当局所不利的文章发表,遭到了当局的通缉。无奈之下,鲁迅只能跑到南方避难。然而,他不得不远离在广州工作的妻子,在厦门大学工作,还要受到大学里一群反对自己的人的排挤。这令他情绪万分低落。鲁迅想,那就回忆往事吧,让自己开心一点。于是他写下了《朝花夕拾》。

文章都在追忆往事,从童年到少年到青年,却常夹着辛辣的批判。于是我记忆最深的为《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不是因为它收入了课本,极好分析,又或许也为其中的因素——但我爱的,是那语言流露出来的发自内心的欢乐与童真。

童年鲁迅,活泼有趣,似乎一草一木都是生动的,有趣的。靠近泥墙的一大片野草,他都能观察上一天,从中找出一堆生物,抓虫拔草不亦乐乎。听长妈妈讲故事,能听到它的“重点”——别人叫你的名字不可答应——还是千万。都跑到书屋里去了,在课间也找蝉蜕抓苍蝇。如此心大又沙雕的玩法也只有孩童能看到。

但是这朝花,再也拾不起了。父亲生病,庸医乱治,一夜间天真少年郎立下学医志向,拯救千万生病中国人;外出留学,电影,匿名信让鲁迅发现中国弱到可悲。他弃医从文以笔为武,向敌人们发出犀利的攻击,望那个捉虫拔草,烂漫少年变成了尖锐无情,在尔虞我诈中顽强斗争的战士,昔日美好,在黑暗社会中消散了。

若鲁迅先生生于这个时代,他或许就会像冰心一般吧!他会写出千万美好,但绝不会如当今这般伟大——那个时代造就了他,而那个时代也需要他;需要他为美好发声;需要他为美好战斗,为之付出,为之牺牲。

只愿鲁迅在那个世界,能拾起朝之花,拾起美好。

那个世界,你依旧是昔日那个少年郎!

如鲁迅作品的读后感篇7

封建孝道的“祭品”

鲁迅先生是我十分仰慕的文人,他笔下的文章讽刺意义极深,给我的感触也颇深。就好比《朝花夕拾》中的那篇文章——《二十四孝图》。

这篇文章主要是讲了两个有关“孝”的小故事,《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老莱娱亲》中,鲁迅严厉批评了老莱子可笑的,侮辱孩子的行为——一手拿着“摇咕咚”,身穿彩衣在地上玩闹。《郭巨埋儿》中的小孩子实在令鲁迅同情,这么小就要被所谓的“孝道”埋进了土里,好在最终“掘出黄金一釜”,并没有埋下去。

看完了这篇文章,我心中对封建迷信的憎恨一下子喷涌了出来,怎么会存在这种愚昧而残酷的“孝道”?不过,我对鲁迅所讲的《老莱娱亲》有不一样的看法。他说,这老莱子将肉麻当作有趣一般,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可我不这样认为。老莱子的可笑行为其实是在逗自己年迈的老母亲和父亲所笑,在老莱子的心中,他们这样就是自己的尽“孝”之处,应该是值得称赞的,这样的认知实在是可笑至极,最可怕的错,是你不知道自己犯错。

?郭巨埋儿》中的郭巨实在太残忍了,我想不明白,他是怎样冒出这个空洞的“想法”的?如果将孩子埋下,那就连最基本的人性都没有了,何谈“孝道”?这种愚蠢至极的做法令人唏嘘不已,也淡化了“孝”在现实中存在的真正意义。这个孩子,就是迷信的受害者,封建社会的祭品,而他的父亲便是虚伪“孝道”的“典范”。

相比之下,现代的“孝”无疑是珍贵的,可敬的。外婆的肺部要开刀,爸妈都很着急,做完手术后陪在外婆身边给她做这做那,我偶尔过去,眼前外婆的脸上除了病气,还挂满了幸福的微笑和欣慰。父母的言传身教,让我切实感受到真正的“孝”。

“孝”一个字却涵盖了种种样式的尽孝方式。有的令人竖起大拇指连连称叹,也有的,令人背后发毛,令人发指。我希望大家记住“百善孝为先”,也希望大家对于“孝”有正确的认知。敬孝虽好,但有些“孝”,不敬也罢,有些方式,我不敢苟同!

?二十四孝图》,是我脑海中常常浮现出的文章,它写尽了封建迷信的可耻,也写尽了对封建时期孝道的控诉和对“祭品”无声哀悼。

如鲁迅作品的读后感篇8

带露折花,色香自然好的多,但是我不能顾。——题记

“我还替他改了一个名字《朝花夕拾》。”《朝花夕拾》,真是一个非凡的名字,就如“鲁迅”,一提起来,谁都知道。我想起老师说过:人在痛苦时分,文笔是发挥最好的。对啊,鲁迅先生当时受到了多少迫害,多少磨难,所以在他四处逃亡时,便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回忆起与同伴们逃课的时光,回忆起小隐鼠在桌上舔吃墨汁的可爱模样。

读了鲁迅先生的《狗猫鼠》后,我仿佛看到了活泼可爱的小鲁迅正在用毛笔逗小隐鼠。小隐鼠爱吃墨,小鲁迅将砚台移到隐鼠面前来,当它正要弯下身子吃墨时,便又把砚台移走。这样反复了好多次,小隐鼠不耐烦了,便“唧唧唧”的叫了起来,仿佛在抗议。小鲁迅拗不过,只好取出一点儿墨给它。多么可爱啊!

童年多么美好啊,令人回味悠长。我想起了儿时的游乐园,孩子们在里面玩得不亦乐乎。我的童年生活也是多姿多彩。小时候住在外婆家,那儿没有工厂的嘈杂声,只有潺潺流水声。我和小伙伴们一起捉迷藏,在小河里游泳,在泥地里抓泥鳅,热了就在树荫下乘凉,冷了就躺在草地上晒晒太阳。

童年生活就像被踩死的小隐鼠,一去不复返。倒不如细细品读《朝花夕拾》,让我们体会一下不同时代的儿童的记忆吧!

标签:读后感 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