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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员工管理制度7篇 "打造高效团队:优化培训员工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建立公司对员工培训的管理规范,包括培训计划和内容、培训方式和场所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规定了培训效果评估和记录的标准,确保员工培训的有效性和效率。

培训员工管理制度7篇

第1篇

1.使新进员工熟悉和了解公司基本情况、相关部门工作流程及各项制度政策,增强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2.使新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为准则,增强作为企业人的意识。

3.帮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投入工作角色,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

4.使新进人员深切体会到公司的宏伟目标,激发其求知欲、创造性,不断充实自己,努力向上。

1.凡本公司新进员工必须接受本公司举办的入职培训,悉依本制度实施。分公司新进员工入职培训制度另行制定。

2.本制度所指新进员工包括新进间接员工、直接员工及其他认为应该接受培训的员工。

第四条: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新进员工名单,对于间接员工,原则上每月开班2次,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1天。直接员工接受公司入职培训时间为半天,培训发展中心随时提供入职培训。

第五条:对于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按照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七条:各部门入职培训的重点在于业务工作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重点如下:

第八条:公司入职培训讲师由相关部门主管推荐并经部门主管和培训发展中心审核合格后担任。

第九条:各部门入职培训负责人由部门主管确认,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第十条:实地训练即在部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其注意事项及应改进的地方。操作员工实地训练时需佩带训练证。

第十一条:为有效达到教育训练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定教育训练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职培训目标的实现,在公司入职培训结束后,培训发展中心必须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继续接受下一次入职培训,直至考核合格。

1.培训发展中心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人员名单在培训前2—3天在公司内部网络及公告栏中发放培训通知及确认培训人员。同时各部门培训联络员及文员有责任将培训通知告知部门受训人员。

2.培训发展中心必须严格入职培训考勤,所有受训人员须在上课前签到确认并领取培训讲义。

3.确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应在培训次日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迟到、早退论。

4.确因工作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来参加培训者,应在培训前持有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说明,否则将作缺勤论。培训发展中心将安排其接受下一次培训。

5.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及中途缺课者,将作缺勤、迟到、早退论处,并书面告知其部门主管。培训中心仍将安排其参加下一次入职培训。

6.凡未经部门最高主管批准而不参加入职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转正。

7.入职培训是每一位新进员工必须参加的培训项目之一。各部门主管应积极支持和配合培训发展中心,确保员工能够按时参加入职培训。

第十四条:培训发展中心应建立完整的入职培训档案,并能体现在个人培训档案中。各部门入职培训由部门自行组织,并保存培训纪录。培训中心将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以保证部门入职培训的有效进行。

第十六条: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培训员工管理制度7篇

第2篇

为提高员工素质,增进知识、技能,开发员工潜能,使员工具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素质、业务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分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外出培训包括脱产培训、外出培训、外出考察学习与交流等;内部培训包括集团内部、事业部内部、公司内部和部门内部培训等。

第三条管理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与集团、事业部培训工作的业务衔接,并指导、协调、督促公司各部门开展部门内部培训工作。

3.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训制度体系及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与规划。

4.负责组织调研员工培训需求,协助员工个人制订职业发展规划,制订公司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考核、评价公司培训管理,建立、维护公司培训档案。

1.负责调研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制订本部门员工培训的年度/月度计划。

2.组织部门内部培训。根据特殊岗位需要,组织岗位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1.部门根据发展目标和员工职业发展需求,于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下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报管理部。

2.管理部根据公司人力资源培训目标,结合各部门培训需求和计划,于每年12月底制订公司下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年度培训计划表》,附表一),送事业部备案,并发至各部门。

4.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调整由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

1.各部门负责总结本部门上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月度培训统计表》,附表二),同时制定下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月度培训计划表》,附表三),并于每月26日前与相关的培训资料一起提交管理部。

2.管理部对各部门的培训计划及统计进行分类、汇总、整理,编制《月度培训计划汇总表》(附表四)、《月度培训统计汇总表》(附表五)管理部部长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事业部备案,并发oa给各部门。

1.所有新进员工,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岗前培训所有课程。

2.岗前培训目的是让新员工了解集团、事业部的基本情况,熟悉公司企业文化,掌握工作知识和技能,增强责任心和荣誉感,把个人职业生涯与企业的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

3.应届毕业生的岗前培训统一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组织,管理部和各部门共同协助。

4.新招聘员工(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由集团统一举办,未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的员工需延长试用期限。

5.新工人岗前培训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部协助,经岗前培训不合格的员工必须参加补考,补考不合格的取消入厂资格。

