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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范文5篇

完成一篇读后感能够加强人们对名著情节的领悟,想要把一篇读后感写得出色,就必须将原作进行深入了解才行,下面是本站小编为您分享的鹿鼎记读后感范文5篇,感谢您的参阅。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5篇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篇1

这几天的语文课,在学习中国现当代话剧的经典之作《雷雨》。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甚至连年度大片《满城尽戴黄金甲》被传有抄袭《雷雨》之说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我也没有产生去观看《雷雨》的想法。如今,通过语文课本,终于比较深入地了解了此作品。在《雷雨》即将学习完毕之时,同学带来了消息:杭州大剧院即将演出歌剧《雷雨》,而且只演一场,机会难得。老师与我们商讨了一下,但同学都没有表现出大的兴趣,所以作罢。但我却不这么想。我非常想去观看!其中有一个客观原因——我家离杭州大剧院很近。

周四晚上,回到家已经6点一刻了。吃完晚饭,更是6点半之后的事了。赶紧出发!父亲先走,为我去探路(尽管杭州大剧院就在我家附近,但我从未去过)。之后,我乘车、然后再步行。渐渐地天气已经变暗,离演出时间——7点30分,也越来越近了。走错了路,让我有点心慌:怎么就是找不到杭州大剧院的所在?!怎么时间就流走得那么迅速?!但我始终怀着一个信念——杭州大剧院就在附近!它是死物,是不会移动方位的!我一定可以找到它!最糟糕的是我与前去探路的父亲没了联系——我手机停机着。哎,慌乱之中,我想到了某句自己很崇扬的名言:世上没有救世主,一切只能靠自己!于是,我便继续自己的脚步……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真被我找到杭州大剧院了!但时间不等人——已经7点半了!等我买好票,准备进场,却被告知:演出已经开始,现在不能贸然入场,必须得等到幕间才行。于是,只好先在大厅观看屏幕上直播的现场演出。可惜屏幕的清晰度不高,几乎看不清在放点什么。好在,没多久,我们这些迟到的人就被请入了剧院。由于迟到,所以只能就近入坐,不能按自己票上的座位号就坐。我挑的位置还算比较居中,所以观看得很清楚。

此时,舞台上是昏暗的,伴唱团在演唱着(伴唱团一半男生、一半女生。以我们观众的视角看去,女在左,男在右),主角是一男一女,两人在演绎着比较柔情而暧昧的情景。随后,序幕以伴唱团唱着周公馆里闹鬼喽、闹鬼喽、闹鬼喽……的音乐以及升起的白亮和蓝灰灯笼的背景而结束。结束的同时,舞台变黑,幕前的一层半透明的幕布上显出了朵朵乌云的形状,果然很切题!接下来,才是真正的演出,以一声惊天的响雷开场:

第一幕。这时舞台上灯光大亮,完全不同于序幕时的阴暗。背景是两张沙发,一大一小。还有一张茶几,茶几上有台灯和相框,相框里应该就是鲁侍萍的照片了吧。最大的背景是周公馆应有的石柱门栏和玻璃大门、窗户。此时,舞台上只有一个女人坐在沙发上独唱,她似乎就是序幕时与某个男人偷情的那位,看来她就是蘩漪了。她唱述着自己的不幸生活……她的儿子周冲登场了,与我想象的不同,周冲不是个青少年的形象,而是个小胖子。他手拿帆船,边唱边跑到他母亲身边,他唱着自己对四凤的爱——想带四凤乘帆船离开这个家,在远处的大海生活。这时,四凤也出场了。周冲直接向她唱出自己对她的爱……之后,此剧的最大反派——周朴园也登台了,他来逼蘩漪喝药。这一幕,可说是《雷雨》的经典片段。歌剧也表现得相当出色!而喝药这一段,周萍也登场了。他的形象更出乎我的意料——不是青年,而是个发福的中年男子。

下一段,鲁侍萍出场了,周朴园与她相见并相认。这段,改动较大。与原作,甚至电影相比,对白少了很多。同时,完完全全表现出了周朴园对鲁侍萍的爱,一点也看不出周朴园对鲁侍萍的到来的惊恐和厌恶。看来,歌剧导演与我的观点很一致——认为周朴园是真心爱鲁侍萍的。此后,是四凤和周萍的舞台。他们两个互相唱出了对对方的爱……

然后,鲁侍萍带走了四凤(这段比较平淡,所以我就不多言了)。四凤走后,周萍知道一切都是蘩漪惹出来的事端,与她决裂了。这时,与序幕一样——伴唱团出现,升起了白色的灯笼。不同的是,这次是全白的灯笼,而且无光。这是否预示着此剧将是悲剧?

