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豆简历馆

位置:首页 > 职场 > 职场规章制度

教工、学生宿舍维修制度

教工、学生宿舍维修制度

教工、学生宿舍维修制度

为了做好学院教工、学生宿舍维修工作,及时解决广大师生所遇到的维修问题,特制定本维修制度:

一、师生宿舍设施的日常维修由学院委托红蓝公司负责,学院总务处负责指导、监督管理。

二、大楼公共部分设施由管理员检查报修,同时也欢迎每位师生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员反映。宿舍内设施由该宿舍同学及时报修。

三、水管破裂、宿舍停电、下水道堵塞、门锁损坏、床铺无法使用等属于紧急项目,灯具不亮、水龙头漏水、台凳、橱柜的小破损等属于一般项目。

四、任何维修项目,报修人可到本栋宿舍管理员处填写维修单。遇紧急项目,报修人应立即拨打86842808(学生服务中心,主管校区部分)、86710418(红蓝管理处前台,主管红蓝公寓部分),一般项目可登陆学院总务处网站,在快速通道中进入水电、土建报修栏目中填写报修单。

五、维修人员接到报修后,紧急项目应在半个小时内到场查看、维修,一般项目应在12小时内到场查看、维修,超过24小时不能维修的项目(除大工程外),必须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六、维修物品属自然损坏的,不收取任何费用;属报修人保管不善、过失或不遵守学院用电管理规定等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维修费按《广东培正学院维修服务收费标准》收取。属故意损坏、丢失的,视情节增加经济赔偿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七、由维修人员界定需收费的项目,即告知报修人收费标准,报修人在维修单上签字认可,维修人员即进行维修。报修人在维修完毕五个工作日内应到学生服务中心(主管校区部分)或红蓝管理处财务(主管红蓝公寓部分)交纳费用。若无明确责任人,则全室共同承担维修费用,逾期未交的由学院相关部门催收。

八、对不遵守宿舍维修制度,乱收费、维修不及时的情况,任何人均可向总务处处长信箱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