6.新员工入厂后三个月内必须参加岗位培训,岗位培训应按“做什么会什么”的原则进行培训,由本部门负责。

7.对转岗或停工三个月以上的人员要重新进行岗位培训。

8.各部门应经常性、不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员工的岗位培训。

1.继育教育是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岗位技术工人的人力资源开发。

2.继续教育的目的是补充、更新、拓宽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促进专业人员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3.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统一负责,管理部和各部门协助实施。但特殊的,有针对性的培训由公司管理部组织实施。

4.特殊岗位技术工人的培训由本部门提出培训需求,管理部协助组织实施。

第九条公司中高层干部及重要骨干人员的培训主要由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第十条培训实施规定

1.本部门负责组织的培训,培训实施前三天本部门应将《培训通知》(附表六)交至管理部备案。

2.培训实施时,培训组织者必须认真填写《员工培训考勤记录表》(附表七`),培训结束后,培训组织者应在三天内组织评定学员的成绩,并记录在《员工培训考勤记录表》交至管理部。

3.具体培训项目实施形式包括课堂教学、户外拓展、读书与知识分享计划、培训沙龙等。

4.参加培训的人员应按时参加,因故不能参加培训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须由上级领导(至少是科室负责人)批准。对于迟到、早退、旷课和扰乱培训秩序者按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处罚。

5.外出、外聘培训及培训讲师管理有关规定参照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培训效果评估的方式因培训项目而异,培训组织部门须对每次培训的效果作出相应的评估和追踪,具体评估方式参照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个人培训考试成绩及培训评价报告,作为考核和升迁的重要参考;部门培训开展情况亦作为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的一个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培训费用预算列入公司年度费用预算。由管理部负责编制培训费用预算,经管理部部长审核、财务部部长会审,总经理审批,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员工外出培训必须填写《外出培训申请表》(附表八),报部门负责人、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经理人、后备经理人外出培训必须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会审或备案)。外出培训活动中开支的住宿费、车船费等列入培训费用。

第十五条本制度参考事业部相关文件制定,未涉及内容遵照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管理制度》美冷字[20xx]39号文件执行。

第3篇

1、为切实做好员工的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以适应公司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的需要,现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3、所有新进员工均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各部门都必须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多种方法的教育培训活动,满足不同的培训需求。

4、员工培训与教育是提高教职员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手段,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提高工作绩效的重要保证,也是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应列入公司发展规划及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中。

健全完善的培训组织机构是开展培训工作的必要基础。公司的员工培训工作实行两级管理。

1、第一级培训管理由管理部负责,以公司领导为首成立的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管理部制定的全公司员工培训计划。

2、第二级培训管理由各部门负责,由各部门负责人为首组成部门培训工作小组,对本单位的培训工作负责。即根据公司的培训计划,组织本单位员工积极参加,并抓好本单位的培训活动。

1、培训内容:讲师以素质培训为主,兼顾学术科研、教学技能培训;管理干部着重管理知识、领导艺术培训;行政职员则要对其履行岗位职责的各方面要求进行培训,包括技能培训、公司文化培训和iso知识培训。

(1)管理部负责教育培训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2)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后方能上岗。管理部负责组织批量新进员工的岗前培训,原则上入职培训课程应不少于1天;对于个别新进员工的岗前培训,由管理部和各用人部门协调处理;

(3)每月指定安排2—4小时为员工集中学习时间,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技术学习以及教学研究交流活动;员工个人每年参加各类培训时间应不少于3天;中高层员工的年平均培训课程应不少于5天;

(4)每月结束时,管理部要向公司汇报员工培训计划实施情况;

(5)公司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员工教育培训讲师队伍,这支队伍应以本公司员工为主,外聘为辅。

(6)各培训部门均应做好培训记录和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培训的考核包括各项指标完成的考核、对接受培训学员的跟踪考核、讲师授课质量的考核、培训组织工作质量的考核。考核工作由人事处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参加;对各部门培训考核的优劣结果,公司应予奖惩。

六、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4篇

为公司员工(劳务工除外)提供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基本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标准规;向员工灌输企业及其工作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帮助其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1、介绍公司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贡献;

2、介绍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员工的市场意识;

3、介绍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员工知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1、介绍公司员工行为和举止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

2、介绍公司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生产现场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行为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则要求;

3、介绍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规定,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发现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其安全工作意识。

介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

1、针对所在岗位开展岗位职责、工作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

2、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品质管理培训,主要介绍品质管理的内容、具体要求和标准,以及工作流程,让员工掌握品质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则,确保产品质量;

3、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产品知识培训,主要介绍产品生产工艺、安全技术说明书等,让员工尽快掌握产品基本知识、工作中应急处理办法,学会自我防护,确保安全生产。

4、针对生产技术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主要介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帮助员工尽快掌握基本的生产操作技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1、介绍职业化的概念,让员工理解什么是职业化,职业化素养包括哪些内容(人生价值观、工作思维观念等),如何进行职业化的塑造等,明白塑造职业化对公司发展、对个人成长的积极作用;

