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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协议书范文2篇

协议书2.32W

篇一:展览合作协议

展览协议书范文2篇


展览合作协议

甲方(主办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经营者: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乙方(赞助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使用乙方场地,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览场地、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赞助,共同合作开办文化艺术书画作品展览等事宜,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展览合作方式

(一) 甲方为展览活动主办单位,自行承办整个展览系列活动的策划、筹备、宣传及组织开展等各项直接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二) 乙方为展览活动的赞助单位,向甲方提供展览场地、附属设施及配套(人员)服务的赞助,协助甲方顺利开展各项展览工作。未经双方协商或根据约定,不得向甲方收取赞助服务的任何费用。

(三) 本协议所称之“赞助”为:提供无偿的支持和协助,即乙方向甲方提供展览场地、附属设施及配套服务的无偿支持和协助。

第二条 展览项目指定联系人

1. 甲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为:______,职务: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乙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为:______,职务: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赞助场地的使用地点及时间

(一) 使用地点:乙方酒店区域一楼中庭,合计约____平方米(具体位臵详见平面红线图),性质:变动性场地(具体区域及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每期展览概况于该范围内另行协定);使用时间:每周六、周日,上午__:__至__:__ 下午__:__至__:__。

(二) 乙方酒店区域二楼电梯后方,合计约____平方米(具体位臵详见平面红线图),性质:固定性场地(具体区域及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每期展览概况于该范围内另行协定);使用时间:长期使用(本协议合作期间内)。

(三)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就赞助场地的使用地点和时间的事宜进行书面变更。

第四条 赞助场地的使用用途(展览项目主题)

本展览项目主题为:中国美术文化艺术宣传,第一届文化艺术书画作品展览(具体活动主题以甲方制作为准)

第五条 展览期间(合作期间)

本展览项目期间,即本协议合作期间为:自2014年3月__日起至甲方决定的展览结束之日止,但展览合作期不得少于__个月;合作展览期限需顺延的,双方需在本协议展览期结束前的30天内协商并另签合作协议。甲方暂定于2014年3月__日进场布臵。

第六条 甲方责任

(一)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前向乙方如实说明与会展区域有关的场地使用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场地设施技术数据等信息。

(二) 甲方应向乙方如实说明会展情况,并根据乙方提供的书面数据资料判断场地是否满足会展需求;不能满足需求的,双方应对展览场地和时间等事宜进行调整,至满足展览需求止。

(三) 甲方自行负责展台搭建、安装、拆卸、搬迁及善后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 甲方进行展览活动时不得妨碍乙方场地内的其他合理展览或活动。

第七条 乙方责任

(一) 基本责任:

1. 根据甲方要求,向其提供展览区域内需要的供水及供电来源及线路规划;

2. 确保甲方在展览期内正常使用本协议约定的场地;

3. 按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赞助服务;

4. 协调甲方与其他同期展览单位对公共区域及设施的使用;

5. 配合甲方或有关部门维护展会正常秩序。

(二) 乙方赞助的配套服务:乙方于合作期间向甲方提供如下赞助配套服务,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 照明服务:展览和公共区域内原建筑规章要求的日常照明;

2. 空调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3. 清洁服务:展览和公共区域内规章要求的日常清洁(保洁);

4. 安保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5. 监控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6. 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7. 其他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条 特别约定

(一) 甲方应在展览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良好沟通,乙方有权随时知悉甲方展览活动的进度,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进行反映。

(二) 非因甲方因素致乙方赞助的使用场地或公共区域物品、设施和人员造成损害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应由实际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 于本协议合作展览期间,甲方销售展览或其他作品的,甲方按展览期间销售总额10%的标准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用;销售总额以甲方制定的书面销售总表为准。

(四) 一方对基于本协议获取另一方的办展、客户资料等商业信息均应进行绝对保密;非经另一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一方不

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另一方信息。

第九条 协议解除

(一) 甲方提前30天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的,可解除本协议。

(二) 甲方拒绝按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服务费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三) 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协议;合同解除的,乙方给予甲方不少于30天的撤场期。

第十条 其他约定

(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签 约 代 表: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签 约 代 表:

签 约 时 间: 年 月 日

篇二:展览展示合同

展览展示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展览展示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其参加 的相关展览展示服务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项目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提供展览施工展示服务,接收甲方检查监督以达到甲方参展目的。

二、乙方根据甲方指定的场地尺寸进行施工和安装:

展位: 。

展位尺寸: 。

可安装高度: 。

三、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及安装,经甲方确认后制作展览道具,制作材质应以双方拟定并认可的为标准,现场根据实际情况并经甲方同意可进行相应调整。(详见设计方案)

