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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集合8篇 "股权转让协议书优选集:助您公司转型进一步"

本篇文章将集合多篇有关公司股权转让的协议书,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详尽的信息。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是重要的法律文件,涉及到股东在公司内部权益的转让与交替,对公司发展和经营具有重要影响。通过深入了解这些协议书的内容,读者将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解决相关问题,保障自身权益。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集合8篇

第1篇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有关事宜,达成事下意向:

一、经甲方全体股东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___有限公司和___在___有限公司的90%和10%股权分两期转让给乙方(转让正式协议另签),股权转让总价为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______万元现金支付,_______________万元转帐支付(美元也可)。

二、双方商定,第一期股权转让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将___有限公司70%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金为_______________万元,乙方支付给甲方资产股权转让金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现金支付_______________万元,余款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乙方向甲方的借款,双方约定归还日期。

三、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收到第一期股权转让金后(_______________万元),三日内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申报70%股权转让和法人代表变更手续,余下的20%和___的10%第二期股权转让手续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份前办理,乙方付清股权转让金_______________万元(其中现金500万元)后,三日内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转让最终手续。

四、___有限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属股权转让资产,包括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均包含在股权转让总价_______________万元内。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股权转让固定资产清单。

五、甲方向乙方出具提供企业法人的各类完整的`法律文书和有效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土地使用证、资产评估书等,甲方保证所转让的股权无任何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

六、甲乙双方约定,本意向书确认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万元,作为定金,甲乙双方即组织人员开展股权转让工作,同时根据乙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规划方案。

七、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费用承担问题,除按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外,其它费用根据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各自所承担的费用额度。

八、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同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完善。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集合8篇

第2篇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办理股权转让手续,鉴于转让前后公司法人代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特签订以下协议,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含整个公司一切股份、设备、装修等)。

一、转让前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原法人代表承担(包括债权债务、应收和应付款项对外经济担保、经营纠纷以及工商、税务、银行借贷、合同等一切责任)与变更后的法人代表无关。

二、原公司的员工、财产、财务等一切问题都由原法人及负责人负责承担,与变更后的新法人无关。

三、公司变更的法律手续有营业执照法人变更,办理完毕视为变更。

四、付定人民币小写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五、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附:_____如若甲方违约按公司总价的50%赔偿给乙方,如若乙方违约,乙方所交甲方的定不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愿意将其持有标的公司的______万股份转让给乙方。

3、甲方和乙方依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由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转让股权。

4、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的同时,甲方拥有的附属于该股权的一切作为投资者所享有的权益将一并转让。

5、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效力自本协议生效日起起算,即股权转让完成以后,乙方即享有甲方在标的公司的全部股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1、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元将其在公司拥有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元;

(2)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元。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完整、真实、且合法有效;

4、保证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5、保证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双方同意办理与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方承担。

六、有关股东权利义务包括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承受

1、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必要时,甲方应协助乙方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包括以甲方名义签署相关文件。

2、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按其所持股权比例依法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能按本协议的规定履行其义务,则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造成另一方的一切实际损失,并承担由于其违约而引起的一切经济、行政或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手续的结束而解除。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协商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终止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之相关规定。

5、甲、乙双方应配合公司尽快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审批手续,并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xx年3月9日在深圳市设立,由甲方与xxx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人民币50万元,其中,甲方占50%股权。甲方愿意将其占合营公司5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占有合营公司50%的股权,根据原合营公司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25万元,实际出资人民币25万元。现甲方将其占合营公司50%的股权以人民币11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三次支付给甲方,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第一期,应在xx年4月1日前支付转让款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

第二期,应在xx年8月1日前支付转让款4万元(大写:肆万元整);

第三期,应在xx年12月31日前支付转让款2万元(大写:贰万元整)。

所有支付的转让款应转账至以下账户,否则视为乙方未支付转让款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须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 承担。

因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本协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市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第5篇

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_________股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辞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职务。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间的任何盈亏都与_________无关。

1、原股东甲方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股东乙方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有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___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转让价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若甲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在争议发生之日馹30日内未协商形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_________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篇

鉴于甲方在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公司拥有的全部股权,并且甲方转让其股权的.要求已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鉴于公司股东会也同意 由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 %股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7篇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授权代表于_____年___月___日于北京签署:

股权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受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______路______号

股权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以下简称"出让股东"),其法定地址位于北京市________区_________大街____号。

1。鉴于股权出让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某某")于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签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设立京___________公司(简称"目标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等。目标公司的营业执照于_____年___月___日签发。

2。鉴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元人民币(rmb______),股权出让方为目标公司之现有股东,于本协议签署日持有目标公司百分之_____(____%)的股份;股权出让方愿意以下列第2。2条规定之对价及本协议所规定的其他条款和条件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____(____%)股份转让予股权受让方,股权受让方愿意在本协议条款所规定的条件下受让上述转让之股份及权益。

据此,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则,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1。1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我国台湾地区);

