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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全县建立起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推动全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安全意识和素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全面宣传贯彻安全生产知识为主线,以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目标。加强正面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良好的舆论支持和社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做好安全发展观念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红线不可逾越的鲜明导向。

(二)做好安全生产法治的宣传教育。深入普及《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等相关人员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推动树立安全生产法律不可践踏的鲜明导向。

(三)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的具体内容和明确界限。要把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挺在前面,以各级各层面岗位责任为重点,建立落实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责任体系。促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共治格局,推动树立安全生产责任不可推卸、安全生产任务必须落实的鲜明导向。

(四)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的宣传教育。围绕容易发生事故的行业领域、时间节点、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预警宣传。通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组织学习事故案例、设置警示教育栏、举办警示教育宣传课等方式,用事故血的教训,举一反三,着力解决各级干部的重视问题、企业管理人员的认识问题和职工、群众的安全意识问题。

(五)做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加强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遵章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结合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和重点时段,通过新型媒体、电子屏等平台,广泛传播、普及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安全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逃生知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文明素质。

三、工作内容和任务

(一)强化媒体宣传

1.通过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制作播出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安全专题节目或安全公益广告,通过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语和安全知识滚动字幕等多种渠道,面向社会宣传普及高楼火灾、交通安全、燃气安全、煤气安全、电力安全等应急安全常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县融媒体中心负责

2.在政府门户网站定期曝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责任单位:县安委办牵头,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负责)

3.发挥政府各部门新媒体媒介(包括网站、微信等)作用,加大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及相关新闻热点的转发力度,形成良性互动。每周至少播发1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有关信息。(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具体)

(二)推进“七进”活动

通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实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职工安全技能提升、学生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增强,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常态化、法治化工作机制,广泛营造全社会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1.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

以“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活动为主题,以培育建设企业安全文化、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为核心内容,深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教活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不断强化岗位应急演练和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在企业厂区内设置安全橱窗和宣传栏(牌),在门厅、食堂、车间等明显位置设置显示屏,循环播放安全警示教育片,长期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宣传,营造良好、健康的安全生产氛围。(责任单位:各镇办、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主体:各类企业)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学校

各级学校要把安全常识列入中小学素质教育内容,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共青团和少先队活动中认真开展安全教育。突出宣传道路交通知识、防溺水、防煤气中毒、燃气安全、防电击、防火灾等相关知识。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安全应急演练、举办1次安全专题讲座、观看1次安全警示教育片,每周至少1次在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刊板报等刊播安全教育内容。在教室、宿舍、餐厅醒目位置设置安全提示栏或提示信息。同时应加强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工作,在放假前,通过家长群、《告家长的一封安全提醒信》、签订《假期安全目标责任书》等形式,强化对假期学生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县公安局、司法局、团县委等部门配合,落实主体:各类学校)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机关

(1)把安全生产纳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宣传教育和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力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打造以安全生产知识为核心的机关安全文化,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预防和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的能力。(责任单位: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2)在政府网站中开设安全生产专题,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行业领域工作举措等。(责任单位: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3)在单位内部设置宣传栏、橱窗张贴安全教育挂图和宣传画,营造浓厚的机关安全文化氛围。(责任单位:各镇办、各成员单位具体落实)

4.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社区

以“安全伴我在社区”活动为主题,指导各社区充分利用社区墙报、LED屏、宣传栏、微信等载体,大力开展全民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宣教活动。以居民生产生活中常见的安全风险(消防火灾、天然气液化气使用、道路交通安全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LED屏播放安全生产常识、公益宣传片和警示教育片、住宅小区应急救援演练等寓教于乐、互动性强的教育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安全生产的参与度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住建局牵头,县文明办、城市社区等部门配合)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农村

(1)推动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在集市、村庄公共活动场所设置安全宣传栏、标语,利用文化活动站、学习室、乡村广播开展经常性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各镇办具体负责)

(2)利用农闲、节庆、民俗活动等有利时机,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文艺演出,把安全教育纳入“文化下乡”等群众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县文旅局牵头,各镇办、各成员单位配合)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家庭

以“幸福家庭,你我共建”活动为主题,充分利用镇办、社区(村)的基层力量,通过制作公益广告牌、宣传横幅,印发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单和安全常识手册等资料,让安全生产应急知识进家庭,向群众宣传与日常生活相关的知识,使每个家庭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

(1)与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相结合,在中小学生中开展“小手牵大手”“我给爸爸妈妈讲安全”“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主题征文、演讲等活动,努力发挥“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文明办、妇联、团县委等部门配合)

(2)定期开展家庭燃气、用电和防火等安全知识宣讲,提高家庭成员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各镇办牵头,县住建、电力、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密切配合)

(3)把安全教育作为“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活动的创建内容,推动安全生产走进每户家庭,筑牢家庭安全生产防线。(责任单位:县妇联负责具体实施)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公共场所

以“安全情系你我他”活动为主题,在商场、影院、宾馆、KTV、车站、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利用特别是充分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车站LED宣传屏等滚动播放安全生产知识。定期在公共场所开展各类安全文化宣传活动,普及安全常识和应急知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牵头,交通、住建、文旅、市场监管、卫健局等部门配合)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5日前)

各镇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对“百日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方法步骤进行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各镇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实施方案于1月15日前报县安委办。

(二)集中宣传教育阶段(1月16日—3月31日)

1.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在履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方面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2.各镇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落实工作举措,加强执法检查,对发现宣教培训工作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体责任,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县安委办协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加强对各镇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的督查,对活动开展不力、作风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总结验收阶段(4月1日—15日)

各镇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开展“百日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验收,县安委会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进行评先罚劣,总结经验,固化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全县安全生产“百日宣传教育”顺利开展,县上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冯云平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刘晓君、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高建强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镇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协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会商协调机制,适时召开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县安委会成员单位,特别是工信、住建、公安交警、自然资源、交通、教育、卫健、消防、市场监管、文旅等行业管理部门,认真抓好各自领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三)务求宣传实效。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围绕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策划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使各项活动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一线,力求做到主体鲜明、效果明显,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队伍建设和投入。各镇办、各成员单位要把文化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配置到宣传教育工作岗位上,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培等方式开展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人员学习教育,以提高他们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要设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同时积极争取社会资源投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拓宽安全生产宣传市场化的筹资渠道。

(五)严格考核监督。县安委会将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中的权重。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各镇办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六)及时总结,确保实效。各镇办、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措施,树立典型,丰富活动内涵,保证宣教活动持续深入。

请各镇办、各成员单位于1月15日前报送本单位的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10日前分别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纸质版和电子版)、活动期间的照片资料报送县安委办。

联系人:张飞燕

联系电话:35626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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