四、甲方在施工安装完毕后对乙方搭建的展位进行验收。

安装时间为: 。

展览时间为: 。

撤展时间为: 。

第二条 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费用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元,含展具设计制作、施工安装、展位搭建拆卸清场费等展览所需全部费用(其中乙方租用给甲方的灯具、桌椅、LED电视屏幕在展期结束后由乙方自行收回)。

二、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定后于 年 月 前预付人民币

(服务费用总额的50%)、余款人民币 (服务费用总额的50%)在展会结束乙方提供有效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支付服务费用,保证乙方工作正常开展。

二、甲方应将展区展示文字、平面文件资料于

三、 如因展会延期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四、乙方承担按规定应向展馆交齐的各项费用,并做好报建工作,确保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五、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并根据特装摊位的布展和消防规定进行展位搭建,确保工程进度,并及时将工作进程向甲方汇报,以便甲方进行检查和监督。若甲方临时性增加的服务内容,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

六、展览展示期间,乙方应负责展示平台的保养、维修及管理工作。

七、 乙方应确保展览施工安装及展示期间工程质量安全,并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八、展览期间乙方应每天在开展前安排电工、木工及影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照明电路及展览道具的维护和影音设备的调试工作,并指定一名负责人现场协助甲方工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 若因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服务费用或未及时提供展示所需的相关资料,所导致的展览工程工期延误及其他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施工、安装和展示并提供现场服

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服务费用,且应承担相应后果并向甲方支付不少于服务费用两倍的违约金。

第五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仍不能解决,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二、本合同壹式陆份,正本甲乙方各执壹份;副本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篇三:会展合同范本

合肥展讯广告布展合同

甲方:

乙方:合肥展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广告布展管理法规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制作布展的时间是20xx年 5 月 16 日 ------20xx年5月20日。

第二条、布展活动的地点在 安徽省合肥市合肥国际会展中心

第三条、乙方所制作布展的事项以双方认可的预算书所列项目为准。现场布置及效果以乙方所提供的平面图及效果图为准。若达不到预期商定的效果,或组织操作方面的缺陷造成不良的现场后果,乙方须承担经济责任,酌情从合同款中扣除。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即视为甲方已正式委托乙方承办上述各项事宜,甲方应付相当于预算书总计费用50%的款项作为筹办费和材料费,乙方即开展为制作布展事宜。

第五条、制作布展的费用按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签章的预算书所列费用进行结算,临时增加预算需有甲方签章,甲方于制作布展活动结束当天向乙方付清所有结算费用。

第六条、乙方所制作布展会场应于展会举办前一天前布置完毕。

第七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制作布展所需的便利。

第八条、乙方工作及施工人员自身的安全风险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附件清单:预算书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桁架:6X4.5m

喷绘:6.4X4.5m双层打孔

玻璃桌2张,椅子8把,前台桌一张, 高脚椅子一把,射灯5个,绿色植物。

帐号:3413 3100 0018 0100 29205 开户行:交通银行合肥滨湖新区支行 户名:合肥展讯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中行:601382 1500 0028 12496 李业刚

篇四:展览协议书

展销协议书

甲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乙方:

住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场所举办 展览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作品 幅(详见清单)。甲方负责乙方作品的展览销售,双方开展画作的展销合作事项。

第二条 合作时间

1.1开幕时间:20xx年7月 13 日

1.2展览时间: 20xx年 7月 13 日至20xx年 7 月 22 日

1.3撤展时间:20xx年 7 月 23 日

第三条 收益分配

1.1本次画展作品的销售参考价格为 元/平尺;

1.2在展览期间,如有销售则按实际收取作品价格扣除相关

税款后,甲乙双方按4:6的比例进行分成,并于15日内结付乙方。

1.3经甲方联系或安排,乙方接受他人委托创作新画作,在

买主预付画作全价40%的定金后,甲方先支付乙方30%的定金作为前期的创作费用,在余款结算完成时,按实际收取作品价格扣除相关税款后,甲乙双方按4:6的比例进行分成,并于15日内结付乙方。

第四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1负责利用各种资源、各种销售渠道,增加该合作项目在

本地区影响力与竞争力,并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及销售渠道,全力推广乙方画作;

1.2甲方提供展销期间的安保措施、配备专业安保人员、设

备,建立健全保管措施,如乙方作品在销售期间发生破损、遗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赔偿;

1.3负责 幅画作的装框, 幅画作的托裱工作。

1.4负责展销前后画作的运输工作;

第五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1负责向甲方提供 幅画作的底价(见附表);

1.2负责提供展览所需的画家个人简历、照片、前言等资料。

1.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撤回作品,更不得借撤回作品之名私下销售,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4乙方必须确保提供的作品具有合法的支配性,不存在其他产权争议,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争议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终止违约责任