(3)"股份"指现有股东在目标公司按其根据相关法律文件认缴和实际投入注册资本数额占目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东权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现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权份额等。在本协议中,股份是以百分比来计算的;

(4)"转让股份"指股权出让方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及约定出让的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股权;

(7)"现有股东"指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与章程;中载明的目标公司的股东,即出让股东和本协议股权出让方;

(8)本协议:指本协议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列为本协议附件之其他文件。

1。2章、条、款、项及附件分别指栖协议的章、条、款、项及附件。

1。3本协议中的标题为方便而设,不应影响对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

2。1甲方双方同意由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第2。2条中所规定之现金金额作为对价,按照本协议第四章中规定的条件收购转让股份。

2。2股权受让方收购股权出让方"转让股份"的转让价为:人民币六十三万元。

2。3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所代表之利益。转让价不包括下列数额:

(a)本协议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标公司债务及其他应付款项(以下简称"未披露债务"),和(b)目标公司现有资产与附件1所列清单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毁损、降低或丧失使用价值(统称"财产价值贬损")。

2。4对于未披露债务(如果存在的话),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承担偿还责任。

2。6本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股权出让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向审批机关提交修改后的目标公司的合同与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目标公司股权变更所需的各项文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使股权受让方成为目标公司股东。

3。1股权受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五(15)人工作日内,向股权出让方支付部分转让价,计人民币300万元,并在本协议第4。1条所述全部先决条件于所限期限内得到满足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余额支付给股权出让方(可按照第3。2条调整)。

3。2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支付给股权出让方的转让价款项应存入由股权出让方提供、并经股权受让方同意的股权出让方之独立银行账户中,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具体监管措施为:股权受让方和股权出让方在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权代表,共同作为联合授权签人(上述两名联合授权签人合称"联合授权签人"),并将本方指定的授权代表姓名、职务等书面通知对方。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后和本协议第3。1条所述转让价支付前,联合授权签人应在共同到上述独立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等手续,以确保本条所述监管措施得以实施。该账户之任何款额均须由联合授予权签人共同签署方可动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换本方授权代表,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在撤换当日共同到开户银行输预留印鉴变更等手续。未经股权受让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换该股权受让方授权代表。

3。3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前,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受让方有权将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从股权受让方应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余额中扣除。在股权受让方向股权出让方支付转让价余额后,如发现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股权出让方应按照该等未披露债务和/或财产价值贬损数额的百分之六十三(63%)的比例将股权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转让价返还给股权受让方。

3。4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之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4。1只有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内下述先决条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权受让方才有义务按本协议第三章的相关约定履行全部转让价支付义务。

(1)股权出让方已全部完成了将转让股份出让给股权受让方之全部法律手续;

(2)股权出让方已提供股权出让方董事会(或股东会,视股权出让方公司章程对相关权限的规定确定)同意此项股权转让的决议;

(3)作为目标公司股东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之程序发出书面声明,对本协议所述之转让股份放弃优先购买权。

(4)股权出让方已经按照中国法律法规之相关规定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价值评估手续,以及向中国财政部或其授权部门(以下简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股份转让申请,并且已经取得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5)股权出让方已履行了转让国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序,并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许可转让文件;

(6)股权出让方已签署一份免除股权受让方对股权转让完成日之前债务以及转让可能产生的税务责任的免责承诺书;

(7)股权出让方已完成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变更手续和各种登记;

(8)股权受让方委聘之法律顾问所已出具法律意见,证明股权出让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文件正本无误,确认本协议所述的各项交易协议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对签约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2股权受让方有权自行决定放弃第4。1条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决条件。该等放弃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条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未能于本协议第4。1条所述限期内实现而股权受让方又不愿意放弃该先决条件,本协议即告自动终止,各方于本协议项下之任何权利、义务及责任即时失效,对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届时股权出让方不得依据本协议要求股权受让方支付转让价,并且股权出让方应于本协议终止后,但不应迟于协议终止后十四(14)个工作日内向股权受让方全额退还股权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第3。1条已经向股权出让方支付的转让价,并返还该笔款项同期产生的银行利息。

4。4根据第4。3条本协议自动终止的,各方同意届时将相互合作输各项必要手续转让股权再由股权受让方重新转回股权出让方所有(如需要和无悖中国当时相关法律规定)。除本协议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股权受让方不会就此项股权转让向股权出让方收取任何价款和费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权出让方已进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条先决条件仍然不能实现进而导致本协议自动终止的,不得视为股权受让方违约。在此情况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会相互追讨损失赔偿责任。

5。1本协议经签署即生效,在股权转让所要求的各种变更和登记等法律手续完成时,股权受让方即取得转让股份的所有权,成为目标公司析股东。但在第四章所规定的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第4。1条所规定的期限内全部得以满足,及股权受让方将转让价实际支付给股权出让方之日,本协议项下各方权利、义务始最终完成。

