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豆简历馆

关于保护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办理结果:B
对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保护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向您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关心表示崇高的敬意!
 正如您提案中所讲,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越来越多,农民工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这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然而,由于受长期城乡二元结构的分割,农民工在进城后,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不平等待遇,同时,留守子女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农民工问题目前已逐步成为社会热点问题,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
 对于您提案中建议“政府要出台为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方便,保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城市能读书、读得起书”的建议,现答复如下:就国家而言,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同时对农民工面临的一些困难在政策上给予解决。如2006年出台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文件在第七节、第二十一款明确规定: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规定输入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并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学校公用经费。城市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要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向农民工子女加收借读及其他任何费用。还规定,输出地政府要解决好农民工托留在农村子女的教育问题。
 我市对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已在2007年列入了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作为具体实施部门,市教育局以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城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就学”的意见》(商教文[2004]17号)基础上,2006年转发了《**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我市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做了进一步的规定,在政策和具体措施上进一步细化。另外正在完善外来务工妇女子女教育管理制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她们的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统筹安排,简化各种手续,不得收取借读费,做到她们的子女与城镇职工子女同对待,一视同仁,确保农民工子女能读起书,上起学。
 对于您在建议2中提出,全社会都要关注、关心农民工,取消各种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歧视性规定,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等,答复如下:
 为做好农民工工作,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重要位置,把统筹城乡就业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级政府成立了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和指导农民工工作。如我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委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劳动保障局局长***为召集人的**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包括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市直三十家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自2005年起,我市就相对一些针对农民工的歧视性规定进行了清理,取消了一系列不合理规定,想方设法解除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为农民工进城提供良好政策支持,逐步构建关注、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环境。
    ***委员,您的提案是对我们劳动保障工作最大的关心和支持,我们衷心感谢你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关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会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我们的服务意识,加大对劳动者的维权力度,为劳动者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希望你单位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并恳请对我们今后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提出宝贵意见。
 
 二00八年六月二十九日

关于保护我市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
电 话:*******
邮政编码:******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3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夏邑县人大、政府(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