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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高唐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高唐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为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明确耕地保护责任,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我县对耕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强化耕地保护的意见》(鲁办发电〔2020133号)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聊城市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字〔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建立以县考核、镇督导、村为主体、田长落实的基层耕地保护体系,构建起全面保护、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新格局,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在全县建立实施耕地保护田长制,实现每块耕地有田长、耕地保护全覆盖的管理模式,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建立层层有责任、基层抓落实的保护机制,确保全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严保严管。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耕地红线保护意识,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二)坚持属地管理。依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压实属地责任,构建属地管理、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村级田长制管理体系,切实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坚持奖惩分明。将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情况与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村级干部绩效考核挂钩。田长履职情况作为耕地保护激励镇街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计入村级干部绩效考评总成绩,并对失职渎职进行约谈问责。

(四)坚持科技支撑。依托市级田长管理平台系统,将地块田长信息录入耕地保护数据库,通过日常巡查、卫片比对、定期考核等,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保护的科技支撑。

    三、“田长”设置和职责

(一)田长设置

建立以村为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以自然村为耕地保护网格基本单元,由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或村民代表担任田长。涉及国有农用地的,由单位法人担任田长。

(二)田长职责

落实地方党委政府严格耕地保护措施,负责村(居)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日常监督和管护,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1、宣传耕地保护政策。通过广播、微信、宣传栏等方式普及耕保政策,正确引导承包经营权人在耕地上的种植行为,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发展小麦、玉米等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闲置、荒芜耕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永久基本农田不得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植物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2、预防耕地承包人改变耕地用途。落实村庄规划,及时掌握各地块承包人思想动态,如有动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房等破坏耕地和以上禁止等行为的意向或行为,要及时劝阻,迅速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报,以便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3、发现、制止和报告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运用田长管理平台移动终端等,巡查辖区内新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及时发现违法占用或者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新增耕地改变用途等破坏耕地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并落实依法查处和整改措施。

4、保护提升耕地质量。负责辖区内耕地生产设施管护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牌的保护工作。积极参与土地整治,督促承包经营者落实耕地质量提升、耕地不得撂荒等各项措施。

5、其他需要完成的耕地保护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护责任。全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在高唐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联席会议统一领导下开展,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合力推进。各镇街作为本辖区永久基本农田等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强化人、财、物保障,田长保护耕地的有关费用、标志牌设立、激励奖励资金等费用,由县财政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县级分成资金、耕地开垦费等资金中统筹保障,确保田长制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科技支撑,实现高效管理。依托市级田长管理平台,实现田长制科学化管理。通过田长定期上传巡田记录、及时报告发现问题,县、镇(街道)两级逐级督促整改,实现日常巡查监督管理。经自上而下下发卫片等疑似问题核查任务,田长现场调查后自下而上上报核查结果,精准有效完成疑似问题核查整改。通过定期汇总统计平台管理数据,与田长考核制度挂钩,实现科学合理考核,落实奖励惩处政策,实现对田长精准高效管理。

(三)严格奖惩考核,确保保护效果。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各镇街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作为每年耕地保护激励镇街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各镇街要将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纳入村级绩效量化考核内容,根据各自实际制定考核办法对田长制落实情况赋予一定考核分值,任期内落实情况作为下一届换届选举的参考依据。对按期完成巡田任务,能够及时发现、报告并及时制止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田长,年终考核给予一定加分奖励;对未按期完成巡田任务、未及时发现问题并上报且经下发卫片、信访举报等反馈问题核实属实的,每核实违规占用1亩耕地扣减1分,并不得再列入耕地保护激励村进行奖励;对于经核实违规占用5亩以上耕地且未及时发现上报的田长,给予约谈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大耕地保护田长制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微信、宣传栏等方式普及耕地保护政策,强化舆论引导,使田长制工作深入人心。要在各村设立耕地保护田长制标志牌,标明保护面积、范围、责任田长及举报电话,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管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

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高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