6。1股权受让方有权于转让股份按照本协议第4。1条第(9)款过户至股权受让方之后,按照目标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应规定委派董事进入目标公司董事会,并履行一切人微言轻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1)每一方陈述和保证的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

(2)每一方均为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按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拥有独立经营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资产的充分权利;

(3)具有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并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每项义务所需的所有权利、授权和批准;

(4)其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后,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构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约束力的义务;

(5)无论是本协议的签署还是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均不会抵触、违反或违背其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规或任何政府机构或机关的批准,或其为签约方的任何合同或协议的任何规定;

(6)至本协议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会构成违反有关法律或可能会妨碍其履行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

(7)据其所知,不存在与本协议规定事项有关或可能对其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悬而未决或威胁要提起的诉讼、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序或政府调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拥有的与本协议拟订的交易额关的任何政府部门的所有文件,并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文件均不包含对重要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陈述而使该文件任何内容存在任何不准确的重要事实。

7。2股权出让方向股权受让方作出如下进一步的保证和承诺。

(1)除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并无一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有关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正在进行、尚未了结或有其他人威胁进行;

(2)除本协议签订日前书面向股权受让方披露者外,股权出让方所持目标公司股权并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担保、抵押、质押、保证,且股权出让方为该股权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人;

(3)目标公司于本协议签署日及股权转让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权出让方任何债务、利润或其他任何名义之金额。

7。3股权出让方就目标公司的行为作出的承诺与保证(详见附件3:股权出让方的声明与保证)真实、准确,并且不存在足以误导股权受让方的重大遗漏。

7。4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本协议第7。1条及第7。2条的各项保证和承诺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转让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有任何保证和承诺被确认为不真实、误导或不正确,或尚未完成,则股权受让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关事件后14日内给予股权出让方书面通知,撤销购买"转让股份"而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6股权出让方承诺在第四章所述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前如出现任何严重违反保证或与保证严重相悖的事项,都应及时书面通知股权受让方。

8。1如发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则构成该方在本协议项下之违约:

(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或任何一方在本协议中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被认定为不真实、不正确或有误导成分;

(3)股权出让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权受让方同意的情况下,直接或间接出售其在目标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资产给第三方;

(4)在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两年内,出现股权出让方或股权出让方现有股东从事与目标公司同样业务的情况。

8。2如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即时终止本协议及/或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9。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任何一方应限制其雇员、代理人、供应商等仅枯为履行本协议义务所必需时方可获得上述信息。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得的资料;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5)任何一方向其银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资的机构在进行其政党业务的情况下所作出的披露。

9。3双方应责成其各自董事、高级职员呼其他雇员以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其他雇员遵守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

9。4本协议无论何等原因终止,本章规定均继续保持其原有效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协议双方或一方无法控制、无法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无法避免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后发生并使任何一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发行本协议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罢工、员工骚乱、爆炸、火灾、洪水、地震、飓风及/或其他自然灾害及战争、民众骚乱、故意破坏、征收、没收、政府主权行为、法律变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对有关事项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和要求致使各方无法继续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的发生。

10。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协议受阴的一方应以最便捷的方式毫无延误地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十五(15)天内向对方提供该事件的详细书面报告。受到不可抗力对各方造成的损失。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决定是否终止或推迟本协议书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阴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

11。1本协议项下的通知应以专人递送、传真或挂号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号码发出,除非任何一方已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其变更后的地址和号码。通知如是以挂号航空信方式发送,以邮寄后5日视为送达,如以专人递送或传真方式发送,则以发送之日起次日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应在发送后,随即将原件以航空挂号邮寄或专人递送给他方。

12。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协议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12。2本协议一方对对方的任何违约及延误行为给予任何宽限或延缓,不能视为该方对其权利和权力的放弃,亦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该方依据本协议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力。

12。3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无效、失效和不可执行不影响或不损害其他条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执行的程度。

12。4股权受让可视情势需要,将本协议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但需向股权出让方发出书面通知。

12。5本协议所述的股份转让发生的任何税务以外的费用和支出由股权出让方负责。

12。6本协议构成甲、乙双方之间就协议股权转让之全部约定,取代以前有关本协议任何意向、表示或谅解,并只有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方可予以修改或补充。

12。7本合同的约定,只要在转让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则在转让完成日期后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协议之任何未尽事宜直接通过协商和谈判签订补充协议。

12。9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每方各执两份。

13。1本协议的签署、有效性、解释、履行、执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并受其管辖。

13。2因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迅速解决,若经协商仍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3本协议全部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协议于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章之日,立即生效。

第8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及 年 月 日召开的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并协助解决转让日到期前公司的债权,甲方负责清收的债权具体包括:

3、甲方对外不再声称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经理。

4、为了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人_____自愿为甲方提供担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甲方确认该协议签订时,公司的债权债务已经明确告知乙方。

3、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甲方应当帮助乙方清收上述欠款,否则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3、如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书共两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保证人一份,泛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