2、介绍职业生涯规划的概念,让员工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目的和实现职业目标的路径,清楚在公司发展的路径和方向,帮助员工少走弯路,早日实现职业梦想。

针对现职管理者和储备管理者,在管理工作的思维观念、技能技巧、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培训引导:

1、了解管理者塑造职业化素养和技能的重要性,并清晰、准确定位自己在组织中的角色;

2、深刻认识管理者自身职业化能力提升与企业战略发展的关系,并掌握相关的方法和技巧;

3、通过管理者自我管理和领导能力的提升,推动企业健康、高效率的向前发展。

(一)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培训,采取图表演示与内容讲解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增强知识记忆。

(二)业务培训,采取知识讲解、操作演练、师傅带徒等相结合的方式,让员工通过亲自动手操作尽快掌握基本业务技能。

(三)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采取幻灯展示、案例讲解、分析研讨、角色扮演等相结合的方式,便于员工深刻领会其中的道理和方法。

(二)公司基本概况、管理制度、组织架构知识培训,由公司职能部门负责讲授。

(三)业务培训中的岗位知识由用人部门负责讲解,品质管理知识由品控部门负责讲授。

(四)职业化素养塑造与管理技能提升培训,由公司办公室安排相关管理人员或外聘讲师负责讲授。

(1)迟到或早退:提前请假扣2分/次,未提前请假扣5分/次;试用期内的新员工,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即辞退。

(2)请假:提前请假每0.5天扣2分,未提前请假每0.5天扣5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累计请假达3天扣5分,超过6天即辞退。

(3)旷会:1次(0.5天)扣10分;试用期内的新员工,旷工1次即辞退。

2、培训笔试:笔试测试题实行三选一方式抽选考题。

3、实操演练:以各岗位工作的实操要求进行实操演练。

出勤记录20分,培训笔试40分,产品送样或销售业绩40分。

1、试用期届满,初试综合成绩低于85分者,试用期延长一个月;

2、试用期延长一个月届满,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试用期再延长一个月;

3、试用期第二个延长月届满,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2、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自复试所在月起的连续六个月内进行再培训,期间基本工资按80%的标准发放;

3、在再培训期满所在月月底进行再试,再试综合成绩仍低于85分者,予以辞退。

第5篇

不同的企业在员工培训这一块培训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对其不同的性质企业员工所规范条例也不同,下面是企业管理网准备的商业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仅供各位参考。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承办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一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3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

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

4.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

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条件以同合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

第十四条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6.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该说明书未经载列,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

2.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1次。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1年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5.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计算);怀孕3个月至7个月而流产者,给假4星期,7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6星期,未满3个月流产者,给假1星期。

6.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7.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第二十五条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3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

1.请假未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者,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

2.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机构另有薪饷者,本公司薪水停发;

3.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

第二十七条从业人员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核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羽经理核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核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旷工1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二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之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1年计算;全年均未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个月之不请假奖金,每请假1天,即扣发该项奖金1天,请病事假逾30天者,不发该项奖金。

第三十条本公司人员服务满1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4.工作满10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给1日,但休假总日数不得超过30日。

第三十一条特别休假应在不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

第三十二条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从业人员,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3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三条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从业人员到职届满1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条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从业人员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

第三十五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属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层转经理核定。

第三十六条从业人员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且有事证者。

(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

(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量或降低成本者;

(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

(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

(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

(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之全年份奖金。

第三十七条从业人员的惩戒,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

(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致部属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

(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

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

(1)无故继续旷工至3日以上,或1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6日以上者;

(2)未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之事业者;

(3)胁迫上级主管,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

(6)未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第三十八条从业人员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戒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

第四十条从业人员奖惩可累计,以嘉奖3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3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3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消,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

1.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

2.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末确定者。

第四十二条前条第1、1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的薪水。

第四十三条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因业务紧缩,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遣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

1.在公司服务1年以下3个月以上者,于10日前预先通告;

2.在公司服务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预先通告;

从业人员对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

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

第四十六条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并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从业人员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辞职,应于7天前以书面形式层转公司的主管人员核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核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层转总经理核准。核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

第四十八条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两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加%。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

第五十一条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拾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

第五十二条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

第五十三条出差天数,应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五条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第五十六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8折支给。羽

第五十七条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8折支给;两羽个月以上者,以7折支给。

第五十八条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

第五十九条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

第六十条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返国后,应于1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的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第六十一条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设施。

第六十三条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为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建议制度”。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

第六十五条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屑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

第六十六条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做出贡献分别议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

第六十七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第6篇

一、本制度是公司培训指导性文件,是公司开展员工培训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从总体上按培训组织主体分为内部培训和外派培训。

b级培训的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部长、主管层级)。

四、培训采取层层落实制,人和商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行使组织、督导、考核职能。