第一幕结束,舞台前又降下了那层印有乌云图案的半透明幕布。中场休息20分钟,我在座位上无所事事。刚才演出时想拍摄些现场照片,可惜被工作人员阻止。现在,既然是休息时间,我想我应该可以拍摄一些剧院的照片了吧。于是,拍摄……看到有西湖明珠台的记者在采访,有点想上镜,更想对此次演出说点感言。但是他们离我好远,似乎不会注意到我并来采访我。我自己也不愿直接走到他们面前要求被采访。所以,算喽。

第二幕,开场仍旧有幕布遮掩着舞台。蘩漪在追赶着周萍,周萍却与四凤在亲热。配合这些情景的是舞台在转动,伴唱团在演唱。蘩漪寻不回周萍,失落地回了家。周冲正在沙发边睡觉,被母亲的到来而惊醒,他向母亲唱出自己在梦里看到的情景——他与四凤美好地生活着……周萍回来了,他又与蘩漪发生矛盾。两人大吵,背景升起白灯笼,灯笼由暗变亮,伴唱团再度出现。周萍怀愤离开,蘩漪昏倒。这时的舞台灯光完全集中在了蘩漪倒地后的身躯上,随后又飘下了片片花瓣……场景很惟美,但此时的伴唱团已经是清一色女生,而且穿的是白色服装,这更预示了此剧的悲剧性。

周萍与四凤私奔,家庭大乱,场面也乱。他们走后,蘩漪明显受刺激,变得有点疯癫。而此时的伴唱团全变为男生,穿着黑色服装。周萍在追赶着四凤,却遇到了追随他而来的蘩漪,伴唱团恢复成男女生同唱。大家又都回大周公馆,认了亲,家庭更乱,场面也更乱。六位主角在台前排成一列,一齐唱着……窗外,开始下雨。四凤跑了出去,周冲追着她。两人一起触电而死。周公馆的四人,似乎预感到这声雷带来的结果,个个都变得哀沉。周萍走到楼上,开枪自尽。窗上的雨水变为了红色,哀悼着逝去的三位年轻人……最后,整个周公馆坍塌。

演出结束,实在是精彩!让人久久无法回神。谢幕时,登场的除了六位主演外,还有本剧的主要幕后工作者两名以及歌剧的总指挥。观众们的掌声不绝于耳,这足以表示此歌剧的成功!

本说过不会在博客发表我观看歌剧《雷雨》的观后感,但今天没有可写的内容,所以还是抽时间写了这篇许诺多时的观后感,并在博客发表了。如果大家不嫌我写得罗嗦、无才,就请小看一遍。欢迎给出意见。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篇2

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

说起暗恋,我第一个反应就是上中学时看金庸先生的《鹿鼎记》,里面有个英俊潇洒、武功盖世的百胜刀王,因为倾慕美人陈圆圆,放者武林盟主不做,甘心在她身边默默无闻毫无所求地当个种园子的菜农,每天能见上美人一面就心满意足,偶尔搭上几句话能记一辈子。当时的我很为这故事感动,心想那是怎样的一种情怀啊,浪漫、伟大,充满了奉献和牺牲精神。爱一个人爱到这份儿上还能有更甚的么?此后小心眼里还暗暗下了决心将来如有机会也要这么来一下子,让自己也为自己感动一回。

随着年岁的增长,我对这个爱情故事的看法也逐渐改变。感动早已经不在,代之而起的是阵阵疑心。经历越多,我越觉得这个故事怎么好像是个阴谋。金庸先生极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特地编了个大圈套,让男人奋不顾身往里跳,女人则在一旁等着收获利益。对比一下历史可以发现,百胜刀王这个榜样实际上就是从前的贞洁牌坊,只不过是为男人立的。想要牌坊的有多惨,为了这虚无的暗恋他得抛弃事业地位,放弃追求世俗幸福(譬如和心爱的女人睡觉)的权利、还要日日夜夜为对方的安全着想,遇有危难得挺身而出。而身为女主角的陈圆圆却十分之惬意,不用担心什么道德约束可以随便和其他男人(如李自成、吴三桂等花丛老手)乱来,不用任何付出就有个超级保镖可以胡乱招惹对头冤家不必担心安全问题。这么爽的事情谁不想呀,我也想当陈圆圆,好有个百胜刀王这样的傻瓜跟着。

不过社会发展到如今,人民群众的精明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暗恋越来越没什么市场,那百胜刀王和陈圆圆的故事也糊弄不了谁了。问十个人,十个都说那刀王太弱智,要是我早就先跟陈圆圆挑明了。她若是乖乖地同意还则罢了,如若不肯,就像韦爵爷说的喜欢她,抢来做老婆就是了,凭咱一身盖世工夫,把她抢了就跑,哪还有后来吴三桂、李自成什么事儿!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篇3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篇4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鹿鼎记读后感范文篇5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平竞争,这种竞争是平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