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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城镇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呼图壁县城镇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

呼图壁县城镇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州关于城镇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摸清我县城镇房屋建筑建设使用及安全情况底数,从根本上消除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自治区、州人民政府统一安排,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底线思维,筑牢红线意识,深刻汲取关于福建省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产权所有者(使用人)主体责任,用两年时间完成违法清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因此引发的重特大事故,防止群死群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清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清查范围:县城建成区、工业园区及各乡镇集镇区(国有土地)内的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清查整治重点

1.违法建设行为:

1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

2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房屋建筑;

4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

5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

6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

7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8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

9存在第1项至第8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2.违法违规审批行为:

(1)立项审批违法违规行为;

(2)用地审批违法违规行为;

(3)规划审批违法违规行为;

(4)施工许可审批违法违规行为;

(5)经营审批违法违规行为。

三、领导机构及分工

成立呼图壁县城镇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两违”专项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如下:

  丁大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魏国梅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崔家远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刘  艳    县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王  军    县住建局党组书记

葛泽豹    县发改党组副书记、主任

刘英斌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马  燕    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伟群    县应急管理局党副书记、局长

陈  林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张  磊    县消防救援大队党委副书记、大队长

马世平    园户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秦维虎    大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田晓峰    五工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谢永飞    二十里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毛丽娅    雀尔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沙依布拉提    石梯子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傅传明    呼图壁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杨红伟    种牛场党工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呼图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军同志兼任,每周组织召集行业部门对“两违”清查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解决在清查整治中出现的问题,有效推进工作的开展。

职责分工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职责,在县“两违”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负责做好既有和在建建筑立项、用地、规划、建设、特种行业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的清查整治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分头推进,组织落实好本行业领域的清查整治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无法直接认定的,要积极移交县清查整治领导小组或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抓总,与各成员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建立沟通协调、信息畅通、成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会商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城镇建成区内房屋未进行施工许可、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设计施工、无竣工验收、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及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使用功能结构和违法改扩建的清查整工作。

2.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行政区域内工业园区所有建筑物(包括企业办公用房、厂房、公共建筑)的摸排及手机APP信息录入。

3.县发改委:负责房屋建筑未依法立项、核准、备案的清查整治工作。

4.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房屋建筑违法占地违反规划许可的清查整治工作

5.县民政局:负责辖区内房屋建筑编号、建筑命名、街道命名等相关工作的核查;配合各社区、园区、乡镇工作人员开展房屋信息采集工作。

6.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存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情形同时违规取得消防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的清查整治工作。

7.县消防大队:负责公共聚集场所房屋建筑违规取得消防许可的清查整治工作。

8.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房屋建筑存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情形同时违规取得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的清查整治工作。

9.各乡镇、种牛场负责统筹协调本乡镇镇区范围、种牛场场区内即有和在建房屋(含已实施的危房改造房屋)信息采集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手机APP信息录入工作。并按照联席会议安排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10.房屋建筑产权所有者(使用人):负责严格落实房屋建筑产权所有者(使用人)主体责任,对发生的涉及城镇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产权所有者(使用人)相应责任,产权所有者(使用人)承担相应整改责任。产权人与使用人不一致的,产权人与使用人按照约定承担房屋使用有关责任。

阶段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3月15日前)。

由县住建局牵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职责分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清查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各行业部门业务人员对信息录入、信息核查等清查整治工作进行业务培训,确保清查任务顺利开展。

二)全面清查阶段(2021年3月15日-6月25日前)。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对整治范围内所有既有建筑和在建建筑进行全面摸底,以楼栋(单位工程)为单位在移动APP中填报房屋基础信息,形成一房(建筑物)一码(二维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职权通过PC管理端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行为进行认定。

在房屋建筑基本情况方面,对既有房屋建筑,要查清房屋建筑的地址、所有权(使用权)、用途、建筑面积、层数、建造年代、结构类型、改建扩建情况、安全隐患情况等;对在建房屋建筑,要查清开工时间、进度、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结构类型等。(详见附件1)

在房屋建筑审批情况方面,对既有房屋建筑,要查清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改建扩建报批、用途变更、消防、工商登记、特种行业等全流程行政许可信息;对在建房屋建筑,要查清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规划建设阶段行政许可信息。

三)整治阶段(2021年6月26日-2022年6月25日)。

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比照9项违法建设行为和5项违法违规审批行为,逐项建立隐患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实施整改,督促产权所有者(使用人)履行整改责任。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定责权,压实隐患问题整改责任,逐项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跟踪整改情况,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分析清查整治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需要在县级层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政策,及时报呼图壁县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6月26日-2022年12月25日)。

认真总结两违清查整治工作,对本辖区两违清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各行业部门将本行业的清查整治工作情况形成自查总结,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后上报州级,同时做好迎接区州核验工作。

以上各阶段要根据实际情况同步推进,边摸底、边清查、边整治、边形成推进成果,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成果显著。

、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呼图壁县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全县两违清查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全力抓好工作落实;“两违”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事项,行业领域“两违”清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定期服务指导;“两违”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落实区、州、县工作部署,做到全面发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全面清查到位,问题隐患整治到位。

强化督导,取得实效。加强对各行业部门清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各部门工作推进缓慢、问题隐患整治不彻底、不到位的部门,由领导小组组长对其进行通报、约谈等,确保两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强化宣传效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清查整治工作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两违”清查整治工作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两违”清查整治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两违”清查整治工作的实效性,不断总结成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附件:1.自治区城镇房屋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各级行业

主管部门PC管理端、街道PC管理端、社区移动APP)

2.呼图壁县城镇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

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存档                         

  呼图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1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