五、人力资源中心培训工作的管理项目包括人和商业管理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实行的各种培训计划,外派培训的组织、计划、实施、考核、评估。

(一)实现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的了解和认同。

(二)实现员工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要领的掌握。

(三)加深员工专业知识水平,增强员工岗位工作能力,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

(四)端正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培养员工团队协作精神,营造良好的工作气氛。

(五)发掘员工的自身潜力,提高员工自身修养、素质,通过培训使之胜任未来的工作需要和公司的未来战略发展规划。

(一)高层管理人员(公司经理层级)培训以参加有组织的社会公开课培训与外聘讲师做企业内部培训为主。

(二)中层管理人员(公司部长、主管层级)培训以参加有组织的社会公开课培训及公司内部专职讲师培训为主。

(三)、基层员工以公司内部专职培训讲师理论授课为主。

一、新员工在到岗之前必须参加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统一培训,未经培训者原则上不准上岗。

二、新员工的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起草,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提出建议、意见。培训过程可以及时进行意见反馈。

三、培训结束后,将采用向公司领导汇报和笔试答题形式对整个培训进行总结,考核成绩将存入新员工档案。

四、受训员工考核合格,允许上岗;考核不合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合格,允许上岗,补考不合格,取消上岗资格。

一、制定培训工作主要内容,并结合公司发展规划不断完善。

三、制定、落实各种培训课程及培训结束后的各项考核、总结工作。

四、制定、完善各项培训纪律与处罚细则,其具体规定如下:

1、培训时不准吸烟、交头接耳、讨论与课堂无关的事情、关掉所有带响声物品。

2、接受培训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培训指定场所并签到。

4、参加培训的员工着装应按照公司统一的规定标准。

5、在规定培训时间内,不准从事与培训无关的事情。

1、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人员,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必须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处请假,填写《培训请假单》(见附件1)

2、其他员工必须到本部门经理处请假,填写《培训请假单》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3、累计三次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各级培训实施工作的开展与落实,管理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全面负责,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监督指导。

1、员工本人基础信息、工作变动情况、培训经历等方面内容。

培训计划按年度制定,填写《20xx年度培训计划表》(见附件3)、,培训计划分解到各周,培训计划一旦批准,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督导、执行。

1、新员工入司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专员负责制定,逐级上报审核。

2、为保证培训计划确实可行、实用,在调研培训需求时,应结合企业发展需要,遵照公司各部门的实际需求,重点考虑因素如下:

①充分了解员工个人自然状况:受教育程度、从业经历,特长,在本公司工作年限。

②员工在岗工作胜任度,包括接受能力、适应程度、反应能力、熟练技巧。

3、分公司需于本年年末将次年《20xx年度培训计划表》上报管理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培训主管/专员,由人力资源中心主管/专员逐级上报。

第7篇

1.使新员工在入职前对公司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坚定自己的职业选择,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2.使新员工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新员工入职培训周期为每半月一次(月中、月末各一次),将半个月内新入职的员工进行集中入职培训。时间为周五下午2:00-4:00。

1、脱岗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采用集中授课及讨论、参观的形式。

2、在岗培训:试用期内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其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等进行指导培训,人力行政部跟踪监控。

1、脱岗培训由人力行政部相关负责人组织并实施培训;

2、在岗培训由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指导培训。

6.在岗培训:岗位职责、业务知识与技能、业务流程、部门业务周边关系等。

培训考核分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两部分,脱岗培训以书面考核为主,在岗培训以应用考核为主。书面考核考题由人力行政部统一印制考卷;

应用考核通过观察、绩效考核等手段考查新入职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或技巧的应用及业绩行为的改善,由其所在部门的领导、人力行政部相关负责人共同鉴定,书面考核和应用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试用期转正评价依据。

新员工入职培训是新员工转正前的必备流程,未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或者新员工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书面考核不满60分)的员工,在试用期内需再次进行培训并通过考核,否则延长试用或给与辞退。

1.人力行政部根据新入职员工的规模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并拟定培训实施方案,并以通知形式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新员工;

2.人力行政部负责与各相关部门协调,作好培训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经费申请、人员协调组织、场地的安排布置、课程的调整及进度推进、培训质量的监控保证以及培训效果的考核评估等;

3.人力行政部负责在每期培训当日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反馈调查,由受训人员填写《新员工入职培训反馈意见表》(后附);

4.新员工在相关部门岗位接受在岗培训,由各部门负责人在新员工试用期区间以绩效考核或书面形式反馈新员工的岗位业绩情况,并在试用期结束时填写《新员工转正申请表》报人力行政部;

5.人力行政部在新员工接受上岗引导培训期间,应根据受训者在实际工作中对培训知识和技巧的运用以及行为的改善情况,评估培训结果,调整培训策略和培训方法。

本制度由人力行政部制订,并由人力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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