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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乡村工作会议总结2篇

  篇一:

11月16日至17日,合肥市召开2016年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座谈会。市委常委、统战部长陈晓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民委主任陆平总结了全市民族乡村工作情况,部署了下一段工作安排。各县(市)区、开发区民宗局(办)及肥东县牌坊乡主要负责人,民族村(社区)所在乡、镇分管负责人,各民族村(社区)负责人50多人参加座谈会。

民族乡村工作会议总结2篇

陈晓波指出,改革开放以来,该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族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部分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公共服务水平低,内生发展动力不足的现象仍然存在,与当地发展水平情况,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要求,仍有差距,“全面建成小康,一个民族不能少”的目标任务仍很艰巨。他强调,加快民族乡村发展,一要加强民族村两委会班子建设,要建立起既懂经济,又懂政治,坚决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强有力的村两委班子。二要全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到位。三要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单位及社会各界作用,整合各类资源,加快民族乡村发展。四要因地制宜,坚持走高质量的可持续的特色化农业发展之路。

陆平总结了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了民族乡村发展面临问题,他要求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省、全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要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民族乡“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健康快速发展。要抓住美丽乡村建设机遇,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特色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探索建设生态文明和发展经济相得益彰的致富之路。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参观考察了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民族企业、特色村寨;牌坊回族满族乡和部分民族村、民族社区负责同志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篇二:

为协助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做好听取和审议《关于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工作,近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办公室先后召开市政府民委委员部门和民族乡村工作重点区专题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康林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中,部分民宗侨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分别听取了市政府13个部门和9个区政府民宗部门的情况汇报,了解了“十二五”期间,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情况。委员和代表对民族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基础设施建设,医疗卫生、文化建设、教育发展等公共服务以及有关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等方面给予了重点关注。

孙康林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人均劳动所得达到所在区或全市水平的民族村比例达到95.9%,为开展“十三五”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下一步要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十三五”时期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突出改革创新,着力解决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两个关键问题:第一、平衡发展。一是解决民族村经济发展不平衡。针对民族村资源禀赋、发展条件和基础不一,发展差距较大的现状,聚焦重点、难点村,重点帮扶,精准发力。二是解决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不平衡。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关注少数民族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第二、可持续发展。一是要围绕北京“四个中心”定位,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的大背景下,科学谋划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突出改革创新,在政策层面做出大胆尝试,探索出一条有特色、可持续发展

  篇三: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民族政策,进一步摸清我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底数,探索完善新形势下帮扶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5月26日,市政府在白天鹅宾馆隆重召开全市少数民族乡村工作座谈会。

座谈会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建中主持,全市17个民族乡、村主要负责人及22个民委兼职委员单位的兼职委员参加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何颖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民委主任郭安鸣首先通报了全市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寿县陶店回族乡、霍邱会管回族村等民族乡、村的负责人介绍了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市发改、卫生、水利等部门兼职委员代表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就下一步做好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帮扶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副市长何颖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民族乡、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我市是民族工作大市,全市总人口701万人中,少数民族人口6.9万人,主要集中在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滞后,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做好民族乡、村工作不仅是当前我市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六安的重要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何颖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推动民族乡、村经济社会较快发展。国家和省、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经济社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少数民族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们做好帮扶工作明确了任务,指明了方向。希望各民委兼职委员单位按照市政府两个通知要求,尽快明确对口扶持牵头负责人及联络人员,及时研究出台对口扶持方案,努力做到“项目向民族乡村倾斜、技术向民族乡村集中、政策在民族乡村确保兑现”,力争“通过帮扶,编排一些项目,对上争取一点;通过自身努力,自身解决一点;通过招商引资,广泛宣传,寻求社会方方面面支持一点”,加快推动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为使帮扶工作取得实效:一要理清发展思路,加快民族乡村经济发展。帮扶单位要深入民族乡、村开展调研指导,结合民族乡、村的特点,以“发展什么,如何发展,怎样发展”为主题,出主意,谋思路,帮助民族乡村制定发展规划和扶持发展措施,找准发展着力点。二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民族乡村生产生活条件。市民委成员单位要紧紧抓住国家加大对农村投入的有利契机,发挥各部门优势,多渠道、多形式争取项目资金。三要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综合素质。今年,省、市已将18项民生工程扩大为28项,支持范围更广,受益面更大。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时机,争取项目立项,帮助民族乡村统筹发展教育、文化、科技、体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四要加强协调和领导,确保民族乡村帮扶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市民委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征求意见制度,加强与各兼职委员单位的联系;各兼职委员单位要坚持调整发展思路与投入项目资金相结合,坚持促进生产发展与扶持社会事业相结合,坚持扶贫与扶智相结合,坚持输血与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相结合,切实做好对口扶持工作,每年至少办1-2件让群众满意的实事。

何颖最后强调,少数民族乡、村要以帮扶活动为契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加快发展的能力;通过加强与帮扶单位的沟通,增强帮扶的针对性;通过加强民族团结,全面构建“和谐民族乡、村”,不断开创我市民族工作的新局面。

标签:乡村 民族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