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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8号),认真落实武汉市教育发展“十二五”规划、《武汉市“十二五”中小学有效德育建设工作方案》精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和有关文件要求,九月上旬在全区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一、督导检查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XX〕8号)精神,依据《武汉市“十二五”中小学有效德育建设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德育首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努力促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高质量通过武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工作的检查。

二、督导检查评估原则

(一)指导性原则。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以规范学校德育常规工作和促进学校德育工作创新为出发点,依据国家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遵循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规律及学生发展需要建构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对学校德育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二)发展性原则。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坚持学校的德育过程和德育的实际效果相结合,重点关注学校德育工作发展状况,在强调评价学校德育工作实际效果的同时,重视对学校德育工作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改进和提高”作用,鼓励学校创造性的开展德育工作。

三、督导检查对象及主要内容

(一)区政府及相关部门

1. 区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 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形成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政府协调机制的情况。

2. 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予以政策支持,努力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水平的情况。

3. 区政府各部门及社区相互配合,共同维护积极向上、管理有序,有效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的情况。

4.按规定配套建设青少年活动场所和校外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开展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教育的情况。

(二)教育行政部门

1.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落实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领导德育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2.深入推进“十二五”小学有效德育建设工程,制定本区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科室和教育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的德育工作机制,制定中小学德育工作规划,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中小学德育工作,促进区中小学德育工作科学化运行的情况。

3.分学段探索、研制有效德育目标、内容、路径、推进、评价“五大体系”,积极实施行为规范、课程融合、班级建设、实践体验、合力育人、三位一体“六大育人项目”,落实中小学德育活动经费,完善中小学德育工作保障机制的情况。

4.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过程管理,提高全区(县)德育工作整体水平,促进区(县)域德育工作特色形成的情况。

(三)学校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德育首位,根据学校办学目标提出学校德育理念,制订德育规划,健全德育组织机构,完善德育工作制度的情况。

2.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六大育人”项目情况。依据《武汉市 “十二五”中小学有效德育建设工程方案》,重点抽查“行为规范、班级建设”两项育人项目的工作实施情况:

行为规范育人项目:(1)强化行为规范培养;(2)明确学段培养重点;(3)树立行为规范榜样。

班级建设育人项目:(1)优化班级建设管理;(2)拓展班级活动形式;(3)营造班级文化氛围;(4)打造班级建设特色。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德育干部队伍、班主任队伍和德育课程教师专业化建设,开展德育校本教研、科研,努力提高学校全体人员的德育意识和德育工作水平的情况。

4.落实学校德育常规,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课程德育工作,保证两课(德育课、班会课)时间和质量,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教育活动,把德育工作落到实处的情况。

5.加强学校社、团、队建设,进一步搞好“三结合”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增强德育开放性,不断拓展德育途径的情况。

6. 充分利用社会育人资源,开展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情况。

7. 学生行为习惯、思想道德素质,学校德育特色、社会评价等学校德育工作成效方面的情况。

四、督导检查步骤和方法

(一)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区德育指导中心负责(9月10日前完成)

(1)认真开展自查,把自查过程作为推动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工作水平的过程,通过自查使中小学德育工作真正得到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2)在自查工作中既要充分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更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边查边改,并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3)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相关部门(单位)要主动沟通,密切配合,相互合作,共同做好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于9月15日前形成自查报告,报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并完成日常过程性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二阶段: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组织专班进行督导检查(9月17-18日)

(二)检查方法

1.小组集中

听取区德育指导中心关于实施“十二五”中小学有效德育建设工程的汇报,查阅区政府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区教育局有效德育建设管理文件等资料及相关会议记录。

2.抽查中小学

(1)查看校园;

(2)查阅中小学实施有效德育建设工程的相关资料;

(3)随机访谈学校干部、教师、学生。

五、检查人员

组长:祝恒文 侯文亮

成员:范智慧 艾启海 张加民 曾凡光 甘霞 吕小平

六、工作要求

1.区德育指导中心,认真组织好自查工作。

2.各校要根据自查情况,认真进行整改,把自查和整改作为改进和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德育工作水平的过程。要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查找问题和差距,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把学校德育工作落到实处,迎接武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对我区德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