1.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乙方需提请终止或变更本协议的,需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且需得到另一方书面同意,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应赔偿对应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1.2因甲方或乙方单方违约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时,违约方必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1.3因不可抵抗力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保密条款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及终止后,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第八条 其他

1.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通过补充协议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乙方: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日

篇五:会展服务合同

会展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人员指定

为便于合同履行,甲乙双方各自指定人员(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为本合同项目中各自的联系人,处理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事宜,包括进行协商,向对方作出同意、确认或认可的意思表示等,但本合同已指定其他特定人员行使的权利和义务除外;

若指定人员发生变动,应在第一时间内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收到变动方通知前,有权拒绝变动方其他人员代为做出的意思表示;

为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经一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发至对方的传真件同样视为发出方的意思表示。

第二条、项目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完成 等服务工作(详情见附件)。

第三条、合同费用

本合同总金额(含税)为: 元,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明细报价见附件),此总金额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费用,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第四条、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费用结算和支付

一、费用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 □支票 □汇款 □汇票

首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按照实际站点的运营时间,乙方提前 天开具内容相符之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单站 %费用;

尾款,所有项目及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于甲方全年活动结束后 个工作日内按实际产生

费用,经双方确认的对账单结算尾款。尾款款项确认后 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内容相符之有效发票,甲方在收到合规发票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二、所有结算按实际产生为准。

三、甲方开票资料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四、乙方的银行帐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票内容:□会展服务费 □展览展示服务费 □服务费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向甲方汇报委托业务履行情况,有权监督乙方业务执行。

二、所有设计图纸及方案均应得到甲方的同意方可实施。经甲方确认的方案视为乙方提供服务的依据。

三、如因第三方(如相关制作公司)提出项目策划执行的相关意见,无法和乙方达成一致,甲方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更换或调配参加活动的第三方人员。

四、有权对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调整。

五、负责监督、检查乙方提供服务的工作进度、质量情况。

六、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七、负责提供场地、道路、水电等必备条件。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费用。

二、乙方保证其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委托业务所必须的相应资格、资质,并有义务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方,不得使第三方承继本合同项下乙方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方案工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更改。

五、乙方应严格按照场地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

六、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工具及材料由乙方提供并保管。

七、在乙方提供服务及被搭建物在使用过程中,须确保甲方及其人员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不受到侵害。

八、乙方负责拆除并撤走已安装的搭建物。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在超过约定支付时间不支付费用的,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可与乙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否则乙方有权依法追索拖欠款。

二、乙方若未能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完成工作,甲方有权视情况严重程度扣减合同款项,扣款情形如下:

(1)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但甲方客户能够接受的,按单场次搭建费总金额的 %扣款。

(2)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甲方客户不能接受的,并按单场次搭建费总金额的 %扣款。

三、在最终交付使用时,若未能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对乙进行扣罚。其扣罚比例如下:

(1)乙方的搭建物料在开展时也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可扣除该物料制作费用的 %作为扣款。

(2) 甲方客户方对整体搭建质量有投诉但无扣款的,甲方按相关单场搭建费用的 %扣款。

(3)甲方客户方对搭建质量有投诉并作出扣款的,并有扣款凭证(甲方客户盖公章),甲方可按客户相关制作搭建费用扣款内容金额 %作为对乙方的扣款金额。

四、在乙方提供服务或被搭建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其人员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受到侵害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及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含甲方向甲方客户承担的法律责任而产生的损失)及受损害的第三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五、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它约定而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九条、保密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的所有相关内容及其在本合同订立前和本合同期限内所获知的甲方及甲方客户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技术、营销、发展规划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前书面许可,不得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 除为履行其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资料的乙方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方外,乙方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且乙方应确保上述人员承担与本合同约定同等严格的保密义务。

二、在合同期满之日起2日内,或经甲方提出要求后2日内,除归还甲方的资料外,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其他保密资料销毁。

三、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则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有乙方委托的第三方参与的工作,乙方必须与第三方签署项目的保密协议,如因第三方造成泄密,乙方对甲方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无论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条、不可抗力条款

一、本条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

二、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甲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的,甲乙双方免除相应的责任,但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对方发出出现不可抗力情形的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因不可抗力导致通知困难的,应在困难消除或不可抗力情形结束后的3日内进行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就不可抗力所造成影响程度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者终止本合同。如果甲方决定终止合同,如甲方已经付款,乙方应在扣除实际发生的有确切合法有效单据证明的费用后在3日内向甲方返还余款。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关于因本合同引起的、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生效。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或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合同正文相冲突的,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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