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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精神病工作计划5篇

一个完善的工作计划是任务顺利进行的基石,提升了整体工作效率,工作计划的周密性直接影响任务完成的质量和顺利度,以下是本站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管理精神病工作计划5篇,供大家参考。

管理精神病工作计划5篇

管理精神病工作计划篇1

为落实国家《20xx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和《20xx年度赤山湖管委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重症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防控措施,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健康干预,有效降低危险行为,提高精神病患者与其家庭的生活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我中心成立了重症精神病人管理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戴双兵兼任,副主任丁常信副组长,成员有许发平、步海峰、李双根、郑霞、李叶根及各村医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重性精神疾病工作领导、检查、协调。许发平为专职管理员负责全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建立、日常访视、计算机数据维护工作实施。步海峰:具体协助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日常工作。

二、年度工作目标建成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至20xx年底重性精神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95%。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年度计划管理精神病人80多人,全部病人统一进行规范化档案管理,完成4次健康指导率95%以上,年度健康体检率达到95%。

三、主要工作内容

1、管理人员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精神病管理人员培训。制定培训工作计划,分期分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精神病防治专业人员、患者家属等相关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增强患者家属护理、桂委会人员相关知识与技能。

2、为精神病人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康复指导。及时为每一名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3、精神病人的发现: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培训村医与中心医生通过合作医疗报销,网格化入户服务管理等方法,不定期对辖区人口进行调查,收集在医疗机构进行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信息,对发现新患者下列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重性精神发育迟滞等。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者可以造成社会功能严重损害),并做初步筛查工作,明确的建立管理档案,纳入规范化管理。不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6、健康体检:根据精神病人病情,每年安排适当的时间为所有在册管理的精神病人提供一次免费的体检,体检内容主要是身高、体重和血压等一般项目,另根据需要,可以提供肝功能等检查,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结果,并提出针对性的健康干预措施。

管理精神病工作计划篇2

为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区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

(一)功能完善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工作内容

(一)范围:全社区范围内实施。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并做好入户访视工作,了解病人身体情况。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2、收集确诊病例资料。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身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或药物不良反应,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5、患者报告:发现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行为者为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时,应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务的人员送往就近或者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明确诊断。

6、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管理精神病工作计划篇3

一、工作目标

1.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全旗城乡、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系统,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对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2.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率城市达到55%以上,农村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网络。

组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重性精神疾病基层管理网络,建立工作机制。网络人员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医师、护士、个案管理员(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医护人员、居/村委会人员和民警、民政助理、残联助残员等)组成。

(二)逐级培训。

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培训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内容为:管理危险行为病人的知识和技术,规范重性精神疾病诊断和治疗,提高评估病人行为危险性的水平,提高追踪随访重点病人的能力。

(三)提供服务

1.患者筛查。

接受过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相关培训的专(兼)职人员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筛查工作。

2.开展病情评估和建立健康档案。

重性精神疾病(是指以精神分裂症为代表的,临床表现有幻觉、妄想、严重思维障碍等精神病性症状,且患者对其症状缺乏现实检验能力的一组精神疾病)患者在纳入项目管理的时候,除需要原承担治疗任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疾病档案信息外,还应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躯体疾病,为明确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最近诊断情况、最近一次治疗效果、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对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建立重点病人监控网络。在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健康管理过程中,要用好用活健康档案,不断充实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

3.定期随访。

对于纳入项目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内容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在现用药基础上按规定剂量范围进行调整,必要时与原主管医生联系或转诊至上级医院;对伴有躯体症状恶化、药物不良反应或有危险行为倾向的患者,应将患者转至上级医院。

4.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

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机构应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对已登记病人的家属开展家庭护理和管理教育。

管理精神病工作计划篇4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步转移到社区和基层,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卫生服务的需求。加强辖区精神卫生工作,对辖区内重型精神病进行登记管理,对居家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度对患者随访一次,20xx年城镇和农村重型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的总数占总人数的60%和30%。特制定辖区精神卫生管理工作计划。

1.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社区人群精神健康水平。在辖区人群中开展精神疾病的防治康复工作,对精神疾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2.准确掌握本地区总户数、人口、精神病人总数、发病率、患病率、重点病人数、疾病分类及精神病人的动态变化,包括疾病分期、治疗情况和去向,实行精神病人微机管理。

3.识别不良精神和心理行为问题,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上报或转诊到本地区负责社区精神卫生的管理机构。

4.开展社区情感障碍的危机干预、精神疾病康复、心理卫生咨询、家庭病床及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工作,方便患者就医。

5.指导全科医生、居委会和监护人开展精神疾病的康复治疗,向精神病患者或其监护人、近亲属传授康复方法,普及康复知识。

6.与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做好重大节日和会议期间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7.为加强精神疾病管理,实行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工作制度。

8.登记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如季度、年度报表及重点病人管理报表等。

9.本辖区精神病人出现动态变化时,及时在病人档案及随访表上做好记录,按病人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及时上报。

10.统计资料与报表均以病人档案及随访表数据为准,做到登记表、档案资料与病人数相符,数字准确,不空项。

11.各村卫生室医生,要定期走访居委会,至少每1个月入户走访一次辖区登记在卡的精神病人,按要求填写“精神病患者随访记录”,及时掌握病人变化情况,见面率达到90%以上。

12.对新出院患者的第一次随访,确定疾病的分期,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康复治疗指导,完整填写随访记录。

13.对疾病期、波动期、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的精神病人及时随访,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并填写随访记录。

14.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患者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患者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15.随访期间发现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要填写免费药物治疗申报登记表,并与有关部门协商,使患者能够享受免费药物治疗。

16.入户随访前应了解患者家庭的基本情况,提前与所在地区的居村委会干部联系,并通知患者家属,尤其对病情不稳定患者的随访要注意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7.各类精神疾病分类明确,统计数字准确、清楚。患者档案以居委会为单位分类保管、使用。

18.为新发现、新发病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时建立档案立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县)精神卫生保健所(或主管当地社区精神卫生工作的机关单位)。

管理精神病工作计划篇5

为推进我乡的慢性病防控工作,落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为确保我乡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项目顺利开展,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根据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办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项目技术指导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功能完善的对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防治知识,提高对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系统治疗的认识。

(二)实施内容

1、培训: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宣传。并做好入户访视工作,了解病人身体情况。收集没有明确重性精神病诊断,但有危险性倾向的人员信息,再建议其立即到专业机构诊断治疗的同时,上报上级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2、收集确诊病例资料。统计在档的重性精神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重性精神疾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纳入管理的时候,检查患者的精神症状和身体疾病,为符合诊断的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建档登记的内容包括患者及监护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发病时间、既往诊断和治疗情况、既往主要症状、生活和劳动能力、目前症状、

服药依从性、自知力、社会功能情况、康复措施、总体评价及后续治疗康复意见等。

4、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给予相应处置或转诊,并进行危机干预。5、加强精神病人的管理,在发现或者怀疑精神病人有可能对社会和他人造成伤害、财产损失的对其进行行动限制和行为干预,在病情较重时可通知当地派出所协助将其转入上级精神病治疗中心。

6、加强精神病人的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与病人家属进行交流,发放精神病科普宣传资料,讲解精神病人护理知识,消除社会对精神疾病的歧视和误解。

xxx卫生院

20xx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